《有福运也要奋斗[六零]》 第 1 章 某个周末的午后,林蜜正和闺蜜相携逛街。 不经意间扭头,发现马路中央一个小男孩正低头捡东西,而距离他几十米一辆卡车正疾驰而来。 “小心!” 林蜜大喊,双腿已经先于意识迈出去,奔到路中央把小男孩往边上一推…… 砰! 林蜜被撞飞,当场死亡。 * 好冷,好憋闷,上不来气! 林蜜的意识恢复那一刻,立刻感觉到有液体顺着口鼻窜进来,她凭着一股本能,手脚扑腾,同时睁开了眼睛。 四周白茫茫一片,看着像是水。 没错,是水! 她在河里。 顾不得多想,她用自己被游泳教练夸奖过的技术朝岸边游去,不过几分钟,她爬起来。 浑身发冷,她怀抱住自己双肩。 不远处是山坡,身后是大河,这地方很陌生,她确定自己没有来过。 咋回事,自己被撞了,即便没死也应该是在医院吧? 这时候,一个人从路上拐下,扔下自行车奔过来,一面走一面脱下自己的衣裳,不由分说地披到她背上,“你落水了?” 话说完了,那人却仿若刚刚看清楚她的面容似的,皱起眉头,“原来是你。” 林蜜看着他:一个二十来岁的男人,身材高大,五官是少有的英俊。可周身充满这一种冷硬的气质,让人不敢接近。 而且,他似乎很不耐烦看到她。 与此同时,她脑海中突然涌进了许多记忆。 她穿进了一部六十年代的小说中,成为其中名不见经传的路人甲-田山村的林招娣。 而眼前这个男人名叫程墨,是田山村一个神秘的存在。程家和林家算是有点过节。或者说,程墨的大哥和原主林招娣有点过节。 程家成分不好,程墨的爷爷是地主。前几年程家总是被批|斗,村里的半大小伙子们也因此肆无忌惮地欺负程墨和他大哥。 有一回,五六个小伙子合起来打程墨,程大哥发现了扑到自己弟弟身上保护,也同时被人揍。 程大哥呼喊着,就是没有人住手。透过人群缝隙,他看到了当时只有十二岁的林招娣,想着对方是个善良的小姑娘,就开口求救,请林招娣去叫程家的人来。 林招娣倒是跑了,却再也没有回来。 程家兄弟被胖揍一顿,程大哥的脚踝被打断,后来外伤好了,骨头却落下了残疾,至今走路还有点瘸。 林蜜于是对程墨的态度有些理解了,不过,对方好心给她披上衣服,她不能不懂礼貌。 她抬起头,对他笑了一下,“谢谢你。” 她精致白嫩的小脸上,浮现两个浅浅的酒窝,似乎带着某种吸引力,让程墨回不过神来。 林招娣长得好看,他是一早就知道的。村里的小伙子们私下扯闲篇,公认林招娣是十里八乡最好看的姑娘。 不过以前程墨还真的没有多关注过,一来是因为大哥的事儿,二来,仅有的几次见面中,林招娣总是一脸愁苦。 那样的表情,再好看的面相也得折损了五六分。 现在…… 程墨脑海中只有一个想法:她笑起来可真好看。 林蜜一看这人没有反应,难道还在为几年前的事情生气?她有点儿冤枉,毕竟那是原主做的事儿,和她没有关系呀。 想着是不是要把衣裳还给人家,又想着自己现在都冻得发抖,若是没了这件衣裳,可要咋走回去? 根据记忆,这里离林家还得有十几分钟的路程。 就在这时,两人就听见吆喝声远远传来,“招娣,招娣我的闺女哎!”那声音还带着哭腔。 听到这个声音,林蜜的心头突然涌上一种复杂的感觉:委屈、气愤、悲悯……混在一起,让她几乎无法喘气。 她不认得这个声音,所以这种感觉一定是来自原主。 林蜜站住,压抑着难受看向声音的方向。 一个妇人踉踉跄跄地跑近,冲过来一把把她搂在怀里,“招娣,你还真的跳河了?这让娘可怎么活呀!” 闺女一大早就出门,本来是不在意的,自己忙着做早饭。饭做了一半,隔壁的王婶就跑过来,说看见林招娣一个人往河边去了,看着失魂落魄的。 联想到昨天闺女哭着哀求她和丈夫退亲,林母就觉得有些不妙,这才一路狂奔来到河边,果然就见闺女湿淋淋地站着,身上还披着一件男人的衣裳,旁边站着光膀子的程墨。 不会是程家二小子救了自家闺女吧?如果真是这样,可是大大地不妙。 此时被她搂住的林蜜,心头却是一阵阵地发冷。 这是原主的亲娘,按说母女连心,这应该是原主在世界上最最亲近的人。可是为了儿子,这人忍心把原主配给四十多岁游手好闲的老鳏夫。 虽说最初的主意不是这个女人出的,但是从始至终,她都没有尽到保护女儿的责任。最多也就是哭哭啼啼,说些安慰的话,但这些又有什么实际意义呢? 所以,原主才会心灰意冷、乃至跳河轻生吧? 林蜜占据了原主的身体,刚才又知道了对方的悲惨遭遇,感激和同情之情让她自然而然地站在了原主这边。 也正因为如此,她对原主娘|的行为很是不齿,也忍受不了对方的碰触,推开林母,自己往后退了一步,沉默着打量对方。 是个四十多岁的女人,身量不高,头发蓬乱,面容枯瘦,但五官姣好。若是长点肉,应该也是个好看的女人。 林蜜淡然开口,“原来娘还记得有我这个女儿。”。 林母愣了一下,眼泪扑簌簌地往下掉,“招娣,你别怪我们,实在是家里太难了。” 虽说这年月大家的日子都困难,而林家却是难上加难。林招娣的奶奶在床上瘫了七八年,买药的钱花了许多,最后还是去世了,却让林家欠了一屁股债。 儿子林旺上学还要花钱,一家人要吃口粮,哪哪儿都需要贴补。前几天,家里实在揭不开锅了,正好邻村的陈大友张罗说媳妇,林父林母听说聘礼有20斤粮食就动了心,上赶着把个如花似玉的闺女许给了人家。 亲事是许下了,林母到底心里还是有些愧疚的。只是这份愧疚却不足以抵消她对儿子的疼爱罢了。 林蜜表情嘲讽,冷冷地看着林母不说话。 “还走不走?”程墨此时开口,皱着眉头一脸不耐烦地问。 林母其实刚才就看到了程墨,却因为某些原因假装没看到,此时听见对方问话,再也装不下去,“哦,你也在啊!”又发现闺女身上披着的衣裳,一把给扯下来,递给程墨,“你拿着衣裳走吧。” 她的疏离表现得如此明显,林蜜都觉得有点儿尴尬,程墨嘲讽一笑,穿起衣裳要走。 他的背影高大,身材健壮,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林蜜就看出来一种落寞来。 她哎了一声叫住程墨,小手伸出去,“衣服借给我吧,太冷了。” 程墨看着伸到自己面前的、那只白嫩的小手,拒绝的话就说不出口。沉默着把衣裳脱下来,递到她的手上。 转身头也不回地走了。 ※※※※※※※※※※※※※※※※※※※※ 接档文 《七零逆袭女知青》 很快就要开文,喜欢可以收藏下 孟妍穿到一本七零年代文中 原主明明是真千金,却被重生的假千金拿捏得死死的 不仅亲生父母对她冷漠疏离,就连娃娃亲未婚夫都对她视若敝履 原主气不过到未婚夫单位门口理论,被他推倒晕过去 再醒来的时候已经换了芯子 然后,所人都发现孟妍变了…… 假千金:妍妍,我都是为你好 孟妍:求你别演了行不?演技忒差,辣眼睛 未婚夫:孟妍,我知道你喜欢我 孟妍:我呸!难得你如此普通,还能如此自信 父母:为了挽回咱家的声誉,给你报名上山下乡 孟妍:好嘞,这就出发! 响应号召,上山下乡,到群众中去! 在农村的广阔天地中,我自有一番作为! ***** 陆明野原本是京城数一数二的大院子弟 没想到爷爷突然被人陷害,打入牛棚 父亲和继母害怕连累,非常决绝地和爷爷断绝了关系 陆明野:还是我陪着你吧,一个老头子咋过活 陆老爷子:还是我孙子仁义 过了一段时间—— 陆老爷子:陆明野你走吧,我只要孟妍这个准孙媳妇就够了 一开始, 陆明野:就说你孟妍长得独一份儿的好看吧,也不至于这么拽吧? 后来, 陆明野:妍妍,你能和我处对象不? 第 2 章 “你披着他衣裳做什么!难道不知道他家成分不好?”林母拽着女儿走出一段距离,确定自己的话不会被程墨听见,开始数落起来。 程墨的爷爷是地主,前几年没少被拉着□□,连累了一家子。林母自己都在□□大会上给程母身上扔过烂菜叶子。 这几年不知道为啥突然消停下来,但是毕竟程家的成分还在哪里摆着。这年头,穷一点儿不丢人,成分低才丢人。 林母是一百个不愿意让自己闺女和程墨有任何牵扯。 林蜜听了这话都快气笑了,“娘,你就不怕我冻着?”不披程墨的衣裳可以,但是她浑身湿淋淋的,如果这么走回去,恐怕晚上就得发高烧。 再说了,也没见林母脱衣裳给她呀。 林蜜说话太过直接,林母被噎了一下,半晌才迟疑着问:“招娣,你咋啦?是不是呛了水,晕头了?” 自家闺女性情温顺,从小到大都没有顶过嘴,现在说话这么夹枪带棒,实在有些怪异。 “娘,我只是在说真话而已。”林蜜脚步没有停,径直往前走。她和原主性格完全不同,也并不想掩饰这一点。 与其假装慢慢地转变,不如就借着跳河的机会来一个彻底大颠覆。听着身后的人追上来,她继续说:“我只是觉得,以前活得太憋屈了。” 闺女这是心里还有怨气呢,林母觉着自己有责任把女儿往正常的道路上引。一路上都在劝说林蜜,说什么嫁去陈家能吃饱穿暖,总比在林家饿肚子强。 林蜜只是沉默不语,心里却渐渐有了计较:她一个现代社会的名牌毕业生,职场上也混得不错,难道来到书中世界还能饿死?靠嫁给老鳏夫才能吃饱穿暖?太跌份了吧? 林母见女儿没有再反驳,以为对方是把话给听进去了,心里不由暗自窃喜。两人刚刚走进院子,林母就邀功似得嚷嚷开了,“他爹,我把招娣带回来啦!”一面拉着林蜜往屋里头走。 林蜜借机把整个院子打量了一遍,心里暗道:怪不得这家会卖女儿呢,这也太穷了吧?等到进到家里,这种感觉就更加明显。 进门就是炕,地上只容三个人转身,炕旁边一个灶台,正呼呼地冒着细细的热气,大概是刚做完饭。 炕上摆着一个看不出颜色的、瘸了一条腿的炕桌,桌上三个碗。正在炕上相对而坐的父子两个齐齐扭过头来,林父看了林蜜一眼,脸色十分不好看。 “你长能耐了哈?居然去寻死?你这是嫌咱家的日子还不够难吗?”林父劈里啪啦一顿数落,对女儿的狼狈视而不见。 林蜜浑身湿淋淋地走了这么一路,身体本来就不舒服,进门就被骂,她直觉的一股怒气直往头顶上撞。 “爹,这年头,谁家的日子不难过?也没见几个卖女儿的!” 坐在炕上西里呼噜喝粥的林旺听了不乐意了,把碗放下冲林蜜瞪眼,“姐,你说的这是啥话?咱爹是把你嫁给陈大友,怎么能说是卖?” 至于20斤粮食,那是正常的聘礼! “呵!”林蜜从鼻子里嗤笑一声,“那用20斤粮食把你嫁给个中年女人,你乐意?” 林母有些懵,敢情她这一路上白劝了?也忍不住开口,“你这叫啥话,林旺是男孩子!” “可以倒插门呀!”林蜜道。 家里既然过不下去,人都要饿死了,不想办法创收,反而是第一时间就起了卖女儿的心思。这一家子可真是极品了。 林母:“你这孩子,说啥呢!咱家还指着林旺传宗接代呢。” “传宗接代?就这吃了上顿没下顿的,还传什么宗,接什么代?”又不是有皇位要继承。 说起来,这一家子四口,还只有原主算是个正常的。可惜被这三个人给逼死了。 林父终于听不下去了,眼珠子瞪得溜圆,“我看你是活腻味了!看我今天不打死你个死丫头!”下地趿拉了鞋向朝林蜜直冲过来。 林蜜早有准备,在林父的巴掌拍到脸上之前往后躲,她一扭身冲出院子,大声地呼喊: “救命呀,我爹要打死我啦!” 尖利带着惶恐的声音响彻云霄,被各家正在吃早饭的村民们听了个正着。 几个好事的吆喝着进了院子,一眼就看到了诡异的一幕:林家的丫头满院子地跑,林父扬着手掌满院子地追。一面追还一面喊,“你给我站着,个死丫头翻了天了!” 大家本来是看热闹的,看到此情此景不由得惊了一跳,有男人上前拦住林父,“你这是弄啥?也下得去手?” 女娃子身体较弱,正常管教是应当的,但是像这样真的上手打可就有点过了。 王婶和几个妇女扶住林蜜,“招娣,你们爷俩这是咋啦?”王婶是个热心肠的人,她早晨出门正好碰到原主往河边走,看对方那失魂落魄的样子,顿时觉得不大对。 于是便一溜小跑地回来通知了林母。 咋的,这还没过去多久,怎么父女两又吵起来了? 林蜜呜呜地哭,“我原想着去跳河的,没想到老天爷不让我死,派了程家二哥去救我。没想到回来居然是这样的结果!” “与其这样,我还回来干嘛?还不如死了算了!”她像是下定了什么决心一般,扭身就要往门口冲。 王婶和其他人还在这儿呢,哪能看着人就这么跑了,连忙拉住了林蜜,“闺女,到底咋回事,你和大家说一说。” 林母其实早从屋里出来了,只是多年来家里一直都是林父当家做主,她也不敢上前阻拦,刚才一直扎着手站着。 此时听见王婶问,她生怕女儿说了实情让林家没有面子,便想着随便糊弄过去,“没啥,就是孩子不听话,他爹教训两句。没事,乡亲们都回去吧。” 王婶一听不乐意了,“这叫教训两句?都上手打了。” “而且,我这些年可没有少听见你们骂孩子的,孩子从来没有还嘴!咋的,就可着脾性好的人欺负呢?”她就住在隔壁,和林家的院子只隔了一道墙。 这边略微大声点,她都能听个七七八八。 王婶儿是个热心肠,在村里里也经常帮助其他乡亲的,大家对她颇为信服。此时听见她这样说,都纷纷附和: “可不是咋的?招娣这孩子很乖的。” “人也孝顺,每天天不亮就去地里干活,晌午饭也是在地里吃。” “这么听话乖顺的女儿,还舍得动手打?” 王婶拉住林蜜的手又问了一遍,“到底咋回事,你说一说。” 林蜜觉得火候差不多了,胡乱擦了一把眼泪,抽泣着道:“我爹娘用20斤粮食,把我卖给了隔壁村的陈大友,十天以后,对方就要来接人。” 王婶恍然大悟,“怪不得你要跳河呢。” 第 3 章 陈大友就住在隔壁村,村民们对他的情况也挺了解。四十好几的人,依旧游手好闲,靠着死去老婆的嫁妆过日子。 喝了酒就爱打人,据说他前头那个老婆就是让他给活活打死的。 这么个如花似玉的闺女,林家两口子就舍得把她嫁给陈大友? 大家七嘴八舌地议论开,每一句都是说林父林母太过心狠。 林父恼羞成怒,挣扎着想去打林蜜,可惜他的两条胳膊各自被人压着,根本挣脱不开。到底是不甘心,隔着挡在面前的男人指着林蜜骂:“你个死丫头,别满嘴胡咧咧!” 林旺也一脸不赞同地看着林蜜,“姐姐,你别乱说,爹娘是把你嫁给陈大友,不是卖!”刚才在屋里,他就因为这个和姐姐拌过嘴了,姐姐咋还是弄不明白呢? 林母也解释,“可不是!陈家粮食够吃,招娣嫁了就是去享福的。” 王婶子呸了一声,“这话也是你当娘的能说出来的?被说你不知道陈大友的底细!” 真没见过这样狠心的娘! 林母是个欺软怕硬的,根本不会吵架。她也就是在更加逆来顺受的原主跟前耍耍威风,面对吵遍本村无敌手的王婶,她也蔫了。 嗫嚅着道:“我这也是没办法,家里实在过得艰难,过几个月还得给林旺交学费。” 林蜜抽泣了几声,“娘,其实现在这么困难,弟弟可以休学几年的。” 最多再过两年,困难时期就会过去。林旺今年上五年级,休学两年攒够了钱再上学也是行的。 林蜜也看过一些纪实性的著作,知道在六十年代、甚至七十年代,上学孩子的年龄放得很宽,就是因为那个时候大家都困难,温饱都无法保证,哪里有余钱上学? 像林家这样一门心思地让儿子持续上学的人家,在农村还真的比较少见。 提到家里独苗苗、林家夫妇的命根子林旺,两人都恨不得跳起来,齐齐骂林蜜,“你这说的什么话!就故意耽误你弟弟的前途是吧?” 林蜜像是被吓着了,瑟缩着往王婶身后躲,“娘,以后我一定少吃饭、多干活。给你们挣粮食,给弟弟挣学费,别卖了我行不?” 林母:不是卖,是嫁! 林蜜:事到如今,可由不得你们咋说了。 村民们都有着最朴素的同情心,再加上原主的人设一直都是逆来顺受的那种,林蜜带节奏非常顺利。 这几句话说出来,众人对她的同情又加深了几分,有几个性子爽利的人开口劝林父,“这么好一个姑娘,嫁给陈大友也确实是可惜了。你再好好想想,别这么逼孩子了。” 林父有些烦躁,但是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儿,他还真的没法好好教训自家女儿。就想着先把大家打发走,“这事儿,我们自家商量商量,天色也不早了,大家该上工了。” 这是想把大家都赶走,没人的时候再好好收拾自己? 林蜜一眼识破了对方的诡计,“爹,趁着大家伙都在,咱们把这事儿给掰饬清楚了,我坚决不嫁陈大友,你和娘要是逼我,我就跳河。” “哎,你个死丫头,给你脸了是不?”林父又要扎刺儿。 王婶道:“招娣说得对,今天你就把话说清楚了。” 林父当然不愿意说清楚。他现在吃的就是用女儿换来的粮食,如果女儿不嫁了,难道把粮食退回去?这不是跟割他的肉一样嘛! 再说了,儿子林旺是个半大小子,正是能吃的时候,如果亏了身体,可是一辈子的事儿。 于是支支吾吾,就是不愿意给个准信。 林蜜从王婶身后钻出来,“爹,娘,这样吧,你们养大我不容易,我这几天想办法挣钱,把粮食折算成钱还给陈大友。这婚事就算了,行不?” 这是她早就想好的话,只是需要等待一个合适的时机说出来。不过,她这话说出来,让在场的众人都惊讶万分。 有人窃窃私语,觉得林蜜是异想天开。挣钱?挣钱是那么容易的?如果真的容易,大家还何苦日日挨饿。 王婶低声劝,“招娣啊,你这话说得太满了。”根本实现不了,到时候林家夫妇就更有理由把这孩子嫁给陈大友了。 林父却是满口答应,“行,不过你要是在十天之内挣不够钱,就得乖乖地嫁到陈家。”上回陈大友来的时候,两家就约定好了婚期-就在十天以后。 他和别人一样,根本不相信林蜜会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挣到钱,20斤粮食虽然都是粗粮,怎么着也得五六块钱吧?一个女娃子,十天能挣这么多?打死都不信。 所以林父才答应得这么痛快。 王婶也想到了这一点,“十天有点短吧,不如就挣两块,只要林蜜挣到两块,你们就做主和陈家退亲。” 她家里还有些鸡蛋啥的,赶明儿卖了先借给林蜜。她自己没有孩子,见着林蜜这样的乖孩子就打心眼里喜欢。因此,也愿意帮助对方。 林父当然不同意,“那不行,聘礼都收了。” 林蜜嗫嚅,“爹,那粮食还是我去陈家背回来的。”实际上,是原主背回来的。要说原主对家人也真是仁至义尽了,明明是打算寻死的,还不忘安排好家人的吃食。 可是所谓的亲人又是怎么对她的! 林蜜愿意与人为善,但是也要看对方值不值得。面对林家这三个自私自利的人,她可一点儿也不想为对方考虑。 至于方才的说辞,也不过是给自己争取些时间罢了。十天,她怎么也能想出办法了吧? 实在不行,就逃离这里。她就不信了,凭自己一个名牌大学毕业的人,在职场上也混得不错,在六零年代总不至于饿死自己吧? 甚至,她可以肯定,脱离了林家这三个吸血鬼,她肯定会活得更好。 在众目睽睽之下,林父总算是偃旗息鼓,不再骂骂咧咧的了。当然,在他看来这只是权宜之计,反正女儿是他自己的,想要管教啥时候都行。 王婶离开的时候很不放心,一个劲儿地嘱咐林蜜,“要是再发生啥,你就大声喊,我听见就过来。” 林蜜:“哎,婶儿放心吧。” 受林家其余三口的欺负?那是原主遭受的,她既然来了,这种事情就不可能发生。 第 4 章 村民们三三两两离开,林母总算是松了一口气,立刻数落女儿,“招娣,你闹腾啥,你看看,把咱家的脸都丢尽了。” 亲生女儿都死了,还顾忌林家的脸面?林蜜实在想不明白,林母这大脑回路是咋长的。如果对方知道原主已经死了,会不会后悔自己当初的不作为? 林蜜淡淡一眼扫过去,林母准备好的一堆话就都噎在了喉咙里。等林蜜进了屋,林母把丈夫扯住,低声道:“当家的,你看出来没,招娣好像和以前不一样了。” 林父:“啥不一样!就是给惯的,打一顿就老实了。” “可别,她若是再想不开咋办?”毕竟是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林母也做不到眼睁睁地看着女儿去死。 “那就关起来!”林父扔下这么一句,甩开手也进了屋。 林家太穷了,就一间正房,四个人住,实在憋屈得很。林蜜讨厌林家其余三人,干脆就把他们当空气。 她把身上披着的衣裳脱下来,放在炕头上,自己翻箱倒柜地四处搜寻,叮叮当当的响声让林父觉得不耐烦,皱眉呵斥,“你这又是要整啥?” 林蜜头也不抬,“找点红糖。”她承袭了原主的记忆,隐约记得家里是有几两红糖的,还是原主奶奶去世前,亲戚来探病送的。一年过去了,林家都没有舍得吃。 林母眼神闪烁,忙上前拦住了,“别找了,没有了。” 林蜜不信。 最后在炕洞里找到了个纸包,打开一看,还真是红糖。这会儿还没有到烧炕的季节,林母把这东西藏在这儿,也真不太容易找到。幸亏林家地方小,家什也少,这才让她在这么短的时间找到。 林母有点儿尴尬,“我给忘了。” 忘了?分明是舍不得给闺女吃吧。林蜜也懒得说破,切了几片姜放在碗里,放了两大勺红糖,倒上开水。搅合搅合晾一晾,热乎乎地喝了一碗。 身上的寒意被驱散,她舒服地叹了一口气,上了炕随便拉住被子盖在身上,闭上眼睛。 这小半天,实在是太累了。 林父看到这情景又要骂人,被林母拉住,“让她睡一会儿吧,咱们该去上工了。”刚才就耽误了挺长时间的,现在去地里,也不能算完整的一天。不过,总不能在家里坐着吧。 欠着那么些外债,大队还欠了些粮食,一天都不能偷懒。 林父和林母扛着锄头下地去了,林旺也去了村里小学,屋子里安安静静的,林蜜也终于可以睡熟。 她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回到了现实世界。依旧是高楼林立、车水马龙的繁华都市,熟悉的环境和熟悉的人。 林蜜特别开心,再一睁眼,发现自己依旧在逼仄的屋子里,真是说不出来的失落。 老天也真的是够了,既然让她活着,为啥偏偏要送到了这么个缺衣少穿的年代里来?到底是褒奖还是惩罚? 这个念头刚刚出现,脑海中就出现了一个声音:【你是有福运的,不用担心】 “啥?谁在说话?”林蜜吼了一嗓子,回答她的只有静默。 门开了,林旺背着书包走进来,四下里瞧一瞧,“姐,你咋还没做饭?” 她坐起来,没好气地答道,“想吃啥,自己做吧。” 她才不会像原主那样,做牛做马地伺候这一大家子呢。 “哎,姐你咋这样!”林旺抱怨着。他心里也不舒服,前晌发生在他家的事儿,很快就传遍了全村。 村里有几个家境好些的孩子和他一起去乡里上学,中午热饭的时候,就直接问他:“听说,你爹娘为了20斤粮食,要把你姐嫁给陈大友?” 林旺无言以对。自己闷在教室里啃玉米面窝头。家里困难,其余人都吃高粱面,只给他做玉米面。可是这回心里有事儿,他觉着玉米面都没有以前吃着香甜了。 他觉得,今天这些屈辱都是姐姐带给他的。如果不哭不闹,乖乖嫁去陈家呢?不就没有这些事儿了? 因此,进门看见姐姐懒着,他说话就比较难听。 当然,这种情况非常普遍,整个家里,也就姐姐地位最低,以往比这更过分的话他也说过,姐姐每次都是沉默不语,尽量满足他的要求。 这回,是咋回事呢? 难道真的像娘说的,姐姐跳河之后,脾性都变了? 林蜜才不管林旺咋想的,睡了一觉,她觉得身子舒服多了,就找了个盆,拿了程墨的衣裳出门。 初秋的傍晚凉意明显,林蜜身上单薄的衣裳根本无法御寒,只好又把程墨的衣裳披在身上。 上工的村民成群结队的回来,林父和林母也在其中,见到林蜜,林母问她做好饭了没。 林蜜站住,沉默了一会儿,才说,“娘,我早晨刚跳了河,身上实在不太舒服,做不了饭。不过,我现在就去洗衣裳。” 林母:谁让你提跳河的事儿了? 林父扯一把老婆,“行了别说了,先回家。”这蠢婆娘总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王婶听见是林蜜的声音就几步跑过来,“招娣,你身上不舒服,就别洗衣裳了,回家歇着去。” 林蜜笑了笑,“我得把衣裳洗了,还给程墨。”王婶早就发现这闺女身上披着一件男人的衣裳,很眼熟,和早晨披着的分明是同一件。 挺招娣这意思,衣裳是程墨的? 大家都是一个生产队的,回来也都是一起回来,一群一伙地人不少,听见林家闺女身上披着程家而小子的衣裳,都窃窃私语起来。 “没想到啊,招娣和程墨还扯上了关系。” “可不是呢,程家是地主阶级,林家也不管管,回头受拖累。”虽然这几年程家的人不会再被□□,可是村民们对以前的事儿可是记忆犹新。 一家子在村口的戏台上排成一溜儿,随意被人辱骂、往身上扔东西,程家的大小子还被打断了腿,如今还瘸着呢。 林父听了就急了,“招娣,你把衣裳给我!”他打算立刻把衣裳送回去,并且要警告程墨,不许接近他闺女。 今天白天说的话,林父并没有放在心上,他觉得,把女儿嫁给有粮食吃的陈大友,是最好的归宿。 林蜜装作没听见,一扭身端着洗衣盆跑了。 “哎,你个死丫头!”林父张嘴又骂,被王婶讽刺了两句,这才不说话了。 王婶的儿子几年前牺牲在战场上,她就是烈士家属,在村里受尊敬。林父不敢和她硬碰硬。 第 5 章 从林家往东一直走,五六分钟之后就到了大河边。这个地方可以说是她从现实世界到书中世界的媒介,林蜜的心情有点复杂。 她蹲在河边,把衣裳撑开了放在水里沾湿,就听见重重的脚步声,很快,听着像是有人在跑步。 下意识地回头,一个高大的身影正好从身边越过。这会儿太阳刚刚落山,天色还没有完全黑下来,于是林蜜得以在电光石火之间看见对方的面貌。 高耸的眉骨、笔直的鼻梁,即便是惊鸿一瞥,也可以看出来对方是个少有的英俊男人。 是程墨。 林蜜哎了一声,对方站住,还是一副不耐烦的样子,“干嘛?” “你一会儿再回来一下,这衣裳给你。”她扬了扬手,把手里的衣裳给对方看。 程墨嗯了一声,转身继续跑步。 自从几年前他保护哥哥不力,导致对方被人打断了腿,他就开始每日锻炼身体,无论人在不在村里,这个习惯从未间断。 身体强壮是保护自己和保护他人的第一要务,当然除此之外,还需要有些智慧和手段。 不过今天,他真是有点儿后悔。不该在这个时候出来的,那样就不会遇到林家丫头。 对于林家,程墨没有特别的感觉,村里人没有什么见识,也比较愚昧,这样的人群最容易被人带节奏。 他不恨这些愚昧的村民,也包括林家人。但是,他却总是忘不掉林招娣的行为,当时他扑在大哥身上,承受着所有的拳打脚踢,而她只是沉默地看着。 他请求她去叫自己的父母,也好有个帮衬,可是她居然只是愣了一会儿,转身便跑了。 明明是那么有个玉雪可爱的女娃娃,咋能那么狠心呢? 程墨并不承认,自己是因为对林招娣有着别样的心思而对她更加要求严格。不过,从那件事以后,他的小心思便被自己掐灭于雏形,再也不可能冒头出来了。 他又跑了半个多小时,绕回来就见林蜜站在河边,她把衣裳递给他,还有些不好意思,“我劲儿小,可能没有拧干净。” 程墨伸手去接,虽然刻意避着,手掌还是不小心碰到了她的指尖,他一把扯过衣裳缩回手,手掌上那种奇妙的触感并没有消失。 他也根本没有心思和林蜜攀谈,拿了衣衫转身就走。 林蜜看着他的背影叹了一口气,作为一个了解所有剧情的穿书者,她明白程墨对原主的厌恶从何而来。 在她看来,原主其实不是故意袖手旁观的。毕竟人很难脱离自己的性格去行事,而原主本身就是个十分懦弱的人。 程墨回到家里,浑身汗津津的,手里还拿着一件湿淋淋的衣服,程母接过衣裳,“刘大山家说的是真的?” 刘家就住在隔壁,原本也和其他村民一样,对程家的所有人都避之唯恐不及,可就在上个月,刘家20岁的闺女大病一场,好了以后就突然对程墨产生了兴趣。 三天两头地往程家跑,见不着程墨就和程母唠嗑。 那闺女她娘也是如此,今天傍晚又来了,试探着问林招娣披着一件衣裳,是不是程墨的。 而程墨见了刘大山家的来,连饭也不吃就出去跑步。 回来手里还拿着湿淋淋的衣裳,难道是去了林家,这衣裳也是林招娣洗的? 程母对林招娣印象深刻,那闺女长得是真好看,配她家二小子也配得过,可是想到自家的成分,程母又熄了心思。 程墨应了一声,简短地解释说是林招娣找自己借的,就敷衍了过去。 跑了半天的步,浑身汗津津的,他打了两桶水,从头到脚地淋下去,冰冰凉凉的井水浇在身上,他觉得那一点点的蠢动似乎也被浇灭了下去。 这蠢动,来源于她的指尖。 难道,他都对她还有幻想?程墨深深地为这种可能而感到不齿。 * 林蜜暂时还不想回去,那里不是她的家,也没有丝毫亲情温暖可言。但现在主要的问题是,她的肚子很饿。 今天早晨和中午都没有吃饭,多半天了,就只喝了一碗红糖水,她的肚子咕噜咕噜地抗议。 “可是这地方,也没有啥吃的呀!”林蜜四处张望,周围黑蒙蒙一片,啥也看不清楚。 算了,还是回林家,不管咋样总能弄到点吃的。在饥饿感之前,林蜜选择妥协。 扑通,扑通! 是什么东西落进河里的声音,会不会是什么能吃的东西?林蜜现在满脑子都是食物,她走过去,蹲在河岸边。 一个什么东西扑腾着,她摸过去,触手滑腻腻的,好像是一条鱼! 原来刚才那几声是鱼在水里跳跃的声音,不知咋地就蹦跶在了地上。她摸到尾巴处,把鱼提起来,掂一掂,好挺沉的。怎么着也得五六斤。 林蜜可太高兴了,同时心里也生出一种疑惑来:这河里没啥鱼的,她白天在水里扑腾,也没有见着一条。咋刚刚觉得饥饿,就有一条傻鱼自投罗网了? 她不禁想起来脑海中的那个神秘的声音,难道穿到书中世界以后,她还真的自带福运? 一手拎着鱼,一手拿着洗衣盆,林蜜往回走。走到林家院子门口的时候,她转了个弯,进了隔壁王家。 王婶刚吃完饭,说是晚饭,其实不过一碗高粱稀饭。清汤寡水的,也就骗骗肚子罢了。 见到林蜜,她挺高兴的。 她的男人早死,儿子前几年牺牲了,家里从早到晚就她一个人,特别希望有人能来和她说说话。 “你吃饭没?婶子给你烤红薯吃。”自己吃饭当然是喝稀饭,可林蜜是客人,王婶又十分同情对方的遭遇,就想着给她做点能填饱肚子的。 “婶子,我还没吃,想吃婶子炖的鱼。”林蜜说着,把鱼提到面前让王婶看。 其实,刚才王婶就看到了,但是她想着这鱼林蜜肯定是要拿回自己家的,也就没有问,免得对方抹不开面子,还得给她留点。 王婶不想占这个便宜。 现在听对方的话音,这鱼竟然是给她的?王婶挺欣慰,心道这孩子有良心。白天替她出了头,晚上就带了鱼来当谢礼。 可是,这鱼她不能要。 “你拿回去,给你爹娘弟弟吃。”虽然林家剩余三个人都不咋地,但毕竟人家才是一家人。 林蜜摇头,“不,我就想和婶儿一起吃。婶儿的手艺好,咱们吃红烧鱼吧。” 给林家那三个人拿回去?绝不!她又不是圣母,人家都要把她卖了额,还巴巴儿地送东西。 “这不行,太贵重了。”五六斤重的大青鱼,三四口人省着点能吃个三四顿呢。 林蜜干脆把鱼放在案板上,自己蹲在灶下打算生火,一面还不忘哀求王婶,“我真的饿了。” 第 6 章 王婶没法拒绝。本来也是,面对这么一个笑起来甜甜蜜蜜的女孩子,谁又忍心说得出拒绝的话呢? 于是拿起菜刀杀鱼,“一会儿炖好了,给你家拿回去。” 林蜜:“婶儿,我不想拿。” 王婶暗暗叹了一口气,没有再劝。对于林家夫妇的行为,她也是十分地瞧不上,否则就不会在白天旗帜鲜明地站在林蜜这一边了。 她手法麻利,很快把鱼杀了去鳞,用清水洗的干干净净。中秋节给烈士家属发下来的半斤油还没舍得吃,今天正好用上。 锅烧热了,王婶盛了一勺油,想了想,又盛了一勺。林蜜在旁边看着,心里暖暖的。 这可是六十年代初,村里人家炒菜都舍不得用油的,实在馋了,就出锅的时候淋上一两滴。王婶对她也真是挺实心了。 不一会儿,一股油香味儿传来,林蜜使劲儿吸了吸鼻子。王婶看了就笑,“鱼还没有下锅,你倒是先馋上了。” “婶儿,这油太香了。”闻着像是芝麻油,但是比芝麻油清淡一些。 王婶说这是胡麻油。胡麻是生长在北方的一种植物,种子和瓜子仁差不多大,榨出的油比芝麻油便宜,但是也很香。 林蜜觉得,这会儿就是物质太贫乏,吃的东西还真是有原汁原味。后世,大家吃的都是色拉油一类,都怕油的味道太大,抢夺了食物本身的香味。 可是在林蜜看来,这胡麻油才是真的香,炖出来的鱼,一定特别好吃。她很期待。 王婶把剁好的鱼块下到锅里,就听“呲啦”一声,随之冒出一股白烟。她用锅铲轻轻翻动几下,看鱼皮都成了焦黄色,就打算倒凉水。 “婶儿,我来吧。”林蜜站起来,接过对方手里的锅铲。 炖鱼炖肉不能放冷水,不仅不容易炖烂,而且会产生腥气。林蜜自己喜欢品尝美食,也乐意琢磨做法。因此,她做饭的手艺在同龄人之中算是出挑的。 “那行,我来烧火。”王婶也没有推辞。 林蜜没有先往锅里放水,而是先用一勺醋喷了一下,顿时一股醋香味儿扑鼻而来,王婶都有些馋了。 这还没有完,林蜜往锅里放了两勺酱油,抓了花椒大料小茴香扔进去,又从暖壶里倒了开水,刚刚没过鱼身,这才把锅盖上。 王婶挺诧异。王家和林家仅隔一堵墙,她当然知道林家的饭几乎都是林招娣做,所以手法娴熟也挺正常。 主要是这些调料。依照林家的光景,家里能有盐和一点点油就不错了,酱油和花椒大料啥的,恐怕林母根本舍不得买的。 那么,这丫头是咋知道怎么用的?瞧她方才那胸有成竹的样子,仿佛是日日都用这些的。 王婶狐疑的眼神落在林蜜身上,发现对方已经开始收拾屋子。瘦弱而灵巧的身子在屋里穿梭,让王婶觉得眼睛有些酸涩。 自从儿子牺牲以后,王婶对生活的态度就是得过且过。不仅三顿饭都是随便弄一口吃,屋子也不太爱打扫。 说句实在话,如果不是怕给儿子丢脸,她都想跟着儿子去了。 这姑娘一来,整个屋子似乎都亮堂起来,她手脚麻利,把家具都擦了,还扫了地。 真好啊!家里还得有个年轻人,有盼头呀。 过了一会儿,锅里满满飘出香味儿,一直往人鼻子里头钻。林蜜又等了十几分钟,走过去把盖子掀开看了看,回头笑道:“王婶儿,鱼炖好了。咱们就拿两个碗就着锅台吃吧。” 这种吃法有点像后世的灶台鱼,王婶没有见过,因此觉得很新鲜。 两人一起坐在灶台边上,每人夹了满满一碗鱼吃起来。 鱼是刚杀的,特别新鲜的,而且现在这河水里头也没有污染。只是放了简单的调料炖煮一会儿,吃起来就浓香扑鼻,还有一种后世没有的清甜味道。 林密觉得比现实世界中那些高级餐饮店的鱼还要好吃。 王婶也不住点头,“你这丫头,手艺还真不错。” 在两人吃鱼的时候,林家也在吃晚饭。林家夫妇下工回家,见到家里冷锅冷灶的,就气不打一处来。 林父特意吩咐,今天晚上不吃高粱面了,吃玉米面,就做三个人的。林母也没有反驳。在她看来,女人就应该听男人的,要温顺一些。 以前闺女性子倒是还不错,跳河之后似乎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一天之内,就给了她爹两次没脸,是该教训一下。 林旺也不忘给姐姐上眼药,说他放学回来,姐姐居然躺在炕上睡觉。 这年头,粮食都是有定数的,林母也真的就做了三个人的饭:玉米面贴饼子,就点去年秋天腌上的咸菜疙瘩。 这种饭食后世都没有人看一眼,60年代初却并不是每顿都能吃到的。 林旺连着吃了七个玉米贴饼子,林父林母笑嘻嘻的看着儿子。林母摸摸儿子的脑袋,“等你姐姐嫁去陈家。咱们家的粮食就多了,以后每顿都给你贴三个玉米饼子。” 陈大友家里有存粮,所以,即便对方四十好几了,还带着一个十几岁的女儿,也不断有人上门去说亲。 如果不是她家招娣样貌好,恐怕对方也看不上。 林父也知道这一点,嘱咐老婆,“明天你干脆去一趟陈家,看能不能提前结婚。” 他自己也觉得经过跳河事件之后,闺女比以前有主见,甚至学会两面三刀。 当着人家的面,就是一种咄咄逼人的姿态;有了外人在,就表现出一副脆弱温顺的样子来。林父有一种直觉:自己很快就掌控不了女儿了。 还是赶紧把婚结了,省的夜长梦多。 林母点了点头,“行,那我明儿一早就去。”一面又不忘催促两人赶紧吃。 就在这时,房门被人从外头打开,林蜜回来了。 林旺眼疾手快地把最后小半个玉米饼子塞到自己嘴巴里,一双眼睛还不忘盯着林蜜,似乎生怕她扑过来抢似的。 林母笑得尴尬,“你这么快就回来啦?这饭食也不够……” 林蜜挑眉,“我吃过了。” 吃过了?林母和林父面面相觑。林旺到底是个半大孩子,做事更加简单直接一些,“姐,你吃啥啦?” “红烧大青鱼。”林蜜语气淡然,而林旺已经瞪大了眼睛。 第 7 章 “姐,姐,你真的吃了红烧鱼?” 红烧这种做饭费油费料,非得用于做肉食才能相得益彰,可是林家也就每年过年才能吃到肉,做法也不过就是加了盐清水煮。 光是听到这几个字,林旺的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林母也很诧异,“招娣,你在哪里吃的?” 林父却直觉自己女儿是在瞎说,这年月谁家舍得把鱼红烧了。 林蜜径直上了炕,找了被子盖在自己身上,在闭眼睛睡觉之前,她说了一句让林家炸锅的话:“在隔壁王婶吃的,鱼是我抓的,也是我炖的。” “真好吃啊!”仿佛还嫌不够似的,她深深地感叹。 林旺在吱哇乱叫,抱怨姐姐为何不带他一起过去吃;林母在絮叨,说闺女就应该把大青鱼拿回自家。 而林父把旱烟袋的烟嘴在炕沿上磕得啪啪作响。 对于这些,林蜜通通都不理会,很快就进入了梦乡。睡着之前,她迷迷糊糊地想着:这家子太闹腾了,最好能找个房子搬出去。 第二天,林蜜早早起来,从屋中角落里找到半口袋红薯,旁边还有一盆高粱米,看着有个两斤多。 她有印象,这些都是陈大友送来的聘礼。当然粮食不只这些,其他的应该是被藏起来了。 亲事是肯定要退的,但是粮食也是可以吃的。否则,难道要饿死自己?林蜜可不是那种死要面子活受罪的人。无论在何种情况下,生命和健康都是最重要的。 她找了柴禾生了火,她把高粱米洗干净熬粥,灶火里烧两个红薯。 听见响动,林家其他的人也起来了,林父林母下地各自干自己的营生。林母倒是挺欣慰,看来闺女是想明白了,这不都知道起来做饭了。 这么多年来,林家都是原主做饭,也给林母省了不少的事儿。 唯有林旺,人虽然醒了,还是赖在被窝里不肯起来。林母说了一句,就被林父给阻拦了,“起来也没有啥营生,让他躺着吧。” 林蜜对一切视而不见,专心烧柴禾。很快粥熟了,她盛了一碗晾着,又从灶里扒拉出红薯,把上头的灰都擦干净了。 饭的味道在屋子里窜,林旺的肚子咕咕叫,他大喊,“姐,我饿!” 然后趴在炕头上,大眼睛瞪着,等林蜜给他端饭过来。 等了半天,也没有人来。抬头一看,发现林蜜站在灶台边上,一口一口地喝粥。她的动作挺文雅,却把林旺气得够呛。 “我让你给我端过来,你咋自己喝上了呢?” 听见叫嚷声,在院子里干活的林父林母一前一后地进来,正好看到林蜜放下碗。她把刚才擦干净的红薯拿在手上,神色平淡地从两人身边挤过,径直走了。 “招娣,你干啥去?”林母忍不住问道。 林蜜头也不回甩过来一句,“上山看看有啥能卖钱的,好还陈大友的聘礼。” 林母目瞪口呆,转头看向林父,“她来真的?” 林父脱鞋上炕,等着林母给他端饭,一面不甚在意地说:“让她去!山上能有啥值钱东西?” 野菜都差不多叫人挖光了,还想找到别的?到时候她两手空空地回来,也就没啥可闹腾的了,还不是得乖乖地嫁去陈家。 从林家走出来,抬头就能一眼看见山坡。这会儿正是初秋,树叶和青草都没有全黄,颜色倒是各有差异,从深绿、浅绿一直到浅黄,天然形成一副色彩斑斓的油画。 如果在几十年以后,这个地方倒是可以发展成旅游胜地,至于现在,这山区因为交通不便,比那些地处平原的村子更加贫困。 林蜜继续往山上走,边走边四处搜寻,一直爬到山顶也没有什么收获。山里但凡能吃的东西估计都被村民们搜罗走了,只剩下漫山遍野的树叶子和青草。 林蜜毫不怀疑,如果这树叶子和青草能吃,恐怕早就被村民们给薅干净了。 不是说她是自带福运的吗?难道昨天脑海中的声音只是一个梦? “我看就是骗人的。”林蜜嘟囔了一句,却依然不放弃搜寻。 没有福运又怎样,她总要自己努力一把的。 【前头,那棵歪脖子树下,有你想要的东西。】 一个声音突兀地响起,依旧是来自脑海中。这回,林蜜确定自己没有听错。 “你是谁?”她低声问道。 除了山风吹过的声音,和偶尔的几声鸟鸣之外,并没有其他声音。 什么鬼! 还是肚子的咕噜噜声唤回她的意识,林蜜从怀里拿出烤红薯,还有点温乎气儿。她剥开皮,大口大口地吃起来。原本皮是打算扔掉的,可是想想现在这年月,还是放进嘴里也吃了。 吃完了,还是觉得不太饱。在现实世界中,林蜜其实饭量不大,但是这具身体处在六零年大,本来就油水少,吃了一个巴掌大的红薯,倒是反而勾起更大的对于食物的渴望来。 她站起身来,四处看了看,果然看到一棵歪脖树,就在前头十几步的距离。 难道这就是刚才那个声音说的歪脖树?林蜜这样想着,人已经走过了过去。 “啊,这是什么蛋?”就在树底下,明晃晃地摆着十几个蛋,看着比普通的鸡蛋大一些,她数了数,足足有十二个。 就那么大剌剌地躺在树根下,周围连个遮蔽都没有。论理应该很容易被发现,可偏偏就没人发现。挺奇怪! 难道,她真的是有福运的?否则,这蛋又咋会留到被她发现呢? 不过,这毕竟是好事,林蜜用衣襟把鸡蛋包起来,小心翼翼地往山下走。一路上她都十分警觉,生怕碰到村民没法说。 这年月,所有的东西都是集体的,即便在山上找到了这些,也都得交给大队充公。她可不想那样,还指望着卖钱呢! 幸亏这一路上也没有碰到其他人,刚走到山脚下,有一个人飞快地蹬着自行车从不远处驶来,路过她的时候,也就淡淡看了一眼,便迅速把头转过去。 林蜜喊了一声,那人长腿支住自行车,半扭着上身回头,眉头紧紧皱着,“干啥?” 第 8 章 来到书中世界刚第二天,林蜜就见了程墨三次。每一次,他都是这副不耐烦的样子。 林蜜倒也没有生气,她挺理解程墨的。家里被批|斗,亲大哥被人趁乱打断腿,虽然有人在幕后煽动,但是田山村的村民们也脱不了干系。 程墨因此对村里人没有好感,这十分正常。 如果不是这会儿难得有人路过,她也不会叫住对方。 林蜜紧走两步来到程墨面前,“你是不是要去县里?”根据原主的记忆,这条路就是去县城的。 果然,程墨点了点头。 林蜜笑起来,“那你能载我去吗?”她凑近了些,低声道:“我想把这些卖了。”一面说着,一面略松了手。 看着像是野鸭蛋,得有十几个吧?这丫头运气倒是挺好,也不知道是咋找到的。 程墨的目光从野鸭蛋上移,她脑袋就在他下巴底下,从上面看下去,只看得到她乌黑柔软的头发和尖尖小小的下巴。 另外,还有一种温暖香甜的气息萦绕在鼻端,是她的味道。 程墨突然往后一缩,因动作太快,差点倒到另外一边,幸亏他腿长反应快,立刻支住地,这才免于出丑。 林蜜吓了一跳,仰头看着他,“你怎么了?”为啥突然后退?她又不会吃人。 程墨摇头,不耐烦地说:“赶紧上车!”要不然一直这样太尴尬了。 反正自己也要去县城,带她一段也没啥。最多到了县城就把她赶下车也就算了。 “哎,好嘞!”林蜜一手拉着衣襟以免野鸭蛋掉下去,一手扶住车架子,蹭上车后座。 程墨长腿一蹬,自行车慢慢地动起来,渐渐加速。山路崎岖,一边靠山,一边是悬崖。 林蜜不经意看了一眼,顿时心跳加速,她赶紧把头扭开,“程墨,你你慢一点。” 真麻烦!早知道不载她了。 程墨这样想着,还是放慢了一点速度,林蜜翘起嘴角。 程墨不是坏人,他其实内心挺善良的。只是自小生活环境不好,周围都是恶意,他才用坚硬的壳子来保护自己和家人的。 而且,这人绝非池中之物。穿书者就是有这点好,可以提前知道剧情。 不过,林蜜也没想着因此和对方套近乎,各人有各人的命数,何况,她现在自带福运,未来肯定不会差。 到了县城,程墨立刻把车子停下,“你下去吧,我还有事。” 林蜜下了车,站在路边有点发懵,她抬头低声问程墨,“黑市咋走?” 这年月是不允许老百姓自由买卖东西的,抓住了就会被定上投机倒把的罪名,送到局子里去。 林蜜可不想这样,所以她在路上就想好了,这东西得放到黑市上去。 她不知道黑市咋走。原主是个胆小温顺的,上一回去来县城还是小时候,更加没有去过黑市了。 程墨有点诧异:这丫头还知道黑市?看来也不想表面上那般乖顺嘛! 他顺手往前头一指,“过两条街,右边的巷子就是。” 林蜜道了谢,“我一会儿还在这里等你行不?”她不是要纠缠对方,而是这几十里的山路,如果靠两条腿走,恐怕天黑都到不了家。 果然,麻烦! 程墨甩下一句“再说吧”,便蹬着自行车走了。 林蜜毫不担心。程墨回村子之前肯定回来这里的,她对他的人品有信心。 按照程墨的指引,她找到那条小巷子。和普通的巷子并没有什么不同,也无人摆摊或者是叫卖。 这倒是可以理解,毕竟这年月倒卖东西得隐秘点。可是,这样可叫她咋找买主呢? 正想着,刚才从身边走过的一位大姐转了回来,凑近林蜜低声问道:“你带了什么来?” 林蜜一手抓着衣襟,里头鼓鼓囊囊的,一看就是有东西。 “野鸭蛋。”林蜜也把声音压得低低的。 大姐挺欢喜,这可真是太巧了。她家闺女正好想吃鸡蛋,可是家里的鸡蛋票给用完了,这个月的还没有发。孩子闹得不行,她就想着来黑市碰碰运气。 没想到,一来就遇到了卖主。 “我看看货。”大姐把林蜜拉到了一边。 林蜜松开手,大姐看了一眼觉得挺满意,“多少钱呀?” 多少钱?林蜜还真的没有想过。 不过,这是第一回出来做生意,她只要稍微挣点就行,反正是不用本钱的。 “大姐,你看着给吧。”林蜜笑眯眯的,语气真诚。 看着给?这种卖东西的方式,大姐还真是没有遇到过。她看林蜜年纪不大,长得也特别好看,一笑脸上两个深深的酒窝,看了就让人心生欢喜。 家里不缺这几个钱,她也不想占人家便宜,便掏出钱包来拿出四块钱来,“这些应该够了。” 这会儿买一斤鸡蛋需要八毛钱和一斤鸡蛋票,野鸭蛋比鸡蛋大,这些估计得有三斤。 大姐故意多给了点儿,是觉得林蜜人实在。 林蜜挺高兴地接过来塞在裤兜里,帮着把野鸭蛋一个一个地放在大姐带来的篮子里,还小心地把篮子里原来就有的布盖在上面。 大姐对林蜜的印象更好了,“你下回还来不?” “来的,不过不知道哪天。”林蜜必须得赚钱,倒不是为了还陈大友彩礼钱,而是她自己需要。 有了钱,不仅可以找房子搬出去,还可以每天吃好喝好。 至于林家三人,压根不在她的考虑范围之内。 大姐想了想,指着对面巷子说,“我就住那里,从这头数第三家。你要带了东西来,不拘是啥,都去问问我。” 山里的货都新鲜好吃,她家不缺钱,却经常在正规途径买不到想要的吃食。如果这小姑娘能隔三岔五来一回,她也能给家里改善下伙食。 林蜜应了。 两人匆匆分开,林蜜刚出巷子,就听见身后一阵喧哗声,回头一看,是两个带着红袖箍的人扯住一个小伙子。 “投机倒把,胆子不小啊。跟我们走一趟。” 林蜜心有余悸,得亏自己动作快。 看那两人装束,应该是联防队的,既然找到了此处,恐怕这黑市就开不了了。也许要换地方。 不过,刚才大姐不是说了么,有了好东西要先去她家问问,这也算得上有固定客源了。林蜜并不是很担心销路,只是下回她还能这么好运,在山上找到能卖钱的东西嘛? 林蜜走回和程墨分手的地方,发现对方还没有来,便站在路边等。 十八九岁正是青春洋溢的年纪,她的脸蛋又生得极为漂亮,往路边这么一站,很快就吸引了有心人的注意。 一个流里流气的小青年晃悠过来,目光肆无忌惮地在林蜜身上打量,“妹妹,等人呢?” 第 9 章 小青年站在街对面瞄了林蜜好一会儿了,他特意观察了周围,并没有发现和林蜜相熟的人。 这姑娘一身粗蓝布衣裳,前襟还补了两三块补丁,一看就是家庭条件不咋地的,说不定是乡下来的。 这样的人最好骗,小青年几乎可以预见到美人被撩戏得娇羞无奈的样子,心里的燥热蹭蹭往上窜。 他抬起腿,甩甩自己托人从外省买来的喇叭裤,又把自个的披肩发往后一撩,他是这条街最靓的仔! “妹妹,你等人呢?” 林蜜看他一眼,从口袋里掏出五分钱来,“去剪个头发吧。” 小青年…… 能不能配合点,我这儿撩戏你呢! 不过,大概是对方还没有看到自己英俊的面庞,小青年双手把头发别在耳朵后头,露出完整的一张脸来:让你看看这条街最靓的仔长啥样。 “妹妹,天这么冷,哥请你喝碗猪肉馄饨吧,就去国营饭店。” 这姑娘家里肯定吃不起肉,听到有馄饨喝,还不乐颠颠跟着走? 林蜜:“既然有钱吃馄饨,你为啥不去剪头发?” “我不想剪……”不是,干啥一直要关注他的头发?这可是当下最时兴的发型,他花了几个月特意留长,配上喇叭裤,就指望这打扮来招揽妹子了。 造型应该是足够帅的,小青年觉得,大概是这妹子不喜欢吃馄饨。 “妹妹,你爱吃啥?红烧肉?炖肘子?哥都请你吃!”小青年一连串说出许多硬菜,再一看林蜜,依然是一脸淡然。 她的眼神不住地往小青年的头发上瞟,后者都有点怀疑,如果她手里有一把剪刀,是不是立刻就要把他的满头秀发给剪了。 不行,这姑娘有点难缠,得速战速决才行。他上前一步,伸出胳膊要拉林蜜,后者往后一窜,大声喊叫:“来人哪,有人耍流氓啦!” “哎,你别乱喊!”小青年发懵,这姑娘咋回事?长得挺甜一姑娘啊,咋嗓门这么大呢! 可是已经来不及了。 这会儿是上午十一点多,正好是下班回家的时间,路上的行人可不少,听见林蜜的喊声都围拢过来。 有人就问了,“咋回事,你咋拉着这姑娘呢?”这是在问小青年。 小青年尴尬地笑,“这不,和对象吵架了。唉,她脾气不太好!” 问话的是个中年男人,家里有个河东狮,顿时对小青年有了一种同病相怜的感情,深以为然地点点头,“那你好好哄一哄。” 不过看这姑娘长相这么好看,也有发脾气的资本。哪里像是家里的黄脸婆,长得丑不说,还天天骂骂咧咧的。 “他是流氓,我们没有处对象。”林蜜冷然站在那里,盯着中年男人看。 她最烦这种人了,明明什么都不知道,却偏要把自己的情绪带进去。若是没有见过世面的姑娘,还真的会被小青年给控制住。 可是,林蜜在现实世界中生活了二十几年,那个年代,比这更加过分的人都有,平时网络上可没少报导。所以,她也不觉得害怕。 “我在这里等人的,他上来就拉我。”林蜜临危不乱,开口对众人解释。 小青年反其道而行之,一脸地哀求,“你别闹了,跟我回去,要什么我都给你买,行不行?” 围观的人恍然大悟:原来这姑娘是想要什么东西,男的不给买,这才闹起来的。现在的小姑娘,真是不会过日子。 原本还持有怀疑态度的几个妇女,这会儿也选择站在了小青年一边。 小青年心中窃喜,又伸手拉林蜜,后者躲了几下,可她一个女孩子,在体力上天生就处于弱势,眼看着就要被小青年拖走。 “哎,你们别光看着呀,我不认识他,他耍流氓!”林蜜对着周围的人喊。然而,除了几个惊愕于林蜜美貌而起了怜香惜玉之心的男人,并没有人想要出头。 就连那几个男人,也被旁人拦住,“这年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说不定两人真的是处对象的。” 正急得没法,林蜜突然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正骑车从人群外经过。 “程墨,快来救我!”林蜜大喊。 程墨大长腿支住自行车,扭头看去,越过围观的人群,就看到了那张白嫩的脸。 唉,麻烦! 就说不该载她的。这不是,一件又件的,都是事! 他把自行架好,大踏步地走过去,眼神一扫,就立刻明白发生了啥事。 他也不废话,直接一拳揍在小青年的胳膊肘上。 小青年觉着整条胳膊从肘关节那里为起点,一阵麻疼上下地窜动,手一松,放开了林蜜。 林蜜迅速躲到程墨身后,拉住他的衣袖,“他耍流氓。”她的声音轻轻软软的,还带着一种莫名的依赖,就像是一个受欺负的孩子看到了自家大人。 程墨心里软了一下,抄手压住小青年的肩膀,“走,跟我去派出所!” 派出所?那绝对是不能去滴!小青年挣脱几下,没有挣开,就赔了笑脸哀求,“大哥,我一时糊涂,不知道这姑娘是你对象,你放了我呗!” 这男的比女的大几岁的样子,两人长得不像,肯定不是兄妹,那最有可能的就是恋人了。 唉,这么好看一个姑娘却要便宜别人,小青年有点舍不得。可是,相比较美色而言,还是自由更重要。 严打的风还没有过去,如果他被抓到局子里,定个流氓罪,三年五年牢狱生活恐怕是免不了的。 对象?这小青年认为他和林招娣是恋人关系?这个念头在程墨的心头闪过,他的心里升起一种异样的情绪,如果不是场合不对,他几乎要忍不住回头去看身后之人的表情。 这么一愣神,手下的劲儿就松了,小青年顺势挣脱开,拔腿就跑。 程墨抬腿就追。他先天条件好,又是日日锻炼的,整天混日子的小青年哪里跑得过他! 刚窜出几步就被程墨扑倒在地,嘴里啊啊地叫着,却是动弹不得。 林蜜松了一口气,心里想着:这会儿要是有民|警在就好了。 下一秒,就听见有人喊,“民|警来了!” 咦,这么灵验的吗?林蜜顺着那人手指的方向去看,果然看到两个穿制服的人跑过来,把地上的小青年拷起来。 小青年还狡辩呢,“我啥都没干啊!” 可是周围围观的人不少,此时都是见证,“他对人家女同志耍流氓。” 自从程墨出现以后,大家的想法都出奇地一致:后来的这个小伙子才像是这姑娘的对象嘛! 女的漂亮,男的英俊,两人无论年纪和相貌都十分般配。 有这么个出色的男朋友,谁能看上小青年那挫样儿! 第 10 章 小青年被两位民|警带走了,围观的人也都三三两两离开了。热闹看完了,也该回去做饭喽。 有了家庭的人和小年轻没法比,看看人家,站在当街也不知道在说啥呢。那男人身材高大,女孩子娇小纤细,真有一种甜甜蜜蜜的被宠爱的感觉呢。 唉,真想在年轻一回啊! 林蜜仰着头,笑眯眯地对程墨道谢。程墨低着头,目光停留在她白嫩精致的脸庞上,冷了脸,“以后别上县城来了。” 长成这样招人的样子,身边没有男同志跟着,还是别来的好。今天是她运气好,正好被他碰上了。可是他很快就要出门一趟了。 不对,即便不出门,他也不会陪着她来。今天就是赶巧了。 对,就是这样! 林蜜莫名其妙,她应该没有惹这个男人吧? 看来是今天办事不顺利,林蜜这样猜测着,跟在程墨身后走。 不知从哪里飘过来一阵饭菜的香气,林蜜鼻翼微动,目光忍不住四处搜寻,前头那家点好像是卖吃食的。 这难道就是刚才小青年说的国营饭店? 其实刚才听到馄饨的时候,林蜜就忍不住咽口水,当时拼命忍住了。这会儿危机解除,口腹之欲便蠢蠢欲动。 她紧走几步,目光穿过透明的玻璃窗,看到坐在里头的人,有的低头吃东西,有的和对面的人攀谈,相同的是桌上都放着盘子碗的。 也许是馄饨,或者是刚才那小青年提到的红烧肉、炖肘子? 她的脚步越走越慢,终于被前头的程墨发现了异样,扭头一看,小姑娘的脸扭向路边,步子小小,比蚂蚁还慢。 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程墨挑了挑眉,推着自行车转回去。 “哎,咋啦?”林蜜有点心虚地问。她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被国营饭店吸引,还真的有点不好意思。 “饿了,吃了饭再回去。” 这会儿得有十二点多了,若是等骑回村再吃饭,肚子就要饿瘪了。所以,他不是因为林蜜才停下来的,主要是他不想让自己饿着。 程墨把自行车打在饭店门口,率先进了门。 林蜜迟疑了一会儿,也跟着走进去。程墨今天帮了她许多,该请人家吃一顿。只是不知道四块钱狗吃啥。 两人坐下,女服务员懒洋洋地走过来,“吃啥?” 程墨看着林蜜,“我最不耐烦选菜,你来。” 她选?林蜜想了想,“两碗馄饨,两个馒头,一份红烧肉。”说完了,才又想起什么似的,“四块钱够不够?” “不够!”女服务没好气地回答。 这是哪里来的土包子,没钱就别进饭店呀,抠抠索索地,丢人!早知道是这样,她就不过来招呼了。呆在后厨磨洋工不好吗? 林蜜对这个年代的服务质量早有心理准备,此时看了对方的态度,也真是让人大开眼界。她皱了皱眉头,正要教训对方几句。 就听啪地一声响,十几张华币和粮票被拍到了桌子上,“这些够不够?” 林蜜和服务员的注意力都被吸引过去,十块的大团结散乱地被压在一只手下,手指比一般男人长,骨节分明,洗得干干净净。 再顺着大手往上看,女服员就愣了神:这男人太俊了! 她在国营饭店工作几年,也不是没见过好看的,可是能比得上眼前这位的,还真的没有。更特别的是他周身那种冷硬而淡然的气质,就高出了一般男人一大截。 这,这是个极品啊! 程墨皱了皱眉头,又问了一遍,“这些,够了吗?” “够了够了,肯定够了。”女服务员连忙回答,脸上都是笑,“我这就是让后厨做去!” 林蜜可没有忽略对方突然泛红的脸颊和闪亮的目光,鄙夷地翻了个白眼。 程墨发现了,嘴角翘了翘。 林蜜凑过去,低声问道:“你做啥营生的?挣得不少啊!”林蜜问得挺直接,倒不是想要套对方的话。 她主要是觉得奇怪,按照剧情,程墨得再过五年才会富裕,怎么这会儿就这么财大气粗了? 一把华币还在桌上放着哩,看着怎么着也得几十块,粮票啥的也不少,在这个年代,可不是一笔小数目。 “别问,这生意不能带你。” 林蜜无语,她明明不是那个意思好吗?她是怀疑自己穿书以后,导致剧情和原书不一样,这才想要求证一下的。 不一会儿,馄饨和红烧肉都上来了,程墨又要了两个白面馒头。 林蜜吃一个馄饨,好吃! 再喝一口汤,好喝! 馄饨是用肥瘦参杂的猪肉馅和细细的小嫩葱拌的,应该是加了猪油,咬一口一兜水儿。汤底也熬得好,应该是骨头汤,放了紫菜虾皮,上头飘了几滴香油。 纯正的食物的味道,这和后世什么都用添加剂勾兑不同,吃起来给人的感受也不同。 林蜜吃到好吃的,就会特别专注。她微微眯了眼睛,仔细品味食物的味道,仿佛嘴里的是什么山珍海味一般。 看她这样,程墨觉得自己吃到的东西也比平时美味了许多。这些年来走南闯北,他也没少吃各种珍馐。不过,和这一顿相比,似乎都差了些味道。 付账的时候,林蜜把四块钱往程墨手里塞,后者挑眉,“这点也不够。” 林蜜讪讪,“不够的你补上。”大不了以后挣了钱还给他。可是这顿饭,林蜜很想请客。 回答她的是程墨大步走向柜台的身影。 好吧,以后再说! 程墨在柜台耽搁了一会儿,回来脸色就有点不好看。林蜜往柜台看去,发现收银的还是那个女服务员。不知道是她原本就负责这一块儿,还是为了接近程墨故意换的工。 难道,刚才她纠缠程墨了? 这男人,还真的有一种生人勿近的气质。 回去都是下坡,程墨根本不用蹬,自行车就一个劲儿地往前窜,速度太快,林蜜有点害怕,原本扯着车架子的手就扯住了对方的后衣襟。 程墨眉毛动了动,在下一个大斜坡时放开了车闸。 “啊!”林蜜失声喊叫,闭上了眼睛,双手下意识地抱住程墨的腰。 程墨的腰背僵住,一直到回了村林蜜下车,才放松下来。 第 11 章 两人骑车刚进村口,就碰上了刘大山老婆。无论是程墨还是林蜜都对这个满嘴八卦的女人没有什么好感,也没有和她打招呼。 刘大山家的望着两人的背影,皱起了眉头:程家二小子不会真和林招娣处对象了吧?不行,得赶紧回家告诉闺女一声。 程墨把林蜜送到门口就走了,还是冷着一张脸。然而,经过了几乎一整天的相处,林蜜对对方的性格有了直观的了解:这完全就是个外冷心热的人。 啥时候能多挣些钱,也请他去国营饭店吃一顿去。 这样想着,她推门进了院子。林母迎出来,“招娣,你咋才回来?大友等你半天了。” 大友?陈大友? 林蜜一阵厌烦,“他来干啥?” 陈大友推门出来,一双浑浊的眼睛恨不得黏在了林蜜身上,“招娣真是越长越好看了。” 四十多岁的中年人了,对一个十八岁的姑娘说这种话,林蜜觉得无比膈应,都懒得应一声,绕过站在房檐下的陈大友进了屋子。 林父和林旺都不在家,这会儿是半下午,上学的、上工的都还没有回来。看来林母是故意留在家里等陈大友的。 陈大友和林母一先一后地走进来,林母从炕头包袱拿出一块花布给林蜜看,“这是大友给你带来的,回头娘找人给你做件夹袄子。” 为了还债,家里人两年多没有做新衣裳了。可惜这布太花哨,否则倒是能先给林旺做一件。他是男孩子,又天天上学,不能让人笑话了去。 林蜜看都不看一眼,坐在炕沿上,正色对陈大友说:“估计你也听说了我们家的事儿,我就明说了:我不想嫁给你,聘礼粮食你今天就拿回去。缺了的,我用钱折给你。” “招娣,你瞎说啥!”林母推了林蜜一下。这丫头,陈大友都上门了,还当人面这么说,以后这关系还咋处呀! 陈大友冷了脸,“咋地,不是说要提前结婚吗?涮人玩儿呢?”他看向林母。这女人今天去他家可是这么说的。 “不是这话。招娣是昏了头,回头我教训她。”林母一点儿也不想失去这门亲事,陈大友是年纪大些,还带个孩子,可是人家家里有粮食呀。 这年头,有什么比这个更实在的。 林蜜明白了,感情今天林母去找陈大友。这家子人,是多不待见原主啊,非得上赶着把一个黄花大闺女嫁给老鳏夫? 她刚才还说要攒钱凑齐被林家人吃掉的粮食,现在就被啪啪打脸。果然对待林家人不能太心软。 林蜜冷哼一声,也不和林母搭话,只对陈大友说道:“现在可不兴包办婚姻那一套。我不愿意,谁也不能把我绑去你家。至于聘礼,你直接跟我爹我娘要吧,反正我是没有钱的。” 今天挣的四块钱,她打算自己攒起来。哪怕是吃了喝了,也不能再贴补林家。 林蜜也不想在这屋子里呆着了,转身就出了门。身后是林母的吆喝声,“你这死丫头,咋这么倔的!” 可最后还是没有追出来,估计是忙着安抚陈大友了。 她直接去了隔壁。 王婶正做针线呢,见林蜜来了挺高兴,“正好,你一会儿试试这件衣裳。”她把手里的东西抖搂开让林蜜看。 是一件深红色的外衣,崭新的布,带着夹层。 “这是给我的?”林蜜很意外。 王婶还有些不好意思,“家里剩下些布,你不嫌弃吧?”她这是早些年置办下来,原本打算儿子结婚给新媳妇的。 现在,儿子不在了,留着也是徒惹伤心。昨天晚上,林蜜带来那么一条大青鱼,王婶就想着弄点啥还礼,正好这块布就派上了用场。 “来,快点穿上试试。”王婶缝完最后一针,把衣裳递给林蜜。 “真好看!” 可不是就是好看嘛!原主长得好,虽然因为长期的营养不良和终年劳作而十分瘦削,但是胜在身材匀称。 穿了红衣裳,更显得皮肤白嫩,一双眼睛如水杏一般。 王婶越看越欢喜,“这么好的一个闺女,你爹娘……唉!” 她可以当着林父林母的面和对方叫嚷,却不太想背着两人对林蜜说坏话。哪里知道,话音刚落,就见林蜜脸色不对。 “你咋啦这是?” “他们叫来了陈大友,说要提前结婚。”林蜜把新衣裳换下来,又穿了旧衣裳,坐在炕沿边上。 “这是让猪油蒙了心吧!”王婶十分生气,“不行,我得去找他们说道说道。”说着就要穿鞋下地。 被林蜜拦住,“婶子,这回我想一次性解决。” 她算是看透了林家夫妇的德行,就是个滚刀肉,昨天在村民面前不是答应得好好的,要给她十天的时间,让她攒够钱还给陈大友吗? 这刚第二天就反悔了。 林蜜也不想和两人来回拉锯,干脆就找个办法一次性解决掉。她想多攒点钱,离开这里,根本没有时间和两人扯皮。 “你想咋办?” “婶,您带我去找支书吧。” 老支书也姓王,是王婶男人的本家叔叔。因为侄子早逝,他对王婶家里颇多照顾。后来连王婶的日子也牺牲了,老支书更是同情这个苦命的侄媳妇。 “你咋来了呢?”老支书坐在炕沿上抽旱烟,支书老婆站起身来把王婶和林蜜让进来。 王婶拉住林蜜,“叔,这闺女可怜哪,你可得给她做一回主。” 傍晚林父刚下工回来,就被老支书给叫了去。 “论理,我不该管你的家务事。”老支书抽了一口旱烟,看向了林父。 “不不,您该管,该管的。”林父神色恭敬。开玩笑,老支书做了半辈子村领导,如今虽然年纪大了,没有前几年那样雷厉风行了,但是威势还在。 这村里,还有老支书布能管的事?如果这话说出来,恐怕第二天林家就要被村里人的唾沫星子给淹死了。 老支书对林父的态度还算满意,“既然如此,我就说两句。” “你那女娃子今年才十八吧?你把她嫁给四十多的陈大友,合适吗?”其实这事儿老支书早就知道了,可是他没想管。 原因就像他刚才说的,毕竟是林家的家务事。可是今天侄媳妇都出面了,看着对那孩子挺上心,老支书也就不能不管了。 另外,他还有个私心:侄子和侄孙子都不在了,王婶一个女人每个盼头,若是有林招娣那丫头在旁边照看着,他也能少操些心。 老支书和王婶的公公是兄弟,当年后者挺照顾他家的,这份情他不能忘。 所以,王婶出面求他,也无法拒绝。 林父却并不知道王婶来找过老支书,他就有些为难,“这聘礼都接了……” “你把粮食还给陈家,这些日子吃了的,大队给你补上。另外再借给你10斤粮食,年底还上就行。” 10斤粮食当然是不够吃到年底的,可是这年头谁还能管饱不是?剩下的粮食缺口就凭各家本事去找了。 村子偏僻,连续几年雨水不多,收成真的不咋地。队上也没有余粮。 就这10斤,还是老支书看在王婶的面子上借的。 第 12 章 林父不情不愿地答应了,他也不敢和老支书扎刺儿。等他走了以后,老支书喊,“你们娘两个出来吧。” 王婶拉着林蜜从屋里走出来,对老支书道谢,“叔,真是太谢谢你了。” 林蜜也十分感激。老支书和她非亲非故的,其实可以不用帮她的,这一切都是看在王婶的面子上。 所以,回去的路上,林蜜就把四块钱塞到王婶手里,“这是我挣的,婶儿你留着花吧。” 王婶哪里肯要,“你自己留着。”如今老支书发话,有出面借给林父粮食,这亲事肯定是可以退了。 这钱招娣也可以省下来。 两人又退让了几番,王婶终究是不肯收,林蜜也就没有再坚持。王婶是她来到书中世界中遇到的第二个好人,她很感激对方。 而且,从小就没有父母疼爱,林蜜觉得王婶在某种程度上弥补了自己的遗憾,她也想着以后长长久久地对王婶好,也不急于这一时半会儿的。 林蜜说自己不想回家了,王婶就让她住下,两人热了昨天剩下的红烧青鱼,又贴了四个玉米面饼子。热热乎乎地吃了,上炕说了半天的话,先后睡着了。 再说回了家的林父,进门就一脑门子官司,林母正做饭呢,扭头问:“当家的,你这是咋了?” 林父把刚才在老支书家的事儿说了一遍,在炕上写作业的林旺先不愿意了,“姐姐不嫁陈家,那咱家以后的粮食咋办?” 林父也是担心这个。老支书做主借给他10斤粮食,可这些够干啥的?若是林招娣嫁给陈大友就不一样了,女婿还能看着老丈人一家子饿肚子? “那死丫头,不知道咋说动了老支书出面。”林父又不傻,猜到肯定是林蜜做了什么。 要不然前几天老支书对这件事不闻不问,为啥今天突然要出头呢? 但话虽然如此说,到底是不能罔顾老支书的吩咐,这婚事就作罢了吧。 老支书也是雷厉风行,当天晚上就让个小伙子把13斤粮食给林家送过来,其中3斤是补上陈大友聘礼的。 可这些日子几口人吃了可不止3斤,林父只好肉疼地从10斤里再拿出2斤来,总算是补足了20斤粮食。第二天背着送去了陈家。 这回是来退还聘礼的,陈大友可懒得招呼林父,抬头看了一眼,便继续躺着。他家里有存量,还有先头死了的老婆留下来的嫁妆,对队上的工分看不上眼,见天就搁家呆着。 林父挺尴尬,也不好和对方搭话,放下粮食就走了。出了门没有几步,就有个十一二岁的女孩子追上来,扯住他袖子问,“叔,招娣姐姐真的不来做我后娘了吗?” 这是陈大友的闺女,林父也是见过一两回的。于是挤出一丝笑容来,“啊,是,咱们两家退亲了。” 女孩子眼睛红了,“叔,你回去能不能劝劝招娣姐?我想让她嫁进来。” 林父无语。她连我的话都不听,难道会在乎你的意见? 他摇了摇头,走了。 女孩子望着林父离开的背影,眼泪掉下来。她偷偷去打听过林招娣,知道对方是个脾气温和又勤快的,还指望着对方嫁进来以后,管管她爹。没想到,还是一场空。 她伸手抹眼泪,露出一截手腕来,上头青青紫紫,满是伤痕。不用想也知道,胳膊上肯定也是少不了的。 她站了好一会儿,才慢慢地走回去,陈大友正生闷气呢,见她进来,随手抄起一根木棍子就打。 女孩子哭叫着躲闪,“爹,我帮你把招娣姐抢回来!” 陈大友不打了,“你有办法?”今天再一次见到林招娣,他发现对方比上回更好看了些,他原本可有可无的态度,顿时成了一种执念。 在加上昨天在田山村吃了瘪,本来就气不顺,今天林父居然敢真的把粮食送回来退亲,是不是真的当他陈大友好欺负了? 原本他是打算找个机会把林招娣掳了来,生米煮成熟饭的,不过现在听闺女这么一说,觉得先让对方探探路也行。 如果林招娣能好好地嫁给他,他也不愿意用强。陈大友觉得自己真的仁至义尽了。 林家终于和陈大友退亲了,这个消息迅速传遍了田山村。大多数人都说林父终于干了一件好事,被知道内情的人一顿笑,“要不是老支书出面,你以为他舍得退?” 王婶却是真的高兴,特意去乡里割了半斤肉,让林蜜中午来家里吃。 林蜜爽快地答应了,她又去了一趟山里,想着碰碰运气,看能找到啥东西不。 她一面往山上走,一面自言自语,“要是能找个值钱的就好了。”上回野鸭蛋卖了四块钱,她回来也问过王婶,对方说这是买家厚道,其实根本不值这么多钱的。 所以,其实还是挣得太少了。照着这样的速度,她啥时候才能挣够钱搬出去啊!林家这一家三口,她可实在是看得够够的了。 正想着,就听见脑海中那个声音说道【往前走四步】。 林蜜心头一喜,迅速往前走去,果然就在树根底下她发现了一堆山药。 一共六根,每根都有两尺多长,就那么大剌剌地放着。有了上回的事儿,林蜜对此已经见怪不怪了。 这些山药也不知道能卖多少钱。可是拿什么捆一下呢?这么多她也没法拿。 回家去找绳子?山药放在这里不能保证没人拿。 正犹豫的,就听见头顶上有人说:“你的运气还真的挺好的。” 林蜜抬头,就看到了程墨那张英俊的脸。 “哎,这么巧!你有绳子吗?” 和程墨那张面无表情的脸不同,林蜜见了他还真是有点欢喜。她知道程墨是个好人,所以对于对方的冷淡并不是很在意。 更何况人家昨天刚帮了她的忙。 “谁出来还随时带着绳子。”程墨这样说着,人却四处去找东西,终于叫他找到半根草绳,拉一拉还挺结实的,上前把山药捆了。 林蜜真是大松一口气,连忙对程墨道谢,“如果不是有你,我还不知道该咋办呢。” 她说话的时候是笑着的,早晨的太阳光洒在她的脸上,她整个人似乎会发光。 程墨转开眼,“我还有事先走。” “哎,你等下,你是不是又要去县里?” 第 13 章 程墨偷偷翘起嘴角,转过头来又是一脸严肃,“对啊,你又要干啥?” 林蜜嘻嘻笑,“你看,村里也没有人买这些东西……” “麻烦!”程墨嘴里嘟囔着,还是拎起了一捆山药,往山下走去。 林蜜跟在他身后,暗暗咋舌:一捆山药拎在他手上,看着轻如羽毛。 每根山药都挺粗挺长,这堆东西可不算轻。如果是她自己拎着,恐怕走下山都很艰难。 林蜜对程墨的感激之情又增加了几分,紧走几步追上对方,“怎么这么巧,你一大早就上山?” 无论剧情里还是这几天听村民说八卦,她都知道程墨几乎是不在地里和山上出现的,他自然有他的生财之道。程家并不缺钱,就是成分不好。 程墨脚步顿了一下,随即若无其事地说:“没事,就是上山来逛逛。” 两人走到山脚下,就见自行车停在前头,有个村民刚好路过,还挺奇怪地看了程墨一眼,“刚才就看到你了,你扔下自行车急匆匆地上山干啥?” 程墨…… 林蜜跟着问道:“你是不是上山有急事?那你赶紧去办吧。”她挺想立刻就去县城把山药卖掉,可是也不能耽误人家的事儿吧? 大不了就坐在路边等,这条路是去县城的必经之路,说不定能等到个能载她的。 程墨回头看他一眼,“赶紧上车,啰嗦什么。” 好吧,算是她多想了。 程墨用草绳把山药绑在了横梁上,长腿一蹬,载着林蜜去了县里。 林蜜这回也没敢去黑市,而是按照地址去了上回那个大姐家,对方还认得她,“这回带了啥?” 话音未落,就看到了站在林蜜身后的小伙子,大姐华然大悟,“这是你对象吧?小伙子真精神。” 林蜜:“不是的,他是我同村的,帮着送山药来的。” 原来带来的是山药,就在程墨手上拎着呢。 大姐看了看,“行,你留下吧,正好晚上给他们爷俩蒸山药吃。”秋天是进补的时节,山药入肾精,多吃点补补阳气,冬天就不怕冷了。 “好嘞!”林蜜笑眯眯地,程墨素着脸把山药给拎到院子里,放在靠窗户的墙根底下。 大姐看了看放得整整齐齐的山药,脸上的笑意更深了些,从兜里掏出来五块钱来递给林蜜,“我也不称了,就给你这么多,你看看行不?” “行,行的。”林蜜笑眯眯地接过来放在自己兜里,和大姐打了声招呼,便和程墨相跟着走了。 这两人倒是挺般配。不过,那姑娘说两人还不是对象关系?大姐觉得,可能有些人还在懵懂之间呢。 她摇摇头,捡了一根山药清洗起来。 * 走了一段距离,程墨忍不住问林蜜,“你就不怕对方少给你钱?” 林密摇摇头,“应该不会。上回的野鸭蛋我回去也算了,是给多了的。” “咋,这回给少了?”林蜜问程墨。她刚来这书中世界没有几天,以前也没有关注过六十年代的物价,还真的不知道应该卖多少钱。 程墨没说话。 这姑娘真有意思,卖东西也不管价格。不过,也不知道是傻人有傻福还是咋的,两次卖的钱都不少,比市场价要高一点点。 那个大姐也是个实在人。想起大姐,程墨又想起大姐刚才猜测两人是对象关系,林蜜否认了。 也挺好。如果她当时不否认,自己肯定也是要否认的。毕竟他和这丫头也只是打过几次交道。 林蜜现在有九块钱了,拉着程墨要请他去国营饭店吃饭。程墨瞅着她。 林蜜有点不好意思,“咱们就喝两碗馄饨。”九块钱应该是够的吧? 程墨财大气粗,她和对方不能比,但是也不好每次都让程墨帮忙而没有表示。这回先吃点便宜的,攒多了钱再吃好的。 程墨嘴角翘了翘,蹬上自行车,等了半天,也不见有人上来。他回头催促,“快点上来,肚子饿了。” 这就是同意去吃饭了?林蜜挺开心。连着好几次让程墨帮忙,再不表示表示,她的心里有负担。 坐在车座上,林蜜问:“县城里就一家饭店吗?”她可没有忘记上回那个态度恶劣的女服务员,真的不想再看到一次了。 程墨心想:她上回看到女服务员纠缠我了吧,所以才不想去的。开心! “只有这一家,不过,我可以带你去一个地方,比国营饭店都好吃。” 这人这回说这么多话?难道是因为她主动提出请吃饭?林蜜觉得应该是这样,心里暗暗想着下回让程墨帮忙一定要请吃饭。 两人各怀心思,程墨载着林蜜钻了几条胡同,最后停在了一个大铁门跟前,“到了。”他说。 林蜜下了车,抬头打量。这铁门十分厚重,黑漆漆的,看着不像是一般的民宅。 程墨在门上轻轻敲了几下,很快就听见脚步声由远及近,随即门被人从里头打开。 一个须发皆白的老人走出来,看到程墨眨了眨眼睛,“你小子还知道来呀!” 程墨笑了,“这不是馋您老做的饭菜了嘛!” 老人没搭理他,目光落在林蜜身上,看了一会儿,微微点头,“怪不得啊,你顾不上来看老家伙呢。” 原来是身边有个小姑娘呢。姑娘长得不错,看着也是个有福气的,老人挺满意。 林蜜甜甜地叫了一声“爷爷”,老人就更加高兴了,把两人让进来。 进了院子,林蜜长大了嘴:这院子不是一般的大,差不多比得上林家的四倍大。南面二层小楼,都是用红砖砌成,看着十分气派。 六十年代的县城,居然有这样的房子? 程墨似乎看出来她的疑惑,低声道:“怎么,看傻了?” 林蜜点点头,“太气派了。” 程墨嘴角翘了翘,这小丫头还真的很容易惊讶呢。 两人进了屋子,林蜜就更惊讶了,里头的家具都十分现代化,居然还有电视。 这位老人到底是什么来路? 老人端了两杯茶放在桌子上,对林蜜说道:“你别拘束,喝点茶水,我这就给你们做饭去。” “姑娘,你喜欢吃啥?” 程墨清了清嗓子,“顾老,她是我带来的,您是不是应该先问我吃啥?” 顾老瞪他一眼,“女士优先,没听过?” 林蜜在顾老家里吃了穿书以来最好吃的一顿饭,觉得十分满足。而她那种吃到美食就仿佛得到全世界的表情也取悦了顾老,离开的时候,顾老三令五申邀请林蜜下回还来。 程墨有些吃味,明明是他先认识顾老的好吗。 出门的时候,顾老问他:“你打算什么时候回去?” 程墨不由自主地就朝林蜜看了一眼,小姑娘正低头踢地上的石子玩儿。他看了一会儿,说道:“再过三天吧。” 顾老点点头,“那边还等着你呢。” “我知道。” 第 14 章 林蜜并没有听到程墨和顾老的谈话,回去的路上,她对顾老十分好奇,叽叽喳喳地问个不停。 程墨十句里头能回答个一两句吧,林蜜习惯了他表面上的冷淡,也不是很在意。但是关于顾老,程墨还真的没有说多少。 只是提到对方是他五年前认识的。 多年前?那会儿程墨刚刚二十出头吧?林蜜直觉顾老绝对不是一般人,想着难道程家突然不被批|斗难道和顾老有关系? 路过国营商店的时候,林蜜让程墨把车子停下来,买了一包上好的烟叶。 回到村里,程墨照例要把林蜜送回家,等林蜜下了车进门,他便调转车头打算回自家。 冷不防旁边窜出一个人来,“程家二哥,你们这是刚从县里回来?” 程墨捏住车闸,看清对方面容,是刘大山家的闺女名叫兰花的,他和此人素来无来往,对刘大山家的八卦成性也十分厌恶,因此只是淡淡应了一声,便蹬了自行车走了。 刘兰花看看程墨的背影,又看看林家紧闭的院门,皱起了眉头。 她是重生的,知道程墨这人未来不可限量,因此才隔三岔五去程家,也让自己的娘关注程墨的动静,就想着找机会接近对方,最好能嫁给程墨。 这样,她就不用像前世一样过脸朝黄土背朝天的日子了。可是不知道为啥,程墨这几天和林招娣走得挺近。 娘已经提醒了她好多次,今天刘兰花听说程墨又带着林蜜出了村子,就想着自己亲眼过来看看。 这一看,她就气歪了嘴:刚才程墨骑着车子带着林招娣,脸上的神色是她从未见过的柔和。 看到她之后,又是一副冷冰冰的样子。 同样是人,咋如此差别对待呢?难道程墨对林招娣有好感? * 家里一个人都没有,林蜜喝了口水,径直去了老支书家。 老支书年岁大了,村里事儿基本上都交给了做生产队长的儿子,他也不用上工。 林蜜把一包烟叶放在桌子上,“支书,刚才从县里买的,您尝尝看。” 老支书连忙推辞,“你这孩子这么客气干啥。” “支书,如果不是您,我和陈大友的亲也退不了。”林蜜说得十分诚恳,一面打开了纸包。 老支书鼻子使劲儿嗅了嗅,“这东西不便宜吧?”和吃的一样,烟叶这东西也分三六九等,他家不缺吃的,但是还远远没到烟叶自由的地步。 老支书也是三个月才舍得买一回,买的也是普通的那种。而林蜜送来的却是上好的烟叶,老支书一辈子没有啥嗜好,就乐意抽旱烟。 见到心头好,他就有些搂不住了。 但到底是顾忌面子,“你快些拿回去,使不得!” 林蜜把放在桌子上的烟袋锅子拿过来,往烟嘴上装了满满的新烟叶,压实了,递给老支书。 随手拿起旁边的火柴划着了,“您试试?” 试试,就试试呗?火柴都划着了,不抽也是浪费。 老支书就着火点着烟叶,深深地吸了一口:好!味香儿! 他眯着眼睛接连抽了好几口,这才睁开眼睛问林蜜,“你今天咋去的县里?” 这就是在扯开话题了,林蜜也心知肚明,不再提烟叶的事儿,就说自己是坐了程墨的车去的。 程墨?那孩子对人向来十分冷淡,怎么居然会载着林招娣去县里? 老支书觉得这事儿有点不寻常,却也没有说什么。 林蜜:“支书,我想改个名字,麻烦不麻烦?” “改名?为啥?” “招娣”这两字不好呗,听着一点也不尊重女性。虽然林蜜知道,林父林母给原主起这个名字就是为了招来儿子的。 可她不是原主,不想一直生活在这样的阴影之下。 当然,这话却不好直接对老支书说,林蜜找了个借口。 她凑过去,压低了声音说:“我找人算了,招娣两个字不吉利。” 怪不得呢!老支书挺理解。 村里人都迷信,他身为干部也只能睁一眼闭一眼。不过,这姑娘还挺坦白的。老支书对林蜜的印象又好了一层。 “那你想改成啥?” “林蜜,甜蜜的蜜。” 老支书点点头,拿出一张公文纸来,刷刷刷地写了几行字,盖上公|章,又让林蜜签了字。 “你拿着这证明去趟乡里,拿到乡里的证明再去县里派出所,有专人负责。”老支书还生怕林蜜听不明白,把注意事项都一一说明白了。 林蜜挺感激,“下回再给你弄点烟叶。比这个还好。” 老支书呵呵地笑。 林蜜回到家时,林家其他三人都已经回来了。连着几天被闺女下面子,林父见了林蜜就头疼。此时见到对方回来,也只当没有看到。 林母看了看丈夫,又看了看把头转到一边的儿子,只好自己开口,“招娣,你回来啦?快吃饭吧。”今晚喝高粱黑豆稀饭,她倒是多做了一点,所以如果林蜜吃的话也是够的。 当然不是指吃饱,这年头谁能吃饱呢! 林蜜看了看炕桌,淡淡道:“我不饿,在县城里吃得太多了。” 啥?她说啥?吃太多了? 这年头,还有人能吃太多、导致晚上不饿的吗?林母真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林父抬起头来,满脸都是不赞同。 这丫头,吃了啥也不舍得给家里带点的吗?不对,她怎么又去了县里? 林旺的反应更加直接,他也不喝稀饭了,跳下地扯住林蜜的胳膊,“姐姐,你今天吃了啥?” 林蜜掰着指头数,“白菜炒肉片、炖鸡腿、白米饭,哦,对了,还有一盆小馄饨。” 这些都是顾老做的,当然还有几个素菜,可是她不想告诉林旺,毕竟对他来说,素材远远没有肉更让人馋。 果然,林旺每听见一个菜名,就咽一口口水,林蜜说完,他的哈喇子都要流出来了。 “姐姐,你下回去县城能不能带上我?” “不能!”林蜜回答得十分干脆。 林母不乐意了,“招娣,那是你弟弟……” 林蜜转头看着林母,“你们有把我当过亲人吗?另外,我改了名字,以后叫我林蜜。”说完,她就从柜子里找了自己的两件衣裳,拿着出了门。 林母在后头喊,“你去哪里?” “我去别人家住,最近都不回来了。”既然都对她不曾关心过,她也不想和这些人凑在一起。 她去了隔壁,王婶刚吃完饭,正洗碗呢。见林蜜进来,很是欢喜,一叠连声地让她上炕,给她冲了一杯蜂蜜水,“甜甜嘴。” 这蜂蜜还是儿子在世的时候进山里掏的,王婶平时舍不得,这会儿林蜜来了,就赶紧给冲上一杯。 林蜜:“婶,我在你家住几□□不?” 第 15 章 王婶先是一愣,随即就是一阵惊喜,“行,咋不行呢!”她一个人住一个院子,每到夜深人静就觉得十分孤寂,总是忍不住想起死去的丈夫和牺牲的儿子,想着想着就哭半夜。 巴不得有个人作伴呢。 不过,这大晚上的,对方怎么会突然跑过来? “是不是你爹娘又找茬了?” 林蜜点点头,“也不是这一回了。我实在不想和她们住在一起,明天我就去问问老支书,看看谁家有空房子。”她想租一间两间的。 虽然身上只有九块钱,租房子应该是不够的,但是她想求一求老支书,房租先欠着,以后满满还。 王婶一拍大腿,“你还找啥呀,就我和住不完了!” 林蜜也想过这个可能,可是王婶已经帮了她好多,她不好意思再麻烦人家。她自己就愿意独自住,以为王婶也是这样的。 如今对方主动提出来,她也就没有了芥蒂,笑得甜甜蜜蜜的,“那太谢谢王婶了。” 王婶也很高兴。林家隔壁住了几十年,她也是看着原主长大的,知道对方是个好孩子。尤其是这几天,这孩子比以前活泼了,还十分爱笑。看到她的笑容,王婶自己都觉得生活没有那么苦了。 她连忙张罗着给林蜜找被子,后者帮她支着柜门,一面道:“婶儿,我改了名字,现在叫林蜜。” “甜甜蜜蜜的蜜。”林蜜补充道。 王婶愣了一下,随即道:“改了也好,以后就不会那么苦了。”投生在什么样的家庭无法选择,但是可以选择以后的生活。 这孩子选这个名字,也是对未来抱有美好的期待吧。 林蜜从此在王婶家里住下,遇到了林父林母也只是打一声招呼,时日久了,村里的人就看出些端倪来,话里话外地试探林母。 “你们家招娣,哦,不,林蜜,是不是和你们结了心思了?” 林母笑得勉强,“不是,她就是看王婶寂寞去给做个伴儿。” 问话的女人笑了笑,没有再说话。可在林母看来,对方那饱含深意的笑,就好像在嘲笑她一样。好容易到了中午,她明明带了干粮,也不想在地里吃了,直接去了王婶家。 林蜜果然在,她和王婶坐在院子里一边吃炒豆子,一边唠嗑。那亲热劲儿,比对她这个亲娘都热乎。 “林蜜,你跟我回去。”接连几天,她只要喊对方招娣就会被无视,所以,她也渐渐学乖,规规矩矩地喊对方新名字了。 林蜜看她一眼,“娘,我在这儿呆得挺好的,不回去。” 林母就看向了王婶,“婶子帮着劝劝,我家闺女还小,不懂事。”言下之意,王婶一把年纪也应该懂事了吧? 王婶又不傻,当然也听出来了。倒真的没有看出来,林母居然也有这样一面,既然人家都打上门了,她当然不会犯怵。 “你们两口子把林蜜订给陈大友的时候,不是挺有理的吗?”现在想起来自己还有个闺女了?恐怕晚了。 刚说道这儿,就有人冲进来,扑通一声跪在了林蜜面前,“招娣姐姐,求你嫁给我爹吧,否则他会打死我的。”一面说,一面不住地磕头。 把林蜜吓了一跳。 来的是个十二三岁的小姑娘,瘦瘦弱弱的脸上都是泪痕,林蜜可受不了人家这样,连忙把对方扶起来,发现来 “你是陈大友闺女吧?”刚才那几句哭诉,林蜜听得真真的。 林母:“我记得,你叫小莲?” 小姑娘点头,“招娣姐姐,我求求你嫁给我爹吧。”自从退了亲,陈大友天天喝得醉醺醺的,进门就打她,她实在受不了,今天瞅个功夫就来了这儿。 她刚才先去了林家,没有发现林招娣的踪影,想着来隔壁问一问,没想到运气不错,一进门就看到林招娣在院子里坐着,旁边还有一个中年女人。 林母她是认识的,上回去家里对她态度也不错。 小莲觉得这世上除了她爹陈大友,其他的人都对她不错的。她倒不是非得给自己找个后妈,只是如果家里有个女人和爹过日子,可能爹的心情就会好了些,也就不会再打她了。 她见过林招娣,也私下打听过,知道对方是个性子温顺的。 这样的人,应该会同情她、答应嫁给爹吧? 小莲用期待的眼神看着林蜜,却见后者缓慢而郑重地摇了摇头,“我很同情你,但是,不能把我自己的幸福押上。” 这是拒绝了?小莲根本不死心,膝盖一软又要下跪,被王婶一把拉住,“新社会了,可不兴这个!” 小莲不过是个十三岁的半大孩子,体力上不是王婶的对手,她被拉着,膝盖保持着一种随时会跪下的弯曲度,姿势有些怪异。 林母倒是同情起来了,也帮着劝,“招娣,啊不是,林蜜,你看这孩子这么可怜,你……” 剩下的话被林蜜冷漠的眼神一扫,就再也说不出来了。 这眼神也把小莲给吓了一跳,她是看错了吗?性子温顺的招娣姐姐,怎么会有这么冷漠的眼神?这样的女人如果嫁给爹爹,真的会让她的处境改变吗? 小莲陷入了怀疑中。 林蜜却不管这些,她对小莲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你过得不好,就应该自己去改变,不能寄希望于别人身上。更不能把你的幸福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 “你爹是什么货色,你自己不知道吗?反而来劝我嫁给他,我看你是个孩子,这回就不和你计较。如果再有下一次……” 林蜜没有说下去,小莲却不自觉地打了个寒颤,她分明在对方眼中看到了警告之色。 这个女人不好惹。 第 16 章 小莲一边走一边抹眼泪,离开了田山村。 她并不知道,有一个人早就盯上了她。从她进村子去找林蜜,到哭哭啼啼地离开,每一刻都被那个人看在眼里,就连她在王婶家和林蜜的对话内容,都被那人趴墙根给听了个清清楚楚。 这个人就是刘兰花。 刘兰花是重生的,不想再和前世一样死守着庄稼地,便瞄上了最有出息的程墨。她长得也还不错,她爹是乡里的干部,家里的粮食是不缺的,这样的条件,配程家是绰绰有余。 在刘兰花看来,在她连续几次去程家套近乎之后,程家就应该有所表示,没想到,无论是程墨还是程母,都没有任何反应。 尤其是程墨,每次见了她都是一副恨不得原地消失的冷漠劲儿。她原以为程墨就是这个性子,却没有想到程墨居然连续两天陪着林蜜去县城。 这很不寻常,刘兰花嗅到了危机的味道。 于是她一直都关注着林家,关注着林蜜。今天可算让她逮着机会了。 咋的,陈大友家根本没有死心呀,今天派了个丫头来打同情牌?可惜林蜜不为所动,这女人也真是够心狠的了。 也许,她可以出点力? 刘兰花低头寻思着,慢慢地走回家里。 “兰花回来啦?”一个男人的声音响起,刘兰花惊喜抬头,“爹,你今天下班这么早?” 刘大山在乡里上班,工作并不轻松,每天都得天黑以后回来,有时候太晚了,在乡里办公室睡了也是有的。 刘大山家的喜滋滋地走过来,拉住闺女的手臂,“你爹有好事告诉你呢!” “啥好事啊爹?”刘兰花凑过去撒娇。 生刘兰花的时候,刘大山家的伤了身子,多少年来就没有再怀上。刘家就这一个宝贝疙瘩,夫妻两个都如珠似宝地疼。 刘大山笑眯眯的,“乡长的儿子张罗找对象,我和他说了你,这几天会安排你们见一面,相看相看。” 乡长的儿子?哪算哪根葱!前世她就嫁了他,除了吃喝略微比村民好一点儿之外,其他并没有什么不同。这种平庸之人和程墨能比嘛! 刘兰花变了脸色,“我不去!” 啥?刘大山以为闺女没有听清楚自己的话,又说了一遍,“那可是乡长的儿子!” 刘兰花嗤之以鼻。 “我不愿意,这事别再提了。”刘兰花摔门出去,回了自己屋子。 她家的光景在村里算很不错的,一共三间房,她也有自己的独立空间。可是这些还不够,她想吃香的、喝辣的,想提前享受村里人听都没有听过的好东西。 这一切,都要靠程墨带给她。 不行,她不能这样坐以待毙,得去趟程家。即便程墨对她再冷淡,人心总是肉长的。总有一天能被捂热乎。 刘兰花去了程家,一眼就看到了坐在院子里擦自行车的程墨,后者也不怕冷,光着膀子。阳光照在他有些汗津津的臂膀上,光芒一直闪到刘兰花的心里去。 她心里暗暗懊恼:怎么前世就没有注意到这个男人如此优秀呢?现在,大家都以为他只是个游手好闲、没有正当职业的人,可是谁又能知道几年以后,当他的真正身份爆出来,让所有人都刮目想看。 如果那个时候,自己已经是他的妻子,那么他所有的荣耀都有她的一半。 刘兰花想的心花怒放,娇滴滴地喊了一声“程二哥”,程墨抬头看了她一眼,没说话,重新低头仔细擦自行车。 刘兰花神色僵了一下,不由自主地想起程墨送林蜜回家时那放松的神情,和现在简直判若两人。 不过很快,她就调整了心态,凑过去没话找话,“程二哥,我帮你吧?”说着就要从水盆里拿起另一块抹布。 “啪”地一下子,一块抹布被甩到水盆里,溅了刘兰花一头一脸的水,她惊叫一声,回头要骂,突然想起来这是在程家,又生生地忍住了。 程墨把自行车放在厢房,进了自己屋子,看也没看刘兰花一眼。 程母在另外一个屋子里,把这一幕看得真真的,心里叹了一口气,掀了帘子走出来,“兰花来了?快屋里坐吧!” 刘兰花笑容僵硬地跟着程母进了屋子。 程母其实心里也不大待见刘兰花,因为她觉得对方的热情来得太过突兀和莫名其妙。以前刘家可基本不和老程家来往,最近半个月,刘大山家的和刘兰花三天两头地往程家跑。 程母冷眼看着,大概刘兰花是看上了程墨。可是两家接强住了几十年,咋以前就没看上呢? 事出反常必有妖,前些年程家的遭遇让程母对人时常怀有戒心。可刘兰花的爹在乡里大小算个领导,她也不想得罪对方,每次都笑脸盈盈地敷衍着。 这回也是一样,把刘兰花让进屋,程母给她冲了一碗麦乳精,“甜甜嘴吧,天气怪冷的。” 可不是怪冷的!可程墨就不怕冷。刘兰花的脑海中又闪过他充满了男人魅力的臂膀,悄悄红了脸。 “这是程二哥带回来的吧,真好喝!”刘兰花还是去年过年的时候喝过一回麦乳精。这东西精贵着呢。 程墨真是有本事。 程母有点警觉了,淡淡地应了一声,也并没有继续这个话题的意思。刘兰花急得抓耳挠腮,她恨不得程母把二儿子的事儿都说上一遍。可惜对方就是不开口。 刘兰花有点尴尬,看到炕上有缝了一半的衣裳,拿起来看了看,“这是给程二哥缝的吧?” “不是呢,给我家老大缝的。” 刘兰花飞快地放下了。程家老大只比程墨大两岁,也是个英俊的男人,可惜腿瘸了。她丝毫不感兴趣。 刘兰花的做派没有逃脱程母的眼睛,后者心头十分不喜。老大是个苦命的,在批|斗的时候被打折了腿,程家全家都觉得对不起他。 程母对这个老大更是疼爱,平时有点儿好东西也都尽着老大。刘兰花方才如同避瘟神一般,把老大的衣裳扔下,算怎么一回事? 她就说呢,这女子表里不一,不是个好相与的。这样的女子,说啥也不能嫁到程家来。 程母态度越发敷衍起来,刘兰花又不傻,说了几句,见对方只是随意应和,自己都觉得没有意思,就离开了。 告辞的时候,她脸上都是笑意,可是出了程家的院子,脸色就陡然阴沉下来。朝程家的方向呸了一声,低声道:“有啥了不起的,等我嫁给程墨,看我咋收拾你!” 屋里,程家老大程霖一瘸一拐地走进来,问程母,“娘,刘兰花是不是看上我弟了?” 程母:“你也看出来了?” 程霖点点头,“我瞧着这姑娘心术不太正。”弟弟是个好孩子,这些年来因为他的腿背负了心里债,过得很不容易。他希望程墨将来能娶个好女人。 程母深以为然。 程墨见刘兰花终于走了,也走进来,见大哥还在地上站着,连忙扶着对方上炕,“天冷了,大哥的腿疼了没?” 程霖摇头笑,“哪里那样娇气!” 程墨没有说话,他坐在大哥身边,一下一下地替对方揉右腿的脚踝处-这里有旧伤。 当年,大哥为了保护他,被那些人一顿打,虽然最后他又扑到大哥身上,可是已经迟了。大哥的脚踝处被人一棍子打折,后来虽然找了大夫医治,到底是落了残疾。 程母看着两个儿子,偷偷地叹了一口气,一场批|斗,让大儿子变成残疾,也让小儿子从此有了心病。 程墨总是不愁媳妇的,可是大儿子又该怎么办?他比程墨大两岁,今年都27了,村里有些结婚早的,娃娃都抱了两三个。 大儿子的亲事还没有着落呢。 * 由于小莲的突然闯入,林母劝说林蜜回家的事儿又打了水漂。如果是以前,她肯定要哭哭啼啼,用孝道来压迫林蜜。然而这一回,她直觉这种方法对林蜜根本没没用。 刚才小莲哭得不够可怜?还下跪了。林蜜虽然脸上有同情,其决定并没有一丝一毫的动摇。 林母自认还做不到小莲那样,也就灰溜溜地离开了。 林蜜看着她的背影冷笑,王婶有点担心,“她肯定还会来的。”对于林母这个女人,王婶挺看不上的。 骨头软,没有主见,自己都是女人,却看不起女人。有个这么好的闺女不好好照顾着,看看以前把招娣给欺负成啥样了。 也亏得这孩子醒悟了,否则还不一定被林父林母给压榨到啥地步呢。 林蜜也觉得林母不会就此算了,从道义上讲,对方毕竟是她的母亲。若是日日纠缠,也确实挺烦,如果能离开村里就好了。 然而,这个年月,她没有门路,又如何能离开田山村呢? ※※※※※※※※※※※※※※※※※※※※ 求收藏 第 17 章 算起来,又好几天没有上山了。林蜜心里痒痒的,她迫切地需要再次印证是否真有福运伴随。 于是,和王婶吃了一顿玉米面疙瘩汤,她就独自上了山。王婶怕她遇到啥事,说要跟着一起去,被林蜜拒绝了。 若是王婶看到她轻而易举地就找到了什么东西,肯定会觉得匪夷所思,到时候她怕自己解释不清。 王婶也没有坚持,只叮嘱她早些回来,“中午炒鸡蛋吃。”这几天,家里多了一个人,她脸上的笑容明显多起来。 心情好了,也就乐意在吃食上费心思。 林蜜点头应了,独自上了山。 果然,和前两次一样,她很快就找到了一窝野鸭蛋和两只小兔子,拿回家以后,王婶挺开心。 “这小兔子可爱,你想养起来吗?”王婶问林蜜。 林蜜想起县城里好心的大姐,摇了摇头,“我打算送人。” 送人?王婶挺奇怪的,没听说村里有谁和林蜜交好,她到底是要送给谁? 林蜜也没有隐瞒,提了提这两回卖东西的经历。王婶听说两次对方都多给了钱,也觉得该感谢一下人家。 林蜜给王婶留了四个野鸭蛋,把剩下的东西放在竹篮子里,用布盖好了出了门。 王婶在后边喊,“你去问问你春田叔去不去县里,他家有牛车。” 林蜜应了一声,提着东西往巷子口走。还未走到,一个人突然出现,高大的身躯就堵在巷口,眼神一直往这边望来。 原来是程墨,林蜜笑着和他打招呼。 程墨的目光在她脸上打了个转,又落在她提着的篮子上,不答反问,“你又要去卖东西?” “是啊,总归要攒钱的。”在老支书的强行干预下,她已经和陈大友顺利退亲,倒是不用攒钱补聘礼了。可是,她在现实社会过惯了物质丰富的日子,对于这种动不动口袋里没有一分钱的日子很不不习惯。 程墨:“你,倒也不用这样辛苦。”小姑娘家家的,就该活得轻松自在些,挣钱养家是男人的事儿。如 林蜜摇头,笑得很灿烂,“我并没有觉得辛苦。”和现实世界996相比,这个年代的日子过得真的挺懒散了,完全和辛苦沾不上边。 不辛苦吗?程墨看着她瘦弱的身子,和脸上洋溢着的笑容,突然觉得心头一软:这姑娘,差点被自己父母嫁给了一个老鳏夫,在家里感受不到一点温暖,甚至都住不下去,因此要搬到隔壁王婶家。 若是别的姑娘,肯定要自怨自艾了吧,可是她似乎根本不在乎,除了那回在河边,他从未在她脸上看到过烦忧。 偏她又长得如此好看,柔弱而精致的身体里,藏着一颗坚强乐观的心。 “我这就走了。”半晌后,程墨说道。 林蜜点点头,可是程墨半天都没有动作。她这才反应过来,“你是说要离开村子吗?” “嗯。” 林蜜明白了,程墨从来就是一个神秘的人。一年里在村子待不了几个月,算算日子,这回算是他停留得时间比较长的一次了。 “好的,一路顺风。”林蜜大大方方地告别。 没有一点儿不舍,她的神色太过正常,程墨心里有点酸涩。 好一会儿才说了一句“保重”,转身走了。 他是来特地过来和她告别的?林蜜后知后觉地发现了这一点,嘴角溢出笑纹:就说程墨是个外冷内热的人吧! 走了几步,程墨又转回来,“你去县城里的时候小心点,如果遇到困难就去找顾老。”这么一个漂亮的女孩子,孤身一人总是不安全。 上回不是就被一个小混混给盯上了吗? 林蜜点点头,“程墨,你人真的很好。” 程墨一愣,这么多年来,除了家里人,可从来没有其他人这么评价过他。这种被人肯定的感觉非常陌生,他有点不习惯。 程墨回到家里,皱着眉头收拾行李。程母把十个煮鸡蛋用报纸包好了,给他塞在提包里,望着程墨的眼神中都是担忧。 “老二,你能不能告诉娘,你到底每次出门都干啥去了?”消失好几个月,回来带许多华币和粮票,在这个年代,这本身就透着一种不寻常。 程墨放下手里叠了一半的衣裳,抬头安慰程母,“娘,你别担心,我不会有事的。” 还是什么都没有说。 这几年来,类似的对话已经进行了许多次,每次程母都是什么都问不出来。她的眼眶有些酸涩,转身出门,“娘给你做点干粮去。” 程墨看着已经包好的鸡蛋,没有阻止对方。 母亲担心他,他明白。父亲去世,大哥瘸了腿,母亲已经成了惊弓之鸟。如果依照孝道,他应该不出去,一直守在母亲身边,让她放心。 可是,他不能。 程家的成分是地主,在这个斗争不断的年代里,他们家最近几年安安稳稳的,这本身就是一件很不寻常的事。 世上所有的偶然事件,其实背后大多都有着必然:程家的安稳,是他换来的。 可是他并不后悔。 如果以一己之力换来母亲和大哥的安稳生活,他觉得十分值得。 院子里,程母站在房檐下抹眼泪,程老大出来见着了,回头望了望程墨所在的屋子,张张嘴想安慰几句,又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他的内心充满了对弟弟的心疼,还有愧疚。如果自己的腿没有瘸,弟弟就不用背负这么多了。 他比程母知道的多一些,程墨觉得大哥是个男人,承受能力要强一点,因此也偶尔透露几句。 在对方的只言片语中,程老大可以确定一点:弟弟做的是利国利民的大事,绝对不像村民们猜测的那样。 他为程墨自豪,也为程墨担忧。 然而所有的心绪,都只能压在心里,不能表达。弟弟每次出任务九死一生,他不想给对方增加心理负担。 程老大和程母站在院子里,谁都没有说话。过了不知道多久,门吱呀一声响,程墨出来了,手里拎着一个提包。 程母抹一把眼泪,转头对着儿子笑,“这就要走了?” 程墨点点头,“你们不用送我,村口有人接。” 程老大的手拍在他的胳膊上,“好好的。” “好,大哥放心。”程墨坚毅的脸上露出一丝笑容。 程家的两个儿子都身材高大,其中尤以程墨最高,比程老大要高上半个头。 程老大看着弟弟,心思有些恍惚:不知道何时起,这个当年跟在他身后喊哥哥的小孩子,就长成了这样一个伟岸的男子。 弟弟长大了,再也不需要他这个做哥哥的保护,反而承担起保护程家的责任。 在程墨的强烈坚持下,程母和程老大并没有出门送他。然而程墨不知道的是,在他走后,两人在院子里站了好久。 田山村的东头停了一辆212吉普车,这年头汽车可罕见,有出村子的人免不了都看上一眼。有特别好事儿的还使劲儿往里头瞅。 不过当他们和坐在驾驶座上人眼神对上以后,就再也不敢看了。那是个三十来岁的男人,五官普通,留着小平头。眼神十分犀利,让人不敢和他对视。 村民们低头着路过,也不免揣测:这人、这车,到底是等谁的? 很快他们就知道了答案,原来是等程家二小子的,毕竟程墨跑步过来的方向就是冲着吉普车过去的。 然而,当程墨真的拉开车门坐上副驾驶,村民们又有点不敢确定了:程家二小子这么牛气吗?都能混辆车坐坐? 男人发动车子,汽车如离弦之箭离开,眨眼的功夫就跑得没有了踪影。 程墨回头张望,男人看他一眼,问道:“怎么,有了新牵挂?” “没有。”程墨回答。 可脑海中不由自主地浮现出那张漂亮的脸蛋,还有那个灿烂的笑容。 “一路顺风。”程墨喃喃。 ※※※※※※※※※※※※※※※※※※※※ 收藏不够,得攒攒数据,所以近期的日更都比较短小 但是中后期肯定会多更,6000+吧 所以,如果想要提前看到多更,就…… 你们懂的 第 18 章 林蜜坐着牛车路过村口的时候,吉普车早就不见了,就连看热闹的村民也都散了,她心里还想着:程墨说是今天走,也不知道啥时候走。 牛车比自行车慢得多,一路上晃晃悠悠地,花了快两个小时才到了县城。林蜜提着篮子下了车,和赶车的春田叔约好了回去的时间,便直接去了好心大姐的家里 走到门口,就听见院子里一阵一阵的孩子哭声,嘴里还嚷嚷着什么,林蜜听不清楚。 她敲了门,过了好一会儿,才有人开门出来。 开门的是那个好心大姐,看到是林蜜,她紧皱着的眉头舒展了些,挤出一丝笑容来,“是你呀,快进来吧。” 林蜜提着篮子进院子,一眼就看到墙根底下蹲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满脸都是泪痕,想必刚才在外头听见的哭声就是他发出的。 这会儿见有生人进来,小男孩忘了哭,一双眼睛好奇地看林蜜。 “大姐,这是您的儿子吧?” 大姐点点头,叹了一口气。她年纪挺大才有了这么根独苗,难免娇惯。 把孩子养成了自私自利的性格,今天在学校里看到同学有玩具枪,还是会喷火的那种,孩子回来就哭闹,非和她要一模一样的。 大姐不差钱,也不是买不起,可也得有地方买呀。这不过就是个小县城,哪里有那么高级的玩具。 又说又劝的,儿子只是不听。 林蜜走到小男孩面前蹲下来,掀开自己提着的篮子,“你看看,这是什么?” 小男孩睁大了眼睛,“小兔子!” 可不就是小兔子嘛!还有两只。雪白雪白的,红眼睛短尾巴,和儿歌上唱的一模一样。 他顾不上哭了,抬头问林蜜,“我能摸一摸吗?” “当然,这就是拿来送给你的。不过,你答应我,不能哭了,否则小兔子会偷偷笑话你。” 小男孩怕小兔子笑话,伸手擦一把眼泪,“我,我不哭了。”伸出小手,小心翼翼地摸小兔子。 大姐看得一愣二愣的:这,这就哄好了?这个小魔王,可是一旦哭起来没有一两个小时不肯罢休的。 “妹子,你真有办法!”大姐给林蜜倒了一杯水,把篮子里的小兔子抱出来放在铁笼子里,看看里头还有十个野鸭蛋,就问林蜜一共多少钱。 “您给三块吧,小兔子是送给孩子的。” “不行,不行,哪能占你的便宜!” 林蜜笑得很真诚,“大姐,我这也是在山上抓的,没有本钱。即便是去黑市卖,恐怕也是卖不了的。就给孩子玩儿吧!” 这说的倒也是实话。这个年月,无论村里县里,人们想得最多的还是吃食。两只小兔子浑身上下没有二两肉,养着又费粮食,买了真是不划算的。 只有大姐这种不差钱的人才有养兔子的闲心。 “那行,我就收下了。”人家姑娘挺真诚,她也不好再扭捏了。 她掏了三块钱给林蜜,又从屋里拿出一包挂面来,“你带回去给家里人吃。” 林蜜真的有点不好意思了。挂面是精贵东西,不是什么人都能吃得起的。她推辞好几回,大姐却十分坚持,林蜜也只好收下,心里想着下回一定要多带点东西、少算钱。 大姐亲自把林蜜送等到门口,“我姓李,以后你就叫我李姐吧。即便在山里弄不到东西,你也可以过来坐一坐。” 到了晚上,李姐家里餐桌上就上了大葱炒野鸭蛋。野鸭蛋有腥气,需得用大葱压一压,若是手艺好,这菜也有一种家养鸡蛋比不上的好味道。 李姐的男人夹了一筷子吃了,点点头,“挺鲜。那个村里来的小姑娘送来的?” 小儿子抢先开口了,“漂亮姐姐还送了我两只兔子。” 原来是这样,怪不得下了班没见儿子扑过来呢。 李姐:“那姑娘人品真不错,兔子是她白给的,没要钱。” 男人点点头,倒是个知礼懂事的,比他妹妹还强一些。回想今日妹妹在他办公室大吵大闹,他就觉得心里堵得慌。 他瞥了妻子一眼,提起一件事来,“你说的那个姑娘,靠谱吗?卖女装的柜台少个售货员。”原先的售货员休产假了,他一时之间还没有找到合适的人。 李姐惊讶,“你的意思是让她试试?可,你不怕你家里人有意见?” “玲玲工作还没有着落吧?”李姐一点儿也不想提起自己的小姑子,可是她不提,难道就能忘记这一门亲戚? 男人冷哼一声,“那些个白眼狼!” 妹妹玲玲本来是在纺织厂工作的,可惜她三天打鱼两天晒网,领导都找到男人这里来了,他劝说了几回,不管用不说,还惹来娘的一顿骂,说他一点儿也不心疼妹妹。 男人也寒了心,干脆不管了。纺织厂的领导当初接受玲玲,也是看他面子。此时见他沉默,心里也就明白了,干脆把玲玲开除了。 她自己作死,如今没了工作又要到他单位闹,这都是什么事啊! 男人心里都是愤懑,可惜对方是自己家人,和老婆也没法说深了,以免影响双方的关系。但想让他再扶一滩烂泥,那是肯定不可能了。 “下回那姑娘来,你问问她的意思。”男人说完这一句,就离开了饭桌,去旁边沙发坐着看报纸了。 李姐看看只动了几筷子的菜和剩下的多半个馒头,心知男人是在婆家受了气。不过,她是个聪明人,这个时候肯定是不会说啥的。 一面收拾碗筷,一面应了一声,“那行,下回她来,我问问她。” 应该没有人不愿意离开农村到县城工作吧?想想林蜜一身带补丁的衣裳,李姐心里有七八分把握对方会同意。 * 林蜜去肉铺打了一斤肉,还想再逛一会儿,但怕赶车的春田叔等,只好先回到了两人约定的地方。 春田叔果然已经等在那里了,原本空空的车上放了一个鼓鼓囊囊的袋子,见林蜜好奇,他笑着说:“这是我儿子给带的。”神情之间满是欣慰。 林蜜:“陈哥可真孝顺。” 春田叔姓陈,多年前死了老婆,他和儿子相依为命,过得好不凄惨。后来儿子争气,被招工进了县城里的钢铁厂。他家的日子才好过了一点。 林蜜坐上牛车,两人由晃晃悠悠地往村里走。 “听说,你现在住在秀丽家里?”走了一段路,春田叔突然问道。 好一会儿,林蜜才反应过来对方说的是王婶。村里的女人嫁人以后,往往就渐渐模糊了自己的名字,别人称呼她也都是按照夫家的姓氏。 “是啊,春田叔。”林蜜也不隐瞒,反正这件事村里人都知道了。 “秀丽是个好女人,你跟着她住挺好的。”又过了好半天,春田叔才有蹦出这么一句。 有点奇怪。林蜜望着春田叔挺拔的后背,暗暗猜测:他不会是对王婶有意思吧? 两人出发得早,回到村里也刚到吃午饭的点儿,上工的人们都回来了,三三两两相跟着走。 牛车越过四五个女人们的时候,林蜜就听到有人问:“你家二小子到底干啥营生,还有小汽车接的?” “这个我也不知道,唉,儿大不由娘啊!” 林蜜不经意看过去,看到了程母的脸。原来方才她们说的是程墨吗? 自从见过顾老以后,林蜜就隐隐觉得程墨不是一般人,否则不会认识顾老,两个人还那么相熟。 在原书中,程墨也只是个配角,关于他的生平,作者写得十分粗略。大概也就是几年后这人会衣锦还乡。 但这些年他到底在做什么,又为何突然发达,却并没有详细地记录。 牛车停在门口,林蜜给了春田叔五毛钱,后者不肯要。 “你多照顾照顾秀丽,她一个人不容易。”春田叔又从布袋子里拿出一包水果糖来,“这个给她,她爱吃甜的。” 林蜜也没有多问,接过水果糖来道谢后,就回了王婶的院子。 正好被要回家的林母看到,和她相跟着的女人大呼小叫,“哎,那不是你家女子?她买肉了!” “咋不提回家呢?她还在王婶家住呢?”女人的八卦之心泛滥,一个接着一个的问题让林母应接不暇。 她胡乱应着,疾步回了自家院子。 林旺在乡里上小学,中午是不回来的,屋里只有林父坐在炕沿边上抽旱烟。 林母连忙烧水做饭,还是忍不住提了句,“林蜜买了肉,提去了隔壁。” 回答她的是林父的一声冷哼,“你就只当没有她这个闺女吧!” 不止是在劝林母,林父自己也是这么想的。亲闺女和家里闹成这样,还自己搬出去,这在十里八乡恐怕也是独一份儿了。 这几天他下地,总会收到探究的目光,这让一直好面子的林父觉得十分没脸。 林母不说话了。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她对闺女可是比林父要上心得多,但是多年来习惯了听丈夫的话,她也不敢有什么异议。 也许过几天,那丫头自己就回来了。林母这样安慰自己,一个姑娘家难道还能住在别人家一辈子? 即便她自己愿意,王婶也不愿意吧。 第 19 章 隔壁院子。 王婶接过林蜜手里的东西,拉着她进了另外一间正房,“今天起,你就自己住这屋,我都收拾好了。” 儿子18岁到部队就开始领工资,每个月都给她汇款,她都攒下来,两年前盖了这三间砖瓦房。在村里都是头一份的。 一间做灶间,另外两间住人。她收拾好的这间是每次儿子回来住的,里头有着许多记忆。自从儿子牺牲以后,王婶都不敢来这屋。来一回哭一回。 但林蜜来了,给她带了生活的勇气。投桃报李,王婶想让这孩子住得舒服一点。今天上午林蜜去了县里,她就赶紧把这屋子收拾出来。 林蜜打量屋里,发现窗明几净,炕上放了干净的枕头和被褥,洗脸盆皂盒啥的都齐全,墙上还挂了一面镜子。 这摆设若是放在后世,那自然是非常土气的,可是这是六十年代,能置办出这么一套东西,王婶对她也是真心实意了。 林蜜心里暖暖的,拉住王婶的手道谢,她的眼睛湿漉漉的,看得王婶都有些不好意思。 “这也没啥,东西都是家里现成的。”其实都是王婶提前置办下来,打算给儿子结婚用的。 后来儿子没有了,她每次看到这些东西,就免不了偷偷哭一场。后来,干脆就放在柜子里,再也不敢拿出来。 林蜜来了,给这个家带来了新鲜与活力,也让王婶感受到了继续生活下去的希望。所以,她才敢再次面对这些东西。 林蜜吸了吸鼻子,笑得灿烂,“那我以后就长期住在这里了!” “那敢情好!”这也正是王婶希望的。 林蜜把自己从林家带来的两件衣裳放到自己屋子里,就去了灶间。王婶提着肉问她,“中午咱们吃白菜炒肉?” 林蜜想了想,说:“还是吃红烧肉吧,解馋。” 她在现实世界中为了保持身材,基本上是不吃肉的,哪天馋了,也就吃点鸡肉鱼肉,猪肉这种脂肪含量比较高的肉基本上是不碰的。 可这还穿书进来没有几天,她就觉得嘴巴里总是淡淡的,想起吃食来也就想吃肉。今天她特意买了一块五花肉,做红烧肉正好。 王婶有点迟疑,“红烧肉啊,我怕做不好。” “我来就行。”林蜜笑眯眯的。 王婶也没有和她客气,“那行,我去找点青菜,配着吃。”要不说王婶的观念还是挺新潮的,还知道营养搭配。 主食倒是不用做,家里有现成的玉米窝头,一会热一热就行。 林蜜把五花肉切成两厘米见方的方块,放入烧热了的铁锅里,撒一点点盐炒匀了。灶火里只放几根柴禾,保持小火就行,这一步是为了把五花肉的油脂给炼化出来。 一来是不用再费胡麻油,而来也可以让五花肉没有那么腻。不一会儿,灶间就满是猪肉的香气。 王婶从地窖里拿了颗白菜回来,进屋就吸鼻子,这味道太香了。 其实这会儿林蜜的厨艺还没有真正发挥出来,只是简单的炼油而已。只不过这个年代的人肚子里太缺油水了,对肉味和油味儿都十分敏感。 香味窜出灶间,越过墙头飘散到隔壁去。今天天气不冷,正在做饭的林母就敞开了门。肉的香味儿肆无忌惮地飘进来,她的口水都要流出来。 林父也闻到了,猛吸一口旱烟才把这味儿给压制住。他转头问林母中午吃啥。 “高粱面野菜团子。”林母回答道。这是村里很普通也很正常的饭食,可是伴着隔壁飘过来的肉香,林母自己都觉得这饭食是在引不起人的一点儿兴趣。 林父站起来,“我出去转转。”他打算走远一点,这样就闻不到肉香味儿了。 林母也很想躲出去,可是午饭还没有做好呢,她又不能出去。 林母一面咽口水一面做饭,后来和林父吃午饭的时候,都觉得胃口没有平时那么好了。 隔壁的红烧肉也上了桌,林蜜还用炼制出来的大油炒了蒜蓉白菜。 色泽红亮的红烧肉,白白翠翠的炒白菜,看了就让人食指大动,甚至连放在一旁的玉米面窝头都多了几分吸引力。 林蜜给王婶夹了一块红烧肉,“婶儿,你尝尝好吃不?” 王婶夹起来放在嘴里,慢慢地咀嚼,太香了! 入口即化,肥而不腻,咬一口满嘴留香。王婶连连赞叹,“蜜啊,你这手艺可太强了!” 林蜜失笑,“不是我手艺强,其实是舍得放调料,舍得柴禾。”这倒也是实话,这年月高粱面都不够吃,大家平时也舍不得买肉。花椒大料小茴香啥的,就更加算是奢侈品了。 柴禾也不是随便用的。村里人烧不起煤,烧火烧水都用柴禾。琮春天到冬天,一年四季都要用。村里这么多人都去拾柴禾,山上地里哪里有那么多。 王婶又吃了一口炒白菜,啧啧称奇,“同样的白菜,你咋就能炒这么香呢!” 为啥这么香?除了林蜜自己的手艺不错,主要还是有猪油打底,还有蒜蓉的功劳。 王婶吃得非常满足和开心,林蜜略有遗憾:要是有一碗白米饭就好了。 蒸得粒粒分明的白米饭上头浇一勺红烧肉的汤汁,想一想就要流口水。 下回去县城,她打算买点白米来吃。可是问题又来了,上哪儿去弄点粮票来呢? 今天这一斤肉的肉票是王婶给的,还是她的儿子以前琮部队寄回来的。可是也不能次次都找王婶要啊! 唉,这年代的农村人,可真是处处艰难。想吃点啥好的改善生活,有钱还不行,还得有票。 可一个普通村民,上哪儿去弄各种票呢!要是能把户口办到撑城镇户口就好了,每个月都有商品粮可以吃,自然也就少不了各种票。 即便想买的东西没有票,也可以用手里的票交换。 林蜜更加坚定了自己离开村子的想法。 饭后,她帮着王婶一起洗碗,状似无意地问道:“糖块是春田叔给的,婶儿你吃了没?” 王婶正拿着块抹布擦锅台呢,闻言停了一下,“哦,还没有吃。” 林蜜转头仔细看去,发现王婶的神色有一瞬间的恍惚,心里就有数了。也再不提这件事,反而是洗完碗后剥了一块糖塞在王婶嘴里。 “婶儿,甜不甜?” “……甜。”也苦。 她不再年轻,应该已经失去了重新获得幸福的权利。她应该好好地守着王家过下去。失去丈夫、失去儿子,她不也挺过来了吗? 可是,内心仿佛有一种细小的蠢动,被这小小的、硬硬的水果糖引出来,再也压制不住了。 当天夜里,王婶失眠了。 林蜜反而睡得特别香,可是说是穿入书中世界以来睡得最香的一次。现实社会中她大学毕业后独自租房子,睡觉的时候根本没有人打扰,早就习惯了安静的环境。 林家连同她四口人,都挤在一条炕上,晚上起夜的、咳嗽的,说话的,基本上到了后半夜才会消停。 住在王家的前几天,和王婶在一条炕上,虽然说比在林家安静多了,可是到底不如一个人睡。 早晨醒来,林蜜觉得神清气爽,看王婶眼下乌青还问呢。对方只推说是夜里做了梦,后来就一直没有睡着。 真的是这样吗?林蜜看着王婶忙碌的身影陷入沉思。 如果真的是因为做梦睡不好,为啥偏偏这么巧,就在春田叔给了一包糖以后就睡不着了? 不过,现在显然还不是把事情说破的时候,林蜜假装不在意,也没有多问。 王婶松了一口气。 吃完了早饭,林蜜用小碗盛了一碗底猪油,还有昨晚饭特意留下了两块红烧肉,端着出了门。 王婶还说呢,“你去看看你爹娘也好。” 林蜜随意应了一声,出门并没有去林家,而是去了春田叔家里。 “春田叔,给你拿了点肉,不多,别嫌弃哈。”林蜜笑眯眯的把碗放在了灶间锅台上。 春田叔正吃早饭呢,见了林蜜连忙站起身来,搓着双手道:“这咋好意思呢!” 昨天林蜜是坐了他的车去县城,可是人家也是给了钱的呀,今天再收礼就有点说不过去了。 “您昨天不还给了一包糖吗?这肉是回礼。”林蜜说完这一句就转身跑了。 “碗!”春田叔在后头大喊,林蜜只装作没有听见。 春田叔看着碗里油亮的五花肉和凝固成白色的猪油,突然想到:这东西不会是秀丽让送来的吧? 肯定是! 林蜜一个小姑娘哪里想得到这些。春田叔顿时觉得碗沉甸甸的。他重新烧火,盛了一勺猪油炒了咸菜丝,出锅也顾不得烫嘴夹了一筷子放在嘴里:好吃啊! 儿子在县城工作了好几年,也算是孝顺,平时也不少给家里拿东西。猪肉啥的,其实春田叔一年也能吃上几回。 可是没有哪一次有今天这么香的。他小心翼翼地把剩下的猪油和两块红烧肉扣在锅里,晚上加些菜炖一炖,还可以再吃上一回。 不,他要不止吃一回。 下田干活的时候,村民们就发现了春田的不一样:眉眼都舒展开了,唇角都是笑。 有和他关系好的男人们问,“我说春田,你这是遇到啥喜事儿啦?” 春田:“没,没啥。”眼光不由自主地朝东北角方向瞟去:女人们都坐在那里掰玉米棒子。 也不知道今天秀丽来没来。 她是烈士家属,县里、乡里、村里每年都会有补贴下来,当初也有一大笔抚恤金,她其实不下地挣工分也是够过日子的。 第 20 章 其实,王婶今天还真的来了。 林蜜早晨出门以后,她就直接来了地里。就说不缺工分,她也不爱天天在家里闲着。 这会儿正是农忙时节,满山满坡的玉米棒子都成熟了。男人们负责用镰刀割断玉米杆子,再把它们聚拢在一起,统一送到东北角女人们那里。 而女人们就负责把玉米棒子从杆子上掰下来,再把玉米皮剥开了,最后有男人们用小推车把玉米棒子送到晒谷场去。 晒干后,再把玉米粒一粒粒地弄下来,装在口袋里。 女人们也有分工,王婶负责剥玉米皮。这个活比较轻省,大队长看在她是烈士家属份上也比较照顾她。再说了,还有老支书的关系呢。 正剥着呢,她就觉得有点不对劲:好像有什么人再看她。转头朝男人们的地方看去,大家都在专心干活,似乎并没有谁有闲工夫四处看。 大概是自己想多了。 林蜜今天没有上山,而是去了河边。她刚来书中世界的第一天晚上,就在河边捡到了一条大青鱼,和王婶美美地吃了好几顿。 那也是她第一次怀疑自己真的有随身福运。 林蜜沿着河边散步,自言自语地说道:“这回能不能再捡到鱼了呢?” 其实除了鱼以外,她还挺爱吃其他河鲜:比如小河虾,泥鳅什么的。 不过在这个年月看来,还是鱼最实诚。如果没有主食,正常男人吃个两碗炖鱼也能吃饱了。 所以,她还是希望能弄到一条鱼。 正想着呢,突然有个什么东西从河里蹦出来,一直蹦到她面前,就落在她的脚下。 林蜜瞪大了眼睛,“真的是一条鱼!” 看着像是鲤鱼,比上回的青鱼还要大一些。林蜜高兴了,双手合十冲着不知道来自哪里的神秘力量说谢谢。 她回去把王婶院子里一口大水缸冲洗了三遍,挑了半缸水,把大鲤鱼放进去。 这么大一条鱼,她和王婶一天两天的也吃不完,干脆送到县城里那位大姐家里。若是王婶想吃啥,她打算匆匆县城里买了带回来。 中午林蜜做了玉米面疙瘩汤,汤里打入一颗鸡蛋,出锅的时候放上一点点昨天炼好的猪油,又是香喷喷的一餐。 王婶打从外头就闻到了香味儿,进门笑着对林蜜说:“你住进来,这院子里才算是有了些活气儿。” 林蜜把疙瘩汤盛了两碗,又切了点儿咸菜丝儿,“婶儿,我今天弄到一条大鲤鱼,就放在院子里水缸里。” 王婶一听很高兴,先去院子里看了看,回来就啧啧称奇,“得有七八斤,比上回的青鱼还大些。” “这鱼太大了,咱两吃不完,你干脆拿去县城卖了吧。”王婶人很爽快,直接把自己的想法给说了出来。 这样一来,反而弄得林蜜挺不好意思,“那行,婶儿,你想吃啥,我到时候给你买回来。” 可惜,娘两个的打算到底是落了空。 半夜林蜜睡得正香呢,突然被一阵砸门声惊醒,她迷迷糊糊地掀开窗帘往外看,王婶已经去开了门,和外头那人的嘀嘀咕咕地说了几句话,王婶奔到屋里来。 “你娘病了,好像挺严重的。”来的人是林旺,十几岁的孩子一脸的泪水,倒是让王婶有点不忍心。 林蜜穿了衣服出院子,就听见林旺哀哀凄凄地喊了一声“姐”。 “走,先去看看娘!” 林家的煤油灯已经点起来了,林蜜进了屋子就瞧见林母躺在炕上,双目紧闭,脸颊上两坨红晕。她伸手一摸,“发烧了,去请医生!” 无论是站在炕沿边上的林父,还是跟着进来的林旺都站着没动。 林蜜的目光在两人脸上扫过,叹了一口气,“我有钱,林旺你去叫医生。” 林旺看了一眼林父,发现对方没有阻拦,他抹掉眼泪转身跑出去了。 林蜜对扎手站着的林父说:“您烧点热水,我给娘擦擦。” 天底下还有这样的道理吗?闺女指挥着爹干活?林父脸色不虞,但到底还是对老婆病情的关心占了上风,蹲在灶下烧水去了。 为了省柴禾,林家早就把灶里的火扑灭了,现在得重新生火。 水烧开已经是半个多小时以后了,林蜜估摸着林旺带医生很快就回来,脱衣裳擦洗是来不及了,她找了毛巾沾热水给林母擦了三次腋窝、膝盖窝和后背。 刚弄完,林旺就回来了,他的身后还跟了一个三十几岁的男人,林蜜有着原主的记忆,认得这人就是村里的赤脚医生。 于是客气地点点头打招呼,“谭哥,您快给我娘看看。” 谭永辉把木头做的药箱子放在炕上,打开来拿出体温计来。林旺已经和他说过林母的病情,他也大概有数了。 林蜜帮着把体温计放在林母的腋窝处,扶着后者的胳膊以免对方乱动。五分钟以后,谭永辉拿出体温计来看了看,“39.5度,高烧。” 林旺忙问,“那可咋办?” 谭永辉用听诊器听了听,发现林母没有别的症状,“是重感冒,打两针吧。” 林父嗫嚅,“得多少钱?” “谭哥,你打吧,我付钱。”林蜜淡然的声音在屋里响起,林父看了她一眼,张了张嘴,最后还是什么话都没有说。 谭永辉打针后又给开了两种药,都包在纸包里递给林蜜,并且交代怎么喝。 林蜜问一共多少钱,谭永辉说:“这两针得连着打三天,看看情况,最后再算钱吧。” 从始至终,林父都是沉默地站在旁边,一句话都没有说。一直到林蜜把谭永辉送出去,再回转来,林父已经坐在炕沿边抽旱烟。 “爹,娘病着呢,您最好别让她闻烟味。”林蜜说道。 林父瞅她一眼,挺不情愿地拿着烟袋锅子出去了。林旺瞪大了眼睛:姐姐连爹都指挥得动了? “你明天早晨来一趟。”林蜜吩咐了林旺一句就离开了。 “姐,你不留下来照顾娘?” “不了,有你和爹两人还不够吗?” 林旺想说:我们可都是男人,哪有男人照顾女人的道理?可是想到林蜜方才答应给医药费,他又泄了气。 如果把姐姐惹恼了,不出钱了,可咋办?家里可是一分钱都没有。 林父蹲在房檐底下抽旱烟,见林蜜离开,也没有说啥。 啪嗒啪嗒,单调的声音在暗夜里回响。 回到王家,电灯亮着,王婶还在等她。 “咋样了?”王婶冲了一碗红糖姜水递给林蜜。夜里天亮,别把这孩子给冻坏了。 林蜜大大地喝了一口,从胃里一直暖和到四肢百骸。“重感冒发高烧,打了针,看看能不能退烧吧。” 王婶松了一口气,只要不是啥大病就好。这年头,家家户户都没有余钱。不过,只是感冒的话,恐怕林家也是拿不出钱来吧? 肯定是林蜜这丫头出钱。这孩子就是心善,一辈子的幸福差点被爹娘断送,林家有了啥事,还是责无旁贷出头。 “你是个好孩子。”王婶感叹道。 林蜜能说啥?她毕竟占着原主的身体,要说完全不管林母的病,道义上说不过去。 但她也并没有投入感情,因为自从穿书进来以后,林家三人对她实在一般。所以刚才林旺留她,她才拒绝了。 咋的,钱都答应出了,难道还想让她伺候病人?那是不可能的。 林蜜和王婶重新睡下,第二天一早林旺就来了,说是林母已经不烧了,只是身子虚弱,起不来床。 林蜜让他把水缸里的大鲤鱼拿走,“让爹收拾了,给娘炖鱼汤喝。” 林旺凑过去一看,瞪大了眼睛,“姐,你咋抓到这么大的鱼?” 林蜜反问,“这不是很容易的事儿吗?” 林旺:…… 他提着尾巴把鱼从水缸里拎出来,笑得见眉不见眼,“姐,那我回去了?” 这么大一条鱼,娘一个人肯定吃不了,不说多的,几块鱼肉总能落着吃吧?想一想就流口水。 林旺觉得他姐挺有本事,所以对林蜜吩咐的“让爹别去上工就留在家里照顾娘”的话,就实实在在地放在了心上。 林父见了鱼也很惊奇,他知道鱼是林蜜给的,从保留面子的角度来说,应该让林旺把鱼还回去。但是看到躺在床上紧闭双目的妻子,还有眼巴巴盯着鱼看的儿子,林父还是妥协了。 “晚上下工,我收拾了做给你们吃。”也不知道能不能做好,自从成婚,他就没有做过几顿饭。 林旺头摇得像拨浪鼓,“我姐不让你上工,让你在家照顾我娘。” “我听她的?!”林父瞪眼睛。 林旺直接背着书包跑出门,“我去大队长那给你请假。”说完,就跑得没影儿了。 * 把大鲤鱼给了林旺,林蜜暂时也用不着去县城了。干脆和王婶两人休息一天。 王婶去街上转了一圈回来,告诉林蜜,“你爹没去上工,听说是在家里照顾你娘呢。” 村里的人本来就爱好传播八卦,更何况林旺一大早就去大队长家请假,还把自己爹不能上工的原因说了个明明白白。 大队长的媳妇还疑惑呢,想着林家欠了一屁|股债,哪里来的余钱给林母看病,林旺就主动说了原因:“我姐说她出钱,还弄到一条大鲤鱼。” 林旺年纪渐长,知道要脸了,说这话的时候脸上都是自豪。 大队长的媳妇出去转了一圈,很快这件事几乎全村人都知道了。 王婶感叹,“你爹娘肯定后悔当初那样对你。” 林蜜没有说话。 林父和林母会后悔吗?她并不确定。毕竟人的性格和固有思维其实很难改变。 但是她做事情,只凭自己本心,至于别人是什么反应,她不说完全不在意吧,至少不会太过影响她的行事。 王婶见林蜜沉默,以为对方是想起了陈大友,便也知趣地没有再提。 林蜜见王婶手里拿了几根胡萝卜,想必是刚才出去别人给的。“咱们中午吃胡萝卜擦。” 第 21 章 胡萝卜擦,其实就是用擦子把胡萝卜擦成细细的丝,放上面粉搅拌均匀,让每一根胡萝卜丝上都沾上面粉。放到锅里蒸,出锅后拌上实现调好的料汁。 吃起来又清单又爽口。 王婶:“那行,我来蒸丝,料汁还是你来调吧。”这几天的饭吃下来,她也明白自己的厨艺比不上林蜜。 蒸萝卜丝没有啥技术含量,她来做就行。料汁是这道饭食的灵魂,那必须得林蜜出手。 林蜜也不客气,用小葱、蒜泥、酱油、醋,葱油拌了一碗料汁,还放了点碎辣椒。 拌好了以后,王婶先尝了一口,举起大拇指赞叹,“好吃!” 她没有啥文化,也想不到别的夸赞的词。一样的东西,咋林蜜做起来就是比她做的好吃呢! 这闺女也真是绝了,会挣钱,会做饭,人孝顺知礼,如果她有这么一个闺女,定然舍不得让她受半点委屈的。 王婶还没有吃够,晚上又做了一回,吃得肚子饱饱的。林蜜想着下回去县里买点白面,和玉米面混在一起做胡萝卜擦,口感会更加细腻。 林家也在吃晚饭。 放学回来的林旺看着炕桌上的一盆鱼,又是皱眉又是叹气。好好的鱼,咋就让他爹做成了这么一种腥气难闻的吃食? 林母到了傍晚就能起身了,但是干活是不行的。她此时也坐在炕桌跟前,忍住肚腹里的不舒服劝儿子,“你凑合吃,等娘好了给你做别的。” 林父脸色不虞:咋的,他伺候一天病人、收拾了一条鱼做了晚饭,这娘两个还都嫌弃上了? 嫌弃不好吃是吧?那就都别吃,他自己吃。 林父用勺子给自己盛了满满一碗,大大地吃了一口…… 屏住呼吸,嚼了几下赶紧咽到肚子里,还嘴硬呢,“这不是挺好吃的吗?我看你们是不饿。” 林旺和林母面面相觑:这年月能不饿吗?这鱼,他们肯定是要吃的,可是得捏着鼻子吃。 林家三人以一种前所未有的速度吃完了一大盆鱼,放下碗林旺跳下炕窜出去:他得出去吹吹冷风,要不然肚子里那股反胃的感觉就压制不住了。 林父抽了一袋子旱烟,只有林母最痛苦,她病还没有好,不能出去吹风,也不会抽旱烟。 只好闭着眼睛平躺在炕上:以免刚吃下去的鱼呕上来。 过了好久,林旺回来了,进门就问林父,“爹,鱼还有吗?我让姐姐帮忙做一下。” 林父缓慢地点点头,觉得自己个的脸有点发烫。 * 自从上回送过小兔子,李姐就再也没有见过林蜜的面。一晃五六天过去了,她还纳闷呢:难道这闺女有事耽搁来不来县城? 她男人也问了两回,倒不是对林蜜有多关心-两人都没有打过照面呢,主要是国营商场的女装柜台没有售货员。 这几天都是让别的柜台给顶上,幸亏买东西的人并不多,这才勉强得以维持。可毕竟不是长久之计。 如果非要招人,也不是找不到,但是男人不想这样。还是希望找个机灵漂亮的小姑娘,站在柜台后头卖女装,也显得合拍些。 他的妹妹玲玲又去单位找了他好几回,他也没有松口。这些年来,他帮扶家里还少吗?谁又把他的付出当一回事了。 终于,在这天下午,林蜜来了。 李姐见了她还有点小惊喜,“正等着你呢。”林蜜没有多想,以为对方是等着自己带来的东西,就歉意地说道:“这几天家里有点事,耽搁了。” “今天我带了条鲤鱼,李姐你看看。”说着,林蜜掀开篮子上盖着的布。 “嗬,还挺大的,正好儿子念叨要吃鱼,可巧你就送来了。”李姐挺高兴,把鱼抓起来放在水盆里。 当然,走了这么远的路,鱼当然是已经死了的,但是和国营菜店卖的鱼相比是新鲜多了。 李姐把林蜜引进家里,给她倒了一碗红糖水,“有个工作机会,你听听感兴趣不?” 啥? 幸福来得太过突然,林蜜都有些反应不过来,她怔怔地望着李姐好一会儿,才说:“真的?” 李姐被她逗笑了。这姑娘平时看着挺机灵的,这会儿怎么这么萌?看着还挺可爱可亲。 她也没有卖关子,把男人和自己说的转述给林蜜听。“是临时工,不知道能干到啥时候,如果你不嫌弃,晚上我和你大哥说。” 她嘴里所说的大哥,就是自己的男人。这说话的语气可是比以前亲近多了,林蜜又不傻,自然听出来了。 这工作她哪敢嫌弃啊!她虽然不是原主,自己也拥有名牌大学的文凭,但毕竟是穿进书中世界。六十年代,一个乡下丫头,能在城里有一份临时工干着,这是多少人求都求不来的。 林蜜给李姐说了好些感谢的话,李姐留她吃午饭。 “正好,你大哥中午回来,让他给你说说工作的事儿。” “那行,中午您歇着,我来做饭。”林蜜原本就不是个扭捏的人,如果工作定了,她以后肯定要时常和李姐走动的,藏着掖着彼此都会尴尬。 李姐最喜欢林蜜这一点,爽快地答应了。林蜜大展厨艺,中午做了三菜一汤。 最后一个炒菜刚刚上桌,李姐的男人回来了。 “今天伙食不错啊!”男人进门就闻到了一股饭菜香味,抬头瞧见一个十分漂亮的女孩子,站在李姐身边,正笑盈盈地望过来。 李姐笑着介绍,“今天这饭是林蜜做的,手艺是真好。”又对林蜜介绍了自己男人。 李姐的儿子今天被他奶奶接走了,所以今天中午连着林蜜,一共就三个人吃饭。 林蜜不动声色地观察李姐的男人,看出对方身份不一般,却并不知道具体什么职位。 男人连着吃了三碗饭,又喝了两碗鱼汤才放下筷子,“小林啊,你这手艺真是强,吃着和国营饭店差不多了。” “宋哥,您太夸我了。”林蜜笑眯眯的。 刚才李姐已经介绍过自己男人姓宋,林蜜叫哥总算是没错的。 宋哥对林蜜挺满意,小姑娘人活泛,长得也讨喜,还挺勤劳。这不是刚吃完饭就抢着去刷碗了? 等林蜜把一切都收拾好了,宋哥就说起了正事,“你回去收拾收拾,三天以后过来,我带你去国营商店。” 刚才林蜜已经表达了自己十分愿意接受这份工作,宋哥平时事情比较多,也没有时间绕弯子,干干脆脆地吩咐道。 “好嘞,我今天回去就收拾。”林蜜欢快地答应了一声。 回村的路上,她坐在牛车上,轻声哼歌。 这回还是春田叔赶车送她来的,听见声音就笑,“林家丫头啊,你是不是有啥喜事儿?” “嗯,有喜事,不过还不能说!” 她不怕春田叔知道,怕只怕传到有些人耳朵里。若是村里有人眼红给使个绊子,她哭都没有地方哭去。 春田叔呵呵地笑,也没有追问。这林家的女娃娃还是小孩子心性呢!有点子小秘密还憋着。 林蜜的心情是真的好,哼了一路的歌,牛车快到村口的时候,就瞧见路边停了一辆吉普车。 看着像是老式的212。 也不知道谁家的亲戚这样阔气,六十年代初就坐地上小汽车。 正想着呢,冷不防车门打开,一个人跳下来,对着林蜜一个劲儿地看。他身材高大,眉目之俊朗和后世的顶流明星相比也不遑多让。 程墨? 春田叔把牛车停下来,笑呵呵地问程墨,“你回来啦?这回出去的时间不长。”他是个老好人,从没有因为程家的成分不好而鄙视对方,前几年的批|斗也从未参与过,程墨对他印象挺好。 和春田叔打了招呼,程墨又把目光转向林蜜,“你下来一下,我有话和你说。” 林蜜有点懵,愣了一会儿才从牛车上跳下来,春田叔倒是不担心:他知道程家一家都是正派人,程墨这孩子虽然有点神秘,但是也并不会对林蜜怎么样的。 “那行,我先走。” 林蜜想了想,说:“春田叔,你这就把碗还给王婶呗?”那天她故意把碗留下,为的就是给两人制造相处的机会。 可等了好几天,也没有见春田叔来,如今正好是个机会,她就帮着推一把。 春田叔闷闷地应了一声,赶着牛车走了。 林蜜笑嘻嘻地走到程墨面前,“有啥话,你说呗?” 程墨低头端详着她:十几天不见,她的皮肤白皙了些,精气神也比以前好了,原本就长得好看,如今更是让人移不开眼睛。 她就这么笑着,灿烂又没心没肺,也根本不了解有人这几天多次想起她来。 林蜜挺奇怪的,不是有话对她说吗?怎么一直沉默。 这个时候,车门开了,从驾驶座跳下一个人来,走到两人中间,冲着林蜜龇牙,“同志,你好!” “你好。”林蜜也很客气,一面不动声色地打量对方:三十多岁的男人,板寸头,中等个子,面貌普通。 但林蜜觉得:他肯定不是普通人,至少不是普通老百姓。因为他的身上有一股铁血气质,倒有几分像是军人。 男子同时也在看她,半晌转头对程墨笑,“怪不得。” 怪不得啥?林蜜有点懵。 程墨神色不自然,一拍男人的肩膀,“你赶紧走吧,那边还等着呢。” “行行行,我走,不妨碍你们了。”男人冲着林蜜摆摆手,开车走了。 他还回头看了两人一眼,心道:这姑娘应该就是程墨夜里说梦话提到的那位吧,真是漂亮!更吸引人的是她脸上的笑容,温暖而灿烂。 第 22 章 吉普车绝尘而去,春田叔也赶着牛车走了,村子口只剩下程墨和林蜜相对而立。 林蜜仰着头,脸上是灿烂的笑容,等着程墨说话。她的眼睛里没有忐忑、没有羞涩,完完全全就是正常的神情。 程墨藏了许多话,在她澄明的眼神注视之下,统统堵在喉咙里。他说啥呀!这丫头,明显还不开窍呢。 深深吸了一口气,程墨问:“你这是刚从县城回来?” 所以,把她拦在村口就是为了问这个?可这不是明摆着么!牛车来的方向最近的就是县城啊。 林蜜点点头,“对啊,你是从哪里回来的?” 程墨沉默了。 林蜜:好吧我不该问。 不咸不淡的两句话说完,似乎两人之间就没有了话题。在程墨离开以前,其实两人也没有说过几句话,可是这一回,林蜜明显地感觉到了气氛的不同。 程墨一直望进她的眼睛里,神色专注,还带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含义。林蜜有点不自在,她微微偏开头,躲开对方的视线。 “那个啥,咱们一起进村吧?” 她说,我们。程墨的嘴角翘了翘,转身率先往村里走。林蜜暗暗地松了一口气,亦步亦趋地跟在后面。 走了十几步的距离吧,从右边巷子里拐出一个人来,她看到程墨时目光一亮,“你回来了?” 待看到程墨身后的林蜜时,她的脸色就有点不好看了。 怎么哪哪都有林蜜在! 程墨见是刘兰花,也就淡淡地应了一声,脚步都未曾停留。在跟在他身后的林蜜看来,他甚至还加快了脚步。腿长脚长的,很快就走出了十几步远。 林蜜礼貌地冲刘兰花笑了笑,她也不喜欢这个人,但还不至于见了面就躲开的地步,况且她走得慢。 刘兰花没有回应,她的注意力都放在了程墨身上,惊喜的心情在看到他明显的疏离后变成失望:十几天不见,程墨对她还是这般厌恶。 凭啥啊?她家庭条件在村里是数一数二的,自觉也长得不错,他咋就不愿意多看她一眼呢? 目光落在了林蜜的背影上,刘兰花找到了理由:一定是因为这个女人! 林招娣,听说改名成了林蜜?一听就不像是本分人。看刚才那意思,两人是相跟着从村口回来的。 绝不可能是巧遇,哪里有这么巧的事?说不定是林蜜特意去村口等程墨的。这个不要脸的女人! 刘兰花原本是打算去隔壁村姥姥家的,这些日子父母轮番上阵劝她和乡长儿子相亲,她想住姥姥家躲几天。 不过现在她改变了主意,她要去隔壁村找陈大友。她狠狠地朝渐渐远去的林蜜瞪了一眼,转身走了。 林蜜并不知道自己成了别人的眼中钉,她发现程墨在越过了刘兰花以后,脚步就慢下来。 “快点跟上来!”他甩过来一句。 林蜜小跑,程墨等她追上,便又往前走,但这一回显然比刚才的速度慢多了。一米八多的大个子,手长脚长的,正常情况下,一步的跨度是只有一米六出头的林蜜的两倍。 现在,他迈着小步子,怎么看都有几分违和。林蜜噗嗤一声笑出来。 程墨挑眉看她,表示不解。 林蜜摇摇头,找了个别的话题,“我改名了,叫林蜜,甜甜蜜蜜的蜜。” 他看着她笑容灿烂的脸,和脸颊上两个浅浅的酒窝,心道:这名字果然很适合她。 两人走到岔路口,程墨停住脚步。 林蜜冲他挥手,拐弯进了巷子。 程墨盯着她的背影看了好一会儿,直到她闪进王婶的院子,他才转身回自己家。 林母和程大哥见到程墨都十分开心,林母更是抹起了眼泪。每次儿子出门她都提心吊胆,就怕对方受伤。当他安全归来的时候,她就觉得十分欣喜。 避开林母,程大哥问程墨,“你这回回来这么快,是不是出了什么事?” 程墨摇头,“没有,就是任务完成了,回来歇几天。” 程大哥没有再问,他太了解弟弟的性格,对方不想说的,怎么问也都问不出来的。 可是他依旧觉得不对劲,心里的担忧却不能和程母说,只能闷在心里。到了晚上,就大半夜没有睡着。 程墨也失眠了。 程家院子一共有五间正房,两间厢房,程家的三口人都有自己独立的屋子。 程墨躺在炕上,双臂枕在头底下,望着黑漆漆的夜晚想心事。 大哥猜的没错,他确实是出了事。 这回执行任务,他越过带队的队长进行指挥,最后任务圆满完成,且我方并无伤亡。 他却因此被关了禁闭,幸亏直接领导力保才出来,他被强制休假,回了田山村。 程墨不知道,这所谓的休假是一周、一个月,或者是更久的时间。说不担忧是假的,毕竟这个身份不仅给他带来了收入,还让他的家人安稳生活,也没有人再拿程家的成分问题做文章。 担忧归担忧,他并不后悔。 他对小队长没有意见,但是平心而论,对方指挥能力和对全局的把控能力都有所欠缺。如果当时他不站出来,恐怕我方人员免不了受伤,甚至死亡。 这是他永远不希望看到的。 春田叔也没有睡着:他把王婶的表情动作翻来覆去地想,也闹不明白对方心里到底有没有他。 白天,他经林蜜林蜜提醒,回家把车卸了,端着早就洗得干干净净的瓷碗去了王婶家。 村里这种瓷碗不多见,王婶一眼就认出来这是自己家的,还纳闷这碗咋跑到了春田叔手里。 春田叔预先提着的一股勇气,在见到王婶的面后都泄了去。嗫嚅半天,才蹦出来几个字,“红烧肉很好吃。” 他舍不得一次都吃完,把两块肉分成了八小块,每次炖菜的时候放一块。平平无奇的炖白菜也有了特别的滋味。 还有一起送过去的那半碗猪油,他还没有舍得吃,想着以后留着炒菜。 猪肉啥的,包括其他吃食,其实儿子每个月都会买一回,可春田叔觉得,哪一次都没有这回王婶送的好吃。 是的,他坚持认为,东西是王婶让林蜜送的。 一提红烧肉,王婶这才想起来,那天林蜜是夹了猪肉、盛了猪油端走了,她以为孩子是去了林家,没想到是去了春田家里。 这样也挺好的,那天她拿了人家一包糖,还没有还礼呢。 可是,看春田这意思,是误会东西是她让林蜜送的了?这个锅到底要不要背? 王婶挺迟疑。 她又不傻,看到了春田眼中闪烁的光亮,这种光亮很不寻常,它让一个半百的男人都焕发出来一种别样的生机。 如果她说破了,是不是这种光亮就没有了? 所以,王婶没有反驳。 春田叔走的时候,她还给了对方一把挂面。这是前几天林蜜带回来的,在农村绝对是稀罕物。她分给了春田叔三分之一。 这又在春田叔心里掀起了涟漪,如果是上一回还有林蜜作为中间人送东西,这回王婶可是当面给他的。 回到家里,春田叔用大白菜和剩下的几小块红烧肉煮了一大碗挂面,吃得那叫一个香! 等林蜜回来,王婶就旁敲侧击地问,她也不隐瞒,一副理直气壮的样子,“是啊,坐春田叔的车去县里,人家还给了一包糖,总要表示一下。” “那个,你没有告诉他是你自己要送的?” 王婶的嗓音变得干涩,林蜜只装着听不懂,“大概是忘了。” 王婶能说啥,孩子也是好心。总不能说:你这样会让春田叔误会的。 林蜜把王婶的纠结看得明明白白的,这是装作不知。反而提前了工作的事。 王婶一听可太开心了,“我就说你这孩子心善,肯定好人有好报的。”即便是临时工,那也是在县城上班,和在农村土里刨食可就完全不同了。 “你明儿去供销社买布,我给你做条裤子。”林蜜身上的衣裳补丁套补丁的,这年月村里穿着是没啥,可是她去工作的地方可是国营商场,太寒酸难免让人笑话。 前几天她给林蜜做了一件深红色的上衣,就缺一条裤子了。 林蜜很感动。她今天回来的路上也在想这件事。买成衣也是能买到的,可就是贵。她现在手里也就十几块钱,还想留点积蓄呢。 “婶儿,你对我可真好。”比原主的爹娘可强太多了。 王婶笑眯眯地摸她的脑袋,“你这孩子招人疼。”可不就是么,这么孝顺懂事体贴的孩子,打着灯笼也难找的。 林家夫妇可真是有眼不识金镶玉。也不知道两人若是知道林蜜去县里上班,会是什么样的反应。 第二天,林蜜拿着钱和王婶给的布票去了供销社。供销社在村里唯一一条大路上,说是大路,其实并不宽,也就堪堪让能让大卡车通过吧。 路的一边是一排排的房屋,右边是田地,再往远就是大山。 这个年代大家的兜里比脸干净,村里唯一卖东西的地方也没有什么人。售货员是个二十来岁的姑娘,她哥是生产队长。 见林蜜进来,她抬头瞅了一眼,懒洋洋地问:“要啥啊?” “我想看看布。” 第 23 章 供销社售货员知道林家的日子艰难,就站着没动,眼中的意思很明显:布倒是有,你买得起吗? 林蜜把钱和布票都掏出来,摆在水泥铸的柜台上,钱不多,但足够买好几米布了。 售货员只好不情不愿地转身,指着货架说:“都在那里了,看吧!” 十几分钟以后,林蜜拿着一卷蓝黑色布出了供销社。这会儿的布宽幅不够,她一共买了2米。 拿回家给王婶看,后者就笑,“买太多了。” 林蜜:“婶,咱两个每人做一条。” 王婶愣了一下,随即笑开来,“哎,哎!”她没有拒绝。相处越久,她越了解林蜜的性格,对方如果想对谁好,那就是真心实意的。如果拒绝,反而会伤了孩子的心。 王婶找来软尺给林蜜量身子,“得赶紧做起来,要不然来不及了。” 林蜜想的却是另外一件事:她该怎么通勤呢? 从村里搬到县城是她的目标,可暂时不能实现。那么就得来回跑。可是她又没有自行车,几十里路如果要用两条腿走,不说时间上的耽误,累都要累死了。 要是能有一辆自行车就好了……林蜜这样想着。 吃罢了午饭,林蜜决定去山上碰碰运气。连续几次小小的心想事成,让她比以前更加确定自己是有福运的。 这回,她想要自行车,或者买自行车的钱,这不是一笔小数目。还能实现愿望吗? 上山之前,她先去了谭永辉家,“谭哥,我娘的病都好了吗?一共多少钱?” “哦,好了,一共打了三天针,吃了五天的药,四块二毛钱。”谭永辉回答。 这姑娘真是有点新鲜的。说她不孝顺吧,她肯为林母出钱治病;说她孝顺吧,病情还得问他,显然是没有去看过林母。 待林蜜走后,谭永辉就把自己的疑惑和老婆叨咕。 老婆白他一眼,“林家老口子那做派,姑娘不亲近不是正常?至于拿药费,说明人家仁义。” 谭永辉的老婆对林蜜这个见人三分笑的姑娘挺有好感,上工间隙休息的时候,就把林蜜的“孝顺”行为好一顿夸,还有人和坐在不远处的林母搭话,“你命好啊,有这么好的闺女!” 林母笑容尴尬。 早在高烧退去醒来的那一天,儿子林旺就把林蜜出钱治病的事儿告诉了她,包括后来那一条大鲤鱼也是林蜜给的。人在生病的时候,内心比平时要脆弱,特别渴望别人的关心和爱护。 林母也是如此。 她觉得林蜜是很关心自己的,这些天来一直等着对方回家,哪怕不伺候她,坐着说说话也好啊。 可是等啊等啊,林蜜连个影子也见不到。林母就在家里唠叨,林父没有说话,反而是林旺为林蜜抱不平,“娘,若不是姐姐出钱,咱家哪有钱给你治病!” 这是实话,林母知道。所以,她就更加渴望林蜜的到来。 现在,对方知道她病好了,就更加不可能回来了。生平第一次,林母对自己以前的行为有了质疑,甚至对丈夫也有了质疑:以前那样对林蜜,真的没有错吗? 林蜜不知道已经间接成了村民们议论的对象,即便知道,她也根本不会在意。她现在正忙着在山上四处乱窜、找值钱东西呢。 自行车怎么着也得一百多两百块钱吧?若是在现实社会,这钱就是一顿自助,可是在这年月,可不是一笔小数目。 有什么东西能一下卖这么多钱呢?林蜜心里挺忐忑的。 【往前走三步】脑海中,那个神秘的声音再次响起,林蜜这回算是轻车熟路,依言往前走了三步,低头一看: 怎么还是野鸭蛋? 这已经是第三回拿到野鸭蛋了,林蜜倒不是厌烦,主要是这东西也卖不上价格,虽然这回比较多,一眼看上去总得有二三十个,可是也卖不了两百块呀。 林蜜无语。她也不指望啥福运了,想着先把野鸭蛋弄回家去,她蹲下来,把野鸭蛋一个一个地捡到篮子里。拎着还挺沉的。 双手提着慢慢地往山下挪,半道上,有人从树丛中闪出来,笑得十分猥琐。 “陈大友?你想干啥?” “干啥?你一会儿就知道了。”陈大友似乎瘦了些,眼中闪着yin光,扯住林蜜的一只胳膊就往树林子里拖。 “救!”剩下一个字还没有喊完,林蜜的嘴巴就被陈大友给捂住了,只能发出呜呜的声音。篮子当然也拎不住了,摔在地上,几十个野鸭蛋四处滚。 其中一个滚在了一个人的脚边,英俊的男人目光冷凝,也不废话,飞腿踢在陈大友的膝盖窝处。 陈大友似乎听到了自己骨头断裂的声音,他惨叫一声摔倒在地,自然也就顾不上抓林蜜了。 程墨似乎并不打算放过他,走过去一脚踏在陈大友的心窝处,陈大友冷汗直冒,拼命求饶,“我再也不敢了,饶了我!” 程墨没有说话,脚下用力踩,陈大友翻了个白眼,头一歪没了生息。 林蜜瞪大眼睛,“他不会死了吧?” 程墨摇头,“没有那么容易死。”不过就是暂时晕过去而已。如果他能理智一些,其实这第二脚本不用补上的。可是当他看到瘦弱的林蜜被那个男人挟持,那可怜巴巴的样子,所有的理智就都离他而去了。 在那一刻,程墨满脑子都是:即便是弄死这个男人也不为过。 “你一个人又来这里做什么?”程墨皱着眉头问林蜜。 他不过就是一会儿没看出就差点出事,这姑娘真是惹祸精。 如果是别人,一定会被程墨这种质问的语气给吓住,可是林蜜是穿书进来的,她了解程墨的性格,不过是愣了一下,就笑起来,“我上来找点东西卖钱。” 她的皮肤白里透红,脸颊上两个酒窝因为笑容而更加明显,望过来的目光是澄明的。程墨顿时就觉得自己方才的话似乎有些重了。 可是,对姑娘家说话的语气应该是怎么样的?温柔些?还是语速慢一点儿? 程墨想了一会儿,用一种自以为能找到的最温柔的语气说:“你缺钱?需要多少?” 这是要借给她钱了?林蜜可没有这个想法。一来她从来都不愿意借钱,钱这个东西是很好,可是很多感情、无论是亲情还是友情,最后都葬送在了钱上。 她敬重程墨的人品,不想和对方交恶。于是摇摇头,“没事,我自己能解决。” 说着话,两人一前一后地往山下走,走到半道,林蜜突然听到了脑海中的那个声音,【福运使用中】。 什么意思? 陈大友本来是昏迷在一棵树底下,一条腿被树卡住,不至于掉下山坡。这也是刚才程墨甩手就走的原因。他给了陈大友狠狠的教训,但不能要他的命。 就在林蜜脑海中响起神秘声音的同时,陈大友的腿居然诡异地动了一下,非常巧妙地绕开大树。身体摆成了一种平躺的姿势,然后,顺着山坡滚了下去。 【福运使用完成】 身后就是程墨,林蜜也不能把疑问说出口,只好在脑子里问。可那个声音再也没有响起。 两人走到山脚下,程墨又问了一遍,“你到底有啥困难,说说。” 林蜜站住了,笑眯眯地说:“我明天要去县城上班,正发愁来回咋办呢。” 程墨:“正好,我也要去。载你。” 林蜜疑惑,真有这么巧的事儿?她看向程墨,后者面无表情,林蜜顿时觉得自己的想法太不对了,程墨这么严肃的人,怎么会骗她。 “那可太谢谢你了,你人真好。”林蜜笑眯眯的,小脸上都是光彩。 程墨的嘴角翘起来,“那明天早晨六点,我在村口等你。” “行。” 林蜜心里一块石头落了地,欢欢喜喜地离开了。程墨望着她的背影看了一会儿,也走了。 等到此处终于归于沉寂,一个人从树林里转出来。她盯着林蜜的背影喃喃自语:怎么她没事? 肯定因为程墨。方才两人一前一后地走下山,程墨走在前头,时不时回头去看,是在保护林蜜吧? 还有,程墨看林蜜的眼神,那叫一个腻味。什么去县城有事,还不是特意去送林蜜! 那陈大友呢?怎么不见下山来?恐怕是被程墨给吓住了吧,真是个怂货。 早知道如此,她就不应该和他合谋。 刘兰花愤愤地想,最后还是不放心,上山转了一圈,果然没有找到陈大友。 这人真跑了! 就这点胆子,怪不得找不到媳妇呢! 第 24 章 第 25 章 第 26 章 第 27 章 第 28 章 第 29 章 第 30 章 第 31 章 第 32 章 第 33 章 第 34 章 第 35 章 第 36 章 第 37 章 第 38 章 第 39 章 第 40 章 第 41 章 第 42 章 第 43 章 第 44 章 第 45 章 第 46 章 第 47 章 第 48 章 第 49 章 第 50 章 第 51 章 第 52 章 第 53 章 第 54 章 第 55 章 第 56 章 第 57 章 第 58 章 第 59 章 第 60 章 第 61 章 第 62 章 第 63 章 第 64 章 第 65 章 第 66 章 第 67 章 第 68 章 第 69 章 第 70 章 第 71 章 第 72 章 第 73 章 第 74 章 第 75 章 第 76 章 第 77 章 第 78 章 第 79 章 第 80 章 第 81 章 第 82 章 第 83 章 第 84 章 第 85 章 第 86 章 第 87 章 第 88 章 第 89 章 第 90 章 第 91 章 第 92 章 第 93 章 第 94 章 第 95 章 第 96 章 第 97 章 第 98 章 第 99 章 第 100 章 《有福运也要奋斗[六零]》无错章节将持续在完结屋小说网更新,站内无任何广告,还请大家收藏和推荐完结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