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过月光之境》 第2章 地质学家?女悍匪! “不深入沙漠,你不会知道,你生活的世界有多么逼仄。” ——程旷 陆晋是被一连串子弹打在钢板上的脆响惊醒的。 有那么一会儿,他闭着眼,在梦与现实间挣扎,急欲清醒的意识被身下老迈的大巴车颠得摇摇晃晃,溃散难聚。 猝不及防地,他被一阵巨大惯性力向前猛地一推。 身体先于大脑做出了反应,电光石火间,他双手急探,一把撑住前面的椅背,止住了前扑的去势。 陆晋睁开眼,转头向窗外看去—— 金晃晃的阳光,像刚刚在熔炉里淬炼过,刺得人瞳孔都无法聚焦。 “大沙丘到啦——喂,你!”粗犷得像在沙堆里打过滚的声音,带着古怪而陌生的腔调,在车头副驾驶座上响起。 陆晋循声望去——看清那只向着自己猛挥的精瘦胳膊,骇然明白,这如同急冲到悬崖边才堪堪踩下的急刹车,是为了自己。他用手抹了把脸,用力晃了晃被颠得昏沉沉的头,从座位上站了起来。 不知什么时候,满车的人只剩下稀稀拉拉几个。 车门“哗”地打开,陆晋将背包搭在肩头,迫不及待地跨出车门,跨进令人窒息的热浪中。 他还没站稳,一股呛人的黑烟就从破旧的排气管道里喷了出来。 隔着氤氲滚烫的空气望过去,那“突突突”远去的大巴,转眼便虚成了一道扭曲的残影。 陆晋站在公路边,四下望了望。 蜿蜒的沙漠公路上空无一人,前后望不到头,把原本浑然一体的金黄色割裂成泾渭分明的两半。 沙海铺叠在公路两边,绵延起伏,冷静地与空旷的蓝天对峙。 有风,不小,像从岩浆上翻滚过,还带着火星就扑人怀里。 只片刻,陆晋身上的白衬衫便被汗水打湿了,贴在他略微单薄的背脊上,印下一块斑驳濡湿的心形汗迹。 被烈日晒得黢黑龟裂的沥青路面,踩上去微微发软,像一张刚刚出炉的白面大饼。巴格达夏天破旧的街道,踩上去也是这样的触感。 陆晋站在塔克拉玛干沙漠公路的中心地带有点出神,有那么一小会儿,他竟有种时空错位的幻觉。 陆晋静静地立在空荡荡的沙漠边沿,如果不是耳边还有“呜呜”的风声,他差点以为自己被遗弃在光秃秃的、毫无生命痕迹的火星上。 十几个小时前,陆晋还置身北京暮春沙尘暴与杨絮交织的晚风中,被鼎沸的人声与城市繁忙的音浪包围着。而此刻,方圆百里,渺无人烟,他可能是唯一的活物。 陆晋拿出手机,移动信号在一格与三格间徘徊。 他拨了电话。 一个年轻女人的声音从手机那头传来:“陆晋,你下车了吗?” “我到了。”陆晋沉声应道。 “接你的人也到了,我把手机号发你。”女人的声音断断续续地从手机一端传过来,显得颇为担忧,“我敢肯定,这帮人有问题——你千万要注意安全!一旦进去了,就没人帮得了你。另外,我已经汇了全款到你的银行账户上,你查一下。” 女人沉默了一下,语气变得肃然:“一定要见到他!” “好!”陆晋低声应了,毫不犹豫地挂了电话,然后拨打了对方发来的手机号。 “嘀嘀嗒嗒、嘀嘀嗒嗒……”苹果手机的铃声在一片寂静中显得尤为突兀,铃声是从稍远处一座高耸的大沙丘背后传来的。他忙挂了电话,沿着公路疾走了几步。 陆晋越过沙丘,怪兽般的庞然大物蛰伏在公路边的界碑旁——一辆福特f-150svtrapto猛禽。炭黑色的车身在阳光下泛着冷冽硬朗的光芒,陆晋几乎可以猜到这辆肌肉型皮卡的主人是怎样一个彪形大汉。他皱皱眉头,走到车前向里张望—— “喂——”被太阳晒化晒软晒出粗糙颗粒感的沙哑的声音在他身旁响起。 陆晋猛然侧头—— 一座用红柳枝潦草搭成的低矮凉棚,灰扑扑地立在他右侧,与周围的沙丘浑然一色。 凉棚不到一人高,蔫头蔫脑地耷拉着,好像一阵风就可以将它吹走,一道身影正盘膝坐在其中。 陆晋不动声色,凝神回望。 那人即便是坐着,也显得身量颇高,隐约能辨出一头比陆晋还要短的黑发,卷卷地贴着头皮。他的脸一半暴露在光线中,一般隐藏在阴影里。 陆晋一眼望去,只看到浓黑的粗眉下,一只晶莹璀璨的眼睛,正炽亮如日地迎向他。 那目光太过亮烈逼人,隐在暗处像午夜里的篝火,勾得人恨不能如飞蛾扑上去,汲取那光与热。 陆晋微微一窒,深吸口气,视线继续移动——鼻子英挺,薄唇、下巴略显端方……呃,没有喉结? 这是个英俊的——姑娘! 陆晋有点诧异。 那姑娘像是已经确定了陆晋的身份,右手撑地,借力跃起,敏捷如一头线条流畅的黑豹,一个闪身就到了陆晋跟前。阳光顺势勾勒出她另外半张脸,和一只黑色的眼罩。 是的,眼罩! 一只黑色眼罩,突兀地罩在这个英气逼人的女人的右眼上。 有一瞬间,陆晋觉得自己是在与一名女悍匪对峙,身体比大脑先一步,接收到了危险的信号。 陆晋微微提高警惕,面上却不露端倪地伸出右手,准备与她握手。 那姑娘的左手也正好往前一送,手中却托着一只小巧翠绿的西瓜。 陆晋一愣,探出的手僵在半空。 对方却咧开嘴,露出极白的一口牙,哑着嗓子朗声道:“一路辛苦!等了你大半天啦,再不来,这只瓜就要被我吃掉啦!” 那个“啦”字还含在她的唇间没有吐出来,“噗”的一声脆响,那圆溜溜的西瓜就被她粗暴地一巴掌拍裂开,露出一角红艳艳的瓜瓤。 陆晋在西瓜爆裂的瞬间,微一侧头,不露痕迹地退了半步。 “吃吧!”对方却已将西瓜掰成两半,硬塞了一半到陆晋手中,然后自顾自地埋首吃起了另外一半。 陆晋捧着西瓜,还没有从震惊中回过神来,那姑娘已经酣畅淋漓地啃完了西瓜,将沾了汁液的手甩了甩,就地抓了把沙搓了搓,又胡乱在迷彩裤上蹭了几下,催促道:“渴了吧!快吃!我们基地自己种的瓜,甜得像兑了两斤白糖。” 陆晋微微一笑,也三两口将那果然甜得像兑了白糖的西瓜吃了。 随着熟甜的瓜汁流入喉咙里,陆晋已理清思绪。 他先学那姑娘抓了把沙搓手,又把手在自己裤兜上擦干净,再一次把手伸到姑娘面前道:“我是陆晋,魏晋南北朝的晋。怎么称呼你?” “我叫程旷!虽然我是搞地质的,但不是矿石的矿,是空旷的旷。”程旷爽快地握住了陆晋的整个手掌,结结实实地上下晃了晃。 她的手很大,手指纤长,指节粗硬,指腹和掌心有一层薄薄的茧,握手的力道显得分外硬朗诚恳。 倒是配得上那辆男性力十足的“猛禽”的方向盘,陆晋暗想。 “上车吧!”程旷帅气地一偏头,冲身后黑色的怪兽比了比大拇指。 陆晋微微颔首,紧跟着程旷向那辆“猛禽”走去。 程旷个子很高,走在接近一米八的陆晋前面,一点也不显矮。她上身松松垮垮地套了件灰紫色的防晒外套,薄薄一层,因为被汗水湿透了,贴在身上,倒是勾勒出几分若隐若现的女性曲线。腰间扣着一条粗犷的皮带,皮带上系着野外工作用的麂皮腿包,紧贴着大腿的包被装得鼓鼓囊囊,露出地质锤的一个角。当她走动时,包上装饰的吊坠细铜链便“铃铃铃”地晃动着。那条被她用来当擦手巾用的迷彩裤已经脏得看不出本色了,扎在一双黑色的沙地靴里,显得两条腿长得有点过分。 这姑娘至少有一米七五,陆晋暗自评估了一番,又看了一下她扎得严严实实的沙地靴——这鞋一脱,估计那味儿能熏死一车人。他忍不住莞尔——曾经在阿富汗美军营地里,凌虐过他鼻子的那股浓郁的味道,好像又隔了千山万水飘到他面前。 程旷打开车门,一股皮革被阳光晒得发焦的臭味便夺门而出。显然,她没有说谎,这辆车在阳光下暴晒了很长时间。 陆晋有点惊讶,难为她还给自己留着西瓜。 他正想着,程旷已经探手撑着驾驶室的座位用力一跃,直接跳了进去。 “猛禽”本来就是座小山丘般的大家伙,而这一辆显然经过精心改装,底盘加高了很多,轮胎格外粗壮,普通人就算踩着脚踏板,估计也得手脚并用才能爬得上去。 这姑娘有多动症,陆晋在心里添了一句,然后老老实实爬上了副驾驶室。 他还没坐稳,程旷便指了指安全带搭扣提醒道:“系一下。” “你安全意识挺高。”陆晋依言拉过安全带。 “我开车野!”程旷又是爽朗地一阵大笑,然后略微担心地问了一句,“晕车药,吃吗?” “等需要的时候再说吧!”陆晋一面认真回答,一面暗想:她要是知道自己连憋闷的坦克都坐过不知多少回,就不会白操心了。 “ok,那我们出发啦!go!”程旷帅气地打了个响指,然后—— 她猛地一脚踩下油门,方向盘一转到底,“猛禽”硬生生地在原地转了三百六十度,朝着广阔的大漠冲了过去。 随着车子疾驶而出,车载音响爆出一声男人歇斯底里的嘶吼,音乐贴着头皮炸开,贝斯尖锐刺耳,鼓点硬密暴戾,电吉他被拨得疯狂躁动,女人放声尖叫…… 这姑娘是个——重金属摇滚爱好者!陆晋在震耳欲聋的音乐中对程旷的初步印象做了补充。 沙漠里是没有路的,有的只是吞噬一切的黄,无边无垠,是纯粹而凝固的沙的海洋。 然而这“海洋”又无风自浪,高高低低的沙丘一波接一波,层层叠叠地铺向地平线。 车身随着沙丘不断起伏,刚刚爬上便又滑落而下,像一叶小舟在大海上逐浪漂移。 程旷开车又快又野,简直人车合一,四个轮子就像她自己的腿,每一步该去哪里,毫不含糊,绝不碾错一条沙脊。 十分钟后,陆晋被颠得七上八下,像坐在一辆永不停歇的过山车上,连隔夜饭都想要吐出来。 他转头看着窗外寸草不生的漫漫黄沙,努力调整着呼吸。 程旷一边大声跟着音乐荒腔走板地唱歌,一边娴熟地转动方向盘,脚下油门一张一弛,向着目的地疾驰而去。 尽管沙漠里没有路,但是在程旷心中,那条路比画在地图上还要清晰。 她闭着眼睛都能描摹出它的样子,因为她已经在这片大漠里,工作了十年。 十年来,她往返最多的,就是这条从基地通往“大沙丘”的路。 从二十岁到三十岁,一个女人最宝贵的十年,她都耗在这片被人们称为“死亡之海”的疆域里。 距离大沙丘一百公里的地方,那处神秘的生态基地,是她的信仰所在。 十五年前,一群科学家在中国首席荒漠生态学家岳川的带领下,从亚洲最大的环保机构绿能集团接收了数十亿美金的注资,展开了带着疯狂理想主义色彩的“绿饵计划”,轰轰烈烈地掀起了一场真正意义上的沙漠革命。 他们用钱开道,在寸草不生的塔克拉玛干沙漠腹地,凭空建造了五十平方公里的绿色基地,用最简单粗暴的方法,在一片荒凉的黄色中,人工造出一处绿意盎然的世外桃源。如同巨大的金盘里放入了一枚小巧却华光流动的翡翠按钮,只要它能按计划启动,塔克拉玛干沙漠就能以此为契机,蜕变出无穷无尽的活力。 如果“绿饵计划”成功,全世界的沙漠都会被人类用相同的方式征服,变成生机盎然的绿色天堂。 而令无数环保人士头疼的地球温室效应、沙尘暴、雾霾、土地退化等问题,都会迎刃而解。 备受人类摧残的地球,将重新变回只有蓝绿两种色彩的翡翠星球。 这无疑是本世纪最伟大的一项创举。 然而,十五年过去了,这个原本备受瞩目的项目,却因为耗时太久而迟迟没有取得成果,渐渐脱离了公众的视野,变得无人问津。 甚至有不少环保人士认为这就是第二个“生物圈2号”,注定以失败收场。 没有人知道,在塔克拉玛干沙漠的中心,还有一群科学家在苦苦坚持,胜利在望。 可是,就在距离“绿饵计划”第一阶段任务结束还有一年之期时,绿能集团却因高层变动,股东之间产生巨大分歧,突然冻结所有研究经费,要求基地成员用现有资源完成后续工作。 因为资金的缺乏,基地陷入了举步维艰的状态。不少科学家和维护人员被迫撤离基地,另谋出路。只有少数核心成员还在坚持,程旷就是其中之一。 可就在前天,程旷接到联络人岳彤的电话,十五年为一个阶段的项目,还有六个月就要到期了。集团将派一名评估师对整个项目重新评估,如果计划不能按时完成,或者评估结果不理想,整个项目就会被关闭,基地所有人强制撤离,后续计划作废。 岳彤是“绿饵计划”总设计师、项目带头人岳川唯一的女儿。然而这个在绿能集团里最应该帮程旷他们的人,并没有站在他们这边。 于是,程旷不得不到大沙丘迎接陆晋,这个从北京来的不速之客。 这十年来,她不知往大沙丘送过多少人离开基地,又接过多少人进入基地。唯有这一次,她心中忐忑不安。 不知道这个人,会给整个基地带来怎么样的命运? 程旷有些出神地想着,忍不住打量旁边的男人。 这个叫陆晋的男人不到三十岁,留着利落的短发,有一张硬朗干净的脸。他长了双略微狭长的眼,单眼皮,眼尾微微下垂,安静且沉默,像一尊静坐了一万年的悲悯的佛的眼睛。其他的五官都显得平平常常,令人看过之后很容易就忘诸脑后。 然而就是这双眼睛,会令人莫名想起冬天灰扑扑的,被沙尘挡住了太阳的天空,像藏了沉甸甸的心事。 他穿了件洗得发白的牛仔衬衫,袖子卷到手肘处,露出一截晒成古铜色的手臂。那手臂上紧绷的肌肉,让程旷感觉,他并非看起来那么单薄。 程旷的目光微微移到他的腰上,那里系着个黑色的杜马克腰包,相当旧,连腰带都被磨得发毛了。嗯——那里面,应该放着镜头,程旷暗自揣测。 但他自始至终没有拿出来。 “你怎么不拍照?”程旷用一种略带好奇的声音问。 “你需要拍照吗?”陆晋转过脸,望向程旷。 从这个角度,他只能看见程旷那只把情绪遮得严严实实的眼罩。 “第一次进沙漠的人,都会拍照——他们看见什么都拍,天空、沙丘、枯草、一千年前就毫无生气的一截胡杨树桩子……甚至一只蜥蜴从地上爬过,他们都看得津津有味。”程旷的声音很热情,与她戴着的冷漠眼罩形成反差,“你不感兴趣吗?” “我不是第一次进沙漠。”陆晋微微一笑,听程旷说话,似乎有预防晕车的效果。 她的声音带着一种粗颗粒的质感,沙哑而自带一种能蛊惑人心的磁性,那是通过胸腔共鸣,又在粗糙的嗓子里反复摩擦后,才能发出的声音,很性感。斯嘉丽·约翰逊就有这样一副嗓子。 如果非要让他想一种事物来比喻,那就是风吹过沙梁时,吹起的一层细细密密的扬沙,在阳光下闪烁着金色的光泽。 是的,她的声音是粗颗粒的金色砂砾。 “哦,对!你是评估师,一定对沙漠很熟悉。”程旷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 陆晋笑而不语,其实他对沙漠并不熟悉,他熟悉的是中东地区干裂的戈壁。 “能用一句话介绍一下你们的‘绿饵计划’吗?”陆晋提高声音,好盖过电台里eluveitie乐队主唱chrigelglanzmann那高亢粗哑的嘶吼。 “呃——一句话?”程旷愣了一下。 一瞬间,空荡荡的车里,只有这支瑞士重金属摇滚乐队那极具民族风的音乐来回撞击。 “只有两百平方公里以上的森林才能形成一个独立的气候环境,但是我们只用五十平方公里的生态园就能做到。” “通常情况下,在沙漠里植树造林,会加剧地下水的消耗,反而令环境恶化。可是如果‘绿饵计划’成功,这五十平方公里的生态基地不但不消耗地下水,反而会给沙漠带来更多的降水。如果沙漠里多几个这样具有独立循环能力的生态圈,它们之间相互影响,不出一百年,就能改变整个塔克拉玛干沙漠的气候。想一想,全世界第二大的流动沙漠全变成绿洲是什么概念!”程旷一边眉飞色舞地介绍,一边猛踩油门,整个车身以近乎垂直的角度,直接冲上面前一座一百多米高的沙山。 陆晋暗自拽紧了车把手,尽量集中注意力去思考程旷说的话。 “那么你们现在遇到的最大问题是什么?”陆晋又问。 这时,车子正好攀爬到了沙梁上。 程旷像是被这句话给刺激到了,一脚踩下刹车,车子便突兀地停在峰顶,冲出沙脊的半个车头悬空,随时可能失去重心,一头栽下金沙堆成的悬崖。 程旷像听到了天底下最好笑的笑话,拍着方向盘爆出一阵大笑。随着她夸张的动作,整个车身都在颤动,摇摇欲坠。 程旷笑完,她抬起手,猛地拍了拍陆晋的肩背,力气大得几乎要把他的心脏从胸腔里拍飞:“最大的问题?我们最大的问题就是你啊!评估师先生!请你一定给个好评!告诉你们总部的人,我们的项目只能用一个词形容‘amazing’,如果还要再加一个,那就是‘great’!” 说完,她一松刹车,车子便失去控制,自杀式地冲出沙丘,直线下坠,却在凌空后的瞬间,前轮稳稳地落在沙坡上,顺势漂移而下。 陆晋像没有感觉到危险一般,继续平静地发问:“我今天能见到岳教授吗?” “不能!”程旷斩钉截铁地回答。 陆晋愣了一下。 “今天我们可到不了基地!”程旷又爆发出一阵大笑,好像为自己终于捉弄到陆晋而感到满意。 这姑娘特别爱用大笑来掩饰自己的情绪!陆晋又替她记了一笔。 “所以,我们今天是要——”陆晋小心翼翼地问。 “在沙漠里露宿!”程旷转过脸看着陆晋,冲他眨了眨眼睛,由于戴着眼罩,这个原本调皮的动作,显得格外诡异。 第7章 到天上去 “梦想最美妙的阶段,不是实现之际,而是,不断接近它的时候。” ——程旷 程旷睡得正香。 然而,即便在梦中,她也是警觉的。门只被轻叩了一下,她便醒了。 她翻身下床,拉开门,娄云若有所思的脸便出现在门口。 她刚要扬声说话,娄云却将食指竖在唇边,“嘘”了一声。 程旷揉着一头乱发,睡眼惺忪地将娄云让进了屋子。 进了屋,娄云没说话,反而将耳朵贴在墙壁上,听了一下隔壁的动静,才到椅子上坐下。 “怎么啦?神神秘秘的。”程旷大马金刀地在床边坐下,压得不堪重负的单人床发出“嘎吱”一声叹息。 “女孩子注意一下坐姿!”娄云嫌弃地瞪了一下程旷,“太不雅观了。” “大半夜的,你把我从床上叫起来,就是为了调教我的坐姿?”程旷不耐烦地嘟囔。 “那个陆晋,刚才自己摸去雨林了。”娄云皱了下眉头,言归正传。 “哟,这家伙信誓旦旦说绝不出去乱逛的。”程旷顿时火冒三丈。 “誓言存在的价值,就是用来背叛。”娄云优哉游哉地挖苦道,“何况人家说了,怕外面有狼,只在楼里随便转转。” “随便转转就能找到雨林?这人属狗的?看来得给他套个项圈!”程旷一巴掌拍在腿上,发出一声脆响,“走哪儿都得我牵着!” “你把人看紧了!”娄云说,“别大大咧咧的。” “不怕,以后他吃饭、睡觉、上厕所,我统统守着!大不了,我把自己变成地牢囚禁他!”程旷咬牙切齿地应着。 “我觉得他有点奇怪,好像对我们的项目并不是很了解。”娄云想了想又道,“按理说,评估师少说也能算半个专家才对。” “这人藏得很深,问他什么都不正面回答。我这几天再试试他的深浅。”程旷叹口气,“真不好糊弄。” “可是并不讨厌。”娄云想了想说,“反而挺讨人喜欢的。他有种特殊的魅力,让你忍不住想要对他说点心里话。” “怎么?才第一次见面,你就对着他诉衷肠了?”程旷好奇道,“你不会看上他了吧?虽说现在流行姐弟恋,可他能当你儿子了吧?” “你少胡说八道!”娄云呵斥了一声,又放低声音,“我是为你考虑。沙漠这么大,男人却没几个。你都三十了,也得想想后路。我们这项目到底会怎么样,谁也说不清,你别把自己给耽误了!” “哈!娄姨,少跟我来这套。谁规定女人必须嫁人才叫不耽误自己?loser(失败者)结不结婚都是loser!”程旷不屑一顾,“你自己怎么不找个男人?” “对我来说,男人是奢侈品,没发当日用品。”娄云叹口气,“倒是你,多动动心思,打扮打扮,谈场恋爱也不错啊!” “谁说他是我们的头号公敌的?”程旷难以置信地看着娄云。 “你要能私下把他俘虏了,于公于私都是我们赢啊!”娄云摆出一副恨铁不成钢的表情。 “你想要我牺牲色相就明说嘛!”程旷不满道。 “你得先有色,才能牺牲!化妆品借你用用?”娄云殷切地看着程旷被晒得黝黑发亮的脸。 “省省吧!我这张脸,如果再涂一层白粉,岂不是变成灰姑娘了?”程旷摆摆手,“走走走,我要睡觉了。明天还得化身为牢,困住隔壁那个人!” 娄云走了以后,程旷却并没有睡着。 她躺在窄窄的单人床上,将被子揉成一团,抱在怀里。 有那么一会儿,她觉得怅然若失。 恋爱吗?她不是没想过。每年春天,当基地万物生长时,她胸腔里也好像有什么东西会蠢蠢欲动。 作为一名土生土长的北京大妞,程旷的姿色还颇过得去,她也不是没谈过恋爱,大学时期经常去捧地下乐队的场,然而在醉生梦死的生活里体会过放纵的滋味之后,她却愈发感到心里空落落的。 其实,程旷也并非一开始就学的地质专业,她本来读的是金融,只读了一个学期,她就觉得日后的生活可以一眼望到头了。 尤其是熄灯后,七八个女同学聚在一起开卧谈会,聊来聊去,对未来的设想无非去更好的公司,赚更多钱,打扮更光鲜亮丽……能遇见更好的男人。 原来大多数女孩寒窗苦读十几年,一路过关斩将,终极目的还是嫁人。 一个女人的生命里,要是只有男人,那将是另一种荒芜。 程旷顿觉前路一片逼仄,令她呼吸不畅。 她不想余生都在狭窄的格子间度过,穿着永不出错的衣服,每天重复同样的工作,就为找个年貌相当的男人结婚生子。 她必须去更广阔的天地,做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业。 恰逢“绿饵计划”正轰轰烈烈地展开,全世界都在讨论这个惊世骇俗的项目。 于是,她成为那一届地质系唯一的女生。 后来,她只身来到荒芜的沙漠,寻找人生的绿洲。 有时候,看见娄云孤单的背影,她也会想,会不会这就是自己的未来? 但如果爱情与理想只能二选一,她就只能让爱情缺席了。 谁让坠入爱河的女人多如牛毛,但能在沙漠里找到河流的女人,只有她一个。 陆晋好像刚刚才睡着,就被敲门声惊醒。 那敲门声脆生生的,像雨点密集地打在窗棂上,令人想起春天盎然的生机。 他在那盎然的声音里起身、开门,看见门外因为精神饱满而显得格外英俊的程旷。 她穿了件白色短袖t恤,一条深蓝色的牛仔裤配沙地靴,腰间系了件火红格子的法兰绒衬衫,整个人也像团火焰一样明亮。 这女人像沙漠里的晴空,能让接触到她的每个人不由自主地心情敞亮起来。 “今天有什么安排?”陆晋觉得自己整个人都被她照亮了。 “带你逛逛!”程旷眉毛一挑,最后一个字尾音落下,露出雪白的八颗牙齿。 程旷先带陆晋去食堂吃早餐。 早餐是一碗腥膻却浓稠雪白的羊奶,还有烤得焦黄酥脆的库乃其。过去十年,陆晋常吃类似的早餐,分外熟悉,一顿饭吃得十分香甜。 陆晋吃完饭,又从胖师傅搁在桌上的铜壶里倒了小半碗羊奶,小口小口喝着。沙漠里很干,补偿一日水分是最重要的事。 胖师傅见陆晋一点也不嫌弃羊奶腥,便上前凑趣:“我们这儿羊奶管饱,都是每天早上牧民们现挤了送来的。” 陆晋忙打听,原来基地里还分散着住了不少牧民,大多养了羊和骆驼,也有喂一两头猪的。他们一边按照科学的方法迁徙放牧,一边打理照看自己负责的林区,产出的所有经济作物、牲畜归他们自己所有,且每个月还有补贴。 “趁着太阳还没出来,我带你先把整个基地的大致情况了解一下。”程旷盯着陆晋慢条斯理喝奶的嘴说道:“你快点儿,不然会热死人的。” 陆晋依然不慌不忙,好像他远道而来,就是为了喝羊奶。 程旷耐着性子,又等了他几分钟,径直走到食堂门口,极不耐烦的一脚一脚地踢着地上的沙子。 她莫名焦躁,总觉得哪里不对。 刚挤出来的羊奶,还带着母羊的体温,腥膻无比。十年来,程旷接待了无数来基地探访的人。对着热腾腾的羊奶,有人喝一口就吐了,有人捏着鼻子像灌药。陆晋是唯一一个,不光喝得顺口,还十分喜爱。况且他并非游牧民族,和她一样,是土生土长的北京人,汉族人。 他一定很熟悉清真食品,程旷暗忖。 程旷听见脚步声,一抬头,正好看见陆晋从远处走过来。 他还是昨天的样子,一件白衬衫,袖口卷到手肘处,一条洗得发白的牛仔裤,裤管扎在沙地靴里,腰上照例系着那个旧旧的杜马克腰包。手上倒扣着台相机,相机背带被他一圈圈绕在手腕上。 说实话,陆晋长得并不出色,甚至可以说普通。但是又不得不承认,他是个非常经得住细看的男人,也许是因为他那双略带忧伤的浅褐色眼睛,也许是他身上那股悲天悯人的气质,也许,仅仅因为他不管做什么、说什么、身处何种境地,始终从容不迫的那份镇定。 他和她认识的所有男人都不一样,程旷只觉他身上有种复杂而矛盾的气质,他警觉而又隐忍,像揣着秘密仗剑天涯的浪子。 陆晋见程旷转脸看着自己,却突然发起呆来,有些摸不清状况,便伸手在她面前晃了晃:“喂!程旷!” 程旷回过神来,暗自唾了自己一口,忙转移话题:“你怎么给相机套了个塑料袋?” “免得镜头进沙子。”陆晋淡淡地说道。 “看不出你还是摄影爱好者!” “总要拍点照片,拿回去交差!”陆晋认真地回答道,“希望集团的人看到照片会满意!” 程旷点点头,一边踏沙前行,一边介绍基地的种种科学原理。 陆晋间或点头,并恰到好处地应和一两句。 在沙地上走路很累人,一步一滑,一脚深、一脚浅,阻力很大。程旷却走得飞快,大步流星,丝毫不考虑陆晋的感受。 陆晋也不吭声,只紧紧跟着她。 即便穿着靴子,沙子还是很快从开口处灌进了鞋子里,走了十几分钟,他的鞋子里、袜子内,都灌满了沉甸甸的沙子。 幸亏,很快他们就到了目的地。 那是个土灰色的仓库,程旷拉开大铁门,仓库里空荡荡的,只中间有个庞然大物,被防尘布遮盖得密密实实,不露一点缝隙。 程旷几步上前,用力一拉,防尘布被她扯下来扔到一边。 一架雪白的轻型运动飞机,暴露在陆晋眼前。 “我们是要——”陆晋愣了一下,没想到程旷会带他来看飞机。 “我们要飞到上面去,从空中俯瞰整个基地,这样你才能有个最直观的感受!”程旷一边说着,一边利落地检查了一下飞机的状况。 “这太大手笔了吧?”陆晋有点难以置信。 “这架飞机是用锂电池的电动飞机,充电一个半小时,能飞行两个钟头。但载重量不大,最高飞行高度不过两千米,速度也不行,只能用来日常巡视。”程旷满不在乎地说,“我们缺油,但有的是电!等一下你就知道了。” “这飞机是双座的,所以……”陆晋指了指程旷,“你会开?” “不然呢?”程旷狡黠地笑了起来,“既然能有一只眼的船长,就能有一只眼的飞行员!” 她利落地爬上飞机,指了指身边的座位:“敢不敢坐?” 陆晋见她嚣张地挑衅,只轻轻一笑,跳了上去。 有什么是他不敢的? 飞机平稳地滑出仓库,在巨大的轰鸣声中,向着门外只有两百米长的跑道急速滑行。 眼看飞机就要奔出跑道的尽头进入沙地了,机头却猛然一抬,朝着天空斜冲而上。 借着巨大的推力,飞机一跃而起,以极快的速度离开了地面。陆晋在引擎巨大的轰鸣声中,用力靠着椅背,拽紧了扶手,差点把刚喝下去的羊奶给喷出来。 他瞄了一眼旁边的程旷,她正满不在乎地控制着操纵杆,嘴里还在哼着那首“it'smylife”。 飞机在一番急速攀升后,渐渐平稳下来。陆晋第一次语气颇不客气地指了指程旷的眼罩,直言不讳道:“你这样,也可以考到飞行执照吗?” “当然考不到!”程旷优哉游哉地操作飞机继续升空,“是裘胜老头儿会开,他教我的。沙漠里飞飞,要什么执照啊,又没人管。偷偷告诉你,我连汽车驾照都没有。花几个月去考驾照,纯粹浪费时间!” 说完,程旷颇为得意地斜睨了陆晋一眼:“成大事者不拘小节!” 程旷好像天生对操作大型机械颇有天赋。不管是开车还是开飞机,她都驾轻就熟,整个人简直与她操作的机器融为一体。 这会儿有风,还不小。飞机升到半空后,风更加强劲,吹得机身摇摇晃晃,偶尔有卷到空中的细沙,簌簌打在挡风玻璃上。 可不知为何,看着程旷一副悠游自在的样子,陆晋坐在不住晃荡的机舱里,一点也不怕。 天空像被人用酒精仔仔细细地擦拭过,清透澄澈得宛如一大块能照出人影的蓝玻璃。飞行在这样明媚的天空中,人的心情也跟着明朗起来。 陆晋突然叹了口气,带着点怅然道:“曾经北京的天空也是这样碧蓝如洗,又高又远,在万物勃发的春天,花木尤其新绿干净。那时候看什么都是清晰的、明快的,好像每个人眼里都没有阴霾。” 程旷第一次听见陆晋说这么长一段话,觉得有点不适应,与其说他在向她倾诉,不如说是自言自语更恰当。她突然不知该如何回应。 “我从北京坐飞机到乌鲁木齐的那天,也是晴天。可是万物都好像被蒙了一层灰,灰扑扑的,看不真切。那些新发起来的绿的叶、粉的花,都像隔了一层含混不清的阴翳。连春天都来得不痛快!”陆晋轻声说,“就连被死亡笼罩的叙利亚,空气都比北京好。一件白衬衫,不会只穿半天就脏了。” 几天前,陆晋刚刚在北京经历了二十年来最大的一场沙尘暴,这场沙尘暴持续了整整两天两夜。从毛乌素、库布齐沙漠席卷过来的大风,带来了遮天蔽日的扬尘,整整两天北京的天空被沙尘遮得严严实实,昏黄犹如夜晚。站在马路上,强劲的风和粗糙的砂砾,几乎瞬间就能把人推倒在地,呛入满嘴的沙。 春天的沙尘暴、冬天的雾霾,都离不开这几大沙漠的贡献。整个西北城市的空气环境,都被那随风迁徙的黄沙所困扰着。 程旷眉毛一挑,叙利亚那地方有什么环保项目可以让他去评估的? 她没追问,却暗暗记在心里。 这倒是解释了他为什么那么爱喝羊奶。她转而露齿一笑,笃定地说:“不怕,只要这个项目能成功,我们就能让整个地球的春天都来得痛快淋漓!那时候——你就算身处北京的车水马龙,也能呼吸到来自帕米尔高原纯净自由的空气!” 程旷说得斩钉截铁,好像那个美好的未来已经触手可及。陆晋被她蛊惑了,嘴角微微一抿,眼底便带出几分笑意来。 不知为何,这个粗暴、霸道、居心叵测的姑娘,他怎么也讨厌不起来。就连她偷偷在他水里下药,背后说他坏话,他也不恨她。 也许是因为,她连作恶也是一副坦坦荡荡、理所当然的样子吧。 待飞机攀升到一定高度后,陆晋终于能一窥“绿岛基地”的神秘真容。 从空中往下俯瞰沙漠,你感觉不到沙漠的酷热与荒凉,只有置身事外的轻松。起起伏伏的沙浪,像黄色的静默海洋,美得令人窒息。 程旷将飞机往下降了一些,好让陆晋可以看清基地里的情况,并逐一向陆晋介绍。 她对陆晋处处设防,可是该拉拢讨好的时候,一点也不含糊。 基地是她的骄傲、她的青春、她一辈子的梦想,她恨不能全天下的人都知道它的神奇。 短靴形状的绿色基地,就平躺在一望无际的浩瀚黄沙中。 靴底部分,朝着沙漠的北部,是一座连一座的高大沙山。 沙山上林立着一排排雪白的小型风力发动机,风车的扇叶正被风吹得高速旋转。当初为了运送建设基地的设备进沙漠,还专门平出一条临时通道,可惜无人维护,很快就被风沙覆盖了。 靴口部分朝南,是一大片连绵的浅丘,密密麻麻的太阳能聚光板几乎覆盖了整片沙丘。 难怪程旷说,他们最不缺的就是电。 整个靴子,被绿色的丛林覆盖着,只有正中间呈煎蛋形状的翡翠海,在阳光下折射出华丽的银光。海子被芦苇镶了一圈绿色的绒边,睫毛一般忽闪忽闪,s形的沙梁把水面分为东西两半。西边是淡水湖,而朝着基地入口处的东边是咸水湖。 淡水湖紧挨着一片茂密高大的古胡杨林,这一片区域在整个林区显得分外惹眼。 海子的北边是小白楼,小白楼的东面有一条透明的空中走廊连接到巨大的玻璃金字塔。即便在半空中,也能看见金字塔里郁郁葱葱,苍翠欲滴。 像这样的玻璃金字塔,程旷载着陆晋一座一座数过去,足足数了十座。 “等盖子揭开了,只要有雨来,我们的基地就彻底活了!那时候,全世界的沙漠都等着我去收服呢!”程旷沙哑的声音里激荡着充沛的活力与自信。 陆晋从未见过这样乐观的女人,好像只要她想,未来就一定会按照她的蓝图呈现。 程旷围着湖绕了一圈,又专门低空飞行,途经几处牧民和护林工人的住宿区,有的是红柳搭建的木屋,有的是圆圆的蒙古包,有的是沙土夯成的土屋。 牧民一般住帐篷,便于随时迁徙。他们的房子旁边就是圈养的骆驼和羊群,也零散有人养几只鸡和兔子。他们模仿野生动物自然迁徙的方式放牧,只在一个地方密集放牧三天,让羊群和骆驼胡吃海喝,尽情随地大小便之后,这块地就会有长达九个月的恢复期,受伤的土壤反倒逐渐愈合,能够重新储蓄水和碳。 木屋和土屋多半是护林工人居住的。他们的住处周围,都在林下开垦出了各色菜地,以满足基地人员的基本饮食需求。 从空中俯瞰那些绿意盎然的菜地,陆晋觉得分外神奇。因为这样葱郁的生机、鲜嫩的蔬菜,竟然是在世界上最干旱的沙地上生长出来的。他觉得,用神迹来形容眼前所看到的一切都不为过。 连坐在身边指点江山的程旷,也显得可爱起来。 而程旷,也一直在偷偷地观察陆晋。 尽管这个男人外表看起来斯文温和,沉默占了多数。 可是随着飞机的攀升、颠簸、滑行,她看见了他眼里偶尔闪现的光芒。她想,他其实有颗极不安分、渴望刺激的心。 尤其当她坦言她什么驾驶执照都没有的时候,并没在他脸上看到反对和担心,反而看到了赞许的笑意。 她心里对他的排斥和反感,不由得淡了几分。 可惜他们是敌人,她有点惋惜地想,不然真可以勾搭试试,哪怕春风一度呢。程旷咽了一下口水,默默地欣赏着陆晋那明明平平无奇,却出奇耐看的侧脸。 好在陆晋正专心对着地面拍照,一点儿也没有察觉到程旷那不可告人的小心思。 当飞机贴着树梢低空滑过时,他几乎想要惊叹出声。 陆晋毫不怀疑,这小小的绿岛简直囊括了世间所有的绿色。初生的叶是带着嫩黄的绿,陈年旧叶是沉淀了时光的绿,不同种类、不同年龄、不同生长情况,渐染出层次变幻、深深浅浅、或明或暗的绿,莺歌绿、荧光绿、芥末绿、鸽灰绿、浅豆绿、鹦鹉绿、橄榄绿…… 陆晋没想到,在漫漫黄沙中,眼睛会遭遇一次绿色的洗礼。 他“绿不暇接”地按着快门。 春天正是百花争奇斗艳的时候,远远看去,那些绿里,还浮动着一层粉白浅红的霞雾…… 透过挡风玻璃,陆晋突然看见前方两三百米处,悬浮着一架巨大的白色飞船似的汽艇。 “小心!前面有——”他急忙提醒,担心程旷因为视野残缺看走眼。 “不怕!那是施一源在释放系留汽艇做气象实验。”她气定神闲地继续向前开着飞机,“他得在雨林揭盖前,做好所有的监测工作,这样我们才能把雨林揭开后的气象数据与之前做对比。” 程旷特地把飞机开到汽艇附近。旋动的气流令原本稳定在空中的汽艇开始剧烈晃动,几乎摇摇欲坠。她指着下面一个灰扑扑的人影说:“那个灰头土脸的人就是施一源,他也住你隔壁。” 陆晋默默想,这得多重视他,才安排两个基地核心成员,把他夹在中间。他有任何举动,都逃不过这两人的视线。 他立即联想到岳彤请他来这里的目的,明快的情绪不由得一暗。 地面上,施一源指挥着众人,手忙脚乱地控制住飘摇不定的汽艇。然后他走出人群,突兀地立在空旷的沙地上,把右手高举过头,对着捣乱的飞机竖起了一根中指。 程旷在上面见了,忍不住笑得前俯后仰,也用同样的动作回敬对方,满不在乎地对陆晋解释:“十一块心眼小,睚眦必报,你别理他!” 陆晋眯起眼向下看,却怎么也看不清施一源的脸。 飞机在空中盘旋了一个钟头左右,日光越发炽烈。 沙漠里的温度不住攀升,机舱内热得像蒸锅。陆晋担心再待下去,两人都要变蒸汽馒头了。 好在程旷这次非常知情识趣,及时返回了地面。 陆晋帮着程旷用防尘罩将飞机给遮盖起来,程旷则熟练地给飞机充电。 “你会检修飞机?”陆晋见她熟练地拆卸着飞机上的零部件,做着保养维护工作,忍不住将相机对准她。 “当然!飞机、汽车、摩托……我都能修。”程旷一边给飞机做保养一边说,“每年秋天,我都要负责进沙漠找地下暗河,绘制详细的水纹图。有时遇到地下支流水量减弱,还得另外寻找暗河,想办法从地底打道引水。在沙漠里长途行车,没哪天不出点故障的,又不能次次都带着检修师傅,当然是自己学会了更方便。我在沙漠里一待就是十年,也没个假期。闲下来当然是有什么学什么,技多不压身嘛!何况,这儿也没什么可娱乐的,不学点什么,时间也没处打发。” 陆晋发现,沙漠里的人都是话痨,他只要起个头,他们就能兴致勃勃地一直说下去。 只有在提及岳川的时候,他们会语塞。 程旷拿过一条脏得看不出颜色的毛巾,擦了擦手上的机油,然后扔到架子上:“走吧!再带你去逛逛。” 陆晋便不再多言,收起相机,默默地跟在她身后。 沙漠里干燥闷热,即便身处林区,身体里水分快速流失的感觉,仍然让人嗓子火烧火燎。 一路上,程旷默默观察陆晋。她发现,出门时他携带的那瓶水,还剩了一大半。 刚到沙漠的人,很难适应如此极端的酷热,这么小一瓶水早就该喝完了。可是,陆晋没有,他特别节制,隔很久才轻轻抿一口。 要知道,就连程旷自己,在知道基地并不缺饮用水的情况下,也不会如此节制。 莫非这人不光属老鼠、狗,还属骆驼? 程旷心中的疑窦更盛。 第8章 少年与弹痕 “没有在沙漠里飙过车,就无法领略生命的波澜壮阔。” ——程旷 走到食堂门口,程旷见陆晋的脸被晒得通红,便体恤地让他进去喝水,她自己去把车开过来。 这种由女人处处照顾男人的事情,她做起来分外自然,陆晋便也不觉得别扭了。 一进食堂,他便从核桃树下的桌上拎了水壶,狂灌了一肚子凉水。 在阿富汗的时候,也是缺水,但好心的当地人总会在门口放一瓶矿泉水,像他们这样的人,便可以在有需要的时候,去取上一瓶。关键时候,可以救命。 从那时候起,他养成了许多与常人不同的习惯。 直到那阵急剧的干渴过去,陆晋将瓶子重新灌满水,才坐下来,将靴子、袜子一只一只脱下来,把灌进去的沙子倒出来。两只鞋里的沙,很快在干净的地面上堆起了一个小小的沙丘。 他还在系鞋带,门外便传来程旷的声音。陆晋忙走到门口。 程旷正跨坐在一辆高大的沙地摩托上,四个粗壮的真空轮胎、硬朗漆黑的机身线条流畅,帅得一塌糊涂。她一条长腿斜斜地支在地上,正吊儿郎当地跟一个扛着锄头、戴着草帽的男人说话。 不知那男人说了句什么,程旷仰头一阵大笑,然后抽手狠狠地拍了那男人的屁股一巴掌,发出“砰”一声闷响。那男人怪叫着,一闪腰,连跳带躲地逃开了。 程旷竖起大拇指向下,精准地表示了自己的鄙视,一扭头,正好看见陆晋从门里走出来。 “上车吧!”她将大拇指掉转,朝身后指了指。 陆晋犹豫了片刻—— “还是我载你吧!我会骑!”他说。 “在沙漠开摩托,可跟在公路上是两回事!”程旷嚣张地抬起下巴道,“上来吧,保证人车合一!” 陆晋没有再扭捏,爽快地抬腿上了摩托车。程旷一脚将油门踩到底,轮胎飞转,扬起一阵沙尘。 陆晋还没坐稳,摩托车已如箭离弦,他身子猛地向后仰,他连忙一把扣住摩托车的坐垫。 “不怕啊,抱稳我!”程旷命令道,“别掉下去了,路陡得很!” 果然,她话还没说完,车子已经飞速向前疾驰,空气中的热浪扑面而至,几乎令人窒息。 陆晋下意识地便伸手揽住了程旷的腰。 出乎意料的是,她的腰并没有看起来那么柔软,反而十分紧绷,隔了菲薄的布料,他的指腹精准地感觉到了她硬紧的腹肌! 陆晋的心跳莫名快了两拍。 因为挨得太紧,程旷头发上木槿花叶子淡淡的青涩味道顺着热浪扑到他的鼻息处。他视线微微下移,正好看见她的短发下,裸露在外的秀颀的脖子。 那脖子下方,居然有细细的一组文身。他凝神看去,是一串如蚂蚁般蛰伏的黑色拉丁字母“numquamponendaestpluralitassinenecessitate”。 “你后脖子上文的是什么?”他凑到程旷耳边问。 “奥卡姆剃刀定律!”程旷在前面大声说。陆晋在她背后吐出每个字的气息,都撩得她耳朵发痒。 “什么意思?”陆晋有点蒙了。 “就是如无必要,勿增实体的意思。”程旷一边扭头对陆晋解释,一边保持车速冲上一座小沙丘,又飞快俯冲而下。 “这是十四世纪的……一名修士提出的定律,他认为在科学的道路上,通往真理的方法有很多……但最行而有效的方法永远是最简单的那个。我一直坚信,奥卡姆剃刀是所有……科学方法背后的基本原则,而且,我认为它不只是个科学原则,也是哲学、宗教等一切智慧的……基本原则。我们可以用这把剃刀,剃掉不必要的假设、冗余的修辞和多余的步骤。我一向用这个定律……解决所有问题,包括生活、感情……”摩托车在丛林中穿梭,她的声音被起起伏伏的沙坡颠得断断续续。 果真——简单粗暴,就是这名女科学家追求的真理。 陆晋微微颔首,表示自己充分理解了程旷文在后脖子上这把剃刀的真实含义。 “所以你赞成做爱没有前戏?”鬼使神差地,陆晋开了个玩笑。 程旷愣了一下,有点不敢相信这话出自陆晋之口。 见她突然没了声音,陆晋心中暗爽,他在战地的那些地下小酒馆,可不是白混的。 这几天一直被程旷压着,他也想绝地反击一把。 “想知道?改天咱俩试试?”她突然说。 陆晋扶额,他太低估程旷的脸皮厚度。 这话题不好接,陆晋选择了沉默。 饶是把话说得再坦荡,程旷还是有点脸皮发烫。 何况此刻,她被陆晋半圈在怀里,他温热的胸膛紧紧贴着她的后背,她几乎可以感觉到他心脏跳动的节奏。 他软软的呼吸,暖暖一团全喷在她的后颈窝上,令她浑身不由自主地起了一层细密的鸡皮疙瘩。 她不是没有载过男人。基地里几乎全是男人,起码有一小半人蹭过她的车。可是,这个男人终究是不同的。他令她坐在飞驰的摩托上,有点心猿意马。 她想,或许因为他是陌生人,而且还是敌人。 然而陌生人和敌人都会带来危险,危险往往能催生诱惑。 于是,她坐得越发笔挺,像是要借由这个坐怀不乱的姿势,坚定自己的立场。 她丝毫没发现,揽在她腰际的男人结实的手臂,已经扰乱了她呼吸的节奏。 两人都没再说话,气氛却诡异地融洽。 其实陆晋是个十分寡言的人,除了时不时抛个问题出来,他多数时候是沉默的。 但他的沉默并不令人难堪,反而让程旷觉得舒服。好像他是氧气充沛的空气一般,令人自在,甚至忽略他的存在。 即便她刻意保持敌意,但他的沉默和安静,依然会诱使她渐渐放松警惕。 绕过了翡翠海,摩托渐渐向牧民们的一处住宿区行去。 这一路,人渐渐多起来。日头已经很烈了,但日光下的菜地里、灌木林中,到处是护林工人的身影。 程旷遇到人,便会放慢车速,与他们打招呼。而这些人都会停下手中的活计,很热情地冲她挥手,嘴里嚷着当地的语言,其间的殷勤问候之意,陆晋即便听不懂,也能很直接地感受到。 临近中午的时候,程旷与陆晋的衣服被汗水打湿,像从水里捞出来的。两个人无缝对接的前胸和后背,已分不清打湿衣衫的是谁的汗水了。 程旷将摩托停在一株高大茂密的沙枣树下。 巨大的树冠在沙地上投下一团团浓荫,微风轻送。陆晋拧开瓶盖喝了一口水,回头一看,程旷也正拿着水壶小口抿着,与她一贯粗放的做派相反。 程旷见陆晋望向她,颇有深意地说:“沙漠里的每一滴水,都来之不易。” 陆晋颔首,含在嘴里的那口水突然变得更清凉。 程旷递给陆晋一块馕之后,又从摩托车后备箱取出一个大包袱:“给牧民从镇上带了点东西,我去送一下,你在这儿等着。” 说完,她拎着包袱,挨个进了牧民家。 陆晋在树下把馕掰成小块吃起来。馕在摩托车后放了很久,被太阳晒得热烘烘的,倒像是刚出炉一般。 这时,一个黝黑的少年赶着一群雪白的羊从远处走过来。 待他走近一些,陆晋忍不住掀开相机上覆盖的塑料袋,对着他连拍了数张。 少年十三四岁,漆黑鬈发,一双晶亮的深目藏在浓密的睫毛下,鼻子挺拔、唇如菱角,戴着顶好看的小花帽,是个维吾尔族少年。 他走路的动作很轻快,尽管步子有点跛,但身体随着步伐来回晃动,颇有节律。“咩咩”叫着的羊群在他前面懒散地踱步,间或停下来,吃几口路边灌木丛的叶子。他也不急,只用小鞭子轻轻抽一抽地面。 维吾尔族少年抬头望见陆晋拍照,他愣了一下,抛下羊群径直走到陆晋面前。 他不说话,黑葡萄一般的眼睛好奇地看着陆晋,然后伸手指了指相机。 陆晋微微一笑,将相机递到他面前,示意他看显示屏上的画面。 少年立即将头凑上前,然后嘴巴就张成一个大大的“o”字。 陆晋的照片,一直有种魔力。 但凡进入他镜头的画面,都被赋予一种神奇的魅力。他太会利用上帝为这世界布下的美丽光影,擅长用极简的线条、精致的构图和明暗的变化,来突出照片中主角自身的特点。 此刻,他照片里的维吾尔族少年与他的羊群,完全就是法国画家米勒笔下的《牧羊女与群羊》,只是,这张照片更明快,明暗对比更强烈。自由自在的少年,没有牧羊女的佝偻与沉重,反而显得淳朴快乐。 陆晋见少年看得发呆,便乘机与他攀谈起来,没想到他居然说着一口流利的汉语。 这些牧民是从一百公里外的小镇上搬迁而来的。他们的家园已经因为干旱而荒废了,青年们纷纷外出打工,剩下的老弱妇孺便迁来基地,放牧护林,自给自足,倒也过得自在。 这个叫艾尔肯的少年,就出生在基地里,只是他一岁的时候,父母亲就外出打工了。他从来没有见过沙漠以外的世界,但是,他知道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的。 程旷他们会在闲暇时开班授课,轮流指点留在基地的孩子们读书习字,艾尔肯甚至会使用电脑。 陆晋温和地拍拍少年的肩膀:“我可以把照片送给你。我把文件给程旷,等她以后进城,把照片打印出来给你。” 少年忙点头,脸上露出阳光般的笑容。 陆晋便乘机问:“岳川教授你认识吗?” “认识,他是基地的领头。”少年回答。 “那他也给你们上课?” “那是肯定的噻。” “他最近有没有教你们什么有趣的东西?” “好久都没见到岳老师了嘛。”少年有点失望。 “哦?以前也常常很久都见不到他吗?”陆晋追问。 “那不是。自从——”少年正要回答,忽然有人在旁边吹了声口哨,哨音嘹亮,突兀地打断了他的话。 陆晋和少年同时循声望去—— 一头高大雪白的骆驼上,坐着个中年汉子,戴着顶宽沿牛仔帽,正向他们奔过来。 “艾尔肯,别跟谁都乱套近乎,还不快回家去!你的羊要跑了。”那男人粗着嗓子冲艾尔肯喊道。 艾尔肯有点怕他,对陆晋小声说:“这老头凶得很,回头我找程老师要照片。” 说完,他头也不回地赶着羊群,往远处跑去。 陆晋看了一眼他微跛的脚。他裸露在外的脚踝处,有个圆形的疤痕。这疤痕他很熟悉,那是子弹留下的印记。 渺无人烟的沙漠腹地,一个从未见过外面世界的少年,身上怎么会有弹痕? 陆晋抬头,目光对上那个骑在骆驼上,居高临下望着自己的男人。 那人看起来四十出头,胡子拉碴、不修边幅,即便骑在骆驼上,也能看出个子并不高大。可是他身姿十分硬挺,眼神带着股狠厉的劲头,举手投足都是军人做派—— 不,应该说是兵痞子做派。陆晋目光停在他嘴角叼着的芦苇秆子上。 “你是集团派来的?”那人一边问,一边用小鞭子轻抽了一下骆驼,骆驼立即驯服地跪了下来,眼神温驯地望向陆晋,好像它也很想知道答案似的。 “我是陆晋。你是?”陆晋心里隐隐有了答案。 “我是负责基地安保工作的裘胜。”裘胜向陆晋伸出手。 陆晋立即想到资料上的介绍——裘胜曾经是获得过特殊荣誉的特种兵,他在这里待了整整十五年,也算是硕果仅存的元老级人物了,今年正好五十岁。 陆晋忙握住裘胜蒲扇般的大手,指关节上糙硬的一枚枚老茧,便映入他的眼帘。 这是常年在沙袋上挥拳,才会形成的。 他心下微紧,抬眼与裘胜对视,清楚地看到对方眼里微带挑衅的威胁。 裘胜松开陆晋的手,状似无意地问:“你刚才跟艾尔肯聊什么这么开心?” “他告诉我,岳教授常常给基地的孩子上课。我很好奇,岳教授都教了他些什么。他说——最近一直没看见岳教授。”陆晋不动声色地回答。 “哦,老岳忙着呢。哪儿有时间给孩子们上课。” “听说他好长时间都没在基地露面了。” “不在就不在呗。”裘胜毫不在意地说。 “他不是灵魂人物吗?基地怎能少了他?”陆晋故作纳闷。 “哈!”裘胜夸张地咧开嘴,“别把他神话了,他就一个比我还干巴的老头。况且,没他更好,这鬼地方,早就该关闭了。” “为什么?”陆晋好奇道。 “关了我才能回西安过滋润的小日子。”裘胜大手一挥,“听说你是什么评估师,赶紧给个差评!把大家都解放了。” “那你说说,基地有什么不好的。”陆晋饶有兴趣地和裘胜聊起来。 “哪儿都不好!最不好的就是没女人,没有性生活,让人怎么活?骆驼和羊都比我们过得痛快!”裘胜贼兮兮地笑起来。 陆晋忽然在他身上看到了程旷的影子。 “小伙子,听说你要在基地待到老妖婆把雨给招来才会走。这鬼地方,一年也下不了两三回雨。嘿嘿,我看你是走不了了!” 话音未落,裘胜突然腰腹紧收,肩头一动,向着陆晋的面门挥出一拳,拳风刚猛,陆晋避无可避。电光石火间,他头一偏,身体左倾15度,堪堪躲过差点击在脸上的拳头。 “身手不错嘛!”裘胜龇牙一笑,将拳头举到陆晋跟前道,“你要是闲得发慌,就来找我练练手,打发时间。” 说罢,他还冲陆晋挤眼一笑,那张陕西汉子的黑脸膛上硬挤出一朵皱巴巴的菊花。不等陆晋回答,他已抬腿跨上骆驼,轻轻一扬鞭,慢腾腾地走了。 “别听他瞎说,他一当兵的能懂什么?脑子里全是肌肉疙瘩。”程旷的声音在陆晋身后响起。 陆晋一回头,发现程旷不知道什么时候无声无息地站在他身后了。 “我们的雨林会招来大雨,项目也一定会成功。”程旷倔强地看着陆晋,“你别受他影响。” “我不会受任何人影响。”陆晋淡笑。 从来没有任何人能改变他的决定。 母亲的眼泪、父亲的沉默、女友的决绝,都不能令他动摇。 可是此刻,他有点恍惚。 他怔怔看着眼前的程旷,树影在她的脸上投下斑驳的光影,为她英气逼人的面孔添了几分神秘色彩。 三十岁的女人并不算年轻了,可她全身的每一寸肌肤里都像揉着阳光,折射着蓬勃的生机。她那仅剩的一只眼睛里,无时无刻不在燃烧着一种狂热、野心不熄的火焰。 如果—— 如果她的梦想被他浇灭了,会如何呢? 他好像看见,那跳跃在暗夜里的篝火,被兜头一盆冷水浇得青烟直冒的惨淡模样。 越是执着的人,越是付出得彻底,梦想寂灭时,便越是彷徨绝望! 就像他! 程旷也看着陆晋。 他眼里有浅浅的笑意,那笑意像一片平静的薄冰浮在他的眼睛表面,将他内心涌动的情绪都妥妥帖帖地遮掩起来了。 而她,好像能洞穿这层保护色,看到那冰面下深藏的不安,那里流淌着深深的悲悯和洞悉世事后的落寞。 程旷看着陆晋单薄的身体,尽管她知道,其实他脱了衣服一点都不瘦弱,可是——她还是好想给他一个大大的拥抱! 上帝说要拥抱你的敌人,爱他,拯救他。 程旷常常行动快过大脑,在她还没有意识到的时候,她已经趋身向前,突兀地抱住了陆晋。 陆晋顿时被那热烘烘带着汗气的拥抱给弄蒙了。 程旷却犹自不知,嘴里还在劝慰:“一切都会过去的,不管你经历了什么。” 说完,她又拍了拍陆晋的背,结束了突如其来的拥抱,潇洒地转身上了摩托车。 看着陆晋有些呆窘的样子,她满意地想,总算没有辜负上帝对她的期许。 陆晋则暗自懊恼,她怎么就突然安慰起自己了呢? 难道他刚才刹那的失落,被她窥破了? 第10章 神秘现身 “一切谎言在时间面前,都会原形毕露!” ——程旷 丁克的房间井井有条,陈设和陆晋的临时宿舍差不多,不外是一张单人床、一张书桌、两把椅子、一壁衣柜,只多了个书架而已。 但是,这是有人经年累月居住的地方,便显得充满了生活气息。一个简易书架上码着整整齐齐的书。最特别的还是窗台上、书桌上、椅子上、花架上,甚至地上都整齐地排着一盆盆多肉植物。 种着多肉的器皿却多是一截截掏空的枯树桩,填上泥土,就是天然的花盆,倒也别致。 陆晋对植物一窍不通,辨不出品种。 他只觉这些多肉植物有的圆润如菇,有的绽放如莲,有的肥硕如小猪,有的毛茸茸,有的亮晶晶,有的竖起如兔耳,有的垂下如珠串……房间里因为这些鲜活的植物变得清新可爱。 窗外的阳光照进来,落在这些植物青翠渐变的肥硕茎叶上,连光线也剔透活泼起来。 陆晋讶然地看着丁克。 丁克略微腼腆地对陆晋说:“房间里有点绿色,心情也会敞亮些。” 陆晋点点头,他从未养过任何植物。颠沛辗转的生活,养活自己已是不易。只有生活稳定、心境平和的人,才有志趣养花种草吧。 然而他又瞥见每盆植物下方的小卡片,上面密密写着各种备注。 呃,植物学家是例外。 丁克一边让陆晋随意挑书,一边打开放在书桌上的电脑,屏幕上,直接就跳出一个交友网站的页面。 “哦,原来你的网络流量都用在这里了,难怪总是借我的。”施一源怪叫起来。 沙漠里没有信号,打电话、上网全靠卫星电话。只有核心成员,每个月才有限额流量可以用。 “我爸妈已经给我下了最后通牒——如果一年内我还找不到对象,就让我卷铺盖回家。”丁克那张娃娃脸一皱,像被人往嘴里硬塞了一瓣苦橘子。 “这儿连女人都没有,你还想找对象?”施一源惊讶道。 “程旷不是女的吗?”陆晋奇道。 “找她?那还不如找头母骆驼呢。”施一源突然坏笑起来,“一丁,你敢对程旷下手吗?” “你还是打死我算了。”丁克的脸更苦了,“我本想着,现在网络发达,谈恋爱不拘形式,好歹我也网恋一回,到时带回家一趟,也算是对我爸妈有个交代。可没想到,我聊了十几个姑娘,没一个搭理我的。” “理论上说,你长得也不差啊。”施一源也纳闷了:“你又没长我这样一张村支书的脸。” 陆晋突然觉得好笑,这人还挺有自知之明。 “你别笑,只要在我们这儿待一年,多鲜嫩的小脸都能被晒成干橘子皮。”施一源指了指自己黝黑干瘦的脸,“丁克这长相,已经算是鲜嫩的了。” “人家一听我是在沙漠里种地的,就直接把我拉黑了。”丁克长叹口气,“那天陆哥帮我拍了张照片,我想用来做头像。” 丁克翻出他注册的id给两人看。 一个名为“草食系男子”的id旁边,是一张丁克的证件照。照片上的他皮肤黝黑油亮,看起来还真像个老实巴交的农民,凭空老了十岁。 难怪没有姑娘理他。 陆晋忙掏出读卡器,将丁克的那张照片导出来给他。丁克也是行动派,当下便把头像替换了。 他两眼放光地看着页面,双手合十,满是憧憬地说:“希望能遇到一个好姑娘。” “遇到了又能怎么样?”施一源在一旁揶揄。 “遇到了,就拐到沙漠来!”丁克正色道,“我知道你们都放弃了结婚生子。可是,我还年轻,我想谈恋爱。再说连植物都要繁殖后代……” “那你的意思是,我们这群老光棍连植物都不如了?”施一源冷笑着打断他的话。 丁克涨红了脸,学着施一源的口吻辩解道:“理论上说,植物是地球上存在感最强、生命力最旺盛的物种。不如植物,没什么好丢脸的。” 施一源一愣,立即口无遮拦地反击:“植物还可以雌雄同体,无性繁殖呢,你怎么不学学!” 丁克不吭声,施一源便缓和了语气:“得了,好好网恋吧。要是你成了,就当给我们一群光棍找了条革命之路!” 丁克不记仇,立即腼腆地应道:“我一定当好开路先锋。” 接着,两人便坐到一起,挨个浏览网站上的女性会员的资料。 “哟,这个水灵,跟白萝卜似的。”施一源忽然叫道:“快跟她打招呼。” 陆晋凑过去一看,照片上的姑娘白皙清秀,不施粉黛,额上淡淡青筋都看得清清楚楚。 这和白萝卜,有什么相似之处? 他狐疑地看了一眼施一源,再看一眼不断点头附和的丁克,显然两人的注意力都已不在他身上。他心里一动。 “我可以打个电话吗?”陆晋乘机问。 “可以啊!到我的办公室来打!”程旷的声音忽然在身后响起。 陆晋一回头,便看见她站在门口,高挑的身形挡住了身后的阳光。 陆晋心中叫苦不迭,面上却依然八风不动。 程旷的办公室很大,一张大的操作台前,放着台式电脑和一架偏光显微镜,上面散乱地放着各种实验器具,各色矿石、砂砾、泥土标本槽贴着标签,凌乱地靠墙堆放在地上。 一张书桌上,摊放着一张绘制着奇怪波纹的图纸,旁边扔着一支四色的圆珠笔,一杯茶刚刚沏好,正冒着白烟。显然她是刚刚进到办公室,便接到了施一源的报信,赶去拦截陆晋。 “号码多少?我帮你拨。”程旷取出卫星电话。 陆晋犹豫了下,报了岳彤的号码。 “怎么?这么快就要汇报工作?”程旷有些讶异。 “既然到了,总要说一声。”陆晋淡然应道。 程旷嘴角一抿,爽快地把电话递给陆晋,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他,一点也不打算回避。 陆晋在她的注视下,接通了电话。 “喂——”岳彤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来。 “我是陆晋。”陆晋冲程旷笑了一下,“我已经到基地了,程旷让我代她向你问好。” 程旷闻言挑眉。 电话那头的岳彤似乎明白了什么,轻声问:“她在旁边?” “嗯!是的,一切都很顺利。”陆晋回答。 “见到我爸爸了吗?”岳彤迫不及待地问。 “还没有!”陆晋言简意赅。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儿,岳彤的声音压得更低:“我猜中了?” “很可能。不过玻璃罩还没打开,可能要等一段时间才知道真正的结果。”陆晋模棱两可地回答。 但岳彤已经明白陆晋的意思,声音一下就哽咽了。 程旷仔细分辨着陆晋的表情。 这男人的表情始终温和,一点真实的情绪都不外露。 程旷莫名觉得不安。 陆晋越镇定,说的话越含糊,程旷越心惊。 岳彤的疑虑程旷早就知道了,可是岳彤远在天边,又能拿他们怎么样呢? 陆晋却不同。他随时可以戳破一切。 中午和施一源商量时,他本来已经说服了她,不能贸然行动。 可现在,程旷强烈地感觉到,再不铤而走险,他们很快就要完了。 她毫不犹豫地大声插嘴:“对了,我忘记了。刚才岳老打电话回来,说是明天回来。” 电话那头的岳彤显然也听到了程旷的话,情绪一下好转,好像从这句话里得到了莫大的安慰。 陆晋没再多说,挂了电话,对程旷笑道:“没想到明天就能见到岳老。” “可能因为你来了,所以要提前回来吧。”程旷笑嘻嘻地说道,“你是贵客嘛,不敢怠慢。” 陆晋心中感到困惑,却也暗自松了口气。 他不想与程旷为敌。 晚上,一直等到陆晋房里熄了灯,程旷才悄悄开了门,径直去了丁克的房间。 裘胜、施一源、娄云都已经先她一步到了。 程旷推门进去的瞬间,正好听见娄云说:“这个姑娘好,听名字就跟你配。” 程旷进到屋内才发现,三人正帮着丁克在网上撩妹子。 她瞄了一眼,见丁克正在和一个id为“多肉植物不吃素”的姑娘聊得热火朝天。 多肉植物不吃素问:你在塔克拉玛干沙漠的中心做什么?难道晒人肉干? 裘胜爆笑,用力捶了一下大腿:“这姑娘我喜欢。你告诉她,想要开荤到我们这儿来,老少爷们儿都欢迎她!” 丁克抬头愤怒地瞪了他一眼。 娄云顺势拍了裘胜的后脑勺一下:“你少乱掺和,别见个女的就满嘴跑马。一丁这是在办终身大事。” 丁克立即求救:“娄姨,你说我要怎么回答她?” “说实话呗。”娄云脱口而出,“说一个谎,就得用无数个谎来圆。” “可是我要说实话,她立马就会把我拉黑。”丁克急了。 “那你就说,你在沙漠的中心观星赏月,种花种草种春风。”施一源凑上前指点,“理论上说,这也不算是谎话。” 丁克立即一字不错地敲进对话框里。 多肉植物不吃素:哟,好诗意的生活啊。你是去旅行的吗? 丁克立即傻眼了。 施一源继续指点:“生命本就是一场旅行。” 丁克又敲上。 多肉植物不吃素:看不出,今天遇见个哲学家。 施一源一见,立即沾沾自喜道:“气象学里本来也隐藏着大千万象,我也算半个哲学家吧。” 众人集体对他翻了个白眼。 丁克又问:“我要怎么回答啊?” 娄云又顺手拍了丁克的后脑勺一巴掌:“别听十一块瞎指挥。他要有本事,也不会打十几年光棍了。” “没实践,我有理论啊。女人不都爱这些风花雪月吗?况且我说的都是美化过的大实话。”施一源反驳。 程旷语气不善地抢白:“怎么不能说谎了?难道要跟对方坦白,我们每天在这儿冒着沙尘暴、顶着大太阳种田栽树、挖坑埋管,浑身汗臭,还得喝自己的洗澡水?” “那水会经过72层净化。你别说得这么恶心!”裘胜不满地嘟囔。 “可是,隐瞒终究不能长久。”丁克忧心道。 “要想赢得对方的认同,就不能有所隐瞒。”娄云也不赞同道。 程旷眼前晃过陆晋别有深意的目光。 她心里发堵,好像被陆晋看到了她心里龌龊的一面,声音不由得便带上了几分怒气:“又不是我一个人决定要隐瞒的,可一对上陆晋,你们都当好好先生,一有问题就推到我身上。” 她声音压得低,那条破嗓子似乎能摩擦出火花。 她觉得委屈,她程旷一向光明磊落,什么时候沦落成说谎不打草稿的骗子了? 可是,这谎话还得继续说下去。 房间里一下就沉默了。 丁克嗫嚅半晌,从嗓子里挤出细弱的声音:“一开始,我就不赞成隐瞒……” “一开始——一开始怎么不见你跳出来阻止。有本事你现在就去揭发啊!”程旷不依不饶。 “我不是要揭发,我只是……”丁克的脸更红了,“而且,我帮你们隐瞒了这么久。” “什么叫帮我们?”娄云不乐意了,“难道你不想保住基地?” 丁克不说话了,窘迫无比,一张娃娃脸红得几欲滴血。 施一源偏头看了一眼程旷那只凶意毕露的眼睛,舔了舔干裂的嘴唇,慢悠悠地开口道:“吵什么!事情不是还没到最坏的地步吗?陆晋也没猜到什么。你太冒失了……什么都没准备,你就敢安排见面?你这不是乱来吗?” 程旷摸了摸短得贴着头皮的鬈发,重重吐了口气:“我乱来?难道你们都想去牢房打地铺吗?基地不要了?经费不讨了?水源不找了?十几年的心血就这样白费了?你们愿意?愿意的话,我就马上把陆晋从床上揪起来,跟他说实话!” 她一番话如子弹一般激射而出,直接命中要害。 众人不语,都愁眉紧锁地盯着她。 “不怕!我有个计划,既然他非要见岳老,我就让他见——只不过让他见了也白见!”程旷放低了声音说道,嘴角扬起一抹自信的笑,唯一的一只眼睛里闪烁着狡黠之意。 陆晋醒来时,天已经透亮。 他到公共浴室洗漱完,便去敲程旷的房门,却无人回应,反而隔壁的门开了。 施一源嘴里叼着半张馕,从里面探出头。 陆晋忙问:“程旷呢?她跟我约好,今天继续带我逛基地。” “她在跟岳老汇报工作。”施一源含混着答了一句,又缩回了头。 刚凑近施一源的房门,陆晋就闻到军营里特有的味道。 汗馊的脏衣服、袜子、内裤、鞋子,还有吃剩变质的食物混杂在一起,发酵后产生的特殊气味。 他略一打量,果然——与丁克房间的整洁截然相反,这间屋乱得颇有野兽派的风格。 除了散乱堆放的衣服、杂物,最显眼的是墙上乱七八糟的各种贴图,星云图、天干地支对照表、八卦图、面相图、手相图……地上扔着一个蒲团,蒲团上放着一个罗盘,罗盘边散落几枚铜钱和一只龟壳。 与其说这是一个气象学家的房间,更像是算命先生的屋子。 陆晋看了一眼正手忙脚乱地从书桌上翻找笔记本的施一源说道:“你在找什么?” “我马上也要跟岳老汇报。”他从一大堆图纸下面翻出一个皱巴巴的本子,又捧了笔记本,趿着拖鞋就向门口冲来。 陆晋险些跟他迎面撞上,忙闪身避开。 出了门,施一源又慌乱地反脚一钩,把门“砰”的一声关上,嘴里嚷着:“呀,我迟到了!肯定会被岳老骂死。” “岳老什么时候回来的?”陆晋跟在疾步向前小跑的施一源身后追问。 “昨天半夜!他老人家也不提前知会一声,我资料还没准备齐。”施一源忙忙慌慌,“最怕临时抽查功课。” 陆晋好奇道:“你很怕岳老?” “谁不怕?”施一源抖了一下,“他凶死了。咦,你跟着我干吗?” “去见岳老啊!” “啊!那你别害我挨骂!岳老最烦人打断他开会。等他忙完上午的工作,我让旷姐领你去见他。” 说完,施一源便像被鬼追似的,直接顺着楼梯狂奔,拖鞋都差点跑丢了。 陆晋不语,只紧跟在他身后。 等陆晋跟到办公区,堪堪看见施一源冲进会议室。 砰!门关上了。 陆晋再次与紧闭的门面对面。 他在门外站了一会儿,幸而门并不隔音,很快便听见施一源唯唯诺诺地解释迟到的原因。 片刻后,会议室里传出七嘴八舌的激烈探讨。 里面人挺多,陆晋仔细分辨了一下,语速快而沙哑的声音属于程旷,蔫软无力的是施一源,慢条斯理的女声显然是娄云,还有偶尔结巴的是丁克…… 参加讨论的人很多,里面不下十余人,还带着点五湖四海的口音,很不好分辨。 但陆晋静心听了一会儿,还是从这些声音里,辨出一把略显疲倦的男中音。那声音并不高亢,反而言辞温和,令人信服。 只听声音,你会觉得那是个温和的老人。可是他说出来的话十分决绝:“老娄,你再不把罩子揭了,我就叫人把恒温器给拆了,把你的宝贝们全给蒸熟!” 娄云争辩道:“多等等……” “再等下去,我们就弹尽粮绝了!人都跑光了,看谁来帮你拆罩子!” 会议室里静了一会儿。 程旷的声音冒出来:“老师,别生气。回头我们就拆!那个陆晋你今天要见吗?” “开完会,你安排我们一起吃个午饭吧!”老人的声音有点生硬。 “你的事情处理得差不多啦?”程旷继续问。 “你没看我焦头烂额的吗?”老人有点没好气,语速加快道,“还有什么要讨论的赶紧说,我赶着回去呢。” 接下来,就是施一源在汇报一大堆枯燥乏味的数据。 那老人是——岳川? 陆晋从裤兜里掏出手机贴在耳边。 他手机里存了几段音频文件,是岳川与岳彤的通话录音,那是岳彤起了疑心后录下来的。 答应帮岳彤调查后,陆晋专门要了过来。 录音里传出的岳川的声音,和此时门后的声音一般无二,笃定中透着一股倦意。 陆晋松了口气,终于要见面了! 陆晋静静等了三个多小时,判断那冗长的会议应该暂时不会结束。于是,他便下楼,到食堂去吃早饭。 等他从食堂出来,再返回会议室,却看见大门开着,里面只有娄云正在摆弄一台投影仪。 他心里微愣:“娄教授,岳老他人呢?” “哦,镇上刚才来电话,有点急事,把他叫走了。” “什么?他已经走了?”陆晋有点蒙了,这顿饭他最多吃了十分钟。 “估计已经到楼下了吧,刚才你上来没看见吗?”娄云奇怪道。 “我从食堂那边拐上来的。”陆晋一边说一边往外跑。 出于职业习惯,他冲出会议室的第一反应,是奔到走廊的阳台上,急忙将半个身体探出栏杆往下张望——果然,楼下一大群人簇拥着一个戴着大草帽、体态瘦削、微微驼背的老者,正要上门口停着的越野车。 陆晋急忙喊了一声:“岳教授,等一等!” 草帽扬起来,露出一张黑皱苍老的脸。岳川似乎笑了一下,程旷已经拉开车门,低声说了一句什么。 岳川便躬身上了车。 陆晋忙举起相机,冲着老人连连按动快门,又大声喊道:“岳教授,等等,等等!” 程旷抬起头,看见举着相机拍照的陆晋。 她唇边挂着一抹冷笑,贴在岳川背上的手转扶为推,一把将岳川塞进了车里。 陆晋心急如焚,果断收回身子,飞奔下楼。 不过四层楼,陆晋行动矫捷,迅速到了楼下。他心中暗恨,来不及了! 好在他奔至门口,车才刚刚发动。 陆晋赶忙调整呼吸冲上前,坐在车里的岳川隔了车窗,主动向陆晋招了招手。 陆晋松了口气,只得放下相机,也挥手回应。 “岳老,想见你一面真难。”他一边说,一边弯腰向车内打量,想要看清这个令他千里迢迢深入沙漠腹地的大人物。 这时正值中午,日光强烈,车里的光线十分幽暗。岳川又戴着帽子,半张脸都隐在阴影下,只鼻翼两侧深刻的法令纹隐约能分辨。 陆晋并没有见过岳川本人,只有岳彤给他看过岳川七八年前接受采访时的旧照。照片里的岳川,并不像刚才陆晋在楼上看见那般干瘦黑皱。 但考虑到施一源三十出头就被晒得像风干的橘子皮,陆晋又觉得这样才正常。 陆晋凝神向里张望,他依稀记得,照片上的岳川好像也有深刻的法令纹。 程旷见陆晋看得仔细,连忙欺身上前推了陆晋一把,大声道:“你让开呀,岳老赶着走呢。都是因为你,害他老人家来回折腾。” “程旷,别这么没礼貌!”隔了玻璃,岳川的声音清晰地传了出来,“陆晋,不好意思,本来这趟是专门回来见你的。可镇上又有突发情况,必须马上赶去,等我办完事回来,我们再好好聊聊。” 话音未落,岳川已经从里面把窗户摇了一半下来,还冲陆晋笑了一下。 这次,陆晋清晰看见他微微扬起的嘴角和一个干瘦的下巴,却听出他的话音很生硬、急促,并没有丝毫笑意。 陆晋隐约觉得什么地方有些不对劲,但又想不明白。 今天这场见面,仓促得近乎诡异。 陆晋正要再多说几句,岳川却冲他挥挥手,车便开走了。 陆晋看着转眼便只剩个车屁股的越野车,下意识地握紧相机,看来得找机会将照片传给岳彤,让她确认。 他暗自思忖,既然岳川没有生命危险,那么—— 他想到被前簇后拥的岳川,又想到刚才程旷着急推开他的举动——那么接下来,他有的是时间跟他们周旋,弄清楚这其中的猫腻。 看着若有所思的陆晋,程旷刚刚放下的心又提了起来。 然而她生性开朗,只要过了眼前这一关,尽快打发了陆晋,一切就并不难解决了。 想到昨晚和众人舌战的结果,她忍不住握紧拳头,两步走到刚刚赶来的娄云身边,俯身到她耳边道:“抓紧时间,争取一周后行动。” 娄云仰起脸,精细的淡妆下,双眸清亮,她重重地握了一下程旷垂在身侧的拳头,孤注一掷地应道:“放心!” 第12章 都怪花香太撩人 “没在沙漠里看过星星的人,不会知道夜色有多迷人。” ——程旷 这晚,基地外面如过节一般热闹。 只可惜森林易燃,连欢聚都只能选在远离基地的沙坳里。但这丝毫没有降低众人高涨的热情。 他们在渺无人烟、寸草不生的沙地上燃起篝火,宰了三头羊,架在火上烤得金黄流油,孜然与羊肉的香味,飘出十里。 七八十号人围坐在一起,唱歌、跳舞、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笑闹成一团。 据说,因为经费被冻结,这里曾经聚集的几百号人,已经走得只剩下眼前这些了 整整五十平方公里的基地,全靠这百十号人维护。 每个人都不得不身兼数职,平时基地里供应大家吃的菜地,也是人人都要抽空去打理的,连程旷也不例外。陆晋就跟着她去菜地里躬着腰割过葱、撒过种。 此刻,陆晋被裘胜灌了一大碗酒,浑身烧得火热。 夜晚的风,劲烈如虎扑,扑得篝火“噼噼啪啪”地响。火苗借了风势,蹿得老高,焰光照亮了半边天,照得围坐在它周围的人脸膛亮堂堂的,透着喜气。 火光映着大碗喝酒的程旷,映着丁克羞涩的小红脸,映着摇头晃脑的施一源,映着痞里痞气地挑着娄云斗嘴的裘胜,映着跛着脚载歌载舞的艾尔肯…… 当这群人知道他根本就不是什么评估师的时候,他要怎么面对他们呢? 这些原本陌生的人,又一次透过陆晋的眼睛,走进了他的心。 尽管他无数次告诫自己,要紧闭心门,才能客观,才不会受到伤害。 可是这些人,这些活生生、会哭会笑会转瞬就停止呼吸的人,总是会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闯进他的心里,让他承受不该属于他的情感和痛苦。 陆晋忍不住轻蹙起眉头。 一回头,他却发现,不知什么时候,坐在他身边的程旷已经没了踪影。 没有人知道,闹腾起来比十个人还大声的程旷,其实并不喜欢热闹。 越是热闹喧哗,结束后越是凄清空虚,灯灭火熄、人走茶凉后那漫长的孤独感,才最是折磨人。 从小,程旷就不喜欢燃过烟火后空荡荡的夜空,太寂寞了。 于是,她宁肯一开始就不参与这热闹里,这样就不会有抽身时的不舍。 程旷是在酒意上头的刹那离开的。 她独自走了很长一段路,踢着脚下的沙,不知不觉顺着渐浓的蜜香,走到沙枣树林里。 她轻车熟路地找了一棵最粗壮的树,踩着突出的树节,三两下攀上去,摸到那根躺惯了的、横伸而出的树杈,斜靠了上去。 她闭上眼,放任自己浸淫在蜜糖的香味里,想象着这些花朵全变成了沙枣,红艳艳地结成串,果实累累压弯了枝条,摘一个吃在嘴里,沙沙粉粉的甜弥漫开来。 难得歇口气,她要吸一肚子的花香,晚上睡觉时,就能做个香甜的梦。 连日来提心吊胆地编织谎言,赶制地下水纹图,对陆晋严防死守,和众人讨论打开温室后的一系列后续工作,令她疲惫不堪。 自己大概是老了,经不住折腾了。 程旷下意识地捏了捏腰部,紧绷绷的,用手指一捻,只能拎起一层菲薄的皮肤,一点多余的脂肪也没有。 还能再折腾好几年吧。 她放心了,在醉人的花香里,恍惚了心神。 没了程旷的严防死守,陆晋竟然有点不习惯。 音乐被扩音器放得震天响,几十号人划拳喝酒、唱歌嬉闹,吵嚷出巨大声浪,一层一层拍击着他的脑袋。 向着火的面颊被烤得发烫,可是后背被夜风一撩,又透心地凉。 裘胜的酒烈如刀,割得他头痛。 陆晋起身,借口如厕,稍稍走开一些,想要避开令他心烦意乱的人群,不知不觉,便走得有些远了。 炭火的味道、孜然的辛辣、羊肉的香味,混着酒气被汹涌的夜风一吹,也淡了。 隐隐约约,有蜜糖的香味被远处的风送到鼻端。 他突然想要安静一会儿。 陆晋加快脚步。他要离这些人远一些,再远一些。 他不断提醒自己,得和他们保持足够的距离,才不会受到伤害。 无数次血的教训,令他明白,离任务目标太近,只会徒惹麻烦。 他再不要用别人的痛苦,来折磨自己了。 那花香好像会引路,醉酒的人不知不觉便被它诱惑,顺着它的指引,陆晋踉跄着就步入了蜜香深处。 直到那黑漆漆只有淡薄星辉勾出一点银色轮廓的沙枣林将他团团围住,他才惊觉自己到了何处。 他突然想起幼年时学过的一首词: 常记溪亭日暮,沉醉不知归路。兴尽晚回舟,误入藕花深处。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 他这算是误入枣花深处吧。可惜,什么也没惊到。 他正自嘲,突然踩到一根树枝,寂静中发出“咔嚓”一声脆响,头顶大树应声剧烈一晃—— 有重物忽然从树上滚落下来,直直向他砸来。 饶是有了三分醉意,陆晋仍然条件反射地向旁边疾退数步,闪身掩到树后,蹲身抱头。 “砰咚”——那重物几乎是在他闪开的瞬间,重重落在地上。 睡得昏天黑地的程旷,被那声脆响一惊,下意识侧身。 她浑然忘记自己正躺在树上,待她清醒过来时,身体已经悬空,连惊叫都来不及,便重跌在了地上,脸朝下,双手摊开,摔了个结结实实。 陆晋闻声,抬起头望过去。 借着稀薄的星光和半钩月华,他隐约看见地上匍匐了个人,正嘶嘶啊啊地惨号不已。 那人像感觉到了他的注视,猛地抬起头,一只眼如电光般直直地射向他。陆晋被这一眼吓得差点跌坐在地上。 竟然是程旷! 程旷趴在地上,抬着头,陆晋蹲在她面前,略垂着头。 三目相对,彼此眼里的醉意,清晰横陈在眸中,两人都是一愣。 “哈哈……”陆晋忍不住笑出声。 程旷从沙地上撑起上身,狠狠地瞪了陆晋一眼,捂着撞得闷痛的胸口,“呸呸呸”粗鲁地吐着啃了满嘴的沙,也闷声笑了起来。 “你怎么……”陆晋指了指树,又指了指地。 程旷用露在外面的一只眼睛,翻了个白眼:“扰人清梦的人,没资格提问。” “天为被,树为床,你真会选地方睡。”陆晋拍掌叹服。 程旷晃了晃头。摔了一下,酒精好像在她体内被搅匀了,脑袋一阵发晕。 她从地上爬起来,花香馥郁,她有点舍不得离开,干脆攀住树枝,一脚蹬在树身上,一个挺腰蹿了上去,继续在刚才的树杈上躺下来。 “一起睡?”她向陆晋招了招手,故意说得暧昧。 陆晋早已习惯她的不正经,当下便也不客气地打量了四周一圈,寻了程旷对面的一棵树攀上去,找了根粗壮的树枝,坐了上去。 一串沙枣花正好垂在他脸庞边,黑夜中看不清花蕊,却能闻到那连皮肤都会被浸软的香味,正源源不断地散发而出。 原来花香,一定要用夜色做衬托,才最诱惑。 密丛丛的沙枣树枝叶搭起的帐篷里,一个斜坐、一个半躺,两人一时竟找不到话说。 远处传来缥缈的歌声和哄笑,越发显得林中寂静幽深,那汹涌的花香,一波一浪,连绵不绝,竟好似有了独立的生命体,在晚春静谧的空气里,恣意发酵、伺机而动,几乎要把人心里藏得最深的情绪都勾出来。 “你怎么到这儿来了……”两人异口同声地打破沉默,又忍不住同时笑了起来,笑得两棵大树簌簌晃动,真正是花枝乱颤。 程旷当下便举目向对面望去。 霜冷的月色从叶缝里流下,浮起一层银白的幽光,陆晋的脸并不能看真切,但他那双心事重重的眼睛,带着点寂寥,正沉沉看向她。程旷的心猛地像被头小兽从暗处撞了一下,险些跳出胸口。 她忍不住按了一下胸膛,啐了自己一口:真是春天到了。 “我不喜欢人多。”她清了下嗓子,朗声回应,一派月白风清,坦荡无畏的做派。 陆晋点了点头,有点意外。她一向是最闹腾的那个。 “温室拆了,接下来就要等雨了吧?应该可以休息一阵了。”陆晋在花枝后面,打量了一下对面的程旷,借着一点月光的反射,那唯一的一只眼在暗处亮得十分惹眼。暗夜里的篝火也是这样生猛、霸道、熊熊不息,所有靠近她的人,都会被这旺盛的生命力灼伤。 “休息?”程旷“噗”地笑出声,嘴里浓重的酒气在干冽的空气里一渡,涌到陆晋跟前,那沙枣花的甜香里,便带了几分醉意。 “接下来才是关键!”程旷醉憨憨的语调里添了劲道,像松弛的肌肉在承受外力时,不由自主地绷成硬块,“我们铆足劲儿就等着今天。眼下我们五十平方公里的植物,全赖消耗地下水存活。如果不能改变气候,基地就是一座废物。” “如果不下雨,计划终止,你准备怎么办?”陆晋有点担心,他很清楚程旷是个一根筋的女人。 “这问题,我还真没考虑过。”程旷露齿一笑,白森森的牙在黑夜里有点狰狞。 “哦?”陆晋的提问越发言简意赅。 “也许,我可以——去迪拜或者沙特!很早之前,就有人给过我offer,薪水是现在的十倍。毕竟沙漠国家,水是最精贵的。” “那你怎么不去?”陆晋问。 程旷大笑道:“我喜欢更具挑战性的工作。你如果从外太空看地球,会发现黄褐色的沙漠占据了地球表面的三分之一,是地球难以愈合的伤疤,这疤痕正在不断壮大,向外扩张,与人类争抢土地。只有在这里工作,我才有机会治愈这些疤痕。当沙漠全部变成森林,黄沙进化成肥沃的土壤,那些岌岌可危的环境问题、资源问题,就都迎刃而解了。我猜,人们一定会给我塑一座像的。” 随着程旷朗笑低语,陆晋好像真的看见一片葳蕤的绿色森林中,耸立起一座英俊挺拔的塑像——还戴着一只黑色的、匪气十足的眼罩。 “钱对你来说从来不是问题,对吗?”陆晋想到自己目前的生活窘境,如果不是接到这单任务,可能连房租都快交不起了。 “我要钱来做什么?”程旷又恢复了醉醺醺的痞子语调,“我一生都准备待在鸟不拉屎的沙漠里,有钱也花不出去。” “你就没想过,找个男人结婚生孩子过日子?”陆晋好奇地问道。 “我为什么要结婚?”程旷大言不惭道,“多数女人结婚,是妄想从男人身上获得安全感和力量。这两样我都不缺。” “可是孤单一人,不寂寞吗?” “习惯了!”程旷想了想,认真道,“这世上,谁又不寂寞呢?同床异梦的冤家还少吗?一个人内心的平静和强大,比找个伴侣更重要。倘若一个人也能活得精彩自由,又何必执着于结婚生子?我的事业就是我最好的伴侣。” “你觉得沙漠里的生活,算精彩自由吗?”陆晋喝多了酒,问题有点多。他觉得程旷除了工作,并没有真正的生活。 “当然精彩!没在沙漠里看过星星的人,不会知道夜色有多迷人。”程旷指了指头顶。 夜色深蓝,繁星密集如鱼群,一点云翳也看不到。对着这样无边无际的夜空,看久了,竟然觉得头晕,好像一头扎进了深海之中,触目都是璀璨的宝光。 “何况——沙漠里开车没有红灯。”程旷突然爆发出一阵大笑,“还不需要驾照。” 陆晋沉默了,就算酒精一阵阵折磨着他的头,刺激着他的舌头想要畅所欲言,他也不知道该如何回应这女人奇异的想法。 反正,她就是准备嫁给沙漠了。 听说女人都想改造自己的伴侣,看来她也不例外。 “如果下雨了呢?”陆晋又问。 “下雨了,就去集团申请接下来的研究经费!我和岳老一直在绘制塔克拉玛干沙漠的地下水纹图,会另外挑选十个符合条件的地方建新基地。随着基地的不断增多,雨水就会越来越充沛,地下水资源也会丰富起来,直到整个沙漠被绿色覆盖。”程旷喜滋滋地说道,好像她的眼前已经是绿意盎然的葳蕤森林了。 “真有那一天,也是一百年以后的事了吧?”陆晋忍不住泼她冷水。 “那有什么关系?”程旷说,“做人目光要长远。” “可是再长远,你也看不到了啊。” “能看多少算多少!”程旷很坦然,“梦想最美妙的阶段,不是实现之际,而是不断接近它的时候。” 漆黑的沙枣林又陷入一片寂静。 这种静和以往不同。程旷想,以前的静里,只能听见大自然悄无声息的吐纳,植物在沉默地舒展、生长。 而眼下——眼下的静里,还多了一个男人的呼吸。 轻缓、均匀、绵长而有力,和女人清浅的呼吸非常不同。这样的呼吸,在这样的星光下,难免令人想入非非。 程旷耳边又响起娄云的话:“露水姻缘,也好过久旷而干。” 饶是程旷一向脸皮厚,黑暗中,她的手心也濡濡地出了一潮汗。难道真是旷久了? 一会儿,裘胜的话又跳进她的脑袋里,嗡嗡地吵起来:“沙漠里太干,女人在这里待久了,不能阴阳调和,跟干尸似的,一点都不水灵。” 程旷又觉得心里燥热起来,胸口胀鼓鼓的,好像有个声音一直充斥其间,想要对月“嗷嗷”叫上几声。她暗道不好,莫非真是女人三十如狼? 不不不!这只是喝多了酒,口干舌燥而已。 这边程旷在春日浓稠的气息里,心绪烦乱。 另一边的陆晋,则内心一派安宁。 他一点也不觉得沙漠生活枯燥乏味。尽管这里没有手机,不能上网,几乎没有任何娱乐活动,成日只能跟在程旷身后看她忙前忙后,可是,这里真安静啊。没有炮火,没有喧嚣,没有蝇营狗苟的人生,也没有碌碌无为的庸常和钩心斗角、明争暗斗。每个人心里都揣着一团火,眼里都亮着希望。他们都在为着一个伟大而遥不可及的目标在奋斗。 就像他之前所做的一切,十年枪林弹雨,游走在死亡的边缘,为的也不过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 换了别人,一定会说他天真。可是此刻,他想,如果是程旷,或者基地里的任何一个人,都不会说他天真。 他没想到,离开了人满为患的大都市,反而在荒无人烟的大沙漠里找到了知己。 两人沉默着,在这春风沉醉的沙漠之夜,在沙枣花的蜜香中,在不知名的昆虫窸窸窣窣的动静里…… 直到夜风越来越劲,连天上的星星都泛起了冷意,程旷摸了摸被风吹起了一层鸡皮疙瘩的手臂,率先从树下跳了下去。 黑暗中她仰起脸,对陆晋说:“回去吧。” 陆晋二话不说,也跟着一跃而下。 程旷熟门熟路,在前头带路。也许是喝了酒,也许是花香太过撩人,她总觉得身后陆晋的双眼自带温度,盯得她背心发烫。 她不由得加快脚步,然而风一吹,酒劲越发上头,一步一步踏出去,都好像踩在虚空中,只有鞋子与沙子,摩擦出“沙沙”的声响,越发显得空旷,身后男人的呼吸声也越发清晰。 她心猿意马地走着,一不留神,便被不知什么灌木凸出地面的树根绊了一下,整个人当即刹不住车地向前一扑—— 就在这刹那,一只结实有力的手臂从后面一把拉住了她,拉力又凶又狠,一下就将她扑出去的那股势头止住了。 程旷有点尴尬地回身后看,只看见男人一双微微下垂的眼,她不动声色地凝视着他,那目光幽深沉着,带着几分不可明说的神秘,混着撩人的花香,直往她心里钻去。 夜风那么凉,吹得人心里发慌,而他握着她手腕的掌心,是那么滚烫,像突突的温泉,涌出无边的热流。 她一向行动快过思维,几乎是下意识地手腕一翻,一把握住了陆晋的手,掌心相向,十指相扣。 她的手冰凉,陆晋的手火热,像冰块与烈酒撞击在一起,在心里发出“叮”的一声清响。 陆晋愣了一下,却也没有挣脱,只是静静地看着她。 程旷也定定地看着他那夜海一般的眼睛,想要看清里面是否藏着湍急的暗流,可是,这双眼太黑、太沉、太安静,再繁复的情绪都被遮掩得密密实实。 她的心,像被天外飞来的一颗流星给撞击了,撞出一个缺口,堆积了三十年的柔情全部不管不顾地往外涌。 她觉得心慌意乱。 但她是谁? 她是这沙漠里,野风一样不羁的程旷。 她必须控制住场面。 于是,程旷突然冲着陆晋笑了一下。 夜色里,那笑容如同篝火里飞溅出来的火星,热力逼人。 她有一口极白的牙齿,每次大笑都会露出整整齐齐的八颗牙,好像全天下所有的阴霾都会在这八颗大牙明明晃晃的快乐里被驱散。 她用力晃了晃两个人交握在一起的手,又低头闷笑了一会儿,然后仰起脸,冲他得意地小声道:“别怪我,要怪就怪这花香太撩人。” 陆晋的眼里便带出几分淡薄如水的笑意。 他用力回握了一下掌心处那只纤薄冰凉的手,她掌心的薄茧与他掌心的薄茧厮磨,带出微微酥麻的电流。 好像得到鼓励似的,程旷就这样一直牵着陆晋的手,大步朝林子外走去。 一边走,她还一边大弧度地晃动着两人交握的手。 陆晋心里便生出一种怪异的感觉——幼儿园小朋友一起手牵手过马路,也是这样的。 你拖着我的手我拖着你的手,前晃一下,后摇一下。 他突然觉得,刚才在心里生出的那点旖旎情愫,是那么的不合时宜。 眼前这位号称三十岁的女匪首,分明有颗赤子之心。 呃!或者说是幼稚。 第13章 生与死的距离 “这里的每一粒细沙,都是从前寒武纪时代,由巨石演化而来,它们早已见惯了生死,在沧海桑田面前,生死不过瞬息。” ——程旷 等进了屋,关上门,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里,程旷才回了神。 她“噗”的一下扑倒在床上,将整张脸埋进被子里,手握成拳,闷闷砸在枕头上。 好丢脸! 明明不是月圆日,她却显了狼形。 幸亏陆晋没甩开她的手,反而由她厚脸皮地拖着,一直走到门口,又在她若无其事的瞪视下,先一步回了房。 幸亏此时夜阑人静,围着篝火嬉闹的人也都早早撤了。 不然——程旷想到此,只觉整张脸都羞臊得燃成了火,差点把被子烧着。 什么时候,自己的女性意识开始复苏了? 她的困惑并未持续多久,便一头醉死过去了。 浑浑噩噩,她好像刚刚入梦,又好像在浓稠滞涩的梦境里走了好远的路。 突然,“砰砰砰”——木门被人敲得犹如擂鼓,门框处的墙灰被震得扑簌簌下落。 床头的对讲机同时发出“刺啦刺啦”的噪声:“程旷……程旷……” 程旷猛地睁开眼,然而宿醉令她头痛欲裂。 她翻身坐起,身体重如泰山,而灵魂如鸿毛般飘飞体外。 她躬着背,揉揉眼,又按着突突直跳的太阳穴,好半天才灵魂归位。 对讲机还在“刺啦刺啦”地叫着:“旷丫头,出事了!” 门外施一源那蔫蔫的嗓子也公鸡打鸣一般亢亮起来:“旷姐,开门,又有人被困在沙漠里了……” 程旷忙开口应答,嗓子却好像被烧坏了,发不出声。 她赶紧摸过床头一瓶不知放了多少天的冷水灌进口里,才灭了喉咙深处的那团火,勉强挤出公鸭般的声音:“不怕!我来了。” 她挣扎起身,发现衣衫鞋袜俱全,原来昨晚根本没脱衣服。 她两步跨到门口,打开门,身姿挺拔、背脊如松,头微微昂起,又是一个铁打的女战士。 没人能看出,一分钟前,她还躬腰驼背满脸倦乏。 外面刚浮起浅浅一线晨光,太阳都还没出来。 施一源站在门口,陆晋也被惊起来,趿着拖鞋,站在稍远处。 两句话,施一源便讲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就在刚才,基地外来了个维吾尔族青年,晕倒在离湖不远的地方,惊动了住在湖边小屋的裘胜。裘胜给他灌了水,那人醒来后说,有一对情侣找他做向导,徒步一段塔克拉玛干沙漠的小穿越路线。他们带了六头骆驼以及充足的水和食物上路。可谁知走到第八天,路上遇到了沙尘暴,骆驼乘乱跑了,那男的去追骆驼跟他们走散了。他们被困在沙海里,随身带的食物和水很快就被消耗光了。前天,他们在gps上看到了绿岛基地,但那个姑娘走不动了,便把所有的水给了向导,自己只留了两瓶水和一块馍待在原地,等待救援。而这个维吾尔族向导走了三天才找到基地,远远看见一汪碧蓝,精神一松懈,也晕倒了。 陆晋闻言,脸上露出点惊色。 施一源急得不行,一迭声地催促:“旷姐,快点儿,迟了就晒成人干了。” 程旷点了点头,不急不慌道:“不怕,让胜叔问清楚路线,开飞机沿途找找,找到人马上通知坐标。追骆驼的那位找起来有难度。你先去把三辆车都加满油,带上水。丁克、老黄和我一人开一辆,从三个方向下大包围去找。另外,你带向导去食堂吃东西,我醒醒酒就来。” “都这时候了,你还醒什么酒?”施一源急道。 程旷不说话,只张开嘴,凑到施一源跟前用力哈了一口气。在口腔里发酵了一整夜的酒味带着浓郁的口气,直冲施一源面门,差点把他给臭晕了。 “那你醒快点儿!”施一源扇着鼻子,嫌弃地连连后退,转身一溜小跑下楼去了。 陆晋回屋拿了牙刷,去公共盥洗室洗漱。 没想到这平静得像世外桃源的地方,也会突然就蒙上死亡的阴影。 他匆匆洗了个冷水脸。沙漠里的地下水,久不见阳光,冷得刺骨,陆晋宿醉后昏沉沉的头瞬间轻松了不少。 然而,他还没用毛巾擦干脸,便听见淋浴房里传来“哗啦啦”的水声,水声里夹杂着程旷哆哆嗦嗦的怪叫:“啊呀,妈妈啊,冷死我了……呃呃呃,好冷……呃呃呃……” 他忍不住想笑,这人醒酒的方式,还真特别。 他向那间淋浴房望过去。 盥洗室没有开灯,光线幽暗,而偏偏程旷的淋浴房里亮着灯,姜黄色的油布门帘被那灯光一照,便成了半透明。程旷纤秾合度的身形便投影在上面,像皮影戏一般,举手投足都看得清清楚楚。 陆晋的眼睛一时有点挪不开,油布上的身影挺拔而窈窕,随着花洒里散落的水花,不断左挪右移,更显得曲线玲珑,婉转有致,丰胸、窄腰、翘臀、笔直的长腿…… 若不是伴随着程旷不断发出的鬼哭狼嚎,这画面,还真令人想入非非。 陆晋忙掉头走出了盥洗室。 十五分钟后,三辆车同时出发。 陆晋带着相机,上了程旷的那辆黑色“猛禽”。洗过冷水澡的程旷神清气爽,浑然不知刚才已经走光。 不过——就算知道,她应该也不在乎吧。 陆晋偷偷将目光停在她湿漉漉的短发上,没擦干的水顺着发梢流到她的后颈窝,流过她那行蚁爬似的文身,将背心润湿了一大摊,莫名便令人觉得,这份野性不羁的散漫里透着一种蓬勃的生机与性感。 这基地里的男人,都有眼无珠。 “go!”程旷挥了一下拳头,非常利落地一脚踩下油门,车子疾驶而出的同时,音乐震彻云霄,震飞了树上的鸟儿,震得整个基地从沉睡中一下醒过来。 “猛禽”在新派硬核乐队thickasblood主唱歇斯底里的嘶吼中,绕出了浓荫环绕的基地。 所谓新派硬核,在陆晋听来,不外是硬核与重金属的结合,既有电音亢奋刺耳的金属和弦,又有人肉嗓子撕心裂肺的干号。旋律比普通的摇滚更快、更重、更粗糙,也更让人难以忍受。 一大清早,天还没亮开,就听如此重口味的音乐。 陆晋有些担心自己,还没救到人,自己的耳朵先聋了。 车子很快就远离了基地。 浩瀚黄沙铺陈在眼前,茫茫地、无边无际地向四面伸展着,连根草的踪迹都觅不到,遑论别的生命体。 车子开得极快,随着沙丘不断起伏下落,犹如漂泊在沙海里的一叶小舟。 在沙漠里找人,无异于大海捞针。配合着当前这首音乐raisinghell,陆晋觉得希望更加渺茫。 “i'mamenace!thereisnojustice!thereisnopeace!sostayawayfromme...”(我是个信徒!没有正义!没有和平!所以离我远点!)程旷把着方向盘,跟着大声唱和。 “你能别一大早就听这么不吉利的歌吗?”陆晋皱皱眉,有点受不了这双重叠加的噪声,何况连歌名都透着死亡的气息。 “音乐不够带劲,车怎么飞得起来?”程旷满不在乎地耸耸肩。 一坐到车上,她对着陆晋的便是那只戴着眼罩的右眼。她的左眼充满了力量、光焰、希望和狂热,而这只右眼戴着眼罩,是黑暗、诡异的,透着冷酷的理智。 在沙漠里开车,景物好像一点也没有发生变化,但两个小时已经过去了。 太阳升起来,灰蒙蒙的沙漠翻涌出金色的热浪。 “你觉得能找到人吗?”陆晋问道。 在暴躁的音乐中,程旷的声音格外冷静:“在我看来,活着的概率不大。” “何以见得?” “这样的事情我见多了。如果不是心智十分坚定的人,不是绝望而死,就是脱水而亡。”程旷理智地分析着,“那个女的留了两整瓶水,如果她能找到避荫的地方,避免暴晒和体力消耗,又能节制饮水,包括喝自己的尿,三天时间应该还是能活下来的。但是如果心智不坚,过早消耗掉水分,就不好说了。” 她继续说道:“那男的,先不说在沙暴里能不能追上骆驼。追上了,生还概率就大;追不上,可能当场就窒息而亡了。而且在沙漠里,一眼望去,到处都是一模一样的沙丘,很容易就会迷路,有gps也没用,就算跟着骆驼,也会越走越深,死在里面实在太容易了。” “那你怎么不会迷路?”陆晋好奇道。 “我是搞地质的呀。没经验的人,看沙丘就只是沙丘。但有经验的人,能在这变化之地找到安全岛。几千年来,狂风把沙丘吹成平行的长沙脊,它就是沙漠里最显眼的标志,我可以观察太阳和沙脊的走向来辨别方向,然后清点沙脊线的数目,估测距离。晚上也可以根据北极星来辨别方向。”程旷有些得意地卖弄。 “喏,你看!”她指着车窗外的沙丘道,“塔克拉玛干的沙漠,沙层厚,沙丘特别多,矮丘在六十到一百米左右,高的则有两三百米。沙丘与沙丘连在一起,就叫作沙丘链。前面这种,沙丘脊与主风向大致平行的,我们叫作复合型沙垄,向上的风,把这些沙垄堆积在一起,就变成金字塔形沙丘,或者穹形沙丘。而远处沙丘脊与主风向垂直的,阴面凹陷,看,像不像弯弯的月亮落了一地?我们叫作新月形沙丘,还有一些是低矮的小旋风吹成的鱼鳞状沙丘……这些都是我们用来判断地势和方向的根据。” 日头渐升,清晨的凉意被火红的太阳驱散。 夜晚冷酷的沙漠,此刻热力四射,蒸腾出巨大的火力,令坐在车里的两人如置身烤箱,汗流浃背。 陆晋听得仔细,一时竟然没察觉程旷的车越开越快。 程旷见他听得入神,便继续说道:“普通的沙丘会随着风移动,不断变化着形状,能吞噬一切,也能隐藏一切痕迹。可是一百米以上的沙丘,就可以避开风暴。更高一些的沙丘,我们叫沙山,就成为沙漠里永恒不变的地标——就好比沙漠里的帝国大厦,你一看见它,就知道身处何方了。” 陆晋连连点头,趁程旷专心向他介绍沙漠里的地质知识,悄悄把震耳欲聋的音乐声调小了一点。 程旷扫了他一眼,没有作声。 尽管面上表现得再镇定,其实她心里已经急出了火。越晚找到迷路的旅人,他们生还的希望就越小。尤其是马上就要正午了,到时候沙漠温度飙升,埋个鸡蛋在沙里都能熟,何况是绝望的人。 因为急着找人,程旷将车子开得极快,好几次差点从沙丘上翻下来。 陆晋这才发现程旷其实很紧张、很焦虑。 他不由得伸出手,拍了拍程旷搭在方向盘上的手:“你一定能找到他们的,别担心!” “不怕!我一定能找到他们!”程旷机械地重复了一遍陆晋的话,又叹气道,“只是找到的,不知是死是活。在沙漠里,如果靠两条腿走路,一天最多走十五公里,向导走了三天,也不过四五十公里而已。我们早就应该到了。可是昨晚起了沙尘暴,脚印早就被沙盖住了,毫无方向地找人,简直是大海捞针。” 两人说话间,迎面便是一座三百多米高的沙山。 “到峰顶去看看,视野好!”程旷一边说,一边轰着油门,以九十度的仰角向山上冲去。 陆晋觉得自己简直是在坐过山车,身子被巨大的推力死死地按在椅背上,车身垂直地向上斜冲。 他偏头发现,程旷右侧脸的线条冷酷无情。 可是,她握着方向盘的手非常用力,用力到你可以看到她衬衫下的肱二头肌因为绷得过紧而微微发抖。 车子很快冲向峰顶——油门已经踩到底,乐队主唱吼到破音,还差最后十米,眼看就要到顶。 突然,陆晋觉得那股巨大的冲力一下就绵软了。就像一个蓄势待发的男人,在最紧要的关头,突然阳痿了。 “comeon,comeon!”程旷大声吼着,用力踩着油门,控制着方向盘始终向前。 然而来不及了——车子快速后滑,甚至在滑到一半的时候,向侧面翻倒。 眼见车身一侧已经向地面倾斜,仓促间,陆晋一把夺过方向盘,反方向急转,他的动作快如闪电,力道又凶又猛,硬生生将车子又搬回了原轨迹。 差点翻车! 电光石火间,程旷稳住方向盘,可还是晚了一步。 车瞬间滑落回坡底,像被冲到岸上的船,彻底搁浅! “fuck!”程旷哑着嗓子低吼,用力拍在方向盘上,拍得喇叭“噼噼啪啪”一阵乱响。 “再冲一次?”陆晋声音平静,不见丝毫焦虑。 他的冷静极具感染力。 程旷从暴躁的情绪里清醒过来,重新点火,可是不管她怎么踩油门,车子都一动不动,只不断地发出野兽般“轰轰轰”的低吼。 程旷苦笑了一下:“轮胎陷进沙里了。” 她熄了火,音乐戛然而止。 沙漠顿时一静,只有风卷着细微的沙砾,扑簌簌打在车身上。 沙砾与车身的金属表面撞击的摩擦声听在陆晋耳朵里,是那样熟悉。喀布尔满目疮痍的戈壁滩上,他无数次坐在土黄色的悍马车上,耳朵里就是这样扑簌簌的声音。 “那怎么办?徒步回去,找车来拖?”陆晋看着身下的庞然大物,这种体量的肌肉型皮卡,没有两辆车是拖不动的。 “不怕!我有办法!”程旷说,“只是有点耽误时间。” “just,doit!(来,做吧!)”陆晋拍了一下程旷的肩膀。她的衬衫已经脱掉,白色的背心被汗湿透了,贴在身上,勾勒出她强悍有力的肌肉线条,黝黑的皮肤像上了釉一般光滑细致。 陆晋手心一热,瞬间湿了,也不知是他的汗,还是程旷的。 程旷跳下车,拧松轮胎的充气阀,“噗”的一声,一层沙子被气冲开。 她熟练地给轮胎依次放气,调整胎压。 在沙漠里行车,轮胎陷入沙里是常事,每个沙漠司机都必须精准地减少胎压,靠着增加轮胎与沙子的摩擦力来提高动力。 程旷正要给第四个轮胎放气,忽然,一阵细碎的驼铃声被风吹到跟前。程旷顿时脊背一挺,霍地站起身。 她静静站在沙海的中央,面前耸立着接近三百米高的一座沙山,即便是高挑如她,也显得那么渺小单薄,好像随便一阵沙风吹来,就能把她吞没。 可是她偏偏挺立在沙海中,如同雕塑一般一动不动。风卷着沙,劈头盖脸地扑向她,她却浑然不觉,只侧耳听着,捕捉着风中微不可闻的异动。 “铃……”又是一阵细微的轻响。 这一次,陆晋也听见了,目不转睛地盯着程旷。 “是骆驼!”程旷的眼睛一下就亮了,“声音在山背后!” 说完,她跳上车,抓起一瓶水塞进裤兜里,直直冲向高耸的沙山。 陆晋反手扣着相机,紧跟其后。 三百多米高的一座山,翻越起来很容易。 可是如果这三百多米高的山全是用沙子堆成的,沿着陡直的斜面攀爬,困难就放大了一百倍。 每迈出一步,脚踝就会陷入松软的沙子里,带动身体下滑。巨大的阻力,几乎垂直的斜坡,没有可以借力的攀拽物,四十度的高温,以及不断卷着砂砾拍打着脸部的大风,令这座三百米高的沙山困难重重,爬一步,滑三步,比逆水行舟还要困难。 程旷却浑然不觉,一步接一步,一步比一步跨得大,一步比一步卖力。她几乎是用小跑的速度,迅速向上攀爬着。 陆晋紧随其后,靴子里灌满了沙,每一步都沉甸甸的,如同绑了沙袋。 只有在沙漠里爬过沙山的人才会明白,做一个积极“上进”的人,有多么艰难。 二十分钟后,陆晋面红耳赤、喘气如拉风箱,汗湿的身体上沾满细沙。 空气又干又燥,好像有看不见的烈焰在熊熊燃烧着。 陆晋一路重复着程旷的脚印爬上来,沙坡上明明有两个人行走,却只留下了一个人的痕迹,一回首,身后那两行清晰的脚印,在铜镜般光滑的沙面上像一朵朵并蒂的花,开成一串。 他微微愣怔了一下,掏出水喝了一小口,连口腔里的沙也一起吞下。 程旷没有停下来,还在继续向上攀爬。 毒辣的阳光晒在她裸露于背心外的皮肤上,亮闪闪的全是汗。她动作敏捷、舒展、轻盈,双手有力地摆动,腿部肌肉紧绷,如一头正在狂奔的黑豹,线条优美流畅,一丝多余的赘肉也无。 即便陆晋在中东混了十年,见过各路前去淘金的女子,像程旷如此劲烈的,也数少见。他忍不住按了好几下快门,才又跟上。 两人接近山顶时,已经过去了三十多分钟。程旷像淋了一场暴雨,全身从里到外都湿透了,她甚至怀疑自己脱掉鞋子,能从里面倒出两斤水来。 她弓着腰,喘着粗气,跑太快,肺几乎要炸裂。 山顶的风很大,猎猎招展,“呼呼”的风打着旋儿地推着她,想要把她从峰顶一卷而下。 她急切地将手拢在眼前。 只有一只眼睛,视野难免缺损,她得不断调整角度,才能俯瞰眼前的一切。 “铃……”消失了很久的驼铃声再度清晰地传来。 她顺着铃声的方向转头望去,山脚下蜷缩着一团灰蓝。 “找到了!”她喜出望外地回头看向来路。 在她身后,陆晋正三两步地踏沙而至,他喘着粗气,却并不显得狼狈。 程旷自诩为爬沙山的一把好手,整个基地也找不出几个比她更猛的。 可是,这个初来乍到毫无经验的男人,却能紧紧跟在她身后。 她看了一下那串绵延而上的脚印——尽管他取了巧,是踩着她的脚印爬上来的。但能一口气翻上三百米高的沙山,这份体力和耐力,也不能小觑。 “下面有人!”程旷对着陆晋露齿一笑,那喜滋滋的模样,简直像是发现了所罗门王的宝藏。 陆晋忙探头向山下看去,果然看见山坳的阴面凹进去的一块地方,有一坨灰蓝。他还活着吗? “我看见了!”他的心一下提到嗓子眼,跟着浩荡的风晃悠起来。 这久违的肾上腺素飙升的感觉,令他想起了在战场上每一次遇到突袭时,那种生死未卜的窒息感。 程旷偏头看了一眼陆晋。 他的表情很平静,眼帘微微下垂,蛾翅般的睫毛耷拉着,几乎遮住眼珠,把所有情绪遮得密密实实。 “我们下去吧!”他对着那蓝色的小点按了一下快门,然后将相机的背带在手腕上多绕了一圈,回头轻描淡写地看了一眼程旷。 程旷点点头。 这男人不是冷静,而是冷血吧?她暗自想着,上身三十度后仰,俯冲而下。 程旷下山并非一步一个脚印,而是每跑一步,顺着冲力和沙子的流速向下滑出好几米远。 陆晋有样学样,也跟着她一路跑,一路滑,那蓝色的影子在视野里越来越大、越来越清晰。 沙坳里,蓝色帐篷旁静静地伏着一人一驼。 骆驼没精打采地匍匐在地上,垂着头,眼里已经没了光彩,鼻息很粗。它的身侧半躺着一个男人,他双眼紧闭,干裂的嘴唇结了一层厚实的血痂,一动不动。 “他死了?”程旷的声音有点干。 其实,她是有点怕的。 “还活着。”陆晋看着男人微微起伏的胸部,镇定地说道。 两人蹲到男人身前。 骆驼警惕地扫了他们一眼,嘴巴动了动,努力把头昂起来,可惜,头抬到一半,因为力竭,又颓然地耷拉下来。 “你给这男的先喂点水。”这时,程旷也发现了男人还有微弱的呼吸。 “那骆驼怎么办?”陆晋跪在地上,将男人的头小心翼翼地挪到自己怀里,拧开那瓶他喝了一小半的水,对着男人干裂的嘴唇缓缓喂了进去。 水一触到男人的嘴唇,便流了出来。陆晋忙用手捏着他的两腮,将嘴唇挤开,把水一点点灌进去。一连灌了好几大口,男人忽然呛咳起来,陆晋才松口气,停了下来,然后解开男人胸口的衬衫扣子,摘下自己的帽子给他扇风。 这时,陆晋才发现程旷正背过身,三两下从衣服里扯出她的胸罩。 又脱?陆晋有点纳闷。 只见程旷将黑色的胸罩拽在手里,从裤兜里掏出一块馕。 接着,她把馕从塑料袋里取出来扔在地上,用手捧着胸罩,将两个罩杯并拢在一起,抬头示意陆晋:“喂,帮忙把塑料袋铺在上面,然后倒满水。” 陆晋恍然大悟。 骆驼嘴大,没有盛水的容器,有水也喝不了。胸罩的两个罩杯并在一起,就是一个浅口大碗,再铺上塑料袋,就能装水了。 于是,陆晋动作麻利地按照程旷的吩咐,把水倒进铺了塑料袋的胸罩里。 他这才发现,带在身上的这一瓶水,程旷竟然一口也没有喝。 原来这水,不是给她自己带的。 水一倒进去,那骆驼眼睛都直了,头用力往前伸,一鼻子扎进去,呼啦啦地喝了起来,动静极大。 看着捧着胸罩喂骆驼喝水的程旷,陆晋忍不住举起相机,轻轻按动了快门。 “呵……”昏迷的男人喉咙里发出一声呻吟。 陆晋忙收起相机,又给他喂了几口水,把他的上半身扶了起来。只一会儿,男人就睁开了眼睛,他的目光有点散,望着陆晋与程旷,还不能聚焦。 “你是冯磊吧?”陆晋问。 男人虚弱地点了点头,神志慢慢清醒过来,眼里带出几分劫后余生的激动。 那一边,骆驼已经喝完了整整一瓶水,眼睛明显亮了起来。 “我车里带了一点草料和食物,我去把车开过来。”程旷看了眼依然奄奄一息的男人。 “倩倩——我女朋友……你们找到她了吗?”冯磊的声音哑得几乎可以浸出血丝。 “我们的人正在找她。”陆晋安慰道。 “向导呢?”他又追问。 “他已经安全了。” “倩倩一个人?”冯磊的脸色瞬间变得惨白。 “至少三天前,她还活着,而且她还有水和食物。”程旷难得温柔了一回。 冯磊的上身绷得更紧了,希冀地看着两人:“你们会找到她吧?” 程旷只觉眼前男人的目光像溺水人的手,死死拽住她不放。如果她摇头,他的目光便会把她拖着一起沉入水底,同归于尽吧。 “会!”她点点头,尽管她觉得希望渺茫。 冯磊挣扎着挺起的上半身一下就软了下来,他靠在骆驼上,嘴里喃喃道:“那就好,那就好!” “你照顾一下他。”程旷说,“我去开车。” “你休息一会儿再去吧。”陆晋看着程旷被晒成虾红色的皮肤,明天那里一定会脱一层皮。 “早点上车,好继续找人。”程旷摇摇头,把胸罩塞进裤兜里,起身毫不犹豫地向沙山进发。 陆晋看了一下高耸在面前的沙山,想到要再徒步攀爬上去,他就觉得呼吸里有团火,随时要爆炸。 沙丘上的黄沙不断被风吹起,如一袭华丽的金纱向着碧空飞扬。而程旷便在那一阵金色的烟雾里越爬越高,越爬越小,直到整个人融进黄沙中,融进金灿灿的梦幻泡影中。 塔克拉玛干沙漠不愧是世界第二大流动沙漠。 等程旷将车开过来,陆晋和冯磊已经被风吹了一身沙。而这时,陆晋已经问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 沙暴来的时候,冯磊看见骆驼跑了,他知道沙漠里没有骆驼,就没有生路。于是他拼了命去追骆驼,可是骆驼受了惊,速度奇快,转眼就不见了。他是躲在这座沙山后面,才躲过风暴。 等沙暴过去,他才发现向导和女友都不见了。幸运的是,和他一起躲在这座沙山下的,还有一头倒霉的骆驼。 然而这头骆驼是负责驼衣物和帐篷的,所带的食物和水极少。他不敢轻举妄动,只能原地待命,期待向导和倩倩能回来找他,或者,带着别人来找他。 昨晚,他喝光了最后一滴水,躺在骆驼身边等待奇迹。 他把钱包里的照片取出来给陆晋看,照片里的小情侣头碰头,对着镜头笑得幸福又甜蜜。 陈倩左颊有个大酒窝,笑开了,那快乐的情绪隔了照片也能照进人心里。 “是她的笑容,鼓励我活下来的。”冯磊用指腹摩挲着照片上陈倩的脸低声道。 再上路的时候,便是三个人一头骆驼了。 程旷开车载着冯磊在前面开路。陆晋勉为其难,骑上了那头好不容易才肯挪动步子的骆驼,遥遥跟在后面。 骆驼行进的速度很慢,他们只能一边往基地返回,一边沿途寻找陈倩。 太阳越升越高,沙漠里静得像一个巨大的坟场。 陆晋骑在骆驼上,感觉渐渐有些恍惚,这种死亡一般的寂静,他很熟悉。 他抬头看着天,这样蓝得没有一丝阴霾的天空下,却酝酿着不祥的征兆。 果然,到中午时,程旷收到消息。 裘胜在飞机上发现了陈倩,并通报了坐标地址。 沉默了很久的冯磊情绪一下就激动了,不断催促着程旷,又不时双手合十,默默祈祷。 程旷也有点急,但碍于骆驼的速度,只能希望其他人可以早点赶到。 其实,陈倩距离冯磊藏身的沙山并不远,直线距离不过二十公里。 程旷一行赶到的时候,丁克的车已经在了。 他和施一源正站在一个沙坳处,两个人都没有动。 程旷远远见了,便知道了结果。 正午的阳光垂直而下,将沙丘照成泾渭分明的阴阳两面。 陈倩静静躺在阴面的沙坳处一动不动。 晚上沙漠冷,没有任何装备的陈倩,把沙地挖了个大坑,自己的半个身体都蜷缩在沙坑中,以保持热量。 她的手中还握着一个空了的矿泉水瓶子,头发上、身体上、脸上,都覆盖着一层黄沙,面色青灰,早已了无生气。 “她已经没有任何生命体征了。”施一源转头对程旷低声道,“胜叔说,她男朋友要来送她最后一程,我们就没动她。” 饶是已经猜到结果,看着安静得仿佛睡着的陈倩,程旷仍然震惊得不敢动弹。 而冯磊更是呆若木鸡。他明明醒着,却好像陷入噩梦中,整个人呆呆傻傻,满脸难以置信。他的手微微向前探出,像是想要奔过去探个究竟,又怕这一探噩梦就成了真。 程旷、施一源、丁克都看着僵在原地的冯磊,不知该如何应对。 “你去送送她吧。”陆晋把声音压得很低,平静得令人听不出一点情绪,好像这样的场面对于他来说只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冯磊被陆晋轻拽了一下,这才回过神来,从地上挣扎着连滚带爬地扑向陈倩。 他先是跪在地上,小心翼翼地将陈倩从沙里抱了出来,将她的头搂在怀里。他颤抖着,将耳朵贴在她的胸口,听她的心跳。 然而奇迹并没有发生。 他梦呓般垂着头,轻轻擦去陈倩眼耳口鼻处的黄沙,一遍遍亲吻她的发丝、她的唇、她本该一笑就露出酒窝的面颊。 他不断地轻念着她的名字:“倩倩、倩倩、倩倩,你醒醒啊,别睡了。醒醒啊,起来跟我回家。我买好了戒指,就等出了沙漠向你求婚啊!你起来啊!” 他的声音很温柔,他的唇很滚烫,像每天早上唤她起床一般。 可是,再温柔的声音、再亲昵的吻,她都感受不到了。她的身体即便在沙漠正午的艳阳下也又冰又凉。 冯磊哆哆嗦嗦地从裤兜里掏出一枚小巧的戒指,抖着手,往陈倩僵直的无名指上套。可是尸体已经微微发胀,那戒指只堪堪卡在第二节指关节处,便怎么也戴不进去了。那点碎钻的光芒,像箭一样扎进众人的眼里。 冯磊呆呆地看着那点钻芒,眼泪滚滚落下,他猛地仰起头,张大嘴,对着冰蓝无情的天空,想要放声哀号,却又无法嘶吼出声。只能像垂死的野兽般,从喉咙里发出嘶哑的悲鸣。 明明几天前他们还抱在一起,雄心壮志地想要征服大沙漠,没想到一转眼,已经天人永隔。 冯磊死死地抱着一动不动的陈倩,用力摇晃,似乎想要把两人一起从这浓黑的噩梦里摇醒。 上一刻,他还在庆幸自己死里逃生,而下一刻,已永失所爱。 人永远活在无常里。无常,其实才是生命的常态吧。 陆晋轻轻叹了口气。 绿岛营造的桃花源一下就远了,变成一个虚无的梦。沙漠的残酷无情,转眼就被逼到眼前。 是他走到哪里,都逃不掉死神的追踪?还是他就是如秃鹫一般,早已捕捉到死亡的气息,才来到这里? 劲烈的风打着旋地从沙丘上刮过,平滑的沙面被吹皱出波浪般的涟漪,金色的沙在阳光的照射下漫卷飞舞,笼罩在众人周围。 这里的每一粒细沙,都是从前寒武纪时代由巨石演化而来,它们早已见惯了生死,在沧海桑田面前,生死不过瞬息。 大自然是如此美丽,也是如此残忍。 冯磊痛彻心扉的号哭声,被这沉睡了数千年的沙域吸纳,显得那样苍白无力。生命在这片干涸的死亡之海面前,不堪一击。 人类本身如此脆弱,更何况依附于肉体才能存在的感情。 想必鸠摩罗什也是在这样的沙海中,才会译出:一切皆有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 面对哀恸欲绝的冯磊,众人皆不忍淬睹。 只有陆晋冷静地端着相机,手也没抖一下,变换着角度,一下又一下,理智地按着快门。 他好像忽然与漫漫黄沙融为一体,他的动作很克制,举止温和,不具惊扰,悲痛欲绝的冯磊并没有因为他的拍摄,而表现出任何抗拒和抵触。 残阳如血,一行人返回基地时,已是黄昏。 冯磊抱着陈倩,一步一踉跄地走在夕阳的血色中,好像他的灵魂也跟着陈倩去到了幽微而遥远的地方。 年轻的向导得到消息赶来,“扑通”一声跪在冯磊跟前。 两人都曾在绝望里独自挣扎求生,此刻再见,已如隔世。 冯磊脚步一绊,也跪了下来,隔着无知无觉的陈倩,与向导抱头痛哭。眼泪一滴滴落在陈倩灰青的脸上,好似她也跟着在流泪。 程旷别过脸,心里又闷又堵,所有的情绪都郁积在脏腑内,无法宣泄。 她轻轻对站在身侧的陆晋说:“总有一天,我要让这沙漠不再是死亡之海。” 陆晋看了她一眼。 他忽然发现,尽管程旷的外表冷硬不羁,其实她的心很软,很软。 这天晚上,陆晋重温了旧日的梦魇。 伊拉克费卢杰满目疮痍的街道上,穿着黑袍的女人抱着幼小的婴儿,亦步亦趋向他们走来。 街道很静,坐在悍马里的士兵们紧张地看着那女人,丝毫不敢放松警惕。 那女人抱着孩子,越走越快。 透过空气中微微泛黄的沙尘,陆晋能看见女人身上随风飘动的黑色袍角,她大而无神的眼睛,怔怔地看着前方,好像灵魂已经被抽走。 怀中婴儿的哭声随风而至,凄厉得像夜枭叫。 那张苍白的女人的脸越来越近,近到她颤抖而丰厚的唇,几乎触手可及。 眼看她就要走到那辆悍马跟前,突然,有子弹破空声划过。 女人的眉心突然洇开一点血红。 她的眼睛仍然无神地看着前方,腿还在向前迈动,身体却已经软软倒下,和她一起倒下的还有怀中的幼儿。 就在她倒下的瞬间,“砰”的一声,她的身上腾起巨大的冲力、火光、硝烟,爆炸推翻了她前方五米处的悍马。 突然,爆炸中一枚钢珠直直向着陆晋射来,狠狠地射进了他的肩膀。 陆晋猛地睁开眼,摸着肩膀上那个圆形的疤痕,有点分不清身在何处。 他想,一定是沙漠里凄怆的黄沙,令他想起了同样黄沙漫漫的费卢杰。 窗外天光微亮,一树浓郁如碧,又是一个晴朗无云的好天气。 陆晋起身去敲程旷的门,程旷居然不在。 他洗漱后直接去了食堂。 中东地区一直缺乏蔬菜水果,干旱和匮乏是生命的常态,他已经习惯了一日三餐只吃少量的蔬菜。 他记得在初到阿富汗的时候,他曾经十天没有吃过一片绿叶子,便秘十天后,腹胀如鼓,只得到医院灌肠才能大便。 就这样,他的肠胃变得坚不可摧,完全适应了戈壁沙漠城市的饮食习惯。 没想到,现在他又开始这种多肉多馕多奶、少时蔬的饮食方式。 食堂人不多,他便与胖师傅攀谈起来。 天没亮,基地就派了一辆车,将冯磊三人送去镇上。 他们匆匆来,匆匆去,在绿岛基地平静的生活里,砸下一个巨大的涟漪,然后涟漪慢慢淡去,一切又归于平静。 对于基地的人来说,他们关注的不是个体生命的消逝,而是一片庞大生命的存亡。 雨林的温室被拆除,干旱如火焰山的沙漠,一点要下雨的征兆都没有。 整个基地前途未卜。 胖师傅有点忧心忡忡,看着蓝如明镜的天,焦躁地说:“已经立夏了,雨更不容易下了。我来这里六年了,就没见这季节下过雨。” “程旷吃过早饭了?”陆晋突然问。 “刚才来拿了个馍馍,就去找胜叔了。” “哦,是湖边的保安室?” “好像是,你去看看。”胖师傅冲陆晋挤挤眼,一副“我就知道你要去找她”的暧昧表情。 陆晋看了觉得好笑。 人们见不得单身男女,见了就会想要给他们配对。 不管科技如何进步,繁殖的热情依然深种在人类动物性的基因里。 陆晋走到翡翠海的时候,太阳刚刚从湖面上跃起。 清晨阳光的色温很高,从天空上倾泻而下,整个世界都成了用金箔打造的幻影。 目力所及,黄熟的太阳、海上跳跃的金光,与古铜的沙漠、郁金色的芦苇交融在一起,让你分不清在这深深浅浅、明明暗暗、浑然一体的金色中,哪儿是天、哪儿是水、哪儿是沙。 程旷与裘胜便如站在一个璀璨如黄金浇筑的世界的尽头,孤零零的,像在演一出只有两人的独幕戏。 两个黝黑的剪影,在金色光晕中腾挪跳跃,充满了瞬间爆发的力量之美。 陆晋站在远处,相机的取景器里,镜头慢慢拉近。 穿着背心短裤、戴着拳击手套的程旷,身姿挺拔如一柄刚刚出鞘的剑。 而与她对抗的,是同样戴着拳击手套的裘胜。 两个人你来我往,拳拳到肉,即便隔了老远的距离,陆晋也仿佛能听见拳套击在肉身上发出的“砰砰”闷响。 正挥汗如雨的程旷,浑然不知自己正被人窥视。 此刻,她的身体已经极度疲倦,可她还是努力收紧腰腹,带动肩膀,挥出一拳又一拳,每一下蹲身闪避,每一次后退、前进、腾挪移动,都拼尽全力。 裘胜的拳头劲爆有风,她躲闪不及,被一拳打中肩膀。说好不打头和小腹,裘胜就专门冲着她的肩膀和肋骨发招。 程旷恨极了,左拳一下拢住裘胜的肩头,一击右勾拳打在裘胜的左胸上,疼得他惨号一声。 两个人,以两败俱伤的形式厮打成一团。 “心里痛快点了?”裘胜气喘吁吁地挪动着步子,向后退了两步。 “嗯!好多了。”程旷向前快速迈了两步,又挥出一拳。 “那姑娘的死和你一点关系都没有,你何必自找不痛快。”裘胜一边躲闪一边劝道。 “我也不知道。我就是觉得心里憋闷,需要好好发泄一下。”程旷趁着裘胜说话,一记摆拳打在裘胜下挡的手肘上。 “死丫头,你找错发泄方式了。姓陆的小伙子才是你的灵丹妙药,包治阴阳不调、妇科疾病、精神错乱,一日一次,长命百岁。”裘胜吊儿郎当地满嘴跑马,手上却不含糊,一拳打在程旷的下巴上。 “死老头,说好不打脸的。”程旷“嗷”地惨叫一声停下来,喘着粗气,像一头大黑狗般毫无形象地半蹲在地上,耸起一边肩头,摩挲自己被打得差点歪掉的下巴。 “连个男人都拿不下,这张脸也白长了。”裘胜也停下来,一把扯掉手套,喘着气说,“就知道拿我撒气,老骨头都要被你拆了。” “好久没跟你练了,爽!。”程旷笑着腾空跃起,朝着裘胜连挥了几记空拳,“打了你,我整个人都轻松了。” “是被我打了,你整个人都舒爽了吧!你就是欠揍。”裘胜用力拍了一下程旷的头,拍出一片飞溅的汗花。 陆晋看着镜头里的程旷。 她的短发上全是汗,隔远了也能看见那上面蒸腾出的白色雾气。汗水顺着她的额角流到她的脸上,又淌到她的脖子上。裸露在背心短裤外的皮肤,像涂了蜂蜜一般闪烁如金。 陆晋觉得,她像米开朗基罗塑造的一尊雕像,肌肉紧绷、线条硬朗流畅,挺拔而柔韧,好像随时可以爆发出无穷的能量与活力。 陆晋常年生活在中东地区,见到的多是被burka罩袍从头裹到脚,遮得密不透风的女人,如今见到穿着如此清凉,却又丝毫不令人生出猥亵之感的程旷,他觉得自己的男性意识正在复苏。 尤其是回到北京后,他接触到的无一不是踩着高跟鞋、穿着一步裙、烫着lob头、背着链条包,从头发到脚趾甲都精致整洁的都市女性,偶尔遇到运动型女郎,也是穿着nikelunarepic在健身房的跑步机上原地踏步。像程旷这样,瞎了一只眼、满手老茧、指甲龟裂、皮肤黝黑、裤子当擦手巾、鞋子里随时能倒出两斤沙,豪迈到连头发都散发出草腥臭的女人,实在是万中无一。 他下意识地舔了一下嘴唇,觉得眼前这位戴着黑色眼罩的女土匪顺眼极了。 陆晋没有上前,原路返回了宿舍。 一时无事,他便将从岳川书桌上顺回来的台历取出来琢磨。 日历在去年的5月8号之前,都写满了备注。 岳川的字迹很潦草,多数时候以符号来代替,实在难以捉摸,以至于陆晋都怀疑岳川在从事环保工作之前,曾经是一名中医,为免被人窥视药方,专门练就一手出神入化、神鬼难辨的草书。 陆晋研究了好几天,连蒙带猜辨认出:“给彤电话”“录视频”“带旷绘图”“古河道x2”等字迹。然而这天书中,有个字出现的频率最多,这个字就是“忍”。 各种各样的“忍”字,在台历里出现了十几次。 “忍”,每忍一次,就在心上插一刀。 这样一个雄心勃勃的著名科学家,需要忍什么?又是什么原因,让他在5月8号之后,就放弃了在台历上备注呢? 唯一的理由,是他不需要了。 可是,他为什么不需要了呢? 陆晋努力回想那天见到岳川的情况。 黑、瘦、苍老……他想不出这样一个干瘪老头,到底藏着怎样的秘密。 他得赶紧找机会,把偷拍的岳川的照片发给岳彤确认。 可是沙漠里别说手机没信号,网络也没有信号。 他想要与外界联系,便必须通过基地核心成员。而这些人对他的敌意,虽然没有以前那么重,警惕却分毫未减。 丁克是唯一的突破口。 最近丁克与网友“多肉植物爱吃素”在网上聊得热火朝天,核心成员每人每天半小时的上网流量,全被他花在这上面了。而其他人的上网配额,也都支援给了他。 陆晋决定,趁程旷不在,去找丁克看看有没有机会蹭网。 然而,基地里的每个人,都像着了魔一般忙碌。 施一源每隔几小时就会把采集的数据录入电脑,不断模拟演算。他整个人都有点神神道道了,不时灰头土脸地望着天,嘴里念念有词。 而娄云更是二十四小时监控着雨林的耗水量和蒸腾量。蒸腾量小,就起不到凝结雨水的作用;耗水量过大,又会给沙漠的地下水源增加负担,适得其反。这平衡很难调控。 丁克也在密切观察着雨林与周围植被的融合情况,寻找它们相互影响制衡的证据。 程旷一整天都在绘制地下暗河的水文地质剖面图。但忙成这样,她也不忘死盯着陆晋。 陆晋只能寸步不离地跟着程旷,伺机而动。 沙漠的夜,总喜欢搞突然袭击。 明明太阳还在地平线上半遮半掩,只恍了一下神,夜就突袭成功了。 基地里的灌木吸饱了夜色,变得越发黝黑,重重叠叠地堆出起伏的魅影。 夜色与庞大的黑暗森林相比,反而浅淡了。 细细一钩新月,越发清冷伶仃。 程旷被庞大的黑暗催促着,看着陆晋回了房,又听见他反锁了门,才折返自己的房间。 陆晋听着程旷开门进屋的声音,不禁苦笑。他觉得自己变成了被囚禁的犯人,有时连半夜起来上厕所,程旷都能警觉地跟过来。 但今晚,他知道程旷特别累,一定会早早睡死过去。这是他溜出去找丁克的好机会。 一进房间,程旷便翻出眼药水滴了两滴,闭上眼睛。 对着电脑绘了一整天的图,她眼睛干得快要瞎掉了。眼药水带着点薄荷的清凉,一入眼就像泉水涌入干涸的沙地,很快便舒坦了,紧绷了一天的身体不由得松弛下来,她放任自己躺在床上,什么也不想呆呆地望着天花板。 基地里很安静,安静得像月球表面一般,空荡荡,填满了荒凉。 她几乎是下意识地侧着耳朵,分辨隔壁的动静。 果然——她听见了靴子被脱下来后,扔在地上发出“啪啪”的两声。然后单人床被一具肉体碾压后,发出断断续续的呻吟。 她几乎能通过这些细微的声音,看见陆晋硬朗清瘦的身板与床板重合时,他脸上微微松开的那种舒服的神态。 这个男人与她所接触过的人都不一样。 他身上有种很强的警觉性,是整日行走在雷区的人,才会有的。 他非常克制,连表情最放松的时候,神经也是绷着的。 你只有仔细观察他嘴角抿起的弧度,才能分辨出他细微的情绪变化。 程旷的脑海里,不由得浮现出陆晋的脸。 他眉梢眼角的细微变化,他行动间果断而冷静的做派,还有无声无息地站在人身后时诡异的零存在感,令程旷觉得他就像变色龙一样,可以轻易地与周围的环境融为一体。 就在反复的琢磨中,她的精神恍惚了——鼻息开始变得粗重,她的喉咙里,发出了一声含混的鼾声。 然而,这种半梦半醒的舒服状态,并没有维持多久。 “砰!砰!砰!” 三声枪响,击碎了绿岛基地恬静的镜面,夜晚碎裂,炸出一道缺口,危险的气息汹涌而出,瞬时在疾风中传遍每个幽暗的角落。 程旷从床上翻身跳起,愣愣地擦了一下挂在嘴边的口水。 “嗞嗞”的电波声,紧跟着在她的房间里流动。 有人开了对讲机与她联系,对讲机那头一片嘈杂,除了电波杂音,还有裘胜急促的喘息:“站住……” “砰!”又是一声枪响。 那枪响从夜晚的风里包围过来,从对讲机里冒出头来,同一声枪响,却以两个不同的层次维度,传递到程旷的耳朵里。 她按下对讲机,嘶声厉喝:“胜叔,老头!老头……” 没有人回应她。 对讲机的另一头陷入死寂,接连的呼叫,都被黑色对讲机吞没了。 程旷满身的疲惫瞬时被这沉默轰退。 如同被电击一般,她从床上一跃而下,打开衣柜,探手扯出一支berettas57e式双管猎枪,拉开门疾风般冲了出去。 基地属于野生动物保护区,程旷和裘胜是唯一有持枪许可证的人。 枪响第一声,陆晋就从床上跳了起来。 这声音他太熟悉了,熟悉到像自己的心脏与呼吸的搏动。 他甚至能够从枪声判断出枪击的方向和距离。 尤记刚到阿富汗的时候,他一下飞机,就被远处地雷的爆炸声吓得瞬间扑倒在地,惹了好大的笑话。 后来,枪声、地雷、路边炸弹爆炸的声音,成为伴随他入眠的背景音。 他经验丰富,不光能听声辨位,即使炸弹在几百米开外爆炸,也能连眉毛都不抖一下。 然而此时,在宁静的沙漠腹地,这清脆的枪声,显得那样违和突兀。 枪响第三声,陆晋已经拉开门,相机扣在手上,借着门的遮掩,迅速判断着外面的情况。 枪响第四声,隔壁的门被推开,程旷倒提着一管猎枪,从门后冲了出来。 走廊上的灯被猎猎的劲风吹得摇摇晃晃,在墙壁上不断投下惶恐不安的光影。 晃荡的灯光下,程旷只穿着贴身的背心短裤,脸色凝重,那只独眼罩仿佛有了生命一般,妖气四溢。 她紧抿着唇,手上倒提的双管猎枪漆黑如墨,只有银色雕花机匣在灯光下划出一道如钻石般的火彩流光,衬着程旷外露的那只凶光毕露的眼睛,狠戾如狼。 对于陆晋的出现,程旷几乎视若无睹,只埋头提枪,向着楼下狂奔而去。她脚上的沙地靴与楼梯撞击出一连串沉重的足音,如战鼓一般,闷闷擂响,擂得陆晋肾上腺素跟着激升。 陆晋想也不想,便跟了上去。 楼道里的门,紧跟着也被人纷纷推开,有人惊慌地出声询问:“咋啦?” 两人都没回应,一前一后下了楼,在沙地上飞奔。两分钟后,程旷便跳上了停在食堂后面的越野摩托。 陆晋还未跑到,摩托便已经发动。 夜色中,程旷跨坐在摩托上,肩上斜挂着抢,乱发竖起,整个人如一柄出鞘的刀,闪着寒光,所有靠近的人,都会被其锋芒割伤。 就在程旷的摩托飙射而出的刹那,陆晋到了车前,他单手撑着摩托车后座,翻身跃上。摩托一沉,程旷的腰便被陆晋从身后死死搂住。 她愣了一秒。 “还等什么?”陆晋的声音擦着她的耳垂,喷出一股热气。 声音还未从他的嘴唇里全部钻出来,摩托已如脱困的猛兽跃入夜幕中,撕开阻挡在前的凶险气息,向着湖边疾驰而去。 夜风像一袭巨大的袍子,不断从正面拍击着两人的脸,而摩托在沙丘上快速翻爬,跌宕中犹如逆水行舟,猛劲向前。 “旷姐——”车子穿过胡杨林时,对讲机响了,丁克惊慌的声音传出来。 “你们留在楼里别乱跑!让基地保安速去海子边,其余人等我消息。”程旷从裤兜里抽出对讲机,沉声吩咐。 “收到!”听到程旷的声音,丁克明显镇定下来。 胡杨林枝繁叶茂,将天幕遮得密不透光,气氛越发幽深难测。 海子旁边,到底发生了什么? 枪声又是怎么回事? 裘胜到底怎么了? 入侵者是谁? 陆晋眼前闪过艾尔肯脚踝上的弹痕,和他微跛的步态。 他带着满腹疑问,抱着程旷挺得如铁板一般的脊背,在后座上屏息沉默。 尽管程旷把摩托开得风驰电掣,也抵消不了她的心急如焚。 面对丁克等人,她尚能强自镇定,可此刻——摩托陷入古胡杨林魔咒一般的幽暗中。 原本雪亮的车前灯射出不远,就被吞噬殆尽。程旷只觉自己正不断驶入一头洪荒巨兽大张的嘴里,没有出路。她手心冷汗如浆,好几次差点从车把上滑脱。 幸而,摩托车很快从黑暗中突围,来到翡翠海边上。庞大的湖面在夜色的围困下,瘦成一片细弱的反光。 程旷心慌意乱地加大油门,顺着海边小路疾驰,犹如亡命之徒。 “三点方向有人!” 在程旷还没看清前方有何异样时,陆晋已经在她耳边急喝。 程旷忙凝神向灌木丛中望去。 随着摩托车的不断逼近,车前灯雪亮如青龙偃月刀,直接劈开灌木丛的伪装,劈开夜色的阻拦,劈得暗处的魍魉鬼魅倾巢而出。 犹如被圈进了聚光灯画出的牢笼,一个、两个、三个……那暗处的人纷纷蚱蜢般跃起,向灯光之外挣扎扑出。 程旷行动向来快过大脑,右手一拧,油门就被轰到极致,莽撞地向着那几个人冲了过去。 引擎的轰鸣在夜色中犹如催命符,可是,双腿怎能与越野摩托的速度与力量抗衡? 那群人还没有逃出灌木丛的遮掩,摩托就已经逼到了眼前。一行七人,在雪白的光照下,无处遁形。 刹那间,当头那人抬手遮住强光,微眯着眼迎向急冲而来的程旷。 待车向前逼近不到十米时,那人猛地扬手,一道闪亮的光带疾如流星,在半空中划过森寒的冷意,直射程旷面门。 在那人扬手的刹那,陆晋对危险的本能疯狂地拉响了警报。他条件反射地将身体向下一压,把程旷挺直的脊背硬生生下压了四十五度。 与此同时,那道银光几乎是擦着她的头皮破空而过,而程旷因为身形骤变,方向失控,连人带车一下侧翻向地面。 在巨大的冲击力下,程旷与陆晋都重重翻倒在地,摩托车被甩飞出好几米远。 程旷伏在沙地上,刀从头顶划过时激荡的气流仿佛还停在发间,令她头皮阵阵发麻,那“嗖”的一声余音还在耳边回响,不断放大,越来越大……射进了心脏一般,令她的瞳孔剧烈收缩。 她与死亡擦身而过。 她匍匐在地上,浑身颤抖,却毫不犹豫地抬起上半身,任凭陆晋还压在她后腰处,便冲着那把长刀飞出的方向,“咔”地拉开猎枪的保险栓,将枪柄抵在肩头,果断地扣了一枪。 “砰!”枪声再次击碎夜空,也击碎了程旷刚刚生出的后怕。 射击时产生的后坐力硌疼了她的肩膀,也迅速驱散了死亡带来的威胁。 那子弹没打中人,却带来了足够的威慑,那群人不敢恋战,纷纷向远处狂奔。 程旷身下一轻,陆晋已翻身跃起:“别和他们近战,他们没枪,但都有刀!” 他的呼吸有点粗,语气却很平静,好像他只是在说他早饭吃的羊奶里没放糖这么寻常的事。 黑暗中,程旷点了一下头,也不管陆晋是如何在一瞬间观察到对方的武器情况的。 摩托车倒地,却没熄火,车前灯依然不屈不挠地对着前方,照得沙地像雪原一样亮白。 那七个人正疯狂地奔向藏在树丛中的一辆破烂皮卡,转眼便要上车。 程旷看着瞄准镜,抬手就是一枪。 “砰!”子弹射中了皮卡车后的挡板。 “你的射击是游泳教练教的?”陆晋没好气地喝道。 “不能真伤人!”程旷努力控制着自己的怒气,“赶走他们就行了,找到胜叔才最重要。” “裘胜在十一点方向。”陆晋突然说道。 这男人是属狼的吗?眼神这么厉害! 程旷探头向左前方看去,果然看见湖边芦苇丛中团着个人。 血液一下倒冲向她的脑门,她霍地跳起来,拔腿狂奔,几个闪身便冲到了那人边上。 那人一脸络腮胡子,双目紧闭,脸色煞白,手中还握着一杆散弹枪,正是俨然已经晕过去的裘胜。 “他伤哪儿了?”程旷举枪警戒,护着身后的人问。 陆晋将裘胜的头抱进自己怀中,伸手一探,摸到一手的血:“他手臂中了两刀,腹部中了一刀。” 话音未落,程旷已经不管不顾地向那伙人冲去,抬手又是一枪。 “噗啪!”皮卡车的后窗玻璃上出现了一个弹孔,冰裂纹如蛛丝般漾开,占据大半扇玻璃。 “别跟他们死缠。”裘胜的声音在她身后虚弱地响起。 程旷愣了一下,回头发现裘胜已经醒了过来,靠在陆晋怀中,虚弱地看着她。 她犹豫了一下。就在她犹豫的这一瞬间,皮卡车已经启动,原地掉了个头,向着她冲了过来。 程旷下意识地举起枪,可是已经来不及了,那车已直直冲到她面前。 灯光照耀下,她终于看清开车男人的脸。 那男人长得很普通,是一张原本应该老实巴交的面孔,可偏偏左额上一处刀疤狰狞地斜劈而下,将一条浓眉拦腰斩断。 就是这个面相被严重损毁的男人,向她掷了要命的一刀。 若不是陆晋反应快,她恐怕就血溅当场了。 而这人,她并非第一次打交道。 男人见程旷举枪对着他,丝毫不慌张,反而一脚把油门踩到底,一双燃烧着怒火的眼,如困兽般凶残地盯住程旷不放。 破烂的皮卡车如脱缰野马般撞向程旷,她只得向后连跃三步才堪堪避开。 就在狼狈疾退时,她依然没低头,唯一的那只眼,也同样狠狠咬向那男人。 两个人的目光在夜空中疯狂撕咬,发出兽鸣,简直要把对方连皮带骨撕扯得鲜血淋淋才罢休。 然而,即便是这样兵刃相交的目光厮杀,也只是短短几个呼吸。 那车很快便冲向远处,向着基地的出口方向狂驰而去。 程旷没有再追,而是快速折回裘胜跟前。 陆晋脱下身上的衣服盖住裘胜的下身,双手则紧紧地压在裘胜的腹部,但汩汩的血还是从他的指缝里往外冒。 “他伤得有多重?”程旷头一次乱了阵脚。 平素山一样的老头子就这样倒在她的脚下,倒在黑茫茫的沙地上,像被劲风吹得立不起来的芨芨草一样虚弱。 裘胜终日痞笑的眼睛,此时像熄了火的煤炉子,灰沉沉的,一点热乎劲儿也没了,看得程旷一颗心不断往恐惧的深渊里跌落。 她想要用手去替裘胜止住手臂上的血,又怕碍着陆晋,手伸到一半又缩回去,越发手足无措。 “基地有医生吗?”陆晋急问。 程旷愣了一下,神色忽然有点复杂,眼睛直直地盯着裘胜腹部不断涌出的鲜血,有点恍惚地答道:“没有医生了。” “我先替他处理一下伤口,马上去医院,他失血过多,必须输血。腹部刀伤很深,多半伤到内脏了。”陆晋明白过来,资金冻结后,工作人员走了大半。 “你能处理吗?”程旷急道。 “能。”陆晋言简意赅。 他看出程旷慌了神,干脆越俎代庖,让程旷通知丁克把医药箱带过来。 “夜路开车太危险了。”裘胜有气无力地想要阻止他们。 “不去医院才危险!”程旷一把握住裘胜的手,打断他,“我就是闭着眼睛开车,也能把你送到。” “你应该说,你就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能把我送到。”裘胜想开个玩笑,可谁知这一笑牵动了腹部,一股血涌出。 程旷脸吓得都白了,急忙呵斥:“别说话了,养着精神。” 裘胜粗糙的大手此刻凉如冰,就像日落后的沙漠,温度与活力都在不断流失。 十分钟后,丁克开着程旷的猛禽到了,娄云、施一源拎着医药箱从车上跳下来。 “老裘!”娄云的声音被劲风吹得变了形,满腔的担心焦急地撞开夜色,先一步抵达。 陆晋一点也不敢耽搁,接过娄云递过来的箱子,从里面翻出无菌纱布、棉垫,用碘伏淋湿消毒,然后把两瓶云南白药粉全倒在上面,紧紧填塞进裘胜腹部的伤口内,再用绷带进行加压包扎。 他的动作流畅而熟练,几乎一气呵成,显然是处理惯了这种紧急外伤的。 此刻,所有人都没心思去琢磨,为什么一个环保评估师会有如此熟稔的外伤包扎手法。 接着,陆晋又飞快地处理了裘胜手臂上的两道伤。这两处伤明显是被刀划伤的,伤口虽然长,却并不深,很快就止住了血。然而,包扎好的腹部,仍然有血渐渐渗出。 “包扎只能暂时抑制出血量,还得马上去医院。”陆晋皱紧眉头,此刻他有点烦躁。他进沙漠的时候,程旷开车花了很长时间,按照裘胜眼下的出血量,等他们赶到镇上,血都该流光了。 而充电飞机续航能力差,根本无法开出沙漠。 “去镇医院。”程旷见裘胜的出血量被控制住,恢复了理智,立即吩咐众人将裘胜抬到车的后座上躺好。 “你跟我一起!”她看了陆晋一眼,他的沉着令她觉得心安。接着她又对其他人说道:“其他人留下,有消息我会通知你们。” “让我也去!”娄云却不肯听程旷的命令。 “你走了,雨林怎么办?”丁克急道。 “雨林一点问题都不能出。”施一源也说,“还是让我跟胜叔去吧。” “我……”娄云眼里闪过一抹迟疑。 “娄教授,”裘胜在车里哑着声音开口,“你还是守着你的宝贝林子吧。你不是常说我是祸害吗?死不了的。” “闭嘴!”娄云厉声打断他,也不等众人反应过来,就钻进了后座。 她上了车,将裘胜的头抱起来,小心翼翼地搂在怀里。 裘胜的头刚被娄云的手往上一抬,就落下来,陷入了她温软如棉的小腹上。女性特有的温暖与柔软,立刻让他硬邦邦的脑袋“嗡”了一下。 裘胜觉得眼睛发涩,低声嘀咕:“这待遇真好,要是把你换成个二十岁的姑娘,滋味就更美了!” 娄云又好气又好笑,可鼻端浓重的血腥味一下就把她的眼泪催了下来。 “哟!你还哭了。得!十八岁的姑娘,也没你美!行了吧。”裘胜虚弱地贫嘴,反而令娄云的眼泪落得更急。 程旷坐进驾驶室,正好听到这一句,心中略微一宽。 还有力气耍嘴皮子,是好现象。 陆晋也跟着上了车,把丁克提前准备好的一瓶浓浓的糖盐水递给娄云:“别让水凉了。你看情况,适当给胜叔喝点儿吧。” 娄云满头白发的脑袋在黑暗中重重地点了点,她接过矿泉水瓶子,将滚烫的瓶子塞进怀里,眉头都没皱一下。 直到上了车,一路开出基地,程旷才发现自己正不断地发抖,上牙与下牙不受控制地轻轻磕碰着,猛禽在巨大的沙丘上跌跌撞撞,颠簸如一叶随时要翻倒的小舟。 夜晚的沙漠温度极低,而她只穿了背心短裤。 陆晋看了一眼脸上毫无血色的裘胜,青白月色下,他的嘴唇像被吸血鬼吻过一般,透着股死气。 而程旷的脸色竟比裘胜好不了多少。 陆晋不动声色地打开暖气,热风涌出来,吹得四人同时哆嗦了一下。 乍见裘胜小腹上的血窟窿时,程旷觉得自己也被捅了一刀,所有的力与热都顺着那刀口汩汩地泻了个干净。 她原本以为自己与这台猛禽已经人车合一了,可今天她才发现,她作为人类的弱点与机器的强硬天差地别,她竟然没有足够的理智可以操控它了。 而现在,当暖烘烘的风吹到她的面颊上时,她觉得自己像被春风拂过的僵土,瞬间解冻了,重新生了一股孤勇。 她从倒车镜里看了一眼躺在娄云怀里的裘胜,这对加起来足有一百岁的男女,正望着对方一言不发。 娄云的眼睛在黑暗中闪着光,那光里有心疼、有焦急、有关切,还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能量。 程旷多么希望裘胜的眼睛能接受到这能量,让血液流失得慢一点。 车前灯急躁地劈开黑暗,白茫茫的沙漠一望无垠,将生机隔绝。 猛禽在连绵起伏的沙丘上攀爬、冲撞、跌宕,惶惶如逃命的野兽。 “老裘?”娄云的声音有点哽咽,“别睡,睁开眼看着我,求你了。” 裘胜的头陷在娄云的怀中,双眼越发暗淡,好像眸中的微光随时会被一阵风吹灭。 “你求我啊,那可真是……比沙漠下雨,还稀罕。行,我……撑着。”裘胜气息微弱,断断续续地吐出几个字,好像已经耗光他所有的力气,话到尾声,几乎低不可闻了。 程旷眼前一糊,眼前雪山似的沙漠便融化了,化作眼泪,顺着她的面颊流下来。 滚烫的泪在冰凉的面颊上无声无息地淌着——这个爱说荤段子的老头,是她的师父啊! 刚到沙漠时,她二十出头,还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女学生,被苛刻的导师岳川一骂就掉金豆子。 人人都不喜欢她,嫌弃她娇滴滴的与这片沙漠格格不入。是这个老兵痞子,带着一脸坏笑,走到她跟前,对她说:“小丫头,想不想有一天岳老头骂你的时候,一拳把他的鼻子打塌?” 她咬牙点头说想。 于是,他开始训练她。 他锻炼她的体能,一边骂着脏话,一边教她拳击、格斗;教她大碗喝酒大口吃肉;教她如何对抗沙漠的变化莫测;教她如何在沙漠自由奔行,教她爱上沙漠里恒常的寂寞…… 他重塑了她,用训练军人的方式把她从一个娇弱的城市女孩,变成了一个硬朗的沙漠女郎。 而眼下,这个好像无所不能的老男人,却奄奄一息地躺在女人的怀中,生命随着鲜血不断流逝。 陈倩死灰的脸和冯磊绝望的嘶吼,在程旷脑海中腾挪。 她的心脏一阵阵猛缩,似下一刻就要爆裂。 她急、她怕,她不敢松懈分毫。她狠咬下唇,把油门一踩到底。 这一路,程旷几乎没踩过刹车,不管是压着沙梁狂奔,还是朝着垂直的沙山猛冲,好几次车子从几百米高的沙山上俯跃而下,差点翻了车,她连眉头都不肯皱一下。 车厢里安静极了,只有裘胜越来越微弱的呼吸声,像重鼓般打在每个人心头。 借着稀薄的星光,陆晋侧头看着身畔的程旷。 她那只戴着眼罩的右眼冷酷地对着前路,像没有情绪的塑像。 她的手很稳,搭在方向盘上,从容如战士握着钢刀。 若不是那一星反射着幽光的泪痕,所有人都会被她表现出来的镇定给骗了。 程旷决绝如亡命之徒的脸,令陆晋有一刹那的恍惚。 那些曾经在他生命中鲜活无比的面孔,一一在他眼前晃过。他多想在死亡来临之前,能紧紧拽住他们。 陆晋看着程旷脸上湿漉漉的反光,他比任何人都能体会她此刻的心情:那是种绝望和不甘,孤注一掷地与死神赛跑的决心。 在程旷又一次差点把车开翻时,裘胜哑着嗓子开口道:“丫头,赶不及就别赶了。” “来得及!”程旷头也不回,斩钉截铁地说道。 “别为了我把整车人都给埋了。”裘胜的声音有点抖,却出奇的平静,还带着一丝笑意。 “怎么可能,整个沙漠有谁的车技比得过我?”程旷一边说,一边强行将车头拉高,攀上耸在面前的一座大沙丘,一点也不肯绕路。发动机因为被轰到极致,不断地颤抖。 “别逞能了,你开车还是我教的呢!”裘胜气息紊乱地喘着。 “你没听过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话一出口,程旷就后悔了,连忙“呸呸呸”地狂吐口水。 “什么死不死的。小程你别乱喷胡话,你胜叔这个祸害能活千年。”娄云在后面急抢过程旷的话头,声音里带上了哭腔。 裘胜想抬手揩掉娄云脸上的泪,可是手抬到一半就落下:“你这一哭,我会以为你暗恋我的。” “如果你能挺到医院,别说暗恋你,明恋都行!”娄云努力想要表现得轻松一些,可是她的手捂在裘胜的伤口上,已经被渗出来的鲜血染红了,那黏稠的触感令她声音失控。 “嘿——原来你真看上我啦?”裘胜想笑,眼皮却不受控制地慢慢合上。 “啪!”娄云的巴掌轻轻拍上他的脸:“别睡,别睡。” “给他喝点水。”陆晋忙出声提醒。 娄云从胸口拿出矿泉水瓶,把用体温煨热的糖盐水给裘胜喂了进去。也许是这点滚烫的能量起了作用,裘胜的眼睛又强撑着睁开了。 程旷目光如炬地盯着前方。 她不敢回头,不敢有一丝一毫分心,她不允许自己软弱。 黑暗中,猛禽在浩瀚的沙海里跳跃攀爬,拼命与地心引力对抗,像飞出水面的鱼执着地向着前方挺进。 娄云则一直抱着裘胜,保持他的体温不下降,不断给他喂水补充电解质。 尽管如此,裘胜的眼睛还是慢慢合上了,不管娄云怎么唤他,他都不再应答,唯有微弱的呼吸,提示着他的生命正在快速流逝。 程旷吓得肝胆俱裂,视死如归般地直踩油门。 也许,奇迹注定属于孤注一掷的人。 天亮之前,程旷终于把车开进了镇中心医院的大门。 “医生,医生!救人!”程旷还没掀开车门,就已经将头伸出车窗,冲着里面大声疾呼。 陆晋则跳下车,一边向里跑,一边喊:“医生,病人腹部中刀,失血过多,处于休克状态,请马上准备ab型血急救。” 沙漠地区生活的人较为鲁直,一言不合大打出手,动刀动枪并不罕见。值班室的医生见惯不惊,立即和护士一起抬着担架冲了出来,一边跑一边回应陆晋:“我们没有血库,不能输血——” “我是o型血!”程旷毫不犹豫地大喊。 “我是ab型,输我的!”抱着裘胜的娄云也抢着说。 裘胜紧闭的眼睛微微动了一下,好像他在昏迷中也感受到了这两个女人急迫的情绪。 抬担架出来的张医生是个瘦高个的汉族人,四十出头,一张脸早就被沙漠的阳光晒成了炭色。他冲到车前,探身往车里一看,就看见裘胜肚子上被鲜血浸透的纱布,顿时脸色一变:“准备氧气,马上补液!” 脚步声在空荡荡的医院里急促地响起,很快张医生便指挥着两名值班护士把裘胜送上担架,抬进了急救室。 张医生对付刀枪伤经验老到,快速对裘胜进行了检查,脸色越发难看:“病人失血性休克,血压很低,脾脏破裂得马上手术。” 话说到这儿,他却停了下来,有点为难地看着程旷等人:“这个病人我们救不了!第一,我们医院没有血库——” “输我的血!”程旷和娄云同时打断他的话。 “我们医院没有采血资格,私下采血是犯法的。”张医生无奈地看着三人中最为冷静的陆晋。 “不输血他马上就会死。”陆晋迎着张医生的目光回答。 “不行,私自采血我们会被处罚。”张医生说。 程旷握了握裘胜毫无知觉的大手,这手握成拳,挥出时能带出劲烈的风,击打在人身上会疼得人嗷嗷乱叫。而此刻,它冰凉得像没有生命的石膏雕塑,只剩一个虚弱的壳。他胸口微弱地起伏,好像下一秒就会归于平静。 程旷转身,一言不发地大步走出急救室。 就在众人愣怔时,她提着枪杀气腾腾地回来了,径直走到张医生跟前,“咔”一声拉开了保险栓,枪匣上精致的银色雕花泛着冷灿灿的光,黝黑枪口对准张医生的头。 “啊!”旁边的两个小护士惨白着脸尖叫出声。 “闭嘴!你们马上帮我们配血!不然你们三条命换他一条命!”程旷冷着脸,熬得血红的左眼,衬得那只黑色独眼罩暴戾到极致。 她的唇微微颤抖着,好像下一刻就会失控。 没有人敢怀疑她的话,甚至不等陈医生发话,两个小护士就哆嗦着,主动为娄云和裘胜验配血型。 张医生僵硬地站在裘胜跟前:“出了问题——” “出了问题,你就说我用枪逼你的!”程旷狠声说道。 “你们不说,谁知道今天晚上发生的事?”陆晋忽然温和地插嘴,“何况这属于紧急情况,如果医生不作为,病人就会死亡。就算被处罚也最多不过罚款警告,万一真的泄露出去,罚款我们交!” 张医生下意识地看了眼门外空荡荡的走廊,面色有些缓和,显然被陆晋的话打动了。 他看了看程旷手中的枪,犹豫了一下还是说道:“就算我给他输血,我们医院也不具备做脾脏缝合手术的条件,只输血不止血是没用的。你用枪打死我,我也救不了他啊!” “如果我及时把他送到能做手术的医院呢?”程旷急问。 “具备做这种大手术的医院,最近的也在库尔勒。距这儿有四百多公里呢,病人的情况根本拖不了这么久。”张医生指了指窗外破破烂烂的救护车。 “我开车!”程旷说,“两个多小时就能到。” 张医生“啊”地张大了嘴。 他认真地打量了一眼程旷,此刻天蒙蒙亮,正是一日中气温最低的时候,哈气还有白霜。可是穿着背心短裤的程旷,端着枪站得笔挺,仿佛一点也没有因为寒冷而产生丝毫怯意。 “我先给病人输血。这些血应该可以撑到你们把病人送到库尔勒。”张医生终于妥协,但依然不肯松口,“但是——我不保证能救活他,他的情况太危险了,而且路那么远,如果脾脏坏死……” “你做好你能做到的,我们不怪你!”陆晋抬手把程旷端枪的手按了下去。 听到这句话,又见枪不再对着自己,张医生这才真正松了口气。 接着,有护士壮着胆子,来催缴费用。这时,三个人才发现他们都没带钱。 在沙漠里生活,钱是最无用武之地的东西,等同于废纸。谁会随身带着呢? 就在大家面面相觑时,程旷忽然猛地一拍脑袋:“我有卡!” 她又风风火火地折回车上。 幸亏一直是她负责采买物资,车上便常年扔了一张银联卡。 刷卡的时候,她仍然心有余悸:要是没带钱,难道提着枪抢劫?不能犯法啊。 很快,娄云与裘胜的血型成功配对。在她的坚持下,一次抽了400毫升血,这是一个人能承受的最大献血量了。 不等裘胜醒过来,他便又被抬上了猛禽,一边赶路,一边输血。 血袋里带着娄云体温的血一滴滴顺着输液管滴进裘胜的血管,他脸上青白的死气开始褪去。 车里的三个人都没有说话,和死神的赛跑并没有结束。脾脏破裂随时可能引发更大的出血,一旦如此,输再多血也无济于事了。 黑色的猛禽孤单地奔驰在空寂的沙漠公路上,带着势不可当的决心,挑战着极限。 太阳慢慢升起来,被浩瀚沙海包围的公路,好像望不到头。 一个小时,两个小时…… 渐渐地,堆积在公路旁的沙海变成了戈壁,戈壁上又慢慢长出了稀落落的草。 草越来越茂密,草丛里开始有了树。 接着,有房子出现在公路两边,猛禽一个转弯,房屋渐密。终于,程旷将车开上了孔雀河的大桥,青薄雾气弥漫在河湾上,清晨的库尔勒,刚刚从一场漫长的睡眠中清醒过来,攒了一夜的烤羊肉孜然香还没来得及散去。 这座灰扑扑的城市,看在程旷等人的眼里,却鲜艳如最明媚的春色,散发着迷人的生机。 第17章 文斗与武斗 “无聊怕什么?无知才可怕。” ——程旷 陆晋上了程旷的车,一路颠簸着向沙漠外开去。 这一次,程旷没了顾忌,又解决了陆晋这个心头大患,意气风发地把音乐开到最大,但凡车过之处,无不惊天动地,搅起漫天黄沙。 塔克拉玛干沙漠积攒了千年的睡意,似乎也要被她吵醒。 八井镇是在与大沙丘镇相反的另一头,位于沙漠东南缘,距离且末县有五十多公里。 曾经,车尔臣河的支流流经八井镇,汇集在它的地下。 故此,在沙漠腹地,也能建成繁华的一座城池。 车行驶在沙漠腹地,犹如船飘摇在汪洋中,四处都望不见头,茫茫一片黄,就是整个地球的色彩。 而这一带的沙漠更加干旱,是塔克拉玛干沙漠南部最无情凶险的一段,一路上连半根草都看不见,热浪像个巨大的锅盖,将整个沙漠倒扣在其中。 但程旷丝毫不受气温影响,为了讨好陆晋替她保守秘密,她一路喋喋不休,殷勤地给陆晋讲这讲那。 她说,古时曾有僧人法显,由敦煌西行穿越若羌县境内的沙漠时,提到沙河中多有恶鬼热风,遇则皆死,无一全者。上无飞鸟,下无走兽,遍望极目,唯以死人枯骨为标识。 程旷见陆晋听得津津有味,便更有意卖弄:“你知道唐玄奘吧?他曾经由尼壤,也就是现在的民丰县以北向东而行,途中就经过我们马上要去的地方。他曾在游记中写过‘此去,从此入大流沙,沙则流漫,聚散随风,遂多迷路,四远茫茫,莫知所措,是以往来者聚遗骸以记之。乏水草,多热风,风起则人畜昏迷,因以成病。时间歌啸,或闻号哭。视听之间,恍然不知所至,由此屡有丧亡,盖鬼魅之所致也。’” “哦,那以前这里真的埋有成堆的白骨,有鬼魅出现吗?”陆晋好笑地看着口沫横飞的程旷。 “当然有!不怕!我保护你!”程旷拍着胸部说道。 他什么时候怕啦? 陆晋没想到,作为一名地质学家,程旷还热衷于传播封建迷信。 “元朝的时候,马可·波罗也走过这段路,他说这一带寸草不生,仅仅是地下才藏有一些水源。还说在沙漠里有幽灵出没,这些鬼魂会戏弄过路的旅人,使他们产生幻觉,陷入死亡。又有精怪在半夜变幻出各种奇怪的声音,或者模仿驼队前行,或者弄出枪炮声、鼓乐管弦之音,扰乱旅行者的神志,令他们恐惧,脱离既定的路线,迷失方向,葬身大漠。所以,若羌县还有个‘精里克’的地名,意思就是有鬼的地方。” “哦?那你常年在这条路上往返,看见过幽灵吗?”陆晋见程旷说了一大堆,也间或插一句嘴,好让程旷继续滔滔不绝。 他喜欢听她说话,她的声音里那种粗颗粒的金属质感,让人听久了会陷入一种幻觉,好像自己正被温柔的流沙包裹。 “当然见过!”程旷大笑,“这是沙漠里特有的风鸣现象,风吹过高地不同的沙,与不同质地的岩石颗粒摩擦出高高低低的回旋音,在极度疲倦,或者疑神疑鬼的人听来,就容易产生错觉。” 原来她是在逗自己玩。于是陆晋便配合地露出一个恍然大悟的表情。 果然,程旷很满意。 车继续往前行驶,此时已经接近黄昏,沙漠里的热浪依然不减。 渐渐地,可以看见一排排不知何年何月就已经枯死的胡杨林,枯槁如鬼爪的断枝,狰狞地抓向天空,像是一列列沙漠中送葬的队伍,令人心悸。 原本寂静的沙漠里,忽然有风吹来了缥缈的人声。 “我们到了!”程旷低声说,随手关掉了音乐。 轮胎悄无声息地碾压着平滑的沙地,人声越来越响,越来越清晰——那声音里还夹杂着阵阵笑声。 陆晋听过这样敞亮的笑声,曾经在阿富汗,美军为当地妇女们开办学堂,那些裹着面纱戴着头巾的女人的笑声就是这样的,明亮爽朗,充满了希望和解脱桎梏的畅快,像过节一般热闹。 程旷将车开到一处较高的沙山上,停在峰顶,半个车头悬空,只靠一点微妙的平衡将车身稳在沙崖边。 这一下,他们便将那声音的来处看了个清清楚楚。 那一片枯黄的沙地上东一坨、西一块地散乱堆放着残破的石块。 石堆不远的沙地上,有个大坑,黑森森的像个仰天大张的嘴巴。 一群穿着当地服饰的男女正从那大坑里往外抽水,清冽带点微黄的水突突往外冒。 一辆大卡车停在抽水管旁边,车里整整齐齐地码着半人高的水桶,而那抽水管正不断地将水依次输送到这些水桶里。 “这里是车尔臣河延伸出来的一条地下暗河,十五年前,为了在沙漠腹地凭空建造起一片水草植被丰美,还有一个大海子的基地,岳老他们花了一大笔钱,截流了通往八井镇的这条地下暗河,期限是十五年。” “那他们这是在?”陆晋虚心求教。 “我们将通往八井镇的地下暗河堵了,重新开辟了条通道引流到基地。而八井镇因为没了地下水资源,村里渐渐失去了灌溉和放牧的能力,现在估计是期限要到了,他们就想要提前把水夺回去吧!大概是好几天前,他们就把我们堵住的河道重新砸开了,他们的河道地势低,水很快就重新回流。失去这条暗河,基地的地下水位一下就降到了安全线以下。” 说到这里,程旷将手刹一松,整个车头向下一滑,瞬时就栽了下去。 陆晋已经对她的这一手毫不惊慌了,甚至还能举起相机按快门拍照。果然,车头下落的同时,程旷一甩方向盘,车身微微一侧,轮胎就落在了沙坡上,顺势而下。 通过取景器,陆晋清清楚楚地看见,那一张张被风沙侵蚀得皲裂的黝黑面孔上,满满都是灿烂而舒心的笑容。 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女甚至用手捧起一些水,直接洒在脸上,那水花溅在她眉开眼笑的脸上,她便抬起胳膊,在空中打了个响指,手腕绕着花,跳起舞来。 旁边两个半大的小伙子便冲她吹口哨,她得意地冲他们抛个媚眼,笑得直不起腰了,便有旁边戴着头巾的大婶过来拍她的背,也跟着大笑,那笑好像会传染,所有人都笑得更欢了。 然而,当程旷的车从这群人身边经过时,笑容一下子就凝在了他们的脸上。 他们不约而同地停下手里的活计,沉着脸,神情紧张地看着车子,那目光非常复杂,有害怕、担忧、恨,和一点点得意。 陆晋觉得,他们的目光如有实质,一定会像子弹一样密集地“嗖嗖”射在车身上,留下一片狼藉的弹痕。 那个跳舞的少女竟然撩起裙摆,从地上捡了块水泥,冲车子打了过来。 那水泥块擦着车子从空中飞过,无力地落在远处的软沙里,连点声响都没发出。 程旷睨了她一眼,不动声色地快速驶离。 直到这些人在后视镜里变成一个个灰色的小点,程旷才冷哼了一声:“最后几个月也等不得了?也未免太短视了。” 陆晋没有吭声,只来回拨动相机的回放键,小小屏幕上,那些人的笑容和恨意,正交替上演。 陆晋脸上渐渐露出了一点忧色。 很快程旷就把车开进了八井镇,车子所过之处,一片荒凉败落。 镇子外围是一片贫瘠的黄土,干裂起块,看起来像是废弃的耕地,然而,此刻有不少人正抽打着骆驼在犁地。 有个使唤骆驼的老人正对蹲在地上看热闹的两个小孩说着什么,皱巴巴的唇裂开,露出没牙的嘴,那是个很喜庆的笑容。 待车开近了,陆晋听见他用当地土话说着:“有水了,有水了,马上让你老汉儿去开亩地,秋天还能收点粮。” 顺着老人手指的方向,陆晋看见地里有口井,有台抽水机正从里面抽水,浑浊的水从水管里冲出来,流进干裂的黄土里,流进老人笑眯眯的眼睛里。 “浪费!”程旷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把车开得更快了。 车子开进了镇,沙漠的土黄色依然延续到了这里。从现有的建筑规模来看,这里本该是一个颇为繁华的西域小镇,到处都是黄土夯实的房子,一排排、一列列,纵横交错,偶尔也有一两座砖混结构的房子夹杂在其中。 然而,这些房子太过老旧,饶是黄昏金色的光线也不能改变它们灰头土脸的本质。 房前屋后,偶尔也稀稀拉拉地长着几棵沙枣树,沙枣树的皮皲裂开,露出里面同样干裂的枝干,灰扑扑的几片叶子零星地挂在枝头,半朵花也不见。这与基地里开满沙枣花的甜蜜果树,完全不像一个种类。就如骨瘦如柴的难民和体态丰腴的富人那般对比明显。 正是黄昏,镇子里大多数的人家都关门闭户,连个人影都没有。若不是偶尔有股淡淡的炊烟从烟囱里冒出来,会让人以为这是座空城。 再进得深一些,陆晋发现到处是断壁残垣,不少房子因为久不住人,都坍塌了,黄土夯的墙壁断开,露出混在里面的苇草。 只有从尘土飞扬的柏油马路上残存在墙壁上斑驳的各色广告画上,才能依稀看出它曾经也热闹过。 但眼下,整个镇子用一个字形容,就是“穷”。 程旷看出陆晋眼里的同情,赌气道:“这镇子因为有八口终年能出水的井而出名。在整个沙漠地区,这样的镇子并不多见。这里曾经也是个挺热闹的贸易区,的确是因为我们断了他们的水源,才让这里无法耕种、无法放牧的。几千号人的镇子就这样败落了,人也快跑光了,镇上的人没一个不恨我们的。” “他们恨你,你就不觉得难过吗?”陆晋忍不住刺了程旷一句。 “我为什么要难过?夏虫不可以语冰!他们不懂‘绿饵计划’对于塔克拉玛干沙漠的重要性,但我懂!我也不怪他们恨我,我只觉得他们短视。如果基地建成了,整个沙漠地区,他们是第一个受惠的,因为基地离他们最近。”程旷说,“你以为他们夺回了暗河,井里又出了水,又能放牧种庄稼了,日子就一定能好起来了?错!”程旷龇了龇牙,“那一茬一茬的庄稼,只会慢慢耗干地下水,那一群一群的羊,最终会吃光地面上最后一寸固沙的草。最后这里会像其他没有水的镇子一样,彻底变成一座空城,就像楼兰古国一样被黄沙埋葬。到时候,这些人依然要背井离乡,且永无再回来的机会了。” 程旷一边说着,一边将车开到镇政府大院门外。 这个时候政府已经没人了,作为镇子里最气派的砖混结构建筑,白墙高楼,院子敞阔,被打扫得整洁干爽。 这里也是整个镇子里植物最茂盛的地方,颇有几株大的胡杨树,只是叶子上照样盖了厚厚一层黄沙。 “这镇政府大院儿还修得不错。” “还不是拿我们的赔偿金修的。”程旷不屑道。 两人停好车,直接进了院子。 一个满脸褶子的门卫老头走过来,对程旷粗着嗓子嚷道:“下班了,没人了。有事明天再来。” 程旷不理他,掏出手机拨了过去。 等电话一接通,她直接就说:“王书记,我是绿岛基地的程旷。” 然后,她跟对方寒暄了两句,便直奔主题:“你们镇政府违约,提前断了我们的水源,按照合同,你们是要赔偿违约金的。” 不知那头的王书记说了什么,程旷只冷声道:“是不是政府行为,我可不清楚,乡亲们可都说是镇长同意了的。怎么?你不信?那我在办公室等你,您来了我们面谈。” 挂了电话,程旷长松一口气,能见到人就好。 “你长本事了,还能跟乡亲们眼神交流了?”陆晋笑她。 “兵不厌诈啊!”程旷道,“而且眼神交流也是交流啊。何况没有镇政府的默许,你认为这群老实巴交的农民,敢这样做吗?” 约莫一刻钟后,王书记、李镇长以及一干镇上的干部都到齐了。 一照面,陆晋心里就“呵”了一声。 这群乡镇干部,外形上倒是与施一源异曲同工。 尤其是王书记,四十出头,身材并不胖,只肚子微微发福,鼻塌唇厚,一双骆驼眼睛毛茸茸的,十分忠厚老实的样子。 李镇长是个瘦竹竿儿,黑脸蛋上有几颗白麻子,穿了件的确良料子的灰青色翻领褂子,裤脚还挽着,胶鞋上糊了泥,像是才从地里匆匆赶过来,一脑门的汗。 一行人进了会议室,略寒暄两句,就直奔主题。 一个小姑娘礼貌性地给程旷和陆晋倒了两杯茶。 程旷早就热得汗流浃背、满脸通红,端起水就一番牛饮,喝完又把空杯子递给小姑娘,毫不客气地让她再倒一杯。 陆晋的白衬衫早就湿得贴身了,尽管会议室的大吊扇卖力地转着,但烦闷的空气只能被搅动起一阵阵热风,仿佛只要一点火星,就能爆炸。陆晋也端起杯子喝了一大口。 陆晋被水里那股浓重的泥腥味呛了喉咙,忙低头看了看水杯,尽管是已经烧开的凉水,但是里面还是悬浮着一些肉眼可见的颗粒。水的颜色微微发黄,倒是与这座黄扑扑的小镇十分般配。 他见程旷如饮甘泉,实在没料到水的味道会如此腥涩。 陆晋还在研究杯子里的水,程旷已经唇枪舌剑与干部们理论起来。 王书记还是坚持他的论调,镇政府并没有让人断水截流,村民们干的事,政府不知道。 程旷却不依不饶:“不管是不是政府授意,水都被截流了,而且截流回来的水,都灌进了你们镇上的地里。而绿岛购买水资源的合约还差半年才到期,政府必须把水还给基地。” “小程啊,你也看见了嘛。这十几年来,把水给了你们,我们连井里都打不出水了嘛。我们这个镇人去城空,都快成鬼城了嘛!说句难听的,鬼都不愿意来了嘛,烦得很。”李镇长点了支烟,深深吸了口,吐出一圈圈白烟,苦口婆心地做程旷的思想工作,“当初决定把水卖给你们的老镇长,后悔得头发都掉光了嘛,被乡亲们把他家房子都给砸了个稀巴烂,他人都不敢在镇上露面,就给我们留了这个烂摊子。你啊,就通融通融,提前几个月把水还给我们嘛,还来得及种上一茬庄稼呢。” “你们种了庄稼,我们绿岛的树就得全部死光!我们这个项目可是花了几十亿的,出了问题,你赔得起吗?再说了,就差最后这么几个月了,你们有什么等不得的?绿岛建好了,首先受益的就是你们八井镇啊。”程旷也耐着性子给他们讲道理。 “等绿岛建好,我都入土了嘛。这都建了十五年了。你们等得,乡亲们等不得了嘛。”一个小干部气呼呼地插嘴。 “等不得也得等。签了合约,就要照合约办事。否则,就要按约定支付赔偿金。你们也不想在最后几个月把整个镇子给赔上吧。”程旷有点火了,凶狠地瞪了他一眼。 “签了合约,就能把我们的水白白给弄走这么多年?我们镇上为此付出了多大的代价,多少人背井离乡,连耕地都全废掉了,你们可不能不管我们的死活嘛……”那小干部被程旷瞪得更委屈了。 “白白弄走?我们可是给了你们一百万美金补偿费的。”程旷冷哼一声,“怎么?这笔钱不够你们打点镇上的村民吗?” 小干部闻言,一下就噎住了。 那笔钱是挺巨大的,但那时候,他还没进政府工作,见都没见过这笔钱。只是,他心里也清楚,村民们之所以怨声载道,也是因为镇政府当时只拨了很少一笔钱补贴给村民,那点钱连买几头骆驼都不够。其余的钱,那一届的办事人员各自分了一部分,剩下的一部分修了公路,一部分建了个水库,还有一部分用来招商引资了。 水库如今早就干了,公路缺钱维护,也废了。 而没有水,不管你修多好的铺面,建多好的设施,给多优惠的政策条件,都招不来商,引不来资。 没人愿意来这种喝口水全是沙子,十天半月也洗不了一把脸的鬼地方做生意。 远近闻名的八井镇,废了、荒了、空了、死了。 这一届的政府官员们,穷得连工资都要发不起了。镇上的小学欠老师工资小半年了,上个月还被迫停课了。 没钱,政务工作就无法施展,镇子里更是乱象横生,连警察都要罢工了。 这钱,必须搞到,全镇人都指着这笔钱找活路啊! 再卑鄙、再无耻,他们也要硬着头皮上。 李镇长唱白脸,诉了一通苦,程旷用违约金把他的话堵死了。 小干部唱红脸,被程旷噎得直低头喝水。 老实了一辈子的王书记只得再次亲自出马:“小程啊,乡亲们截流的事情,我们真不知道嘛!” “王书记,在我面前,你不用遮掩了。”程旷非常严肃地挺直了背脊,“我们一路开车进来,你们镇上的村民欢天喜地在浇水耕田呢,连干了的井都能重新抽上水来了。你就别装糊涂了吧。看李镇长这个样子,说不定刚刚还赶着骆驼去地里,犁了几亩地呢。” 李镇长被戳破,黑瘦的脸膛一下就涨红了,紫茄子似的,那双黏满泥的胶鞋窘迫地相互蹭了蹭。 “小程啊,不是我不帮你,实在是镇里这么多人要生活嘛,我们政府也不能不管村民的死活嘛……”王书记长叹了口气,老实巴交的脸上全是为难,像熬久了的中药罐子,嘴巴里喷出的气都有股苦味。 “王书记,我们是断了你们的水源,可我们没有不管你们的死活啊。我们不光给了钱,当年基地初建,急需人手,我们可是提出不愿意要补偿金的人,可以搬到我们基地去,我们养着。这个镇子里也有不少人被我们基地收留了。只要肯干活,基地产出的所有农作物和牲口,都归他们自己所有,每年还有两千块钱的补贴。对于生活在沙漠里的人来说,并不比他们从前的日子差。只是很多人想要那笔补偿金,不肯来我们基地,情愿拿着补偿金外出打工罢了。现在他们来断我们的水源,就是违约。而违约,我们只找你们镇政府,要知道绿岛是中央都很关注的项目。”程旷面无表情地陈述着事实,那只眼睛里不由得带了几分戾气。 王书记见程旷要翻脸了,忙挤出一个干干的苦笑:“我们也想配合你们,可是嘛,乡亲们怨气太重,我们压制不住嘛,除非……” “哦?只要你们肯出面,让他们堵了河道,具体条件我们再谈。”程旷就等着这句话,她知道扇动村民截流,真正的动机还在后面等着她。 果然,王书记憨厚地笑了笑:“说句实话嘛。当年,水一下被截断了,我们镇政府也慌了嘛,怕把钱直接给了村民们,钱一花光,就得过苦日子。所以,镇政府就想着给大家建个水库,修条公路通到大路上去,再出些政策招商引资,总能把大家的日子维持下去嘛。谁晓得,这一没了水,竟啥也干不成了嘛!钱也都赔光了。所以嘛——” 说到这儿,王书记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这次乡亲们闹起来嘛,我们也没脸去阻止他们。要不,小程啊,你们再出点钱,安抚一下大家,让乡亲们日子好过点,心里舒坦点嘛……” “哦……”程旷恍然大悟。 合约马上就要到期了,这是最后能够从绿能集团挖到钱的机会了。对于这个潦倒的贫穷小镇来说,不得不赌一把。 显然,他们的确抓准了基地的软肋! 水,绿岛一天都不能缺。 只是,资金早就被绿能集团冻结了,现在唯一还有的,就是基地提前留出来的,用于日常开销和基础维护的一笔费用了。 “你们想要多少钱?”程旷不动声色地试探。 “这个,钱不是我们想要的,我们这也是尽快想办法帮你们解决问题嘛。”王书记还一脸老实地打着马虎眼。 “说个数。”程旷不想再浪费时间。 “一百万。”王书记与其他几位干部对了一下眼神,犹豫着报了数。 “哈?你们怎么不去抢?”程旷被气笑了,沙着嗓子,提高了声音,“要知道,这可是你们违约在先。” 她扫了一眼在座的众人,那目光里全是讽刺,看得几人纷纷低下头,不敢与她对视。 就在陆晋以为她要发飙的时候,她又忽然软下身段,柔声道:“唉!看在乡亲们日子也过得苦,我们出点钱让事情顺利解决,也不是不行。只是这么大一笔钱,可不是我能决定的,得往上面打报告,在报告里我能说你们提前截流违约的事吗?说了,我可不保证集团愿意额外补偿你们。不怕告诉你们,集团已经不愿再往基地投钱了,我也正发愁呢。” 王书记几人闻言,都有些犹豫了。 程旷乘胜追击:“如果你们不狮子大开口,说个靠谱的数,在我职权范围内,我还能从现有的研究经费里挤点儿。可如果你们坚持……” “那——小程,多少钱是在你职权范围内的?”王书记忙打断程旷的话。 “二十万吧。”程旷说。 “二十万?”王书记同李镇长咬了一下耳朵,又回答道,“不够我们全镇七八百号人分嘛。你还是给上面打报告吧。” “怎么?嫌少?”程旷盯着这几人看,他们目光闪躲了一下,但都没有站出来应她。 她知道,二十万是填不了眼前这几人的欲河的。 她想了想:“我敢保证,集团是不会给你们这笔钱的,连我们基地的研究经费他们都赖账呢。” “那你再添点儿?”王书记试探道。 “三十万。” “四十?”王书记贼心不死。 “三十五。再多一分都没了。”程旷几乎是咬牙切齿地说出了这句话。 见程旷的脸色已经聚集起风暴,似乎下一刻就要电闪雷鸣了。 如果谈崩,他们早几个月把水引回来,也填补不了资金空缺,照样发不起工资,开不了课,办不了公。 与程旷打过几次交道,深知她脾气的王书记立即拍板:“好!就三十五万。” 说完,王书记有点不好意思地追问了一句:“小程,你是爽快人,什么时候方便拿钱?” “你先堵了河道,我隔天就让人把钱汇到你们银行账户上!” “行!我也不怕你赖账,我这就让人去把河道给重新填上!”说着,王书记便亲自打了电话,吩咐电话那头的人多带一些人,立刻去把河道堵了。 程旷嘴角始终挂着抹微笑,坐在办公室,看他们把这自导自演的一出戏给唱完。 一出会议室,程旷的脸就沉了下来。 陆晋跟在她身后小声问:“连张条也不打?你不怕他们反复来这一招?” “他们硬要耍赖,我们也只能认了。天高皇帝远,你以为一纸合同真能约束他们?跟你讲道理谈条件已经算是不错了。不然,他们叫上几百号人守着河道,你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基地因为缺水毁于一旦。” 程旷长长叹了口气:“就当花钱消灾吧。反正也就最后几个月了。成了,自然会有钱继续投进来;没成,这些钱留着也没用了。” “你不是说资金已经被绿能集团冻结了吗?” “是啊!所以这是我们最后的存粮!可要是不给,再拖上十天半个月的,这钱留着也是打水漂了。”程旷的脸上带出几分决绝。 陆晋沉默了,只小心地跟在她身后。 她一向挺拔的背挺得更直了,就好像要用这样义无反顾的姿态,来迎接命运的反击。 出了镇政府,两人去旁边取车。 黑色猛禽安静地停在土墙边。 光亮现代的大型机械,与古拙原始的黄土墙形成一种鲜明的对比,违和得像时空出现了错位。 然而令陆晋觉得异样的,并不是眼前的车与墙。 他一闪身,一块黄土疙瘩就从后面砸过来,“啪”地打在车身上,留下一团土黄色的泥印。 他们身后不知什么时候冒出了许多人。 陆晋下意识地拉了程旷一把,将她挡在自己身后。 大院门口,不知何时聚集起很多人,而且还有越来越多的人正从远处黄蒙蒙的沙尘中赶过来。 这些人都穿着灰扑扑的衣服,年龄不一,有些还是妇女,裹着头巾遮着脸,甚至还有来看热闹的半大的孩子。 当先一个,扔出土疙瘩偷袭的,是一个黑瘦的少年,他手上还留着黄色的土灰。 这群人怒火高涨,都愤然地死盯着两人,就好像要用目光把他们钉在土墙上,活活钉死。 “就是那女的!是她又把水堵了!”一个粗嘎的男中音从人群后面传出来。 这句话一出,本来还小声议论的人群一下就静默了,都把视线的火力集中在了程旷身上。 陆晋只觉身上一松,压力顿减。 程旷则一脸肃穆,清了下嗓子,笑着说:“堵河道的,是你们王书记。” “她说谎,是她指使王书记干的!” “我怎么使唤得了你们的书记?”程旷有些好笑,但还是耐着性子解释,“还有最后几个月,我们就会把水还给你们。你们再忍耐一下。我知道大家过得苦,可是当初我们可是出了一大笔钱补偿了你们。而现在,我们又额外补贴了你们政府经费,他们会把钱分到你们每个人头上的,所以,请大家再安心地等待几个月吧。” “呸!你们那点钱,就想要买我们的水,我们的命!”还是那个粗哑的男声在后面煽动。 “对!我们不要钱。我们只要水!”一个老头扯着老迈的喉咙,那声音干得像八井镇龟裂的土地。 “我们要种地,我们要养羊!”有更多的声音加入。 “还我们水!” “是你们毁了我们镇子!” “还打伤了我们的人!”有人没头没脑地补了一嗓子。 程旷见人群渐渐有些失控,而讲道理显然是没有人听得进去的。 她凝神看着这群人,他们的脸多是混了几代血的西域人特有的,浓眉深目,皮肤黑皱,并不好看,透着股死气沉沉的倦意。即便是此刻,群情激愤的时候,他们身上也带着终年劳作留下的疲倦和愁苦的印记。 她何苦要跟这样一群一辈子没直起过腰的人过不去呢? 程旷让步了。 她拽了陆晋急退两步,想要上车,突围而出。 乡民们见她想溜,操了扁担锄头铁锹扫把就围拢上来,用身体挡住了她的退路。 程旷伸手想要拨开挡在面前的两个男人,谁知,陆晋突然拉了她一把,下巴一仰,示意她看人群后面。 程旷回身,眼睛闪了一下,她在那群人后,瞥见了以一张熟悉的面孔。 只一个照面,程旷周身的气息就变了,刚才还一副息事宁人,想要溜之大吉的态度,这一刻全收起来了。她的目光直直射进人群,射在那个眉骨被疤痕斩断成两截的男人的脸上。 两人三眼,隔了人群对视交战。 程旷腰腹微微绷紧,气焰暴涨,抬手一拨,那挡在她前面的年轻男人就被她拨到了一边。 那人踉跄两步,扑到程旷跟前,要跟她撕扯。 程旷抬手握拳,以肘往外一挡,那男人就又被挡到了一边。 陆晋在旁边看得心惊。 程旷塌肩,含胸,收腹,凝神怒视,紧握的拳头上青筋暴起。 这是要作战的前奏。 陆晋忙把相机收进背包,紧贴着程旷亦步亦趋。 程旷个子很高,当她放开气势,露出一副要与人搏命的架势时,还是颇能唬住人的。 面前几个村民显然被她露出的这一手给镇住了,一时没反应过来,任由她蛮横地开出一条路来。 这样,那个刀疤眉的男人便与程旷站了个面对面。 两人站得很近,近到程旷都能闻到对方鼻息里喷出的怒火和腥膻口气。 她却连脸色都没变一下,只用眼睛死咬着对方不放。 刀疤眉也没有退缩,看似敦厚的肉嘴唇牵起一抹冷笑:“你还敢来!” 声音粗嘎低哑,正是适才在后面挑唆的那个男人。 “做贼的是你们,砍伤人的也是你们。我有什么不敢来的?”程旷反唇相讥。 “我额头上这一刀,是谁砍的?抢了我们的水,伤了我们的人,还不准我们从自家水里捞虫蛋。当强盗也没有你们这么狠的吧!”刀疤眉也狠声说道。 “水,是我们花钱买的。”程旷再一次重申。 “买?你们的钱能买命吗?这水对于我们全镇的人来说就是命!是人的命、骆驼的命、羊的命、树的命、草的命……”男人断眉一扬,声音猛然掀高,震得人耳朵嗡嗡响。 这人要是个唱摇滚的,一定很对程旷的胃口,陆晋腹诽。 程旷却没有这心情,脑子里全是裘胜面如死灰的样子,那黏稠的血液又回到了她的指尖,怎么擦也擦不掉。 当她从艾尔肯的脚踝上挑出子弹时,少年睫毛上滚滚的泪珠,仿佛又滴落在她的掌心。 一次又一次,抢羊、枪杀骆驼、偷虫蛋,闹得基地不得安宁,都是这个人。 话说得冠冕堂皇,演得理直气壮,但其实,若不是卤虫蛋贵比黄金,他又怎么会以命相搏? 为了一己私欲,便把别人的生命视为草芥,这样的人,不配跟她讲道理! 程旷突然抬头一笑,左眼迎着落日的余晖,瞳孔的外围泛出一圈金属般的光芒,就像是冷烟花绽放在黑夜里。 她一向是个热情的女人,但这一刻,她的热情全被冻结了。 “不管你懂不懂,我们是在创造生命,也是在挽救生命!”程旷说出这句话的时候,眼里的冷焰陡然爆开,接着一拳挥出。 “嘭!”一记右勾拳直接击中断眉男人的左下巴,他的头被重拳打得“噗”地歪向一边,整个身体随后踉跄倒下。 然而,就在他后仰的瞬间,身后有人探手接住了他,借着这阻挡的推力,他弹身回扑,老鹰扑兔一般冲向程旷。 程旷却似早有准备,身子一蹲,绕过那扑来的身体,脚下步伐快速移动,瞬间闪到一边。 乡下地方民风本就彪悍,打架斗殴,从男人到女人、从小孩到老人,无不擅长。 程旷这宣战的一拳,正式揭开了一场混战。 还不等她近身再给断眉男人一拳,已经有人从身后扑向她,推攘、撕扯、抓挠,乱拳纷纷,她只得不断招架,很快就挂了彩。 陆晋叹口气,加入混战,试图拉开那些人,护着成为众矢之的的程旷。 陆晋是个极度厌恶争斗的人。 在中东见惯了生死,见惯了真正的战争,再见这种乡民斗殴的小场面,他并不害怕,只是觉得厌恶。 他很想避开,避开这种用暴力解决问题的方法。 生命是那样脆弱而美好,所有漠视生命的暴行,都应该从这个世界上剔除。 生活在和平地区的人,永远也不会懂得战争的可怕。 所以,他们会为了钱、名利、虚荣心、妒忌,甚至一句话,就随意地挑起战争。 然而,当他看见那些村民扯住程旷的衣服,拳脚拼命往她身上招呼时,他却心中一紧,下意识就挥出一拳,打翻了一个正抄起扁担抡向程旷的中年汉子。 程旷一挑眉,有点意外。 但陆晋来不及跟她有眼神交流,更多的村民就扑了上来。 有陆晋护着,不管有多少拳头挥向自己,程旷都不遮不挡,只认准了断眉男人一个人往死里打。 而断眉男人的目标,也只有程旷一个。 大概是仇人相见,分外眼红,两人都以搏命的姿势在攻击对方。程旷受过严格的拳击训练,每一拳都打得颇有章法。而断眉男人是个狠人,狠人打架的时候,只有一个绝招,不要命! 对方豁出性命要与她决一死战,渐渐地,程旷的拳头也失去章法,只剩下狠! 她不知挨了多少乱拳,眼眶裂开,鼻子、嘴角全在流血。她却毫不退缩,只死死咬着牙,面目狰狞地与断眉男人缠斗在一起。 原本跟村民们无冤无仇的陆晋被打得无名火起,往昔目睹朋友一个个阵亡时的憋屈、愤怒和狂躁充斥在他体内。 其实在战地的地下小酒吧里,打架斗殴也时有发生,陆晋并不陌生。但真让他以一抵百地与人混战,他也只有挨打的命。幸亏打架时,受空间所限,真正能够近身的人只有几个。 他使出浑身解数护着程旷,不让人偷袭她,自己却成了众矢之的。 毕竟村民们还是很朴实,认为打男人总好过打女人。 但也有人不愿意放过程旷。 一个壮汉从后面抱住程旷的腰拼命往后拉,力道大得好像要把她拦腰勒成两截。另一个年轻女人则拽了一只鞋在手上,疯狂抽打着程旷的后脑勺和肩背。 程旷恼了,一拐肘甩过去,正中女人的太阳穴,那女人的脸当场就煞白了,但依然不依不饶地扑打程旷,似与她有血海深仇。 程旷则更野蛮,扎着马步,下盘稳如磐石,左手死死勒住断眉男人的脖子,将他的头箍在自己的胸口,右摆拳,一拳接一拳,重击在他的胃部。 断眉男人被程旷勒得脸红脖子粗,拼命捶打程旷的小腹,但因为喉咙里来不了气,拳头渐渐无力,垂在身侧。 “放开他,你勒死我男人了!他要没气了!啊,打死人了……”拼命捶打程旷的女人失声尖叫,扔了鞋子,一把扯下程旷的棒球帽,妄图靠抓扯程旷的头发令她屈服。奈何程旷的短发堪堪贴着头皮,让女人无处下手,只能继续抓挠程旷。 而程旷丝毫没有松手,拳头几乎是机械地挥出。她的脸上扭曲出一个似笑非笑的诡异表情,鲜血和汗水糊了一脸,看不出她到底是痛,还是痛快! 她这种不要命的打法,看得陆晋心肝直颤。 他飞扑上去,一把扯开程旷死勒住断眉男人的胳膊,那胳膊肌肉紧绷,硬得像石头,他连拉了好几把,才把她卡住断眉男人脖子的手肘掰松。 氧气一进入断眉男人的喉咙,他的胸腔就剧烈起伏了几下。那女人则死命拉扯程旷,好让断眉男人缓过气。 程旷则转过脸瞪着陆晋,仿佛不明白他怎么胳膊肘往外拐。 “你再勒下去,他真断气了!”陆晋说。 然而他话还没说完,原本搂住程旷腰的中年男人一松手,反手就在陆晋的头上给了他一拳。 程旷几乎是下意识地一个右直拳直接命中那男人的面门,“咚”的一声,男人向后应声倒地,血流满脸。 程旷还没收回拳头,缓过劲的断眉男人,又杀红眼地扑了上来。 陆晋转身用背护住程旷,挨了断眉男人一记手刀。 程旷却跳起来,飞起一脚踹在断眉男人的心窝上,两人同时倒地。 陆晋忙一把拽起用力过猛的程旷。 “你真没用。”程旷突然笑了。 是啊,这没用的男人鼻青脸肿挨了好多拳头,被女人们把衣服都扯烂了,两条裤腿上印满了灰扑扑的脚印。 可是,这没用的男人却护着她,让她能爽快地打了一场憋屈了好几年的架。 这十年来,第一次有人把她当个女人护在身后。 她突然觉得鼻子有点发酸。 尽管多数村民只是看热闹,但程旷他们终归只有两个人。 很快,两人挥拳的速度慢下来,对方则越战越勇。 尤其是程旷,两日两夜没睡,全靠精神力硬撑着,此刻又不要命地搏杀了一番,肾上腺素一降下去,便支持不住了,被两个汉子夹击着,用力一撞便跌倒在地。 陆晋力竭,顺势蹲下来,与程旷相对抱头,背上拳脚如雨点砸下。 “让你们抢水!让你们砍人!”断眉男人骂骂咧咧,声音阴鸷,就像冬天夜里会冻死人的风,不置两人于死地,就不会住手。 真疼啊!程旷竭力把自己缩成一团。 她有铁打的意志,却没有铁打的身体。 她只能以女性柔软的身躯,沉默地对抗着石头一样的拳脚。 十年来,受过无数的伤,吃过无数的苦,也曾绝望过、灰心过,但她从没有一刻,像现在这般狼狈。 她吃尽苦头,付出一切,为的不就是让这样一群没有水喝的人,有一天不再受缺水之苦吗? 可她十年的青春,换来的只是拳脚相加的仇恨吗? 她突然有些想哭,也不知道自己豁出命去,到底值不值得? 一百年以后,当塔克拉玛干沙漠变成绿色的森林海时,会有人知道她今日挨得这顿揍吗? 就在程旷忍着几欲爆裂的疼痛时,一双手臂死死地揽住了她,一个硬朗而略微单薄的身体覆在了她的脊背上,那些落在她身上的拳头被挡了去。 程旷微微抬头,眼睛被鲜血糊住,红红一片的光影中是件洗得发白的白衬衫笼在她身上。 猛然间,她闻到了陆晋的汗味,带着一种基地人特有的木槿花叶子清冽微涩的味道。 她甚至能感觉到陆晋揽住她的手臂上绷紧的肌肉在微微发抖。 眼泪一下就倒流回了她的眼眶,她在雨点般的拳头中,扯了扯嘴角,笑了。 把自己当作男人活了十年的程旷,在这乱拳交加的一刻,重温了一个女人被男人保护时特有的矜贵。 “起老风嘞——”有个尖细的童音插进了闹哄哄的人群。 “呀!看,快看,沙子要来嘞——”有人的声音里带上了仓皇。 拳脚停了,人群中一阵骚动。 “还打啥子?快回家关窗户!”有人喊道。 “糟了,我家羊还在外面!”有人跟了一句。 这两句话,像是战争结束的号角,一下就把躁动的人心给收服了。围拢在两人身边的各色裤腿鞋子一下就散开了,纷乱的脚步声由近至远。 有人犹自不解恨,连踢了程旷三脚,也撤了。 空气中,浓重到呛喉咙的土腥味顿时涌到抱头缩成一团的两人的口鼻处。 两人茫然抬头,举目四望,刚才还群情激愤的村民,掩着口鼻,四散着往镇子深处跑去。 有些人甚至干脆脱下外套,罩在头上跑。 第26章 最后的那块拼图 “温软的怀抱,可供人依靠取暖,却也易令人丧失斗志。” ——程旷 从父母家出来,陆晋拨通了岳彤的电话,约她一小时后,在他们相亲的那家咖啡馆见面。 陆晋选了靠窗的位置坐下。 他与岳彤见面次数并不多,但对她的印象非常深刻。 她有一张精心修饰过的脸,粉底抹得很匀净,眉眼修饰得尤为精细,睫毛涂得根根分明,浓黑翘密。她穿高开衩的炭灰色一步裙,脚上是jimmychoo的银色细高跟鞋,走起路来很稳妥,也很摇曳生姿。 人还没走近,便能让人闻到她身上爱马仕远洋航行香水的味道。 那味道会令人产生一种错觉,好像正置身于寒冬的针叶林,皑皑白雪厚压在墨绿的松树冠上,冷冽的雪风中,是松树挺拔的翠绿生机。 但陆晋心知,她并不是真的热爱远航,海阔天空与这种都市女孩是截然相反的两种气质。 岳彤自己也知道这一点,甚至开玩笑地对陆晋说:去那种条件恶劣而美丽的地方旅行,不过是钢筋水泥森林里的一次浪漫意淫而已。 她很理智,也很刻薄,很清楚自己是什么人,要什么。 陆晋欣赏她的这份清醒自知。 岳彤来得很准时,几乎是踩着点儿到的。 她一坐下来,身上清甜凉净的香水味道便扑了过来。 “今天不准备远洋航行了?”陆晋吸了一下鼻子,同岳彤开玩笑道。 接下来的话题,会让他们彼此都很不舒服。 陆晋喜欢在跟人谈条件前,先热热场。 岳彤显然对这样含蓄的恭维挺满意,尽管她心里很急迫地想知道父亲的情况,但她也能耐住性子,先同陆晋寒暄几句。 “你倒是能闻出不同来!男人通常分不清香水的味道。这是creed的银色山泉,好闻吗?” “嗯!你倒是很喜欢这种远离尘嚣的味道啊。”陆晋开玩笑道。 “叶公好龙罢了,因为我并不会真的去这些地方啊。”岳彤耸耸肩,坦然道,“我们家,有爸爸这一个扎根荒野的人,就够了。” 陆晋心道——来了! 他忙将替岳彤点的咖啡推到她面前。 岳彤却笑着推开了那杯拿铁,另点了杯鲜榨的混合蔬果汁,骄矜地解释道:“喝咖啡伤皮肤。” 陆晋笑了一下,正要接过话题,岳彤却已经单刀直入。 “我爸爸到底怎么样了?”她半个身子前倾,胸都压在了桌上。 陆晋顿了顿,缓缓道:“出于某种特殊的原因,我暂时不能告诉你关于你爸爸的情况。” 岳彤的瞳孔猛然放大,她觉得眼前这个男人,和以前有些不一样了,好像有一只手把他身上颓废和低迷的阴翳剥落了。 他变得耀眼了,好似一把落满灰的宝刀,被重新擦亮了。 陆晋属于长相硬朗,但五官并不出众的男人,扔到人堆里,很难让人注意到他。 可是,他有一双极其复杂深沉的眼睛,看人时,总带着一种不动声色的怜悯,好似这双眼曾经看过许多不为人知的真相。 而现在,这双眼睛里又多了一层神秘薄雾,变得更加深不可测,令人忍不住想要知道它曾经看见了什么可怕的秘密。 “为什么?”她说,“为什么不能告诉我?” “因为——”陆晋说,“我现在不得不站在基地的立场,来和你谈条件。” “什么条件?我爸爸呢?他知道吗?”岳彤脸上优越从容的面具碎了。 “这也是你爸爸的意思。”陆晋说,“我不得不这么做。” “是我出钱,请你去调查他们!现在你却掉转枪口向着我?”岳彤好看的眉毛一下跳了起来。 “我不是针对你。因为我知道了事情的真相,如果你去过那个基地,你也会做同样的选择。”陆晋正色道。 “你这是过河拆桥!让这狗屁基地见鬼去吧!我爸爸到底怎么了?”岳彤疾言厉色起来。 “他——不太好!”陆晋诚实地说,见岳彤脸色瞬间惨白,又补充道,“不过,也不能再坏到哪儿去了。” “他们拘禁了他?然后来要挟我?”岳彤握紧了杯子,极力控制自己的愤怒。 “你不用做无谓的猜想。”陆晋像个谈判高手,掌握着节奏,“我们先来谈谈条件吧!” “说!”岳彤的背挺得笔直,好像用这个动作能够抵挡住一切向她轰炸的炮弹! “后天,程旷他们到集团做工作汇报时,请你帮助他们拿下第二阶段的项目经费。”陆晋说得很慢,务必让岳彤把每个字都听得清清楚楚。 “果然!果然!他们拿我爸爸威胁你,让你来跟我谈条件是吗?我就说,我爸在电话里怎么古古怪怪的。他是在暗示我,让我去救他!我要报警,报警!”说完她就抓起了桌上的手机。 “你无凭无据,报警又能怎么样?”陆晋一把握住了岳彤的手,“你冷静点,没人拘禁岳川。” “那我爸为什么不回北京?这个项目,他才是总负责人、总设计师,什么时候轮到程旷代替他汇报工作?”岳彤连珠炮似地逼问。 “程旷她——和你爸爸一样了解这个项目。”陆晋平心静气地回答,“你帮他们,就是帮你爸爸!” “可是,我们股东们已经决定要停止这个项目了。鬼知道第二阶段还要砸多少钱进去。这个项目就是个陨石级大坑,永远填不满,只有我爸爸这种理想主义者,才愿意花一生的心血去做这种鬼实验。等他们把沙漠变成森林,人类都可以移民火星了!”岳彤越说越激动,几乎是在发泄自己长年累积的不满。 “不,你父亲不是一个人。”陆晋脑海里闪过大火围林时,程旷他们奋力扑救的情景。 “你是在说那个只有一只眼睛的程旷吗?”岳彤突然像看到了什么希望似的,“你不要被骗了!程旷最会骗人,装出一副什么都不在乎的样子,其实名利心比谁都重。她曾经跟我爸说过,她要这个世界记住她的名字。如果我爸一直在,这个世界就只会记住岳川这个名字,而不是程旷。所以,是她策划了这一切吗?” 陆晋愕然。 “程旷不是你想的那种人。”陆晋想要缓和一下岳彤对程旷的偏见。 “你果然被她骗了。你知道吗?自从十年前她靠走后门做了我爸的学生,一开始,我爸也是抵触她的,可是后来,她就把我爸爸给洗脑了!我爸开口闭口都在夸她,人前人后提携她,媒体采访也把她推到幕前,她凭什么让我爸这样护着?就因为她出了场事故,没了只眼睛?她这是在利用我爸对她的愧疚。”岳彤从鼻腔里喷出不屑。 陆晋看着眼前高傲却难掩嫉妒的岳彤。 是啊!这十年来,岳川每天朝夕相处的人都是程旷。真正继承他衣钵的,不是他血缘上的女儿,而是程旷。 她是岳川精神上的女儿、同伴、知己、继承人! 难怪岳彤嫉妒她,因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程旷确实抢走了她的父亲。 她不了解岳川,所以她也不会理解程旷。 她们俩的世界,隔着整个塔克拉玛干大沙漠。 “不管怎样,你后天帮了他们,我就立刻把这四个月以来我所看见的、听见的每一件事都告诉你。包括你爸爸亲笔写给你的一封信。”陆晋盯着岳彤,分辨着她脸上游移不定的表情。 他知道,岳彤一直给基地的人使绊子,克扣他们的经费,满足她小小的报复心理,这甚至能代表她公私分明,是完全以集团的利益为先的。 岳彤沉默了。 临走时,她喝光了那杯鲜榨果汁,用纸巾轻轻抿了抿嘴角,站起来居高临下地看着陆晋:“只帮一次,不保证成功。” 陆晋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 黄昏的时候,陆晋刚去楼下便利店交完电费,就接到了程旷的电话。 电话里,程旷的声音听起来很愉悦,她刚和娄云他们开完会,完善了后天要提交的项目报告。 在聊了一大通工作之后,她突然小声问:“陆晋,我们约会吧!就像那些正常的男女那样。” 陆晋愣了一下,难道他们不是正常男女? 他有些想笑,但还是严肃地点头,尽管电话那头的程旷根本看不见:“那我们约在酒吧喝一杯?” “你总是在酒吧撩妹子?”程旷揶揄道。 “从来都是妹子撩我!” “好,那你安静地等着我来撩!”程旷笑着说道。 陆晋说了自己家楼下酒吧的地址。 等陆晋收拾了房间、洗了带去沙漠的衣服,又把照片导入电脑整理好,天早就黑透了。 因为是周末,陆晋到楼下时,已经没位置了。 还不到跳舞的时间,有些来得早的客人,却已在过道里扭腰摆臀地自“嗨”起来,陆晋进去的时候,连走路都得侧着身子。 他只得坐到吧台边,要了一杯德国黑啤,先喝了起来。 在沙漠待久了,他发现自己喝酒的速度变快了,有点西北汉子的做派了。 一杯酒刚见底,他便接到程旷的消息,她已经在门口了。 陆晋忙嘱咐酒保替他留位,便出门去接她。 远远地,他便见到一个高挑的姑娘背对着门口,在和一个打扮得很朋克的年轻男人说着什么。 那姑娘头发极短,穿着衬衫短裤,露出两条修长笔直的大长腿,正是程旷无疑。 他忙走过去,拍了一下她的肩膀。 程旷回头,冲他嫣然一笑,用沙哑的声音对那个年轻男人说:“看,没骗你吧,我有男朋友了!” 陆晋顿时被那个笑容晃花了眼,有那么一瞬间,他甚至觉得自己拍错了人! 这身材、这发型、这声音,都是程旷的。 可是这张脸——这张脸上并没有戴眼罩,一双宝光潋滟的眼眸,正含笑看着他。 陆晋眯了一下眼,仔细辨认起来——英挺的鼻子、薄唇、端方的下巴,甚至脸上水泡留下的粉红痂皮,都是程旷式的。 但——眼睛! 陆晋能确认,此刻面前和程旷长得一模一样的女人,两只眼睛都正看着他。 没有了眼罩的程旷的脸,那身彪悍的匪气也荡然无存。 尽管她还是留着贴头皮的超短发,但充其量就是个时髦野性的都市女郎,与粗鲁的土匪相去甚远。 难怪她刚在门口站了一会儿,就有人来搭讪。不,不,不! 这不是程旷! “程旷没说过她有孪生姊妹啊。”陆晋收回了揽在她肩膀上的手,好整以暇地问。 “我是没有孪生姊妹啊!”程旷将头凑到陆晋跟前,一龇牙,露出痞子般的笑容。 哦!这就是程旷! “所以,你的眼睛……”陆晋指了指她的眼睛。 “surprise!”程旷上前拉了陆晋的手,低声说,“你再不跟我进去,你就得跟人抢女朋友打架啦!” 陆晋只得压下心中疑问,跟着程旷一路分开跳舞的人群,在轰炸机一般的音乐中,挤到吧台前坐下。 他又点了两杯黑啤,塞了一杯到程旷的手里:“现在可以解密了吧!” “你还真是迫不及待!”程旷喝了一大口啤酒,舔了舔唇上雪白的泡沫。 “难道我不应该好奇吗?”他指了指自己的眼睛,“你的眼睛能看见,所以,你为什么要戴眼罩?不是被炸飞的石头打瞎了吗?” “谁说我瞎了?”程旷嗤之以鼻,“这是以讹传讹。” “那真相是?”陆晋将脸凑到程旷跟前,仔细打量她的右眼。 她右眼周围有一圈皮肤比整张脸的肤色白皙很多,显然是常年佩戴眼罩的结果。 但这只眼睛,和左眼并没有太大区别。 除了右眼角,有一道细细的疤痕,眼睑微微内缩,如果不仔细辨认,不会发现右眼窝比左眼略下陷。 “当年我的眼睛,确实被炸伤了,视网膜、角膜和晶体都受到严重的伤害,确实看不见,瞎了。做了手术以后,右眼视力勉强恢复到了3300度。” “3300度?”陆晋差点叫出声:“那还不是等于什么都看不见?” “那当然不是!它还是能分辨出一些模糊的色块和光线的,和最初什么也看不见的一片漆黑相比,已经好很多了。”酒吧很吵,程旷不得不贴着陆晋的耳朵解释道。 “那现在呢?”他着急地问。 “现在还是3300度啊!但因为我的眼睛不能再植入晶体了,我爸爸就送我去美国最好的眼科实验室定制了一只特殊的隐形眼镜,戴上它,能弥补角膜和晶体的损伤,令我的视力恢复到400度。”说完,程旷指了指自己的右眼,“喏,你看。就是这只眼镜。” 陆晋忙凝神细看,果然在她的右眼上看见了一只琥珀色的镜片。 “很硬的镜片,刚戴上去的时候,像在眼球上插了片刀片,随时都在流泪。”程旷耸耸肩,“现在好多了,只出门那会儿流了一公升的眼泪。”她夸张地比划着。 “那你为什么还要戴眼罩?”陆晋好奇地问道。 “为了吓唬人呗!”程旷大大咧咧地说,说完又忍不住大笑,肩膀一抽一抽的,“骗你的!因为在沙漠里太干燥,这种镜片的含水量要求特别高,得随时补充特殊的护理液,很不方便。而且沙漠随时有飞沙,一旦眼睛里进了沙子,这镜片就毁了。八万块钱一片哦!”程旷皱眉感叹,“虽是富三代,也不能天天换吧?” “你不戴眼罩,漂亮多了!如果第一次见面时,你没戴眼罩,我可能当场就看上你了。”陆晋认真地说道。 “哈,那我吃亏了!我可是一眼就看中你了!”程旷指着自己的眼睛。 “你是从头到尾只拿一只眼看我吧!”陆晋戏谑道。 “我这才是真正的一见钟情呢!”程旷大言不惭,“这不,刚见面我就把胸罩脱了引诱你!” “你应该把眼罩脱了,还管用些。”陆晋故意打击她。 程旷不上当:“那我可就连路都走不稳了。” 她说,如果不戴眼罩,左眼对距离的判断会严重影响到右眼的判断,走路就会头重脚轻,一边倒。 陆晋默然。 过了半晌,他轻声说:“你可以选择不回沙漠,这样你就能像个正常人一样看世界。” “我宁肯在沙漠里做一只独眼的鹰,也不愿意做都市牢笼里的金丝雀。”程旷毫不在意地说,“两只眼睛看世界固然舒服很多,可是,如果只看着这世界,看着它一点点溃烂,而不去做点什么改变它,我会先崩溃的!毕竟地球不需要人类,环境再恶劣都与它无关,在它近五十亿年的生命中,什么风浪没见过?需要地球维持宜居环境的,是我们脆弱的人类。” 陆晋笑了一下,一把揽住她,用力在她受伤的右眼上亲了一口:“真是个好姑娘!” “我爸妈可不这样认为!”程旷顺势勾住他的脖子,脸贴着他的脸抱怨道,“昨晚数落我到半夜,直到把我给骂睡着了,在他们心里,我就是家族的害群之马。我有个小表妹,二十六岁了也没交男朋友,跑去非洲做野生动物保护志愿者,差点被非洲狮给吞了,她还美其名曰向我学习,她爸妈恨死我了。” “可是,你已经有男朋友了!”陆晋好心提醒。 “对啊!要不是打着和你约会的幌子,估计我妈现在还在家唠叨我。”程旷笑意盈盈地说道,然后重复了一句,“陆晋,你算我男朋友吗?” “我是男是女,你还不清楚?”陆晋将嘴凑到程旷耳边。 程旷便暧昧地笑了:“一会儿再仔细验验!” 在快速喝完一杯黑啤后,程旷又搬出她的喝酒理论:酒要烈才尽兴! 于是,他们改喝苏格兰威士忌,一杯接一杯,在麦芽的焦香和浓郁烟熏味中,两个人越来越放松,直至醉意酣然。 程旷甚至拖着陆晋站在吧台边就开始跳舞。 她大概有十年没有进过酒吧了,跳舞的套路还是十年前流行的那些。 换了别人,应该会怕被人嘲笑土包子吧。 可是程旷不! 她连舞也跳得气吞山河,当仁不让,就好像她才是这酒吧的领舞一般,恣意狂放得很。 不愧是少女时代混过地下摇滚乐团的,又有芭蕾舞演员的强大基因,程旷的舞跳得相当野性不羁,腰肢柔软,又不失韧力。但陆晋总会联想到她虎虎生风的拳头,和倒在她拳下的对手。 程旷可不管这些,只顾着自我陶醉。在dj放印度风格的电音时,她还即兴跳了一段肚皮舞。程旷没有肚皮舞娘圆润的小腹,她的腹部是轮廓分明的腹肌,款款摆动时,有一种别样的韵味。 这样的程旷,很性感很撩人,吸引了不少男客人的目光。那些目光像探照灯一般刺眼,有人甚至借着跳舞的机会,挤到程旷跟前搭讪。 陆晋有种想要用自己的身体将程旷挡住的冲动。 然而他毕竟是在战地混乱的小酒馆里混迹过的人,深深知道这种精神力强大的女人,是不会甘做某个男人背后的女人的。 她们的风采天生就是要展露在众人面前,供人欣赏折服的。 心胸稍微狭隘一点的男人,是没法与她们走到一起的。 陆晋自认是个胸襟还算开阔的男人。 可是,有那么一瞬间,他真想让程旷把她大杀四方、神鬼勿近的黑眼罩拿出来戴上。 但他如果提了这要求,她估计会把她的黑胸罩掏出来扔他脸上。 临近十二点的时候,程旷与陆晋都跳得一身大汗。 陆晋摸了一把她的颈窝处,亮晶晶的汗珠,他趁机贴着她的面颊咬耳朵:“要去我家洗个澡吗?” “去你家洗澡?还不如去我家。”程旷坏笑,“这时候不堵车。” “我家就在楼上!”陆晋一字一顿,悠然道。 “哦!”程旷了然,原来他把后续活动都安排好了,无缝衔接。 于是,她爽快地点头,一仰脖子喝干最后一滴酒,跟着陆晋出了酒吧。 陆晋家在三楼,一楼和二楼都属于酒吧。 他还没来得及开灯,程旷便一脚踏进了黑暗之中。 尽管还能听见楼下强劲的音乐声,但房间里那自成一格的安静与孤独,像黑色的暗潮,瞬间便围拢上来。 在这样幽暗沉默的房间里,哪怕脚下的地板在嗡嗡颤动,哪怕楼下红男绿女的嬉笑怒骂能毫无阻隔地透进来,哪怕窗外霓虹泻进来如一墙流动的波光,哪怕房间并不大,但还是给人置身荒野的空旷感。 程旷觉得有些不舒服。 但下一瞬,陆晋的唇就已经堵上来了。 他的唇滚烫,带着苏格兰威士忌麦芽的甜和淡淡的烟熏味,这是一个被炙烤得快要燃烧起来的吻,在他们唇齿摩擦间爆发出肉眼所不能窥见的火花。 程旷的身体迅速被这火花点燃,体内的欲望叫嚣着反扑而上,下一刻,她的衣服就被陆晋剥光了。 他解开她衬衫扣子的手势,像园艺师熟练地剥离一朵玫瑰的花瓣,优雅、从容、利落,好像早在黑暗中演练过无数次。 窗外广告牌紫色的灯光投映在她光裸的身体上,不断流动变幻,像从蛮荒之地投射而来的古老图腾,神秘而野性。 她的眼睛看着他,目光灼灼,极具攻击性。 同时被两道跳跃着火焰的目光炙烤焚烧,这得承受双倍的诱惑与进攻,陆晋有点不适应。 他没有想到,不戴眼罩的程旷会越发炽烈,烧得他身体不断膨胀紧绷,几乎要发出干柴崩裂的声响。 可程旷一点都没有女人固有的羞涩,大胆无畏地袒露自己的身体,袒露自己的欲望,袒露她对他的渴望和野心。 陆晋被她蛊惑,用力将程旷按在墙上,毫不犹豫地要了她。 两具汗涔涔的身体融为一体,贴合得毫无间隙,就好像上帝造人时,早就将他们的身量体形都设计得严丝合缝,是同一个模具里倒出的两个坯子,天生就是为了契合在一起。 这是陆晋第一次主动出击! 程旷很清楚,像陆晋这样常年生活在战乱中的男人,是不会主动招惹女人的,因为他们连自己的生命也无法把控。 他永远站在被动的彼岸,等待被人接纳,或者放弃。 而此刻,他的主动是一种不计后果的承担。 他们没有将喜欢和爱诉之于口,因为喜欢和爱,对于两个注定要生活在不同世界的人来说,是那样沉重。 可是此刻,她从陆晋的主动里,感受到了他无法言说的承诺。 程旷被他鲜少流露的热情感染,使出一百二十分的热力,去包裹他、接纳他、纵容他、迎合他。 这是一场漫长的欢爱!是一次又一次毫无保留的交付。 那些浓烈而不可道破的情感,只能借由身体的碰撞来倾诉,像北京八月的夜风,浩荡、缠绵、激烈、热情洋溢,却又沉默厚重。 在这座庞大而古老的都城,每一天、每一夜都有故事发生。 而有一些故事,注定永远不为人知。 亚麻色的窗帘迎着浩荡的长风,猎猎如幡。 窗前窄窄的单人床上,汗涔涔的身体紧紧贴在一起。月光倾城而下,湿漉漉地流淌在床前的地上,像泛滥的护城河水。 那窄窄的床,那扬起的幡,被这月光河流簇拥着,随波荡漾;躺在床上的两个人的心也跟着一荡一漾,简直要顺着那温柔的波光飘到月亮上去了。 程旷的手轻轻地抚摸着陆晋光裸的背脊,摸着他背脊上斑斑点点的旧日疤痕。 她的动作那样温柔,像春天的风,一心要拂去冬的痕迹。仿佛她的手,只要拂过柳树,柳树便发了芽;抚过草地,草地就开出了花;拂过冰面,冰雪便消融成温泉;而此刻她的手拂过他的伤,他的伤便不痛不痒愈合如初。 陆晋在程旷的抚摸中,渐渐平静下来,呼吸变得缓慢而均匀,眼皮也越来越沉。 楼下酒吧音乐渺渺,要散场了—— 听着陆晋微沉的呼吸,程旷睁着眼睛,看着天花板。 她失眠了。 陆晋家没有空调,只有一部老式吊扇无力地转动,发出规律单调的“嗡嗡”声,越发令一切变得不真实。 潮湿的空气,闷得人直流汗。可是,此刻她也不觉得热,只是身子发虚,仿佛正飘浮在云端,四下都没有着落。 程旷喜欢脚踏实地,抵触一切虚妄。 她定了定神,身下的床是陌生的,身边的男人,即便她已经熟悉他身上每块疤痕的形状,但她真的了解他吗? 陆晋实在是一个寡言的男人,若无特殊情况,他从不谈论自己。 他说,他的一切成就与过往,都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出于尊重,他必须保持缄默。 从认识他的第一天开始,她不得不努力拼图,从他的只言片语、表情举止里,将他一块块的灵魂碎片,拼凑成一个完整的世界。 如今那块拼图几近完整,却还是缺了一块。 想到这里,程旷再也躺不住了。 她翻身下床,赤脚走到吊扇下,迎着那热烘烘的风吹了片刻,将心底的那一抹郁闷吹散了一些。 房间里没有开灯,只有月光与霓虹在幽暗的空间里铺陈徘徊。 程旷捞起衬衫穿上,踮着脚,轻轻走到客厅。 进门就是一场酣战,她甚至还没看看这战场是什么样的。 施一源曾说,从一个人的房间,能够看出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丁克的房间干净、明亮、生机盎然,很符合他的性格。 十一块的房间凌乱、诡异、脏兮兮、神道道,也像他这个人。 娄云的房间,是基地唯一有梳妆镜和骨瓷杯的房间,透露出她骨子里上海女人的做派。 于是,程旷在陆晋的房间里漫游,寻找他最后的那块拼图。 这是一套很小的两居室,附带一个厨房、一个卫生间,没有阳台。 但就是这样局促的两居室,居然给人一种空荡荡,如同置身旷野的感觉。 因为,房间里几乎什么都没有。 客厅里摆着一张书桌、一把椅子、一堆靠墙码着的书,卧室里更是只有一张床、一个简易衣柜。 厨房是空的,连锅碗瓢盆都没有,洗衣机和冰箱违和地摆在一起。 卫生间的一半被隔出来做了暗室,浴室便堪堪只能容下一个人,梳洗镜前孤零零地放着一瓶aesop的洗发水,程旷打开闻了闻,是陆晋身上的味道。 与其说这是一个家,倒不如说更像个打尖儿的旅店。 可说它是旅店,却又对它不公平。 程旷看着白色墙壁上挂着的一幅幅照片,那些黑白照片,在陈旧的墙壁上是那样触目惊心,像一整座地狱活生生地从墙里长出来。 程旷将手机的电筒打开,一幅一幅照着看过去,聚拢的白色灯光冷冰冰地照在那些比灯光还要冰冷的画面上。 第一幅照片,一个七八岁的孩子抱着一个婴儿,倒在血泊中,他的双腿已经被炸飞了。路边炸弹同时摧毁了这个家庭的两个孩子,他们的母亲跪在旁边,亲吻大儿子的额头,同时吻在他额头上的,还有母亲扑簌簌的眼泪。 神在这一刻,闭上了他的眼睛,任凭母亲撕心裂肺地呼喊,也不肯再眷顾这两具蜷缩的小小身体。 第二幅照片,画面正中一堵断墙边,一个蒙面的年轻人正在倒下,刚刚被子弹击碎的墙壁飞溅着石灰碎屑。他断掉的手臂高高举着,像在宣誓,宣誓他是为自由民主而战。他的旁边还有几个人正躲在废墟后面,对着镜头还击。 程旷只觉得,那些子弹随时会“嗖”的一声射穿画面,射中正在凝视它的人。她难以想象,拍照的陆晋是如何在那千钧一发的危险时刻,调好光圈、对好焦距,还堪堪躲过那些迎面飞来的子弹的。或者,他并没有躲过。 第三幅照片,这是一个极其普通的村落的春天。灿烂的阳光透过雪白的花树,在地上投下一团又一团静谧的阴影,那些阴影,是堆积成山的尸体。显然这里刚刚经历了一场激战,一些人正拖着尸体,把他们摆成一排。在这群忙碌的收尸人的稍远处,一对年轻的男女躲在一棵开满白色小花的苹果树下接吻。不知是久别重逢,还是刚刚死里逃生,这对年轻男女吻得如痴如醉浑然忘记一切。 死亡、战争,都抵挡不住爱情的魔力,然而爱情在战争面前,又是那么脆弱。那些躺在地上的尸体,又是谁的春闺梦里人? 这个男人是如何在死神的镰刀下,发现美好,又眼睁睁看着这些美好,被屠戮、被摧毁?这样的生活,需要多么强大的心脏,来承受其中的沉重?程旷想起陆晋那双始终带着淡淡怜悯与忧郁的浅褐色眼睛。那双眼睛终日蒙着一层冰,那是死亡的阴翳吧? 第四幅照片,一个类似集中营的帐篷外,半靠着一个皮包骨的少年,他正瞪着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看着晴朗得一丝云彩也没有的天空,安静地等待着死神的降临。可是,死神还没有降临,几只秃鹫已经迫不及待地盘旋在他的头顶,只等着他一闭眼,便俯冲下来,分食他的身体。可是少年微笑着看着这一切,好像死亡对他来说,是更美好的去处。活着,反而是炼狱。 第五幅,阴沉沉的天空下,几名库尔德女兵正匍匐在草地上,袭击一辆汽车。画面中间的女子非常年轻漂亮,戴着面纱,露出深目浓睫,正全神贯注地凝视着步枪的瞄准器,眼睛里的光芒简直可以照亮整个晦暗的画面。她身边的一名女子,手中拽着一枚手雷,正半扬着准备投出。她没有戴面罩,正走向衰败的面孔,透着无比的坚毅果敢。 照片的下面,印着一行小字:那些极端分子惧怕死在女人手里,他们相信如此便不能上天堂。 原来如此——也许,当人们注视这些照片时,这几个女兵已经牺牲或者被捕了。但如果她们还活着,就一定还在用女人柔软的身躯,对抗最邪恶的杀戮! 程旷终于明白,陆晋为什么能看见她动刀动枪却毫不诧异,原来他早见过比自己更彪悍、更疯狂、更不顾一切的女人。 墙上大大小小的照片有几十幅,有些是装裱在相框里的;有些只是简单地冲印出来,用图钉按在墙上;有些照片已经变黄起斑,被日光晒得卷起来;有些却还是新的,格外黑白分明。 程旷被这些照片深深地震撼了,好像不是置身在八月的暖室中,而是踩在腊月隆冬的冰窖里。 这都是些什么样的照片啊? 抽离了色彩,黑白的影调更加专注、冷硬、静默、克制,充斥着悲伤和绝望。与这样的照片对视,你会被拖入其中,拖入那生与死对决的瞬间。 死亡,在你看向这些照片的时候,正在发生。 当相机快门按下的那一刻,死亡便被囚禁在地狱般的画面中,离不开、挣不脱,只能赤裸裸地昭示它的存在。 这些照片安静地呐喊着,为那些挣扎在苦难中的人发出怒吼!发出谴责!发出求救! 如果不把这些照片展示在人前,这些人的痛苦、绝望、无助,就只能在隐匿的、无人知晓的角落里腐烂溃败,最终被时间吞噬。 看看这一墙沉默的反抗吧! 程旷注意到,右下角的一张照片上,手写着一行小字:“既然黑暗出自地狱,就让光明从坟墓爬出来。” 程旷记得这是雨果曾经向伏尔泰致敬时说过的话。只是,陆晋改了两个字。 他是在表达自己的决心吗? 程旷突然发现,原来她和陆晋在他们还不认识彼此的时候,就在做着同一件事,一做就是十年。 他们都在对抗死亡! 她是在对抗塔克拉玛干沙漠里寸草不生的死亡。 他是在对抗独裁者引发的战乱带来的死亡。 原来,他们是同类,都妄图改变人类暴行带来的恶果。 他们是妄图无限趋近光明的人。 因为只有离光明越近,才越能把黑暗抛在身后。 可是,此刻远离战争,躺在北京狭窄阁楼里的他,还是原来那个他吗? 程旷踮着脚走回卧室,走到床前,月光下陆晋的脸,即便在沉睡中也微微蹙着眉,好像有无穷的心事压在他眉间,令它们不得舒展。 程旷伸出手,想要替他抚平那挥不去的阴霾。 可是,她的手停在了半空—— 她发现,她一向刚硬的心里,正涌出万般柔情,而两行热泪正顺着她的面颊无声地滑落。 第34章 他和她在一起 “塔克拉玛干,我的冷酷仙境和死亡之海。” ——程旷 这一天,他们看见了传说中的海市蜃楼。 一望无际的黄沙中,远远的氤氲的高热空气中,一道村落的残影扭曲变形,依稀能看出,那羊肠小道上还有人赶着骡车,车里装满了水罐。 两个人不由自主地舔了舔干裂的嘴唇,加紧向前走了几步。 然而,再美好的景象,也不过是虚影。 也许,整个“绿饵计划”,也不过是茫茫黄沙中的海市蜃楼,引得他们倾其所有地追赶。 程旷默了默说:“看见海市蜃楼的人会交好运。” 陆晋握住她的手说:“放心,我一直交好运。” 第十一天早上。 程旷和陆晋被冻醒,他们发现最后一头骆驼不见了。 在亲眼看见自己的同伴被枪杀分尸后,它逃了。 程旷大呼倒霉的同时,却又觉得庆幸。 当她不好意思地与陆晋对视时,她发现了他眼底的一抹笑意。 也许,晚上骆驼逃跑时,他就察觉了。 他懒得动,或者懒得睁开眼——不,也许他是眼睁睁地看着骆驼逃走的。 这些,她都无从得知,也不想知道了,能活一个是一个吧。 谁的命,都是上天赐予的。 在智人统治地球之前,骆驼与人的命,并无两样。 陆晋说:“程旷,我们求救吧!” 程旷点点头:“好,再走最后一天,我们就求救。” 这一天,他们轮流背着找水仪和背包步行。 吃下去的骆驼肉和热乎乎的骆驼血,到傍晚时,便燃烧完了最后的能量。 程旷一头栽倒在地上。 她走不动了,严重的脱水和体力消耗过度,令她整个人的骨头都软成了豆腐。 “就在这里吧,做最后一次水源探测。”她边说着边强打着精神,把找水仪校准好。 陆晋走过去,挨着她坐在沙山巨大的阴影中。 找水仪默默工作着——带的最后一块备用电池也要用完了,这是它最后的使命。 也许,上帝在给你看过黑暗与深渊之后,也会让你看到希望与光明。 天刚刚暗下来的时候,程旷从荧光屏上看见了希望。 那些花花绿绿的曲线图,陆晋看不懂。 但是他看见了程旷眼里闪烁的泪花、她颤抖的嘴唇,甚至唇边那抹浓得简直要飞溅出来的喜悦。 “找到了,找到了!这里有水,很多,很多的水。这是一条完整的地下暗河,水量磅礴,自北向东,是洪积层……” “我们可以挖水出来喝!”陆晋也激动起来。 “呃……”程旷咽了一下已经干得溃烂的喉咙,“水在地下两百多米。” 陆晋颓然,他们总共只带了一把小铲子、一把地质锤、一个罗盘。 他想,原来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情,不是生离死别,而是你最口渴的时候,守着一条大河,大河却在两百米的地底。 “快给基地打电话!”程旷从包里翻出卫星电话,激动得连喊带叫,“叫人来接我们。” 电话开机,却只有最后一格电了,不断闪着红光,随时会自动关机。 穷途末路、弹尽粮绝,莫过于此! 陆晋小心翼翼地校准,生怕那电话还未接通,便断掉。 幸运的是,这一晚,繁星满天,一点遮挡的云翳都没有,卫星信号竟然是满格的。 电话很快接通。 “喂喂——”黄工程师激动的声音传了出来。 陆晋按照gps的显示,飞快地报了他们所在的坐标位置,也将找到符合要求的水源地的消息通报了过去。 然而,等他想要询问搜救队走到哪里时,电话闪烁的红光垂死挣扎了一下,便灭了,卫星电话里一片死寂。 电池寿终正寝! “没关系!”程旷热烈而充满期待地看着陆晋,“只要报上坐标,他们一定会找到我们的。” 陆晋松了口气,是的,有坐标,搜救队一定能到! 他们看不到——电话那头的黄工程师,拽着电话,低着头,肩膀剧烈地耸动。 他又激动,又难过,几乎难以自抑地哭了起来。 搜救的车队一早就派出了,可是穿越沙漠的那条路,从未有人走过,饶是带队的师傅经验丰富,中间还是好几次陷入流沙,导致搜救队刚刚赶到绿洲,正在救援裘胜他们。 按照程旷他们报出的坐标,搜救队昼夜不停地赶路,也需要三四天的时间。 黄工程师仰着头,看着空荡荡的基地,跪在窗前,双手合十。 这个干了一辈子机械工程,只信奉科学的男人无声地祈祷着——愿上天庇佑,让他们一定要撑到搜救队赶到! 他第一次希望,天空的上方真有一尊佛,用慈悲的眼看着这大地。 一天、两天、三天,程旷和陆晋依然没有等来搜救队。 桶里的水只剩浅浅一层了,让人担心这最后一口水会随着不断攀升的高温干涸掉。 他们只能在身体干得要爆炸的时候,抿一小口,润一润。 两个人都已经脱水脱力,整个人缩小了一圈,连站起来的力气都被日头蒸发掉了。 程旷躺在沙坳里,一动也不想动,她的每个毛孔都在冒汗。 她歪着头,对躺在旁边的陆晋说:“你信不信,我现在饿得想要把我的手啃掉。” 陆晋别过头,不敢看她。 他知道她说的是真的,因为他也这么想过。 “陆晋,对不起,让你跟着我忍饥挨饿,还要把命丢在这里。炸弹都炸不死你,却被我拖累死了。”她断断续续地说,声音恍如呓语。 “有拖累,是福气。”陆晋艰难地舔了舔嘴唇上的血痂回应她。 “搜救队会来吗?他们已经晚了。” “会来的!” 于是,程旷便放心地绽开一个恍惚的笑容。 尽管她的脸已经瘦得脱了形,但她的笑容还是那么灿烂。 陆晋知道,那是因为她找到了最后的水源地,保住了基地的存在,她毕生的心愿已了结大半。 她觉得值得。 只是,要赔上陆晋的性命,令她愧疚。 是的,程旷愧疚得整夜整夜睡不着,半夜里陆晋只要一睁开眼睛,就会看见她正一眨不眨地看着他。 那目光实在太过复杂纠结。 他明白,她有多喜欢他,心就有多痛。 她早就摘了那黑色的眼罩,露出两只一样漂亮的眼睛。 但此刻,这眼睛深深凹陷下去,那点野火似的光芒也暗淡了,似乎随时会熄灭。 随着体力不断流失,天一点点黑下来,星光依旧璀璨如梦。 秋天的寒意随着夜色不断扩散,陆晋用最后的柴生了火堆。 火堆小小的,燃不了多久了,那热力也越来越弱。 他努力用手刨了个小坑,窝在里面减少热量的流失。程旷躺在他怀里,两人身上盖着所有的衣服,却还是冷。 他们的生命已经燃烧到最后,既不能发光,也不能发热了。 “啪”——本已经虚弱不堪的程旷,忽然抬手在沙地上一拍。 陆晋疑心那一下,她使出了全部力气。 他狐疑地看向程旷。 她虚弱地举起手,递到他的面前,她的手指上,捏着一条黄黑色的虫子。 “你吃吧!”她说。 “你吃。”陆晋觉得好笑,这么小的虫子就算吃了,也不抵任何作用。 “我已经不饿了,真的。”程旷认真地看着他,目光里带着希冀,“说不定吃了它,你能多熬一会儿,搜救队就来了。” 陆晋见程旷正咽着口水看着她,好似她正在把全世最肥美的三文鱼让给他吃。 不忍拂她好意,陆晋只得将那只腥臭的虫塞进嘴里,“咯吱咯吱”地咬了几下,囫囵吞了下去。 那虫在他的喉咙里卡了很久,才艰难地滑下去。 他更饿了!胃一阵阵紧缩,绞得生痛。 程旷的精神却好似振奋了一些,好像那只小虫子真的能带给陆晋不少能量。 陆晋便知道,她已经有些神志不清了。 果然,她开始说起胡话来,手点着前面黑漆漆的沙丘:“你看,我们要在这里,把水灌进来,挖一个新的翡翠海。然后种好多好多的树、花,还有芦苇,把它围起来,变成沙漠里最漂亮的蓝眼睛。娄姨会把雨林移植过来,胜叔的保安室就建在雨林旁边,他们就能随时见面。还有丁克,他会和素素和好吧……” 程旷看着眼前空无一物的沙地,眼睛亮闪闪的,那些美丽的火焰又闪烁起来,好似她的眼前已经出现了翡翠海、防风林、灌木丛、桃花枣花开满枝头,她好像看见那些并肩作战的伙伴正穿梭其中,各司其职地忙碌着。 然后她抬头温柔地看着陆晋:“或者,我们已经有了孩子,一个漂亮的女孩。你在战地拍照,我带着她读你写来的邮件,教她练拳击,做这个世界上最勇敢无畏的姑娘。我们等着你,等着你累了回来与我们一起到沙枣树上闻花香,到翡翠海里游泳……” 她的声音越来越弱,眼睛却亮得惊人。 她一心一意地看着陆晋,看着这个她在生命最后的时光爱上的男人:“陆晋,如果我死了,你就把我吃了吧。让我变成你身体的一部分,这样,你就能等到救援队来了。你别难过,其实,死在这里很不错呢。你知道吗?沙漠里的每一粒沙都是宝石。我也算是堆金砌玉地睡在宝石山上了吧。这里的每一粒沙,我都认得的,有孔雀石、月长石、橄榄石、石榴石、尖晶石、角闪石、猫眼石、绿帘石……” 她的声音越来越低,越来越轻,点着远处的手垂下来,头也渐渐地歪在陆晋的肩窝上,不动了。 陆晋的眼里全是泪水。 他想,他是把身体最后的水分都用来悲伤了吧。 她本可以在绿荫掩映的三层小洋楼里挥霍青春,享受世人羡慕的目光,而不是躺在这荒凉的沙漠深处,悄无声息地死去。 他用力抱紧她,程旷的身体软软的、可以清晰地摸到皮肤下的骨头轮廓。 她已经瘦得只剩这一把傲骨了。 不知为何,他想起了他曾经在月光下见过的她美丽的裸体,像一幅永恒不朽的画作。 她曾经是那么生动、鲜活、充满了力量。 他还想起,他第一次见她。 她坐在红柳编织的窝棚内,脸一半暴露在光线中,一般隐藏在阴影里。 一眼望去,陆晋只看到浓黑的粗眉下,一只晶莹璀璨的眼睛,正炽亮如日地迎向他。 那目光太过炽烈逼人,隐在暗处几乎像午夜里的篝火,勾得人如飞蛾般恨不能扑上去,汲取那光与热。 他想,他就是在那一刻爱上她的吧,爱上这个率直而美丽的女人。 真正一见钟情的,是他才对! 突如其来地,陆晋好像又回到了那一晚,翡翠海里,她热烈的吻、结实的双腿,和随着水波荡漾的她炙热如火的感情。 他整个人便有些恍惚起来,身下的沙漠似软成了流水,他正与心爱的女人随波飘摇…… 火已经熄灭了 陆晋觉得他的身体也在渐渐冷却。 他最后看了一眼天空,天上的星星清冷而闪耀,它们是那么夺目。 但是,陆晋知道,即便是它们中最亮的那一颗,也没有怀中女人的眼睛璀璨。 她果然是能够诱惑人的女妖,也是能要人命的女匪。 但他不后悔。 这一次,他终于不用再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喜欢的人离去,然后独自存活了。 他想起那个在沙漠里与未婚妻阴阳两隔的冯磊。 他比冯磊幸运多了! 这一次——他和她在一起。 连死亡,也不能把他们分开了! 大漠的沙会将他们掩埋,他们的使命和爱情,将长存在地底。 就像他曾见过的那位一千多年前的姑娘一样——若是风把他们从沙地里翻出来,人们会看见他唇边的笑意。 也许,那时候,漫漫黄沙中已是绿意盎然。 陆晋抱紧程旷,感受着怀里程旷温温的热量正与自己急速流失的生命一起被吹散在风里。 他用尽最后一点力气,低下头,在程旷的茸茸短发上吻了吻。 早知道,早知道他应该多闻闻她的味道——木槿花叶子的味道。 真好闻! 他闭上了眼睛。 吁——吁——吁—— 黄色的沙漫天飞舞,从天地尽头刮来的长风,吹奏着古老的洞箫,呜呜咽咽,幽幽暗暗…… 那风里,似乎隐隐地传来划破夜色的警笛声…… 呜——呜—— 呜……